Ⅰ 保薦代表人 干什麼的
保薦代表人,相當於這家企業的代表,向證監會作擔保推薦企業上市。版保薦代表人的人數權,也成為衡量一個券商投行實力的指標。
2014年11月24日,經國務院批准取消了保代資格證。保薦代表人第一次大規模投入證券市場業務,隨著保代們給公司帶來收益,保薦制的第一次爭議逐漸平息。
2006年5月17日,證監會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系統性地重新規范了IPO標准及程序,將之前以《審核標准備忘錄》形式存在的很多內部規定以證監會令的形式向全社會公開,IPO審核去神秘化開始。
Ⅱ 如何成為保薦代表人
一、任職資格:
(1)具備2年以上投行業務經歷,且自2002年1月1日起至少擔任過一個境內外首次公開發股票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或課轉債的主承銷項目的項目負責人,一個項目應只認定一名項目負責人。
(2)具備2年以上投行業務經歷,擔任主管投行業務的公司高管、投行業務部門負責人、內核負責人或投行業務的其他相關負責人,每家綜合類證券公司推薦的該類人員數量不得超過其推薦通道數量的兩倍。
二、2009年證監會將保薦代表人申請條件改為:
(1)具備3年以上保薦相關業務經歷。
(2)在本法第二條規定的境內證券發行項目中擔任過項目協會人。
(3)參加中國證監會認可的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且成績合格有效。
(4)誠實守信,品行良好,無不良誠實記錄,未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
(5)為負有數額較大到期末清償的債務。
(6)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保薦代表人的介紹:保薦代表人是指上市後備企業和證監會之間的中介,相當於這家企業的代表,向證監會作擔保推薦企業上市。2014年11月24日,經國務院批准取消了保代資格的行政准入。
四、工作內容:
(1)負責證券發行、承銷項目的開發及執行。
(2)與項目相關機構的主管部門(包括中國證監會、交易所、證監會、證券業協會)進行溝通,保
證項目的順利進行。
(3)開發與維護客戶關系。
Ⅲ 保薦人和保薦代表人有什麼不一樣嗎
保薦人和保薦代表人的職責不同。
在有效保薦期間,保薦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內
1、確認上市企容業符合交易所要求,並就上市交易後上市企業是否繼續符合要求向企業董事會提出意見。
2、上市企業申請股票首次上市時,應當協助上市企業辦理股票上市交易,確認所有上市交易申請文件符合本規則的規定,並向交易所提交上市交易建議書。
3、指導和督促上市企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了解和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及時、准確回應上市企業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交易所規則的咨詢。
4、指導和督促上市企業按照法律、法規和本細則的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審核上市企業擬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並書面確認。
5、及時答復交易所的詢問。
6、指導和督促上市企業履行股權上市交易義務。
7、協助上市企業按照法律、法規和本細則的規定,建立健全上市企業治理結構。
8、確保有足夠和適當的專業人員從事推薦業務。
9、交易所規定的其他職責。
保薦代表的職責如下:
1、負責證券發行與承銷項目的開發與實施。
2、與項目相關機構的主管部門(包括中國證監會、交易所、中國證監會、證券業協會)溝通,確保項目順利進行。
3、發展和維護客戶關系。
Ⅳ 怎麼樣才能取得證券保薦人資格
獲得證券保薦人資格的唯一途徑就是參加考試,只要成績合格,就可以申請成為證券保內薦容人。
保薦人,即企業上市的推薦人,一家企業要想在創業板上市必須要有保薦人的推薦。
保薦人的職責就是協助上市申請人進行上市申請,負責對申請人的有關文件做出仔細的審核和披露並承擔相應的責任,保薦人在公開、公平、公正、規范、自願的原則下,在本所核準的范圍內從事業務,不得擅自超越業務范圍、業務許可權。
報考條件:
參考人員應滿足下列條件:
(1)在證券公司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並、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的正式工作人員;
(2)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並、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兩年以上(包括在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發行承銷、收購兼並、固定收益等投資銀行相關業務的經歷),從業年限計算截止至2013年6月21日,兼職、實習等工作時間不計入從業時間;
(3)已取得證券從業資格(即通過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基礎科目至少一門專業科目的人員)。
Ⅳ 保薦人與保薦代表人的區別
保薦人和來保薦代表人的不同之處:自
一、保薦人:
保薦人是二板市場的一種特有的證券公司。這種證券公司的特點從其名稱「保薦」二字即可反映出來,即保薦人既是擔保人,又是推薦人。具體而言,保薦人就是為二板市場的上市公司的上市申請承擔推薦職責,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為向投資者承擔擔保職責。
二、保薦代表人:
保薦代表人其實是上市後備企業和證監會之間的中介,相當於這家企業的代表,向證監會作擔保推薦企業上市。
工作內容:
