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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證券棄購

發布時間:2021-03-01 23:58:49

㈠ 不同證券公司股票中簽後多次棄購會影響其他股票賬號申購嗎

會,同抄一張身份證名下只能有一個賬戶申購新股,多賬戶同時申購同一隻新股,則以最先申購的賬戶為准,新股中簽後不按時繳款視為放棄申購,一年內三次不按時繳款則取消半年的申購資格。
例如我同時開了ABC三個證券公司的股票賬戶,若A賬戶在一年內達到3次未按時繳款則ABC三個賬戶都取消半年申購資格,若ABC三個賬戶各一次不按時繳款,也同樣取消三個賬戶的申購資格。
新股申購能能不能多賬戶進行,申購的具體規則不清楚的可以問我。

㈡ 新股棄購懲罰 新股申購放棄會受到怎樣的懲罰

您好!
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包括新股、新債)但未足額繳納認購資金情形的,將被列入限制申購名單,自其最近一次放棄認購次日起的180日(含次日)內不得參與網上新股、新債申購。

㈢ 3次棄購轉債怎麼樣能知道證券給拉黑了

3次棄購轉債,並不是能夠被證券拉黑只是說會影響自己打新的信譽度,如果三次棄購轉內債的話那麼將會影容響自己打新的一個信用度。
那麼,打新就比較困難,或者是說不能夠進行列印,所以在轉債申請的時候一定要想好到底是不是要購買這只轉債,不要輕易的棄購。如果覺得轉債有破發的風險,或者是賺利太少,可以不申請轉債,但盡量不要棄購。

㈣ 打新股年內棄購三次將被限制申購 如何打新股

規則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業務流程調整,取消新股申購預繳款後,網下投資者申購日(T日)申購但無需繳納申購款,獲配後T+2日再繳納認購款;二是棄購股份的處理,因配售對象資金不足而被無效處理的股份可由主承銷商負責包銷,或根據相關規定中止發行,或由承銷商按照事先公布的原則配售給其他參與申購的投資者。
根據細則,投資者中簽後應依據中簽結果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將被視為放棄認購。如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三次放棄認購情形的,將被列入限制申購名單,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網上新股申購。放棄認購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只數計算;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其使用名下任何一個證券賬戶參與新股申購並發生放棄認購情形的,均納入該投資者放棄認購次數;投資者部分放棄中簽股份也屬於「未足額繳款」的情形,納入放棄認購的次數統計。因結算參與人資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認購資金交收,導致投資者新股認購被確認為無效認購的,不計入該投資者放棄認購的情形,其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該結算參與人承擔。
細則規定,對於公開發行2000萬股(含)以下且無老股轉讓計劃的,擬公開發行的股票全部向網上投資者直接定價發行;網上發行申購日與網下發行申購日為同一日;凡參與新股網下發行報價或申購的投資者,不得再參與該只新股的網上申購。
本次修改後,投資者申購新股的持有市值要求、市值計算規則及證券賬戶使用的相關規定,以及網下投資者參加初步詢價的資格要求和持有市值要求,均未發生變化。對於網上發行而言,上交所規定,每1萬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1萬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單位為10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深交所規定,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單位為5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有市值的證券賬戶進行申購。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賬戶申購同一新股,以及同一賬戶多次申購同一新股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㈤ 鎖價發行的非公開,證監會核准後,全部放棄認購的案例有嗎

先說一下自己的理解,其實在事先確定投資者的非公開發行中,有點戰略投資的意思。認購回對象事先是知道股份答要鎖定,二級市場價格波動,即鎖定價格與證監會核准後二級市場價格相比,存在既可能高、也可能低的情況,事先是知道這樣的情況, 二級市場的價格每天都在波動,這種與二級市場比較是意義不大的,有意義的最多是解鎖後的二級市場價格與認購價。所以放棄認購的話,我覺得應該是對發行人長期看空,認為發行人股價長期而言會跌,所以放棄認購了。

㈥ 投資者放棄認購的新股如何處理 無效認購的如何處理

投資者放棄認購的新股以及無效認購的新股如何處理?

投資者放棄認購的新股和無效認購的新股都將不登記至投資者證券賬戶,由主承銷商負責包銷或根據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事先確定並披露的其他方式處理。對於主承銷商負責包銷或按其他方式處理的新股,網上發行結束後,主承銷商應自行與發行人完成相關資金的劃付,由發行人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記申請,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據此完成相應股份的登記。

關於「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網上新股申購」的規定,如何理解?

