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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詢價

發布時間:2021-02-28 16:05:26

Ⅰ 什麼證券買賣採用詢價方式交易

新股申購,外匯採用詢價交易方式。
詢價交易是指相互有授信關專系的外匯交易主體,直接屬就所要交易貨幣的幣種、金額、匯率及未來交割的時間進行詢問、磋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確認成交的交易方式。
新股發行是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是指企業通過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向投資者發行股票,以期募集用於企業發展資金的過程。新股申購是為獲取股票一級市場、二級市場間風險極低的差價收益,不參與二級市場炒作,不僅本金非常安全,收益也相對穩定,是穩健投資者理想投資選擇。

Ⅱ 詢價,報價,下單什麼意思

廣義的詢價是指獲得准確的價格信息。

報價分為證券報價、投標報價、產品版報價。證券報價是證券市權場上交易者在某一時間內對某種證券報出的最高進價或最低出價。投標報價,是商家競投某項目時願意出的價格。產品報價是指賣方通過考慮自己產品的成本,利潤,市場競爭力等因素,公開報出的可行的價格。

客戶可以通過書面、電話或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它方式進行下單:
書面下單: 客戶親自填寫交易單,填好後簽字交由期貨經紀公司交易部,再由期貨經紀公司交易部通過電話報單至該期貨經紀公司在期貨交易所場內的出市代表,由出市代表輸入指令進行交易所主機撮合成交。
電話下單: 客戶通過電話直接將指令下達到期貨公司交易部,再由交易部通知出市代表下單。期貨經紀公司需將客戶指令錄音,以備查證。事後,客戶應在交易單上補簽姓名。
網路下單:客戶通過期貨經紀公司提供的交易軟體進行下單,將交易指令下達至期貨經紀公司伺服器,在期貨經紀公司核對客戶帳戶、密碼無誤後將交易指令發送至期貨交易所交易系統。

Ⅲ 證券承銷的詢價與定價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通過向特定機構投資者(以下稱詢價對象)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
詢價對象是指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 詢價對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依法設立,最近12個月未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相關監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採取監管措施或者受到刑事處罰;
(二)依法可以進行股票投資;
(三)信用記錄良好,具有獨立從事證券投資所必需的機構和人員;
(四)具有健全的內部風險評估和控制系統並能夠有效執行,風險控制指標符合有關規定;
(五)按照本辦法的規定被中國證券業協會從詢價對象名單中去除的,自去除之日起已滿12個月。 下列機構投資者作為詢價對象除應當符合第七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證券公司經批准可以經營證券自營或者證券資產管理業務;
(二)信託投資公司經相關監管部門重新登記已滿兩年,注冊資本不低於4億元,最近12個月有活躍的證券市場投資記錄;
(三)財務公司成立兩年以上,注冊資本不低於3億元,最近12個月有活躍的證券市場投資記錄。 撰寫投資價值研究報告應當遵守下列要求:
(一)獨立、審慎、客觀;
(二)引用的資料真實、准確、完整、權威並須註明來源;
(三)對發行人所在行業的評估具有一致性和連貫性;
(四)無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投資價值研究報告應當對影響發行人投資價值的因素進行全面分析,至少包括下列內容:
(一)發行人的行業分類、行業政策,發行人與主要競爭者的比較及其在行業中的地位;
(二)發行人經營狀況和發展前景分析;
(三)發行人盈利能力和財務狀況分析;
(四)發行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分析;
(五)發行人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比較;
(六)宏觀經濟走勢、股票市場走勢以及其他對發行人投資價值有重要影響的因素。
投資價值研究報告應當在上述分析的基礎上,運用行業公認的估值方法對發行人股票的合理投資價值進行預測。 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刊登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意向書和發行公告後向詢價對象進行推介和詢價,並通過互聯網向公眾投資者進行推介。
詢價分為初步詢價和累計投標詢價。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通過初步詢價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在發行價格區間內通過累計投標詢價確定發行價格。 初步詢價結束後,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下,提供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不足20家的,或者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上,提供有效報價的詢價對象不足50家的,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不得確定發行價格,並應當中止發行。
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中止發行後重新啟動發行工作的,應當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主承銷商的證券自營賬戶不得參與本次發行股票的詢價、網下配售和網上發行。
與發行人或其主承銷商具有實際控制關系的詢價對象,不得參與本次發行股票的詢價、網下配售,可以參與網上發行。 上市公司發行證券,可以通過詢價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也可以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發行價格。
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的定價,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的有關規定。

Ⅳ 什麼是網下詢價

網下詢價就是針向機構投資者征詢新股發行價,一般承銷商會給出一個價格區間,根據詢價情況在詢價區間內確定一個發行價。然後以這個發行價在網上定價發行。

Ⅳ 詢價和報價有什麼區別

報價交易可以匿名也可以實名,但詢價必須實名。報價中,交易商的每筆買賣報價應標明採用確定報價或待定報價,詢價每次可以向5家被詢價方詢價,接受詢價時應採用確定報價。

Ⅵ 解釋一下首次發行的股票確定發行價格的「詢價方式」具體什麼意思 謝謝

我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詢價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簡而言之,就是向投資者徵求意回見,以什麼價格答發行股票,投資者願意接受。

