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的钱去哪了
仁兄 很简单的 你说的问题是不存在的 买卖互相的。 没有人买你卖谁 没人卖你买谁
你卖股票 我买股票 我给你钱 你给我票 你拿票没人要 那他还是钱吗
『贰』 上市公司对股票的分红的钱到哪里去了
高管的股票是1元钱买的,在股市认购新股的那些股民是15元买的,比高管高了14元,专你是24元买的,比高属管高23元,比中签的股民高10元。
如果分红现金0.20元,那么,高管5年累积分到现金是1.00元,本钱回来了,所以,第6年即使股票价格跌的零,他们也不赔;而你,还要5乘以24等于120年才能把本钱收回来。中签的那位股民是5乘以14等于70年才能收回本钱。
『叁』 我们买上市公司的股票,买了他们股票后钱去哪了呢
第一阶段:公司上市融资,也就是公司发行股票,大的机构买股票,公司把得来的钱用于实业经营。
第二阶段:在二级市场,我们买卖股票,并不是从上市公司那里直接购买,而是在其他交易者手里购买,这时的钱已经和上市公司没关系了。
『肆』 讨论上市公司股票在下跌差价属于谁这钱到哪去了
如果股价将复来不再升上来制了.跌去的部份就消失了.蒸发了.举个例子:
南车发行价2元.(假如).开盘价3.5元.拥有原始股的人挣钱了.开盘后,股价下跌.哪新的接盘人,新买入者就亏了.原始股持有人挣钱了.
但如果股价一直跌.跌到三块,二块,甚至一块.这时候都没有人挣钱了.试问.还有0和游戏吗.
再举个极端的例子吧.前几个月,招行权证从二元多一直跌到1厘钱.也就是跌没有了.明白了吗.
『伍』 股票卖出去的钱去哪了亏的钱去哪了
股票的价格总体来说来是根自据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波动,而经营状况又是大多数人不可预知的,
要在股票里赚钱,就要在公司发展初期投资,购入该公司股票。而在公司经营遇到困难时
出售股票,(把股票卖给不知道公司经营遇到困难的人)就像,你去把自己用了很多年
的手机,发现电池不好用了,可能很快就要报废,这时你在手机还可以开机的时候高价
5000元把手机卖给不知情的人,别人刚买回去可能就报废了,造成损失。
而买股票就类似于买二手手机,一定要小心。
谢谢采纳。。
举例。
1。上市公司发行100股股票,每股1元。A和B各花50元,各买50股,100元到了上市公司账户。此时公司市值100股*1元=100元。
2,一年后上市公司发展良好,C和D也想各买50股当股东,A和B分别以每股2元卖给C和D。此时A和B除了1块的本外,额外“赚”了1块,,此时公司市值100股*2元=200元
3.又过了一年,上市公司经营发生亏损,没人想当股东,C和D的股票2元出售没人要,只能以低价1毛钱出售给E和F,此时C和D每股亏损1.9元,此时公司市值100股*0.1元=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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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上市公司从股票中拿的哪部分钱
上市是为了融资,购买股票是为了分享上市公司经营获得收益,相当于小股东,现内在还有人这样想容吗?都是想着在二级市场利用股票的差价套利
上市公司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外的股票都的钱都被上市公司拿走用于企业发展和经营,至于IPO,就是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被社会公众买走的股票就是上市公司募集到的资金额度。
至于增发,是上市公司扩大股票额度,这个钱上市公司拿不拿的走,主要还要看经营状况,中国股民喜欢低价股,在A股市场你可以理解为增发股票的钱被上市公司拿走了。
有问题直接联系我。
『柒』 上市公司股票差价属于谁这钱到哪去了
你亏了有人赚了
只是资金从你手上流到赚钱的人手上而已
资金的总量本身并没有发生变化
『捌』 上市公司是发行股票是从哪里拿到钱的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投资者购买股票,融资就实现了,钱是投资者付的。而投资者之所以会购买股票,是因为要成为股东,能享有股东的权利——若公司经营得好,股东就能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得到分红、或者股价会上涨,从而投资能得到补偿。
证券发行(securities issuance),是指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以募集资金为目的向投资者出售代表一定权利的有价证券的活动。任何一个经济体系中都有资金的盈余单位(有储蓄的个人、家庭和有闲置资金的企业)和资金的短缺单位(有投资机会的企业、政府和有消费需要的个人),为了加速资金的周转和利用效率,需要使资金从盈余单位流向短缺单位。 根据发行价格和票面面额的关系,可以将证券发行分为溢价发行、平价发行和折价发行三种形式。
具体程序如下:
(一)证券发行的核准 发行人依法申请核准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的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核准的机构或者部门规定。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二)证券发行的保荐。
《证券法》规定,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
(三)证券发行的承销
证券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依照协议包销或者代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
1.证券承销的方式
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2.证券承销的协议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
3.承销团承销证券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 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4.证券承销的期限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