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記得以前中國股市是漲跌沒有百分之十的限制,是在哪
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自1996年12月16日起,分別對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的交內易實行價容格漲跌幅限制,即在一個交易日內,除首日上市的證券外,上述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於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 1998年4月起,中國證監會對部分上市公司的股票實行特別處理,即ST,ST股票的漲跌幅限制為5%。
漲跌幅限制主要是為了抑制過度投機。眾所周知,中國的資本市場整體上投機氛圍很濃厚,羊群效應很明顯,這是為了保證市場穩定的一個舉措。其實90年代A股剛起步的時候,曾經沒有漲跌幅限制,導致市場波動過大。
㈡ 股市買賣操作的限制有些什麼
當天買不能抄當天賣, 但賣了的錢可襲以再買股票 也就是 T+1
賣出價*2000*(1-0.18%-0.1%)-買入價*2000*(1+0.18%+0.1%)= 收入
但有的證券公司每筆傭金 有最低限額,5元或10元 也即是說交易價格*0.18%<5元 按五元算
權證沒有買賣限制 ,不收印花稅
㈢ 股票買賣受什麼限制
目前A股的股票交易為T+1,即當天買入的股票要等到下一交易日才能賣出;當天賣出的股票內所獲得的資容金要下一交易日才能轉出(但當天賣出股票的資金當天即可用來買股票)。
然而目前很多散戶朋友喜歡做所謂的「T+0」,即賬戶中已持有某股票,當日再買入此股,然後侍機賣出原先持倉的那部分,看起來就象是當日買入的股票在當日又賣出了,實際上賣出的是原來持倉的部分。如果T+0掌握得好,不失為降低持倉成本的好辦法。
㈣ 發行股票的限制條件有那些!·!
上市 1.商品進入市場。 2.(go on the board●go public●join the market) 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經審查同意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條件: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滿足上述條件可向國務院證券管理審核部門及交易所申請上市。 ----------------- 市值 定義:股票的市值就是按市場價格計算出來的股票總價值。 如某一投資組合的總市值,就是按某一時刻的價格計算出來的所有股票的市值總和。如投資組合(A、B、C、D,1、1、1、5),現股票A、B、C、D的價格分別為1.5元、3元、6元和2元,則這個投資組合的市值為: 1.5×1+3×1+6×1+2×5=20.5(元) 一個股市的總市值,就是按某一日的收盤價格計算出來的所有股票的市值之和。 為了以後表述的方便,現約定將一個投資組合在t時的市值表達成函數的形式Ft(A、B、C、D…,N1、N2、N3、N4…),其中A、B、C、D等是股票的名稱,N1、N2、N3、N4等是所選股票的權數。 定理:在股票投資中,若投資組合相同,則投資收益率相等。 設在N日以投資組合(A、B、C、D…,N1、N2、N3、N4…)購入股票,P日將其拋出,其投資收益率R為: R=(P日賣出時的價值-N日買入的價值)/N日買入的價值 =(FP(A、B、C、D…,N1、N2、N3、N4…)-Fn(A、B、C、D…,N1、N2、N3、N4…))/Fn(A、B、C、D…,N1、N2、N3、N4…) 當一個投資組合的權數都是另一個投資組合權數的K倍時,前者的市值是後者的K倍。在上式中,分子分母都乘以K,其數值仍然相等。 有了投資組合及市值的概念以後就比較容易理解股票指數。 在一般證券書刊中,股票指數的表達式為: 股票指數=系數×(某些股票即時市值之和/)基準日的市值某些股票的即時市值,實質就是一個投資組合的即時市值。為表述的方便,以後都將計入指數的這個投資組合稱為指數投資組合,將其在t時的市值定義為Zt(A、B、C、D…,N1、N2、N3、N4…),其中A、B、C、D…等是股票名稱,N1、N2、N3、N4…等是權數。在上式中,基準日的市值及系數都是常數,可以合為系數K。則某一時刻t的股票指數ZSt的數學表達式為: ZSt=K×Zt(A、B、C、D…,N1、N2、N3、N4…)(1) 即時股票指數=系數K×指數投資組合的即時市值(2)