放棄認購情形以投資者為單位進行判斷,即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其使用名下任何一個證券賬戶參與新股申購並發生放棄認購情形的,均納入該投資者放棄認購次數,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

「連續12個月」是指任意連續的12個月,滾動計算;放棄認購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只數計算。

例如:由於投資者A在2014年11月19日日終資金賬戶無足額資金,其當日應繳款的三隻新股認購資金均不足,其結算參與人在2014年11月20日為其申報三次放棄認購。該投資者從次日(2014年11月21日)起進入限制申購名單並持續180個自然日至2015年5月19日。直至2015年5月20日起,該投資者方可正常進行新股申購。

在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11月19日期間,一旦該投資者再次發生放棄認購,如2015年8月12日其結算參與人為其申報了一次放棄認購,則由於其在連續12個月內有4次放棄認購,從2015年8月13日起該投資者將再次進入限制申購名單並持續180個自然日。

㈦ 為什麼新股申購中簽後會棄購 解密「棄購」原因

新股棄購「常態化」的背後:棄購原因五花八門
來源:中國網 2017

在A股市場,打新一直是穩賺不賠,新股上市後動輒十幾個一字板的神話也在不斷上演。可新股中簽卻似「中彩票」一般難,因此凡中簽者無不拍手稱快。但卻有這么一群投資者,出現了新股棄購現象,更為悲催的是還有不少人因為棄購而上了監管的「黑名單」。今年發布的全部六批黑名單中共有235個配售對象上榜——新股棄購出現「常態化」。對此,業內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個人投資者應避免疏忽、機構投資者自身做好內控之外,監管部門同樣應當積極應對。「建議適當延長交款時限,通過採取重罰、加大通知服務等多舉措並舉,減少棄購情況的發生。」

