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期貨私募的發展現狀
在近兩年國內股市總體處於下降通道,無論公募基金還是私募基金都感嘆賺錢難的現實下,讓普通投資者頗感神秘的期貨私募近期真是「露臉」,動輒幾倍、十幾倍的收益率沖擊著人們的神經。
然而,我們看到的只是硬幣的正面,硬幣的反面反而被忽視了。由於期貨市場特有的杠桿交易模式,期貨私募產品的高收益必然與高風險相伴,業績波動較大。
從相關網站可查的信息可以發現,有的期貨私募產品虧得慘不忍睹,凈值跌到兩三毛錢的並不少見。更令人關注的是,我國對期貨私募的監管尚處在真空地帶,沒有法律法規的約束,沒有第三方監管,其業績的真實性、公信力受到質疑,多數期貨私募還是停留在專戶理財的階段。
以投資期貨市場為主的期貨私募,目前基本上採用三種形式:
一是有限責任公司,
二是有限合夥期貨基金,
三是「期貨工作室」。
未來,期貨私募的發展路徑或許會以前兩種為主。目前,已有少數有影響力的管理期貨私募基金公司,如頡昂、鴻鼎資本、上海久富等。有限合夥制在獲得合法形式的同時,如果是自然人股東,則需要按照個人所得稅徵收,如果是法人,則按照企業所得稅徵收,面對較高的稅收和管理成本,有的期貨私募只好放棄准備嘗試有限合夥形式的「陽光化」。
基金分析師認為,目前,我國的期貨私募還處在起步的階段。受法規的限制,國內的期貨私募無法像股票型私募那樣通過信託公司發行產品,往往採用有限合夥的形式。雖然目前來看,有限合夥形式私募的基金凈值的公信度可能不及信託發行的產品,但隨著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的放開以及基金行政管理人的介入,該類產品在市場的接受度方面具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隨著基金、信託、券商、銀行等各類期貨理財產品的發展,特別是期貨公司自管業務的開閘,期貨私募探路「陽光化」具備了可行性。例如東航金融與匯添富基金合作,發行了一隻基金專戶產品。匯添富基金專戶聘請東航金融旗下子公司東航期貨做投資顧問,該產品的投資范圍包括股指期貨和在內地范圍內交易的商品期貨品種。
繼華寶信託、外貿信託及華潤深國投之後,興業信託也獲得了股指期貨交易業務資格,這意味著信託公司的證券投資類信託業務進入金融衍生品投資領域。永安期貨、華泰長城期貨等19家期貨公司上報的資管業務產品正在審批,按審批流程,本月有望獲批。今後期貨私募與期貨公司強強聯手,闖出一條新路同樣值得期待。
上述三類模式中除了有限合夥基金其他兩類組織形式都是採用賬戶管理的模式,並且賬戶管理模式至今仍是期貨業投資運作的主流形式。這主要是由於期貨私募難以像證券私募那樣採用集合信託等公信力較高的組織形式並且相對於證券私募來說目前期貨私募的基金凈值結算體系並不完善。
因此集合式的基金管理模式還不多見,在產品形式上由於期貨私募的募資難度相對較大,一些期貨私募的產品仍以保本保收益完全保本部分保本為主,而要達到保本則期貨私募需投入一定的自有資金作為保證金,一旦交易發生虧損期貨私募公司無疑將面臨極大的風險 .
雖然期貨私募「陽光化」的路途不會一帆風順,但他們已經走在路上。
期貨私募業發展亟待法律護航
和過往股市中的陽光私募一樣,現在很多期貨私募管理人也表示,他們面臨的最大困惑或者說瓶頸就是法律地位的缺失。由於沒有合法的身份,而期貨市場給人的印象又一直是高風險場所,在這種背景下,期貨私募很難壯大;此外,因為是高風險活動,期貨私募也害怕惹上官司,因此期貨私募的收益率經常會受到很大影響。業內人士認為,今後內地市場的衍生品將會越來越多,但期貨私募業要想取得大發展還必須取得更好的法律保障,首先是相關立法的配套完善。
毋庸諱言,在很多普通投資者眼中期貨玩家就是職業賭徒,而期貨私募實際上就是把錢交給一些水平比較高的職業賭徒玩,而且這些人還不具備合法身份。在這種認識驅動下,首先期貨私募在資金募集方面就存在很大問題。據了解,在管理規模方面,規模達到1億元左右的期貨私募,其管理規模及管理水平可以排在行業前列;規模達到1千萬元左右的期貨私募,可以算做中型的;大部分期貨私募的管理規模都在幾百萬元。相較信託私募,規模相差很遠。究其原因,這和相關法律的缺位有很大的關聯。
