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样看股票公司的股票发行数量
公司股票发行数量一般根据计划的募集资金金额和预计股票发行价进回行测算,并答应符合以下要求:公司股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的股份应达到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应达到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以上。如在中小企业板上市的金风科技,发行前股本是4.5亿股,首发5000万股,公开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刚好达到10%。
㈡ 如何确定一个公司发行股票的数量
根据注册资本,确定发行下限.根据融资量,公司估值等和承销商,确定具体发回行数量
注册资本就是答股本,
1亿的注册资本,就代表1亿总股本.
发行数量规定是不低于发行后股本总数的
25%
.
1亿股本,发行量,基本在3500万股以上.
发行的部分是新增部分,不是公司出售原有股份.当然原来的控股权会被稀释
㈢ 公司如果能发行股票在发行数量上有什么规定或限制
新公司法复规定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制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没有具体数量的规定。
㈣ 公司发行股票的数量由什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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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抄股票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四款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确定的,董事会决议应当明确数量区间(含上限和下限)。
确定了发行价格下限,这样能确定出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发行数量的下限如何确定呢?
发行数量下限确定高了,这样未来股价涨幅过高的话,不是影响发行么?
在确定发行数量下限,该如何考虑呢?
望达人赐教!
㈤ 每个公司发行的股票数量是有限的吗
有限。
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
(5)公司发行股票数量扩展阅读:
发行方式
1、包销发行
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
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2、代销发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股票上市的包销发行方式,虽然上市公司能够在短期内筹集到大量资金,以应付资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销出去的证券,证券承销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级发行价或更低的价格收购,从而不免使上市公司丧失了部分应有的收获。
代销发行方式对上市公司来说,虽然相对于包销发行方式能或获得更多的资金,但整个酬款时间可能很长,从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时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资金。
㈥ 问个公司发行股票数量问题
这一股的价抄格是由市场的供求袭关系决定。谁都不知道多少合适!
超额认购指发行时,认购数量大于发行量。
超额认购50倍,就会以最高发行价发行。(发行时,给了个区间)
具体多少,你的资料上没说,回答不了!
认购时,它会有最低发行价跟最高发行价!
㈦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数量是怎样决定的
1、发行量:我国上市公司IPO时,总股本小于4亿的,上市后社会公众股占总股本比例要版大于等于权25%;总股本大于4亿的,上市后社会公众股占总股本比例要大于10%。根据目前发行的默认规律,发行量最好正好是25%和10%。
2、发行价:询价前的发行价估计是按照发行时,同行业上市公司IPO时的市盈率确定。然后经过询价,确定的最后价格,但这个最后价格不会偏离询价前确定的发行价格太多。
3、市盈率=市值/净利润=每股价格/每股净利润
因此如果能够知道同行业上市公司IPO时的市盈率,即可预判拟上市公司上市后的每股价格。
所以呢,如果企业盘子大,那么估价往往比较低,原因是作为总股数大的话每股净利润自然低,市盈率固定的情况下,价格与每股净利润成正比,那么价格自然低。
补充:我在回答中说得很明显,比如公司上市前总股本为X,上市发行Y,那么:
如X<4亿,Y=(X+Y)*25%
如X>4亿,Y=(X+Y)*10%
㈧ 怎么看一个上市公司发行了多少股票
看总抄股本,有多少总股本就发行了多少股票,比如光明乳业总股本104189,A股 36099 ,A股只是在境内用人民币交易的股票,这只是它股本的一部分,单位是万元,你的数据解读为:总股本10.42亿元,流通A股3.61亿元。
㈨ 是不是一个公司发行的股票数目是有限制的
没有具体数量的规定。
新公司法规定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9)公司发行股票数量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摘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