大型機構、知名牛散上棄購黑名單
10月18日,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稱「中證協」)頒布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售對象黑名單公告》(以下稱「《配售黑名單》」)(2016年第6號)文件,這是今年以來中證協第六次頒布《配售黑名單》。在該份文件中,中證協把今年下半年以來參與豐元股份、哈森股份、海波重科等12隻新股並在網下申購過程中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61個股票配售對象列入了監管黑名單,其中國信證券、國泰基金、摩根士丹利華鑫基金等多家機構投資者均「榜上有名」。
據記者了解,中簽新股棄購最主要為「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和「未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兩種情況。根據中證協今年1月8日最新修訂通過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承銷業務規范》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投資者管理細則》的相關規定,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或者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並承擔相應責任,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證協備案,協會將其列入黑名單6個月——換言之,上述61個配售對象自即日起,6個月內不能參與任何新股申購。
對此,記者致電摩根士丹利華鑫基金客服熱線,得到的回復是,該基金產品違規屬實,但放棄申購的具體原因不屬於公司對外披露信息的范圍。不過該工作人員隨後對記者表示,上榜黑名單並不會影響基金產品的「打新」動作,在對網下申購作出限制之後,該基金產品依舊可以繼續參與網上申購。
其實,摩根士丹利華鑫基金的棄購行為並非市場個案,記者發現,中證協今年以來公布了六批《配售黑名單》,其中不乏諸多知名投資機構的身影。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中證協發布的全部《配售黑名單》中,自然人賬戶占據了其中的半壁江山。記者發現,違規的自然人賬戶中不僅有多名知名牛散,亦不乏多位專業打新人士。例如,在10月18日最新發布的《配售黑名單》中,違規自然人賬戶有42個,佔比近七成,而作為早期的牛散代表,陳學東、陳學賡兩兄弟同時登榜,昔日的「權證大玩家」鄒瀚樞也被「點名」。
就職於某券商的研究員張少峰(化名)認為,設置《配售黑名單》的根本初衷在於避免發行失敗。他對記者表示:「網下配售的比例是比較大的,每個參與網下配售的投資者申購份額也會比較大,如果這些投資者出現大規模的棄購會導致發行失敗,這比網上棄購的影響要惡劣很多。」
棄購原因五花八門
新股暴利神話讓所有投資者羨慕不已,中簽新股更是可遇不可求,相比而言,這些網下配售對象頻頻棄購新股的做法實在有些令人百思不得其解。記者發現,對於配售違規的原因,黑名單中的機構投資者多以「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為主,而「未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則大部分發生在個人投資者身上。
在保薦承銷領域深耕多年的唐爍(化名)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根據現行的發行規則,參與網下配售的投資者,需要在交易所新股申購平台上在詢價階段就輸入相應的報價和對應的申購數量,但不需要准備申購資金。「因此『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的違規操作者都是只在交易所系統上提供了一個價格,但未提供對應的申購數量。」而對於「未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唐爍則解釋稱,即在網下申購成功後,未按時足額繳納申購款。「這也是今年以來網下發行新股過程中自然人投資者普遍存在的棄購原因。」
對於配售對象頻頻出現棄購新股的行為,唐爍認為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他對表示,部分基金出現了大規模棄購的情況很有可能是在最後申購或者繳款的時候出現了技術性問題。「這種情況就說明機構本身的內控和風控做得不甚健全,當然,作為整個基金的主要管理者,申購失誤的時候基金經理也難辭其咎。」
「此外,對於一些實力相對較弱的小型投資機構來說,存在跟風胡亂報價的情況,但是中簽之後卻突然發現手裡並沒有那麼多(可供申購的)資金,這種情況也是有可能發生的。」唐爍告訴記者。
而相比於「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申購」的違規行為,出現「未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的情況最令承銷商頭疼。對此,有承銷商表示,每每這個時候,投資者總是電話向投行訴苦,各種理由都有,車禍、生病、睡過頭等等,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請投行別把他們提交到中證協進入黑名單。
其實,不僅僅是網下配售,網上配售棄購的情況同樣不勝枚舉。其中,第一創業被網上投資者棄購65.3萬股,杭州銀行則有55.46萬股被拋棄,而對於IPO新規正式實施以來發行股份數最大、中簽率最高的江蘇銀行來說,更是有298.59萬股遭遇棄購,作為聯席主承銷商的中銀國際和華泰聯合將以2054.24萬元包銷這被放棄的股份。據了解,這種網上棄購的違規行為主要可以分為兩類:一種是忘記或有事耽擱繳款,配售成功後在該繳款時沒去繳款;另一種則是以為賬戶里資金足夠,事實卻是資金不足形成棄購。
對此,記者特地走訪了海通證券、中信建投、東吳證券、開源證券等多家券商營業部,了解到大部分券商都會在新股繳款當日電話聯系所有的中簽投資者,有客戶經理對記者表示:「畢竟中簽可是件難得的大喜事」。不過,即便如此,網上配售遭遇棄購的情況依然在持續——10月18日網上申購的新華網公布的《首次公開發行A股發行結果公告》顯示,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數量有16.51萬股,放棄認購金額457.23萬元。
解決棄購問題須對症下葯
對於如何解決新股頻頻遭遇棄購的問題,本刊特約作者胡東輝曾撰文《IPO配售對象黑名單有點冤》(詳見本刊第82期),在文章中,他表示新股申購T+2的繳款時限實在太短,建議改為T+4繳款,給投資者留出充足的備款時間。而與胡東輝觀點類似,著名經濟學家宋清輝在接受采訪時也認為,對於申購者而言T+2繳款時間可能確實有些太短,建議延長交款時限。此外,他還建議監管部門「軟硬兼施」,通過加大通知服務、採取重罰等多舉措並舉,減少棄購情況的發生。
張少峰則認為解決棄購問題需要對症下葯。他對表示,網下申購機構之所以頻頻出現棄購,是因為機構投資者大多為代客戶持有資金、代客戶申購,一旦機構手中不具有充足的資金,除了機構自營盤,其餘的資管產品往往需要聯系客戶把這筆資金補足。「在T+2的條件下繳款時間十分有限,資金在交割的過程中可能涉及到幾道清算的手續,任一環節出現問題都有可能導致無法繳款。所以對於參與網上配售的機構投資者,在申購之前應預留足夠的資金,當遇到發行量比較大的股票,比如銀行股時,這一點更需要注意。」
而對於網上的個人投資者的棄購原因,張少峰則認為很有可能是投資者對制度本身不是很了解,申購後忘記繳款,為減少這些無辜棄購情況的發生,個人投資者所屬的營業部可以適當加大服務力度。
此外,加大監管力度也是外界談到減少棄購行為的措施時屢被提及的話題。記者了解到,目前的棄購現象雖時有發生,但隨著目前監管力度的加大,與早期的「惡意棄購」相比,目前情況已經有了很大改善。唐爍對表示,前幾年,部分詢價機構會和上市公司、承銷商結成利益聯盟,在網下申購時,哄抬報價,促使其他機構不得不跟進報以高價。「而承銷商在獲得高額傭金後,在最後階段,會將與自己結成聯盟的券商報價剔除掉,令同盟避免被高報價套牢,承銷商會以其他形式來與同盟分享利益,這就形成了棄購背後的灰色利益鏈條。」

