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稅收對證券市場的影響
稅收是國家為維持其存在、實現其職能而憑借其政治權力,按照法律預先規定的標准,強制地、無償地、固定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手段,也是國家參予國民收入分配的一種方式。國家財政通過稅收總量和結構的變化,可以調節證券投資和實際投資規模,抑制社會投資總需求膨脹或者補償有效投資需求的不足。
隨著入世和稅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我國已相繼出台或將要出台一些稅收調整政策。這些政策對證券市場產生了不同程度的影響,且這些影響正日益顯現。
稅收政策對證券市場的影響主要是國家運用稅收杠桿可對證券市場的投資者、證券市場中上市公司的盈利狀況進行調節。下面我們就從這兩個方面進行分析。
對證券市場的投資者的投資所得規定不同的稅種和稅率將直接影響著投資者的稅後實際收入水平,從而起到鼓勵、支持或抑制的作用。對證券市場投資者徵收的稅種主要是印花稅。證券交易印花稅曾是我國稅收收入中最強勁的增長點。1991-2000年的10年間,滬深股市提供的證券交易印花稅總額達1461.58億元,年均遞增210.39%。此外,證券交易印花稅占稅收總額的比重也由1992年的0.13%提高到2000年的3.78%,是前5年該稅總量的5倍。財政部決定,從2001年11月16日起,A、B股交易印花稅稅率分別由4‰和3‰統一降為2‰。這一政策出台,其影響是多方面的。首先,印花稅稅率下調降低了投資者的交易成本。其次,印花稅稅率下調符合國際趨勢,有利於提高中國證券市場的競爭力,從全球范圍內吸引投資。
中國股民感受最直觀的恐怕還是印花稅對證券市場的調控作用,而國際上亦如此。部分國家僅對賣方徵收印花稅或交易稅,而對買方免徵;同時,部分國家按證券持有期限的不同,採取差別化稅率,對持有期限較長的投資者課征較低稅率。當市場低迷時,適當降低稅率可以活躍市場交易,而當市場的非理性行為驟增時,適度提高稅率又可以抑止過度投機。這樣,證券市場的非正常波動受到抑制。
不過,在經濟全球化和增強本國證券市場競爭力的壓力下,稅賦從輕是近年全球證券市場稅制的總體趨勢。有關專家認為,征稅其實是證券市場的一種資金凈流出,因此過高稅率會在證券市場中產生一個巨大的資金漏斗,影響市場的良性發展;其次,征稅提高了資金的交易成本,導致資金回報率下降,抑制投資者的交易行為,進而影響一級市場的發行,影響到整個國民經濟與證券市場的發展。如法國與德國,高企的證券交易稅曾使證券市場發展緩慢,企業籌資困難。於是從1983年開始,法國對證券投資實行優惠稅收,德國也於80年代取消了證券交易稅,兩國證券市場投資者與上市公司迅速增加,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與巴黎證券交易所的國際競爭力也迅速提高。新加坡從2000年6月30日起取消原徵收的0.2%的證券交易印花稅,盡管政府預計因此會少收稅約7000萬新加坡元;香港也擬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由0.25%下調至0.225%。這一系列的下調,並不一定因為稅率過高引起,但稅收的比較優勢會影響全球的資金流向。
印花稅稅率下調只是證券稅制改革的第一步,隨後可能進行的改革對證券市場的影響將是復雜的。目前我國的證券稅制結構比較單一,以印花稅為主,且比重偏大,不利於實現對證券投資收益的調節。因此,為實現稅負公平,就要建立完整、系統的證券交易稅制體系。一方面,應拓展稅基,證券交易稅種應不再實質性地限定在流通股的轉讓方面;另一方面,在技術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應實行差別稅率,或是開征資本利得稅取代印花稅。當然,在推行這些改革措施時,會對證券市場產生較大沖擊力。
免徵印花稅、改徵資本利得稅,是全球證券交易稅制演變的趨勢。有人認為,從我國證券市場的長遠發展來看,以資本利得稅代替證券交易印花稅,也是大勢所趨。但矛盾和障礙很多。
首先是「利潤確定」的困難性:是按當筆交易課征或是按當月累計交易所得課征,如果出現當期虧損是否可以抵扣,又如何進行抵扣等等,這都需要有具體的規定;同時,開征此稅需要有先進的稅務電子化系統和科學的稽查技術,這顯然在目前我國還不完全具備。
其次,開征資本利得稅必須充分估計到其對證券市場的沖擊力。我國曾於1994年底盛傳將開征證券交易稅和股票轉讓所得稅,引起軒然大波,股指巨幅震盪。而同期台灣證券市場也因擬開征資本利得稅而造成股指大幅滑落,以至於台灣證券管理當局不得不宣布無限期擱置對資本利得稅的課征。因此在國內設立資本利得稅應持相當謹慎的態度,特別是在目前印花稅率本已較高的情況下,設立該稅種可能會使投資者產生增稅的印象,從而引發市場大幅振盪。
再次,開征資本利得稅需要證券交易稅制整體調整的配合。從全球稅收制度與全球證券市場稅收體系的變革上看,資本利得稅只是稅收制度的一個環節,其核心功效僅在於重新調整證券投資收益,若只開征此稅也無法作到拓展稅基、降低稅負的效果,還需要有行為稅等其他稅種的配合,而我國在短期內大幅度調整稅制的困難較大。
最後,即使開征資本利得稅,也宜採取輕稅、差別稅率原則。如美國稅法規定,納稅人允許以證券投資利得彌補其納稅年度的經營虧損,未沖減的損失可以在限期結轉至以後年度沖減;在日本,除被視為營業交易或營業分配的證券利得外,對出售證券的資本利得採取免稅的政策,其課稅的范圍主要集中於大額與頻繁交易的投資者。同時,各國對資本利得稅一般採取差別稅率,如法國以2年為界限區分長短期證券,長期證券交易的資本利得稅只是短期證券交易資本利得稅的60%。這種差別化的資本利得稅制對投資者形成長期投資理念有重要推動作用。