一般詢價方式
新股的發行一般都是通過向詢價對象詢價來確定發行價格的。詢價對象是指依法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證券公司,以及其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機構投資者。
(相當於機構定價)

累積投標詢價方式
如果投資者的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本次股票發行量,但超額認購倍數小於5倍時,以詢價下限為發行價;如果超額認購倍數大於5倍時,則從申購價格最高的有效申購開始逐筆向下累計計算,直至超額認購倍數首次超過5 倍為止,以此時的價格為發行價。
(相當於在機構詢價的基礎上讓市場定價)

參考資料:http://..com/question/11932266.html?si=1

Ⅶ 請解釋股票發行的:一般詢價方式和累積投標詢價方式

一般詢價方式來
新股的發行源一般都是通過向詢價對象詢價來確定發行價格的。詢價對象是指依法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條件的證券公司,以及其他中國證監會認可的機構投資者。
(相當於機構定價)
累積投標詢價方式
如果投資者的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本次股票發行量,但超額認購倍數小於5倍時,以詢價下限為發行價;如果超額認購倍數大於5倍時,則從申購價格最高的有效申購開始逐筆向下累計計算,直至超額認購倍數首次超過5 倍為止,以此時的價格為發行價。
(相當於在機構詢價的基礎上讓市場定價)

Ⅷ 證券交易詢價系統的工作原理

樓主說的應該是這種情況,A、B、C、D先掛單,E、F、G後掛單,那麼結果就該專是這樣的:屬

A客 未成交
B客 成交500,成交價格:5.5塊(是在C、D成交之後才成交的)
C客 成交,成交價格:5.1塊(第二個成交)
D客 成交,成交價格:4.5塊(最先成交)【B、C、D均是與G成交】
E客 未成交
F客 未成交
G客 成交,成交價格:(4.5 * 200 + 5.1 * 200 + 5.5 * 500) / 1000 =4.67 塊
成交後價格是5.5

實際上還有掛單的先後問題,也就會有其他的可能,這里就暫不討論了,根據樓主的意圖回答就可以了。

呃,樓主大人,我也說了,這涉及到一個先掛後掛的問題,如果價格現在是5.00,但是突然所有買家都把單撤了,然後就是E、F、G來掛單,這樣肯定就是我說的那樣的,因為樓主並沒有說明誰先掛單誰後掛單,我只能照你寫的前面的先掛,然後後面的買盤一起掛,這樣來給你做出回答,成交不是那麼簡單的,並不是掛出來就買賣,還得有個主動問題,誰是主動買方,誰是主動賣方,這個都得考慮在內,樓主沒說明白,我也不可能給你完美的答案了。

股市中什麼叫「初步詢價」

初步詢價:
通俗點講,企業和主承銷商向詢價對象(一般是指在中國證監內會備案的基金管容理公司、投資機構、證券公司等)推介和發出詢價函,以反饋回來的有效報價上下限確定的區間為初步詢價區間!這一步做完後,就應該在證監會指定的網站上披露初步詢價結果(即初步詢價公告)
股票市場是已經發行的股票轉讓、買賣和流通的場所,包括交易所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兩大類別。由於它是建立在發行市場基礎上的,因此又稱作二級市場。股票市場的結構和交易活動比發行市場(一級市場)更為復雜,其作用和影響力也更大。
股票市場的前身起源於1602年荷蘭人在阿姆斯特河大橋上進行荷屬東印度公司股票的買賣,而正規的股票市場最早出現在美國。股票市場是投機者和投資者雙雙活躍的地方,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和金融活動的寒暑表,股票市場的不良現象例如無貨沽空等等,可以導致股災等各種危害的產生。股票市場唯一不變的就是:時時刻刻都是變化的。中國有上交所和深交所兩個交易市場。
2014年12月9日,滬深股指雙雙下跌,上證綜指收於2856.27點,較前一交易日收盤下跌5.43%;深證成指收於10116.49點,較前一交易日收盤下跌4.15%

Ⅹ 關於股票詢價和交易的問題

1.初步詢價抄是指新股發行時,發行人及保薦人(主承銷商)通過向詢價對象和配售對象進行初步詢價,用於確定發行價格區間。
累計詢價,就是在確定發行價格區間後,在發行價格區間內通過向配售對象累計投標詢價,最終確定發行價格。也就是最後的申購了。
2.集合競價,滬深二市開盤都採用集合競價的方式,這個方式就是以撮合到最大成交量的價格作為開盤價,有時間性的,就是說在9:15到9:25之間的委託參加,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更能體現出價格優先的原則,就是你9:24分下單買入的價格高於開盤價賣出的價格低於開盤價,就一定能成交,且按開盤價成交。
連續竟價,開盤後就是連續競價了,交易的原則也是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但更能體現的是時間優先,你搶在前面委託,有這個價格你就成交,而你的時間在後面前面有這個價格你下單後沒有這個價格了你也不能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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