在接受采訪時,唐爍坦言,其實幾年來監管部門對於投行業務的監管政策一直在趨嚴。「首先,在黑名單制度下,如果機構報價卻沒有繳款,隨後就會被協會通報,在6個月內就失去了新股申購的資格;此外,現在新股的定價機制基本都是所謂的『窗口指導』,將價格限定在一定范圍內,不像之前詢價之後再確定發行價格,現在詢價與不詢價基本沒有任何意義了,最終發行就是23倍左右的市盈率,所以這就導致詢價產生的特殊利益失去了生存空間。」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3月2日深交所新股發行培訓中,交易所指出如網下配售投資者同時申購兩只及兩只以上新股,只要其中一隻出現棄購,當日其餘申購均視為無效,這也就意味著網下申購的棄購行為將採取「連坐」的懲罰,無形中增加了網下棄購的成本。對此,申萬宏源研究員林瑾認為,雖然投資者目前出現棄購的現象更多地是出於疏忽,而非主動「挑肥揀瘦」,但交易所採取「連坐」的懲罰也旨在警示網下投資者必須重視網下申購這一投資行為,不能因無需預繳款而就隨意地浪費「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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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
嫌價格貴中簽後想棄購
經耐心做工作才同意繳款「真不可思議,我們想中簽中不到,有人竟然中簽了不想要!」雖然步長制葯正在上演打新股暴賺的神話,但是記者了解到,揚州竟然有一位股民中了簽,但是卻「不想買」。
「這次我們營業部就有位股民中簽了步長制葯, 這是一位老股民,年紀較大,也很少來營業部,我們想馬上通知他,卻發現他以前留的電話號碼打不通了,後來我們好不容易聯繫上了他,這位大爺卻告訴我們,這個股價格太貴了,他不想要了,怕買了以後要虧本。」申銀萬國證券揚州營業部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最近就遇上了這件讓人哭笑不得的事情。
本著對客戶負責的原則,營業部工作人員耐心做工作,最終老大爺才同意繳款,從而避免了一次大的損失。事實上,雖然新股中簽後基本都能帶來豐厚的回報,但是,每隻新股最終都會發生一些「棄購」的現象。以步長制葯為例,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15.95萬股,網下投資者放棄認購8834股。不過,多數情況下,「棄購」都是因為股民不知道自己中簽,而賬戶中余額又不夠,所以被當作放棄處理了。
而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揚州不少證券營業部都推出了給中簽股民打電話或者發簡訊的服務,一旦有股民中簽,營業部會主動打電話提醒繳款。
「但在聯系的過程中,我們也發現,因為換電話等原因聯系不上的股民大有人在,很多時候為了聯繫上一位股民需要費不少工夫。」申銀萬國證券揚州營業部相關負責人這樣告訴記者。

㈧ 不同賬戶同一個可轉債兩個簽棄購算一次還是兩次

次,一個同一身份證名下的賬戶,對同一隻可轉債只能申購一次,其餘申購都是無效申版購,做廢權單處理。

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獲得配售後,應當按時足額繳付認購資金。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後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6個月內不得參與新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申購。

(8)銀行證券棄購擴展閱讀

可轉債的走勢會隨著基準股票價格發生波動,基準股價上漲通常會推動相應可轉債價格上漲,同樣投資者要承當價格下跌造成的損失。對於可轉債來說,通常會設置有明確的回售、贖回條款,若觸發相關贖回條款,投資者可能會面臨再投資風險。

可轉債發行與定增等再融資方式一樣需要通過發審委審核,但與定增的審核政策趨緊傾向相比,可轉債屬於監管層鼓勵的融資方式,發行條件相對寬松,因而今年以來可轉債發行迅速擴容,一些新三板公司也開始密集發行可轉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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