㈤ 中國股市從何時開始有漲停跌停限制
我國證券市場現行的漲跌停板制度是1996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12月16日開始實施的。制度規定,除上市首日之外,股票(含A股、B股)、基金、債券等各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我國的漲跌停板制度與國外的主要區別在於股價達到漲跌停板後,不是完全停止交易,而是在漲跌停價位或漲跌停價位之內的交易仍可繼續進行,直到當日收市為止。
漲跌停板制度源於國外早期證券市場,是證券市場上為了防止交易價格的暴漲暴跌,抑制過度投機現象,對每隻證券當天價格的漲跌幅度予以適當限制的一種交易制度,即規定交易價格在一個交易日中的最大波動幅度為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上下百分之幾,超過後停止交易。
(5)股市限制擴展閱讀:
漲跌停板指當某一期貨合約在某一交易日收盤前5分鍾內出現只有停板價位的買入(賣出)申報、沒有停板價位的賣出(買入)申報,或者一有賣出(買入)申報就成交、但未打開停板價位的情況。
在漲跌停板制度下,前交易日結算價加上允許的最大漲幅構成當日價格上漲的上限,稱為漲停板;前一交易日結算價減去允許的最大跌幅構成價格下跌的下限,稱為跌停板。
因此,漲跌停板又叫每日價格最大波動幅度限制。漲跌停板的幅度有百分比和固定數量兩種形式。
漲跌停板的確定,主要取決於該種商品現貨市場價格波動的頻繁程度和波幅的大小。一般來說,商品的價格波動越頻繁、越劇烈,該商品期貨合約的每日停板額就應設置得大一些;反之,則小一些。
制定漲跌停板制度,是因為每日結算制度只能將風險控制在一個交易日之內,如果在交易日之內期貨價格發生劇烈波動,仍然可能會造成會員和客戶的保證金賬戶大面積虧損甚至透支,期貨交易所將難以擔保合約的履行並控制風險。
漲跌停板的實施,能夠有效地減緩、抑制一些突發性事件和過度投機行為對期貨價格的沖擊而造成的狂漲暴跌,減緩每一交易日的價格波動,交易所、會員和客戶的損失也被控制在相對較小的范圍內。
而且,由於這一制度能夠鎖定會員和客戶每一交易日所持有合約的最大盈虧,這就為保證金制度的實施創造了有利條件。這是因為向會員和客戶收取的保證金數額只要大於在漲跌幅度內可能發生的虧損金額,就能夠保證當日期貨價格波動達到漲停板或跌停板時也不會出現透支情況。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漲跌停板
㈥ 股市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限制漲跌幅在10%
你好,上來海、深圳兩交易所自自1996年12月16日起,分別對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的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即在一個交易日內,除上市首日證券外,上述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目前,在我國證券市場上許多人將漲跌幅限制制度與漲跌停板制度混為一談。實際上,漲跌幅限制是一種委託價格下限制,再證券價格達到波動限制時,並不停止交易,只是越過波動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而在漲跌停板制度下,證券價格達到波動限制時 ,就立即暫停交易。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上市首日不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的;
(二)增發股票上市的;
(三)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的;
(四)本所或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經證監會批准,本所可以調整證券的漲跌幅比例。
㈦ 中國股市的漲跌幅限制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從1996年12月16日起,深交所、上交所對上市的股票、基金的交易實行漲跌幅限制在10%以內,此後,深滬證券交易所還對掛牌上市特別處理的股票(ST股票)實行漲跌幅度限制為5%的規定,對PT處理的股票實行漲帳5%限制,跌幅不受限制規定。
㈧ 為什麼中國股市有漲跌停限制
摘自網路.