由於法律地位不明確,很多期貨私募並不敢大張旗鼓地開發市場,有些公司甚至連網站都沒有建立,也害怕與公共媒體打交道。據一些業內人士介紹,期貨私募公司的員工大多是交易型專業人才,沒有專門的市場營銷人員,他們的營銷模式就是「口碑模式」。外界對他們知之甚少,資金的募集也就存在一定難度,沒有人會將自己的錢交給自己不了解的人打理。另外從渠道來看,由於期貨私募的資金募集難度較大,目前發展較為順暢的信託業對期貨私募信託產品興趣不太大;從銀行的角度來看,去年某銀行理財產品出事之後,一些銀行迅速將財產池的高風險產品剔除,期貨私募通過銀行渠道發展的路子被堵住。算來算去,目前有較大意願發行期貨私募產品的渠道似乎只有券商。
因為缺乏明確的法律地位,期貨私募的交易效率也會受到影響。他們不能以「集合賬戶」的方式進行操作,只能以「單賬戶」的方式進行管理,這樣就會影響到期貨私募的交易效率和交易公平,按照「單賬戶」的方式,投資管理人與眾多的委託人簽訂委託理財協議之後,會在不同的期貨公司開立不同的資金賬戶。按這種方式,投資管理人管理的賬戶有限,其管理的資產規模也會受到限制,甚至還會產生不公平交易的風險。而此前股票市場一些私募出事之後,法律上最後給予的罪名是「非法經營」,這意味著即使以個人名義與客戶簽訂資產管理協議,期貨私募若因虧損而被客戶起訴也可以被冠以「非法經營」罪名而獲刑。因此,期貨私募操作非常小心,生怕在賬戶管理上給自己引來麻煩,而由於對風險控制非常嚴格,期貨私募的收益率又會受到一定影響,一旦期貨收益率低於股市時,期貨私募的資管規模就會進一步削減。
然而,發展期貨私募業又是現實的需求。由於中國經濟和投資理財市場的不斷發展壯大,對全球投資者吸引力的不斷提升,需要有更多的期貨期權清算產品和其他金融配套產品出現才能滿足人們的需求。而期貨市場對參與者的要求更高,專業性更強,如何吸引人才、培育人才,在當前背景下選擇從法律角度進行突破,或許是迎來期貨私募業發展春天的一招良策。
② 瘋狂期貨:什麼是私募PE
私募PE是指私募股權投資,即通過增資擴股或股份轉讓的方式,獲得非上市公司股份,並通過股份增值轉讓獲利。
③ 期貨私募的組織形式
一是有限責任公司
二是有限合夥期貨基金
三是期貨工作室
在有限責任公司的投資運作中,往往是客戶提供賬戶私募基金公司代為操作的專戶管理模式。這類私募基金公司往往規模較大,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如青馬投資泛金投資就屬於此類模式。在這種組織形式中不乏一些期貨公司設立的子公司如上海中期資產管理公司等。
在有限合夥期貨基金中所有投資者都是有限合夥人,而操盤手則作為普通合夥人屬於是合夥人開辦的投資公司自營式的基金。這種形式的合夥制公司具有明確的法律地位,對一些想成立期貨私募的操盤手來說有一定的吸引力。但合法地位的取得也必須付出較高的稅收成本。很多機構考慮到較高的稅收成本以及管理上的不便最終還是放棄了有限合夥這種模式 。
第三類公司的組織形式則屬於期貨工作室模式。這類私募基金通常遊走於灰色地帶,由操盤手個人吸引資金與客戶簽訂代客理財協議,這類代客理財協議並無明確的法律保障。一方面一旦客戶虧損往往發生糾紛,而客戶如果盈利後不按照事先的約定給予操盤手分成操盤手也只能作罷。盡管這類 代客理財並無法律保障,但由於市場不完善這類期貨工作室卻是期貨私募各組織形式中為數最多的早年成立的期貨工作室也逐漸成長為投資管理公司。
上述三類模式中除了有限合夥基金其他兩類組織形式都是採用賬戶管理的模式,並且賬戶管理模式至今仍是期貨業投資運作的主流形式。這主要是由於期貨私募難以像證券私募那樣採用集合信託等公信力較高的組織形式並且相對於證券私募來說目前期貨私募的基金凈值結算體系並不完善。因此集合式的基金管理模式還不多見,在產品形式上由於期貨私募的募資難度相對較大,一些期貨私募的產品仍以保本保收益完全保本部分保本為主,而要達到保本則期貨私募需投入一定的自有資金作為保證金,一旦交易發生虧損期貨私募公司無疑將面臨極大的風險.