顯然目前我國不具備開征資本利得稅的基礎,但從長遠看,隨著證券市場結構逐步完善、投資行為日趨理性化,稅收征管水平的提高,資本利得稅很可能出現在我們身邊。
國家向上市公司開征的稅收包括流轉稅和所得稅。經過1993年的稅制改革以來,流轉稅的稅率以及徵收管理模式基本是穩定的,而歷年來,大多數上市公司的所得稅都是執行33%的名義稅率,而實際上通過減免、返還等形式執行著15%的實際稅率,造成這種狀況除國家對某些行業或某些地區的政策性扶持給予的優惠政策外,還有大量的地方政府越權審批的情況存在。2000年1月11日,國務院下發國發(2000)2號文,規定各地區自行制定的稅收先征後返政策,從2000年1月1日起一律停止執行,即由大多數公司實行名義上的33%、實際15%的所得稅率,到必須從名義到實際都為33%。據統計,在2001年我國滬深兩市的1133家A股上市公司中,有773家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占公司總數的68.2%。這其中包括享受高新技術企業優惠政策、開發區所得稅減免政策和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司。而享受「先征後返」優惠政策的公司占上述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公司總數的31.4%,占上市公司總數的20%。但是從這樣的結構來看,受到財政部通知影響的上市公司約占上市公司總數的20%,但另外500多家享受其他所得稅優惠的上市公司,則不受此通知限制。因此,明年我國上市公司中仍會有一半以上可以繼續享受稅收優惠。而這一政策,對受到財政部通知影響的約20%的上市公司凈利潤帶來了影響可謂不小。此外,2001年第4季度公布的另一項政策,即從今年起,所得稅由原先純粹的地方稅,改為中央與地方共享稅,並且明確中央與地方各得50%。如此以來,即便各地政府先按33%征稅,但其中的16.5%被中央收走了,想要再像以前那樣返給上市公司18%是不可能的。這對於一些沒有足夠思想准備的上市公司來說,影響可能出乎意料地大。
入世後,為履行承諾我國將會逐步降低關稅,不斷出台的稅收政策將對不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實際經營,及其股價和市值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入世後我國農產品的關稅限制為0-65%,平均為5%;工業品的關稅約束為0-47%,到2004年、最遲不得超過2010年將平均降為8.9%。這種關稅約束對民族產業影響最大的當屬農業和汽車工業。
另外,2001年末公布的另一項降低關稅的舉措是:從2002年1月1日起,我國電子產品關稅總水平由原來的16.2%降低到10.7%,降幅達33%。2003年大部分信息技術產品將實行零關稅;2005年所有信息技術產品將全部實行零關稅。這些政策對於因生產、組裝或固定資產投資等需要進口此類產品的上市公司不啻為一個利好,而對於生產、研製或經營相似產品的上市公司則可能是一個打擊。
此外,為迎接入世挑戰,保護國內產業的發展,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為企業公平競爭創造條件,還會有一系列稅制改革措施出台。據國家稅務總局有關官員透露,我國將在如下幾個方面推進稅制改革:統一內外企業所得稅,並用產業導向性的優惠稅收政策替代目前的外資企業普遍優惠稅收制度;實施增值稅由生產型向消費型的轉型改革;調整消費稅稅目,同時相機出台一些新的稅種。另外,對涉及國家安全的衛生、環保等產品將實行差別性進口稅收政策,對出口產品實行零稅率。這些稅收政策從總體上對國內上市公司特別是高科技企業、出口產品有比較優勢的企業是比較有利的,有助於它們降低成本,增強國際競爭力。
Ⅱ 公司名義開立證券賬戶,炒股需要繳些什麼稅
你好,A股交易費用包括三部分:
1、交易傭金,標准傭金按不超過成交金額的千分之內3收取,最低點5元;
2、過戶費容,按成交面額的十萬分之二收取,僅對上海股票收取;
3、印花稅,按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收取,僅在賣出時收取。
上面是股票交易的費用,除了上面的如果你的機構賬戶有盈利的話還需要合並到你的主營業務上面去稅務局報營業稅。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Ⅲ 股票交易稅收怎麼算
股票交易費用包括抄: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徵收。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2.證管費:成交金額的0.002%雙向收取
3.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487%雙向收取;B股,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基金,上海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深圳證券交易所按成交額0.00487%雙向收取;權證,按成交額0.0045%雙向收取。
A股2、3項收費合計稱為交易規費,合計收取成交金額的0.00687%,包含在券商交易傭金中。
4.過戶費(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根據中國登記結算公司的發文《關於調整A股交易過戶費收費標准有關事項的通知 [2] 》,從2015年8月1日起已經更改為上海和深圳都進行收取,此費用按成交金額的0.02‰收取。