每天漲,不能超過10%;每天跌,也不能超過10%,這就是漲停板制度。
不知不覺之中,漲跌板制度已經伴隨了我們將近10年,很少有人知道這個制度並不是中國股市的"原配",而是始於1996年12月16日政策打壓股市的"變種"。10年前的中國股市彼時彼刻正經歷著有史以來的第一波跨年度牛市。上證指數從500多點起步,一路過關斬將直奔1000點而去,盡管有喊話,盡管有禁令,但是狂熱的市場並沒有把管理層放在眼中,
香港97年回歸的預期刺激著投資者欲罷不忍,眼看著市場可能會失控,人民日報的本報評論員文章終於出現在新聞聯播之中,"正確認識當前的中國股市"的後果是可以預見,為了抵消這種後果的後果,也為了切實地降低這種風險的風險,管理層同時對漲跌停作出了限制,滬深股市在連續三天跌停之後才漸漸完成硬著陸。
其實,在股市的T股價格上實行限制,並不是國際慣例。為了防範風險,成熟市場一般會對指數跌幅超過10%作出停市的安排,但這種停市一般也就是半個小時,目的還是緩和場內投資者的情緒,降低非理性的操作,減小羊群效應。比如最近日本東京股市就為活力門事件引發的恐慌而停過市,印度股市也在跌幅超過10%的時候停過市,但是個股的漲跌上卻沒有這樣的限制,因為作出這樣的限制是和股市價值發現的功能不相稱的,也是矛盾的。
的確,在沒有漲跌板限制的日子裡,股市漲起來驚心動魄,跌起來也驚心動魄。很多老股民也許還都記得"二橋一嘴"鼎盛時期的風光,外高橋、浦東金橋大比例送股之後當天盤中就能填滿權,當天就能帶動市場掀起新一輪的漲幅。當然在遭遇"健康問題"這樣的謠言擾市的時候,個股也都能跌出30%甚至40%的跌幅來。
中工國際作為全流通的第一股,上市當天的走勢讓看慣了漲跌板限制的投資者極不適應,不光投資者不適應,就是管理層也極不適應。明明知道,這是機構的操縱,但是查起來未必能夠把罪名落到實處。50元,為什麼就不是投資者沖動的後果呢,誰又能規定股市上的投資者都是一種理性的抉擇呢?誰讓新股上市首日不設漲停板限制的呢?
這個世界上很多事情是不能琢磨,一琢磨,問題就出來了。為什麼上市首日可以不設限制,而在平時卻要加以限制?如果首日不加限制有其合理性,那麼平時的限制合理性在哪裡,如果不合理,是不是應該取消?如果不應該取消,那麼上市首日是不是也應該設漲停板
如果漲跌板取消會有什麼風險沒有,這個問題一直縈繞在心頭。取消了漲跌板只會活躍市場,加快交易節奏,價值發現可以一步到位,價值回歸也可以一步到位.那麼,取消漲跌板會不會助長市場的投機熱情,換句話講,對市場是利好還是利空?方泉認為是中性的消息,水皮則認為在目前的市況中會構成一個推動指數向上的利好,會刺激市場的震盪幅度,加大市場對游資的吸引力度,恰恰是因為是利好,管理層現在未必能下得了這個決心。
這個決心是不好下,不過牛市裡不下,熊市裡就更不好下,晚下不如早下,下了也就下了
㈨ 股票限制交易是什麼意思
您所說的應該是流來通股受限源股份。(如果不是您所說的情況,歡迎追問)
流通受限股份是指,證券交易所針對上市公司各大股東持有的流通股,為避免對股市和股價造成沖擊,對其上市流通的數量以及時間進行限制的股份。
流通股受限股份分為:一、新上市的股份公司各大股東持有的流通股的股份。二、上市公司各大股東持有的增發股的股份。三、上市公司各大股東持有的配股送股的股份
㈩ 股市除了中國外,還有那幾個國家實行漲跌限制制度
所有的股市都有過漲跌停板。現在大多數股市有類似於漲跌停板的制度設計。比如臨時停牌,臨時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