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近期ofo共享单车的运作模式算不算非法集资是否有侵权嫌疑
你好抄,算不算非法集资,主要是看是否具备了非法集资的特征,往往非法集资都具有以下特征: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
遇到非法集资首先不能慌乱,当事人可以立即报案,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Ⅱ 曾经被炒的沸沸扬扬的OFO共享单车,为什么现在却“人走楼空”
共享单车一度被誉为中国互联网新四大发明之一,而且ofo在海外市场也有扩张,回但是风光的外表答下却不断的出现负面新闻,资金链断裂、裁员、融资、并购,所有这些办法只能解决短期问题,要从长远和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靠自身的营利能力,ofo也尝试了不少办法,免押、加身广告、提升APP等,但都没有起到很好成效,而且海外市场也在逐渐退出。可见,ofo不管怎么解释,自身的困难是不言而喻的。那么,为什么ofo不像摩拜一样投身美团或滴滴怀抱呢?其中就因为前期多方融资,存在一定的利益纠葛,使得并购困难重重,而且各方对于并购的价格也是ofo难以接受的。就形成了现在难以破解的困局。
投身美团旗下的摩拜,其实日子也不好过,其它美团带来了很大的财务负担,足可以看出作为独立运营的ofo更是难上加难。那么作为四大发明之一的共享单车,曾经是中国互联网的的骄傲,为什么现在却落得如此惨景,真正的根源还是在于自身的赢利能力很难。共享单身不容易损坏,投入也不大,但是现实情况却相反,共享单车管理混乱,毁坏严重,很难形成良好的运营机制,自然就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
Ⅲ ofo共享单车现任最大老板是谁,
1、戴威 是ofo创始人兼CEO。从公司职务上看,他算是最大的老板。
2、但是这种公司专都是股份制的,属CEO只是前台打工的,谁的股份多,谁就是幕后老大。CEO也要听幕后老大的指挥。现在蚂蚁金服投资OFO后,应该说马云才是最大的幕后老板。
Ⅳ ofo共享单车怎么盈利
押金200,平均有来6-10个人把押自金留在APP里(你不会每次用车都把押金拿进拿出的,对吗?这是利用你的懒惰),那么就有1200-2000元停留在这辆车上。这辆车的购入单价,我不太清楚,但目测估计不会超过200元。而富士康工厂化生产大规模介入后,可能只需要100元。
于是,每一辆共享单车,要生生从市场上拿走至少1000元。如果投放1000万辆车,那么就是100亿元的存款。奶奶个熊,这不是一个农村信用社吗?
100亿的现金,可以派生出500亿的借款(你脑子可别想着100亿元去投资国债,每年3%的回报哟),这是金融基本的套路。500亿投资市场上,每年是35亿的稳妥收入,刨去利息、运营等费用,10-20亿利润,是有的。
一年挣10-20亿纯利润的生意。中国有几家上市公司能做到?怪不得能估值上百亿!
Ⅳ 共享单车概念股有哪些
共享单车概念股有很多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只股票:主要龙头是603776永安行,属内于经营共容享单车;还有600679上海凤凰,600818中路股份,都是属于生产共享单车及零部件的厂商;600986科达股份,是为共享单车提供互联网软件服务的主要商家.
Ⅵ ofo共享单车的最新数据有哪些
根据ofo提供的数据来看的话上线一年以来,ofo已有近11万辆共享单车。累计完成2000万次共享单车使用,服务了全国21座城市中超过200万的用户。
Ⅶ 概念股:共享单车概念股有哪些
共享单车龙头中路股份、深中华A,上海凤凰、信隆健康、姚记扑克等
共享汽车概念,力帆股份、海马汽车,中电鑫龙、万安科技、纳川股份、
共享办公的锦江股份、世联行、上实发展等,
共享停车的捷顺科技等
Ⅷ ofo有股票吗怎么买
ofo共享单车是阿里旗下事业部
目前阿里巴巴在美股上市
ofo还没有分拆上市
Ⅸ ofo企业代码是多少
ofo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351593485G。
查询国内现有企业的注册信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9)ofo共享单车公司股票扩展阅读:
OFO即Online to Fans to Offline(也可注释为 Online to community economy to Offline),是指通过“粉丝社群经济(圈子经济)”打通并链接线上与线下的一种全新商业模式。
以社群经济为核心,利用互联网分销模式作为纽带并与移动互联网结合,最终形成线下体验、线上成交、用户自主传播的商业循环。这个概念来源于和信聚赢商业机构创始人戴安度。
在传统PC端时期这一概念尚处于框架阶段,暨一种商业模式既可涉及到线上,又可涉及到线下,类似于O2O。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及普及,终于得以对这一商业模式的缺失环节,利用移动端的特性进行补全。
2013年OFO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正式诞生,并在针对传统企业转型落地的实际操作中实现验证,同时日趋模型化与细致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