5.券商交易傭金: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
Ⅳ 企業或個人買賣股票,證券需要繳稅嗎
不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五條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納稅人將承攬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運輸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4)證券涉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相關法條:
第十九條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營業額;未分別核算營業額的,不得免稅、減稅。
納稅人營業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營業稅起征點的,免徵營業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第二十條 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並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國務院財政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Ⅳ 證券行業增值稅涉稅風險點有哪些
1 現金收付出錯,短款自賠,長款歸公。2 因顧客蠻不講理,被投訴罰款。3 丟失回銀行憑證,被罰款答。4 空白憑證未蓋章戳,被罰款。5 為遵守雙人復核,雙人臨櫃等多如牛毛規矩被處罰。6 收上假錢自賠。7 不聽行長話,給穿小鞋。 最最重要的,未能完成銀行人物,先扣獎金,再被行長墨跡致死。
Ⅵ 公司企業證券投資的稅收問題
個人炒股盈利了不用交稅,公司炒股盈利了肯定是要繳企業所得稅的。
Ⅶ 證券公司稅收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證券公司股票傭金收入需要上繳當地證券協會萬分之二,權證交易內免稅
第二個問題:以容前的證券公司是由單個證券告訴上報總部,以前是可以作假的,比如我知道我公司會對超級大客戶(資金億元以上)象總公司匯報是萬分之五的傭金,我們實收萬分之八,這部分資金一般都屬於企業資金叫有個人管理,他們為了吃回扣我們才這么做的,順便證券公司也吃點,但是現在個大證券告訴都採取集中交易,就是你的詳單需要通過集團公司上報,而不是收盤後匯總上傳,所以現在基本杜絕作假。
第三個問題:營業稅是百分之十二,企業所得稅是百分之二十,但是券商都帶有地方保護色彩,不可能繳那麼多,會計也不是吃干飯的。
第四個問題:你這個問題和第一個是一樣的,就是證券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證監會會收取,是由當地的證監會收。
Ⅷ 證券交易稅是多少
你買入的是一隻復上海股制票,上海股票在買入時是要收取傭金,過戶費,賣出時要收傭金,過戶費和印花稅,這其中傭金一般是按不超過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來收取的,起點是5元,過戶費是按照成交股數的千分之一來收取,起點是1元,印花稅是單向收取(只在賣出時收)按照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來收並且不設起點
成交金額=4.8*200=960
買入的傭金=960*0.003=2.88(因為不足5元要按5元收取,所以買入傭金是5元
買入過戶費=200*0.001=0.2(因為不足1元要按1元收取,所以買入過戶費是1元)
另外營業部可能還會收取一個4元的通訊費(有的營業部收有的不收,具體要咨詢營業部)
交易後成本=(960+5+1+4)/200=4.85
Ⅸ 企業資產證券化涉及哪些稅收
從流程看,資產證券化涉及到資產轉讓(或擔保)、證券發行及證券權益償付等主要環節及其他輔助環節;從參與主體看,資產證券化中可能產生納稅義務的主體主要為發起機構、SPV、投資者及提供輔助服務的各中介機構;涉及的稅種主要有流轉稅(營業稅或增值稅)、所得稅、印花稅等。具體情況如下:
1、資產轉讓環節
(1)流轉稅:發起機構向SPV轉讓擬證券化資產,就增值額或營業額繳納增值稅或營業稅。但若僅為擔保融資,資產所有權及風險未發生轉移,則不適用。
(2)所得稅:發起機構因資產轉讓而獲得的轉讓收入應繳納所得稅,但資產實際轉讓與擔保融資的方式在繳納所得稅方面有所區別。此外,若涉及境外機構,則應繳納預提稅。
(3)印花稅:如訂立資產轉讓合同,應繳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如訂立借款合同,則應繳納萬分之零點五的印花稅。
2、證券發行環節
該環節主要涉及對SPV銷售證券所得徵收所得稅。但不同形式成立的SPV,如有限合夥、公司制、信託形式,其所承擔的所得稅不盡相同。此外,若涉及境外SPV,則應繳納預提稅。
3、證券權益償付環節
所得稅:SPV就其從資產債務人處取得的現金流或需繳納所得稅;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者取得證券投資收益也涉及到所得稅的繳納。若存在境外投資者,則應繳納預提稅。
4、其他輔助環節
各中介機構所提供的服務,如信用增級、信用評級、資產管理等,涉及到營業稅或按營改增繳納增值稅、所得稅、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