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期貨糾紛案件由哪個法院管轄
期貨糾紛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同時高級人民法院根據需要也可以確定部分基層人民法院受理期貨糾紛案件。
1、第四條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確定期貨糾紛案件的管轄。
2、第五條在期貨公司的分公司、營業部等分支機構進行期貨交易的,該分支機構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
因實物交割發生糾紛的,期貨交易所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
3、第六條侵權與違約競合的期貨糾紛案件,依當事人選擇的訴由確定管轄。當事人既以違約又以侵權起訴的,以當事人起訴狀中在先的訴訟請求確定管轄。
4、第七條期貨糾紛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高級人民法院根據需要可以確定部分基層人民法院受理期貨糾紛案件。
B. 北京期貨交易代理合同糾紛律師
根據期貨交易糾紛發生的具體情況,表現為以下幾種不同類型的代理行為,並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1.有權代理。2.無權代理。3.表見代理。4.受託理財。這個問題比較復雜,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過錯都在代理人,應該是可以讓代理人擔責,但是被代理人不應有讓代理人人誤解的意思表示。
C. 期貨糾紛去哪投訴啊
另找一家。
D. 跟期貨公司有糾紛怎麼辦
此事證監會當然不管,他們管違規行為。協會也不管的,因為這是公司和客戶的小糾紛,還沒有上升到需要法律解決的層次。
如果你認為公司多收了你的手續費,那麼你拿著賬單找結算部交涉就行了,讓他們一筆一筆給你算清楚即可,如果有出入會還給你的。如果是你理解錯誤他們也會解釋明白的,沒有期貨公司會在這樣的小事上和客戶糾纏。
E. 期貨交易代理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具體發生了什麼樣就糾紛?一般的情況,提供合同、交易流水(含匯款憑證)、平台信息等。
F. 期貨實物交割糾紛該怎麼處理
期貨實物交割都是期貨公司代理客戶進行的,客戶只需要按期貨公司提供的流程提交資料到期交割即可,客戶自身一般不會出現糾紛。
G. 非期貨交易場所,卻經營期貨交易,能以期貨交易糾紛起訴嗎
可以的,在不正規的交易場所從事交易,本身就是不正規的
H. 投資者在期貨糾紛中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來源:中金所
在期貨交易中,當事人之間發生各種各樣的糾紛是難以避免的。當發生糾紛時,應當積極通過各種可能的方式和途徑解決糾紛。對投資者而言,解決糾紛的過程,也就是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過程。
糾紛雙方進行直接協商是最簡便、最直接的維權方式。協商必須以雙方平等自願為前提。在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當事人可處分自己的權利。協商後達成的協議具有合同的效力,對雙方有約束力,但沒有直接的強制執行效力,需要由當事人自願履行,如有違反,應承擔違約的民事法律責任。
由糾紛雙方之外的第三者居中進行調解是另一種解決糾紛的方式。進行調解的前提是糾紛雙方必須自願接受調解,在調解過程中,任何一方也可以隨時退出調解。經調解達成的協議,與雙方直接協商達成的協議效力相同,同樣沒有直接的強制執行效力,需要由當事人自願履行。但是,協商和調解也有著自身的優勢。兩種糾紛解決方式程序簡便靈活、成本低廉,是其最明顯的優勢,而且能夠維護雙方合作關系,也有利於保護商業秘密。由於協議的內容是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訂立的,在良好的信用機制下,往往能夠得到自願履行。
仲裁是一種准司法程序,雖然仲裁也以雙方自願訂立的仲裁協議為前提,但一旦有了有效的仲裁協議,則仲裁程序就對當事人雙方具有了強制力。仲裁程序一經啟動,就必須依照仲裁程序進行。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具有終局的效力。雖然仲裁機構不能直接強制執行,但當事人如果不自願履行裁決,對方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仲裁裁決。
訴訟,是由國家專門設立的司法機關(法院)對當事人之間的糾紛進行審理,並作出具有終局效力和強制效力的判決的糾紛解決方式。訴訟具有嚴格的程序性特點,並且法院的裁決具有直接的強制執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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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期貨糾紛中能起訴銀行么
做的是什麼期貨?
銀行在中間起到什麼作用了?
做期貨,銀行一般還真沒有過錯
起訴銀行沒什麼用的』
J. 期貨交易中的糾紛怎麼解決
小糾紛,還是可以通過期貨公司的投訴電話解決
就看是什麼糾紛了
一般來說,期貨公司制度也比較完善
有糾紛的可能性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