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貨物期貨交易原理
你這個問題有點怪。。。
即便是現貨遠期交易,也已經不存在賠和賺,因為你的交易價格和回實際價格是一樣答的。
除非這樣:
你和對方簽合同認為大米二月份價格不變,仍然按1元/噸的價格購入。那麼你的這個合同到了2月份即將履行的時候,大米卻變成2元/噸,這時你才算賺了。反之,如果大米價格下跌,那麼你就虧了。
這就是為什麼要進行套期保值,假如你要從我這里買大米,按照1元/噸的價格在2月份買10噸,而我怕萬一2月份大米升值到2元/噸,出現虧損。那麼我可以在期貨市場買入大米2月份多單。這樣可以把現貨的虧損風險消除。從而保證我在現貨市場虧的錢,在期貨市場能夠賺回來。
也就是大家常說的套期保值
㈡ 期貨到底是什麼啊
期貨是現在進行買賣,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版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權、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期貨市場最早萌芽於歐洲。
㈢ 期貨的概念是什麼
期貨是現在進行復買賣,在將來進行交制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黃金、原油、農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期貨市場最早萌芽於歐洲。
㈣ 貨物期貨為什麼徵收增值稅,而不徵收營業稅了
期貨買賣 是指在期貨買賣 所內集中統一買賣期貨合約的買賣 活動。它的買賣 對象是規范 化的期貨合約。
一、增值稅從我國目前的期貨買賣 品種 來說,主要包括貨物期貨與非貨物期貨。
貨物期貨買賣 交納 增值稅,非貨物期貨買賣 交納 營業稅。 貨物期貨是目標 的物為實物商品的期貨合約。期貨種類 主要包括農副產品、金屬產品、動力 產品等幾大類。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若干詳細 難題 的規則 的通知》(國稅發〔1993〕154號)規則 ,貨物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該當 交納 增值稅。 貨物期貨買賣 增值稅的征稅 環節為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計稅根據 為交割時的不含稅價錢 (不含增值稅的實踐 成交額),增值稅的征稅 人為: 1、交割時採取由期貨買賣 所開具發票的,以期貨買賣 所為征稅 人;2、交割時採取由供貨的會員單位直接將發票開給購貨會員單位的,以供貨會員單位為征稅 人。 多數企業和個人從事貨物期貨買賣 僅是投機炒作,買進賣出博取差價,並沒有實物交割環節,在這種狀況 下,不需要交納 增值稅。
二、營業稅 2019年新《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征稅 人的營業額為征稅 人提供給 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許 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四)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營業稅暫行條例施行 細則》第十八條:條例第五條第(四)項所稱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是指征稅 人從事的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 原《營業稅暫行條例施行 細則》第三條規則 :非金融機構和個人買賣外匯、有價證券或期貨,不徵收營業稅。」由此可見,在1994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原《營業稅暫行條例》及施行 細則執行期間,非金融企業進行金融商品買賣業務是不需要交納 營業稅的。 相比原條例,金融商品買賣徵收營業稅擴展 了兩個范圍: 1、征稅 人不限於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和個人買賣金融商品也屬於營業稅的征稅范圍,按「金融保險業」稅目征稅; 2、征稅范圍不限於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還包括其他金融商品。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11號)第一條規則 :「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獲得 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也就是給予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進行金融商品買賣業務獲得 的收入予以免稅的優惠。這是關於 貨物期貨為什麼徵收增值稅,而不徵收營業稅了?的解答。940
㈤ 什麼是貨物期貨
貨物抄期貨(包括商品期貨和貴金屬期貨),應當徵收增值稅,在期貨的實物交割環節納稅。
貨物期貨是還沒有進行交割的貨物,在貨物期貨里95%的人是不進行現貨交割的,5%進行實物交割的需要交稅(增值稅) 。
㈥ 什麼是期貨
期貨是現在進行買賣,在將來進行交收或交割的標的物,這個標的物可以是某種商品例如專黃金、原油、農屬產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還可以是金融指標。交收期貨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後,一個月之後,三個月之後,甚至一年之後。期貨市場最早萌芽於歐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