④ 私募證劵投資基金有什麼法律和法規
私募基金綜合法規
1、《證券法》
重點條款:第三條 本法所稱證券是指代表特定的財產權益,可均分且可轉讓或者交易的憑證或者投資性合同。
解讀:私募基金屬於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監管
2、《信託法》
重點條款:第二條 本法所稱信託,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己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解讀:私募基金的法律本質屬於信託關系
3、《證券投資基金法》
重點條款:第八十七條 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二百人。前款所稱合格投資者,是指達到規定資產規模或者收入水平,並且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其基金份額認購金額不低於規定限額的單位和個人。2013年6月1日起施行。修訂後的《證券投資基金法》在加大基金持有人保護力度的同時,首次將非公開募集基金(私募基金)納入調整范圍,這意味著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獲得合法地位。
4、《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重點條款: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私募基金財產的投資包括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非公開募集資金,以進行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的,其登記備案、資金募集和投資運作適用本辦法。
解讀:私募基金可以採用合夥企業、公司以及契約等方式設立。
⑤ 期貨私募和信託有什麼區別,期貨行中代客理財沒有法律保障的問題如何解決
資管是合法的抄代客理財,說白了就是把以前地下的轉為地上。信託利潤較慢,優質的項目一年10%收益差不多,你也不知道人家拿著錢具體去幹了啥。基金就更別提了,基金公司拿著錢是什麼都乾的,最後再做個假帳給你看;多少銀行推出的理財產品都是剛畢業的學生上崗之後拿客戶錢去抄期貨啊,朋友,你想想,利潤從哪來,利潤從哪來啊
⑥ 單賬戶期貨私募是什麼意思
就是大家把錢存入同一個人賬戶,讓一個人操作 。
目前期貨私募回主要有三類組答織形式:
一是有限責任公司,
二是有限合夥期貨基金,
三是「期貨工作室」。
在有限合夥期貨基金中所有投資者都是有限合夥人,而操盤手則作為普通合夥人屬於是合夥人開辦的投資公司自營式的基金。這種形式的合夥制公司具有明確的法律地位,對一些想成立期貨私募的操盤手來說有一定的吸引力。但合法地位的取得也必須付出較高的稅收成本。很多機構考慮到較高的稅收成本以及管理上的不便最終還是放棄了有限合夥這種模式 。
⑦ 期貨私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有什麼區別合法嗎南京有沒有專門研究期貨私募基金的啊
期貨私募基金主要是用於期貨市場的交易中,而私募基金則可以用於其它投資產品。私募基金不是非法的。江蘇鑫錦泓,專業期貨私募基金,年收益高,按季分紅。
⑧ 私募基金一法六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是為了規范證券投資基金活動,保護投資人及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證券投資基金和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而制定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是2003年10月28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5次會議通過,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現行版本為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正。
⑨ 私募基金是什麼 私募基金可以買期貨嗎
私募基金,在國外被稱為Private Placement,是與公募基金(Public Offering)相對應的一個金融概念,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也即是我國金融市場中常說的「地下基金」。
金融市場中的私募基金,慣常採用的類型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私募基金,另一種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私募基金。目前在我國比較盛行的私募基金一般都是契約型私募基金。
從法律性質來看,契約型私募基金實質上是一種信託法律關系,其當事人包括發起人(基金管理人)、投資人(基金份額購買人)、收益人(一般為投資人或基金份額持有人)。投資人將信託基金通過契約(信託合同)信託給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以自己的名義運用基金資金進行證券投資或產業投資,投資收益由份額持有人分享,投資虧損也由基金份額持有人分擔,同時基金管理人按照約定收取報酬。在我國調整私募基金的相關法律法規未出台前,對此類私募基金的規范事宜可參考《信託法》的相關規定。
由於缺乏系統的法律規范約束,我國的契約型私募基金在運作中往往存在巨大的風險隱患,甚至成為一些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工具。實踐中,非法的私募基金常見於兩種類型:非法集資、非法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有權機關的批准,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非法集資的對象是社會公眾,手段大多為詐欺,以許諾高回報率和高利息率欺騙公眾誘使其投資,欺詐性是其被法律禁止最重要的原因。一般而言,私募基金的對象則是少數的特定投資者,且對這些投資者一般門檻較高,參與的資金量要有一定規模,如100萬元以上,其目的是共同投資、共享收益,當然也包括風險,但如果私募基金的發起人向投資人許諾高比例的保底收益,那麼則可視為非法集資。
根據我國法律,非經金融主管機關批准,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業務,否則即構成違法行為。非法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與私募基金相區別的根本特徵在於是否給付利息,私募基金的收益來源於風險收益,不應涉及任何形式的固定利息,否則既有違法之嫌。
綜上可見,私募基金的設立如符合我國信託法規定,其合法性應當是不容置疑的,但在其具體運作過程中不得違反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
⑩ 期貨類私募基金設立的條件或限制步驟是怎樣的
(1)既然是私募;可以說是處於灰色地帶;如果是要注冊一個投資類的公司的話;可以由會計事務所代回為辦理答.
(2)投資者利用個人關系獲得其他投資者的資金支持.
通常以個人名義開戶.投資者之間的資金往來;一般是借貸關系.
(3)開設投資類企業當然是合法的.其它投資者可以以企業股東身份注資!
企業以法人開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