(一)負責證券發行、承銷項目的開發及執行;
(二)與項目相關機構的主管部門(包括中國證監會、交易所、證監局、證券業協會)進行溝通,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
(三)開發與維護客戶關系。
Ⅵ 怎麼拿到保薦代表人資格
保薦代表人任職資格:
1、具備2年以上投行業務經歷,且自2002年1月1日起至少擔任過一版個境內外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或可轉債的主承銷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2、具備2年以上投行業務經歷,且至少參與過兩個境內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或可轉債的主承銷項目。
3、具備2年以上投行業務經歷,擔任主管投行業務的公司高管、投行業務部門負責人、內核負責人或投行業務的其他相關負責人,每家綜合類證券公司推薦的該類人員數量不得超過其推薦通道數量的兩倍。
保薦代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將其從名單中去除:
1、被注銷或吊銷執業證書;
2、不具備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投資銀行業務經歷;
3、保薦機構撤回推薦函;
4、調離保薦機構或其投資銀行部門;
5、負有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的債務;
6、因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刑罰;
7、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從名單中去除的保薦代表人符合注冊登記要求的,可再次申請注冊登記為保薦代表人;自去除名單之日起6個月的,應當重新參加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
Ⅶ 考取證券保薦代表人需要什麼條件
一、報考方式及報考條件
考試報名工作採用證券公司統一通過協會網站報名的方式。版保薦代表人資格考試不權允許以個人報名。各證券公司從事證券發行承銷和收購兼並等投資銀行業務且已取得證券從業資格的人員(即通過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基礎科目及至少一門專業科目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考試。另外,根據中國證監會《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的精神,各證券公司從事固定收益類業務且已取得證券從業資格的人員也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且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的人員,可按照有關規定向中國證監會申請注冊登記為保薦代表人。
二、考試科目及內容
考試科目為證券知識綜合考試、投資銀行業務專業考試兩科。每科考試時間為180分鍾,每科總分100分,考試合格線為總分120分,單科不低於60分。考試合格者應當參加中國證券業協會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組織的有關年度業務培訓。考試採取閉卷機考形式,題目均為客觀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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Ⅷ 證券保薦人資格考試真有那麼神嗎考出來有什麼用'
其實很難說這個考試是不是很神,因為能有資格報名參加這個考試的人差一點的也回是年薪十幾、二十萬答的人了,考過以後再主辦過一個股票發行項目就可以注冊為保薦代表人。保薦代表人是A股股票融資項目的簽字人和具體責任承擔人,屬於證券業里的相對高端的工作,所以目前的收入還是比較高的,行業內還保持著一、二百萬底薪的水平,當然,從長期看,底薪收入是要下降的。
Ⅸ 大家好,請問保薦機構,保薦人,券商,證券公司,這四者是什麼關系謝謝!
券商即是經營證券交易的公司,或稱證券公司。保薦機構是指由證券發行承銷保薦資格的證券公司。保薦機構,又稱保薦人。在上市這個語境中討論,保薦機構,保薦人,券商,證券公司這四者是一回事。
因為沒有資質的券商幾乎摻和不到上市這個業務中來。而且保薦機構,保薦人這兩個詞也主要用在上市語境中。
從全球來看,保薦人要同企業達成協議,將符合條件的企業推薦上市,並對申請人適合上市、上市文件的准確完整以及董事知悉自身責任義務等負有保證責任,保薦人的責任要延續到發行人上市後的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之內。
(9)證券保薦代表人擴展閱讀
保薦人對上市發行人(即已在創業板上市的公司)的職責:
1、作為所代表的上市發行人與聯交所溝通的主要渠道,且必須盡量處理由聯交所提出的有關該上市發行人的一切事宜。
2、與發行人定期檢討發行人的營運表現及財務狀況,透過對照發行人的業務目標聲明及盈利預測(如有)協助發行人決定是否需要作出任何公布。
3、須公開刊登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所需刊發的一切公告、上市文件及通函,以及發行人的年報及周年帳目、半年報告及季度報告之前,與發行人復核該等文件,以確保發行人的董事明白向股東及市場披露所有重要資料的重要性。
4、須向發行人董事會所有新獲委任者簡報他們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及其他有關證券的適用法例及條文所負責任的性質,以及他們對股東及發行人的債權人所負責任的一般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