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公司倒闭,且欠下大量债务,公司的股东有义务要偿还吗
以下五种情况股东需要偿还债务: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股东出资不实的。出资不实时,由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4、股东抽逃资金。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在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5、公司注销,如果经清算公司仍有财产,由分得财产的股东对公司债务在分得财产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1)公司欠钱持有股票要不要还钱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四章专门规定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和解和整顿,具体内容有:
一、提出整顿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了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申请三个月内,被申请的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被申请的破产企业进行整顿,法律规定,整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在人民法院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和解协议草案的主要内容应有清偿债务的期限、数额及要求减免的数额请求。
三、和解协议的讨论
在全体债权人召开的会议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对和解协议进行讨论、表决,一旦通过,经人民法院认可,人民法院即发布整顿公告,中止破产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司破产
㈡ 公司欠债,其中一个股东按股还债,还有责任吗
正常情况下是没有了。除非这个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了,要承担连带责任
㈢ 如果和别人参股开公司 ,要是公司欠债...破产要还钱么
股东入股后按投资额或所持股份份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而宣告破产的企业,要先经过清算组对其破产财产进行清算,然后用破产财产对债务进行清偿。
某人以公司名义贷款,携款潜逃,公司其他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由其他股东清偿后,在通过法律途径向违法行为人追偿。
以技术入股,以该技术要素所承担的价值换取对等的公司股份,技术人员按所持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优先连带责任。
㈣ 如果是公司欠钱,股东不要还吗
正常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但是,特殊情况下股东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情形由以下几种。(1)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2)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作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如果公司在诉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可能会遇到要求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可能。滥用公司人格行为与债权人利益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债权人必须举证证明自己因为股东的滥用公司人格行为而遭受到了损害。股东实施了不正当使用或滥用公司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㈤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需要偿还吗
有限责任公司 的特点是公司系拟制民事行为能力主体,称为法人,公司和股东对外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即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是公司法人人格的体现,也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股东与公司是完全独立、分立的民事主体,股东的资产不属于公司资产,所以,公司债务不能要求股东清偿。 但在现实生活中,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形却屡见不鲜,比如抽逃注册资金、转移公司资产等。为了社会公众利益以及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新公司法设立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及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在一定情况下,公司债务可以要求股东予以清偿,一般包括虚假设立公司行为(包括虚假出资、出资不足等行为)、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行为、公司脱壳经营行为、交易转移行为等等。 当然,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情况远不止这些,而且事定比较复杂。
㈥ 一个上市公司欠我的钱可以用欠款买他们公司的股票吗
那有这么简单。上市公司的股份都是在上海或深圳证交所记录在案的,即使是大宗交易转让,也是要通过交易所备案的,如果你不是单位法人,只是一个自然人,连转让的资格都没有。这类财务纠纷,还是通过法院起诉为好。
㈦ 公司欠债股东需要偿还吗,我是干股,并没有出资
如果是有限抄责任公司那么股东仅需袭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责任,干股一般是一个存在于股东之间的赠与协议,类似于分红协议。所以只要不出现下面所述的情况,公司欠的钱是不需要您来偿还的。
如果当公司股东为逃避法律义务或责任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法人资格或股东有限责任待遇、致使债权人利益严重受损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责令控制股东直接向公司债权人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这一制度叫做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仅针对特定的事件相对的否认公司法人人格,公司所产生的债务由股东和公司连带承担。对于这一特定事件之外的债务,公司股东仍然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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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公司欠款公司股东要承担吗
《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版,严重损害公司债权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按照该规定,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要满足以下条件:1、股东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以逃废债务。如“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财产混同、业务混同;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这是衡量法人人格能否适用的一个客观标准。又是一个弹性较大的条款,由法官自由裁量; 3、在债权人利益受损害与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债权人必须要证明这种因果关系的存在。 4、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在主观上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5、股东所承担的应当是补充连带责任,即先以公司财产清偿债权人债务,公司财产不够的,方才由股东承担。 5、承担责任的股东仅为实施了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和公司有限责任的行为的股东,未实施这一行为的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
㈨ 公司欠款,可否起诉股东还款
你好,公司欠款,是可以起诉股东的,但是只能起诉持有股份最大专的股东(在这里属解释,公司里最大的股东,就是属于公司的董事长,如果大家股份平等,需要经过所有股东选举),如果最小的,或是股份没有懂事长大的,是起诉不了的,以下原因:
第一,股东可将自己的股权(在这里解释,股份属于公司的股票和股权,必须股票和股权同时存在,公司才会有自己的股份,),卖给他,或者是转交给他人。
第二,股东不是公司最高负责人,除非董事长已经消失,股东的股份只比董事长小一级,比所有的股东都大一级,此时,可以任公司最高负责人(董事长)
第三,公司欠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必须由公司最高负责人,即董事长,或是总裁,用公司的钱补下欠款,如果公司的钱已经没有,公司还有欠款,此时董事长就只能用下自己的私人钱财,此时,起诉股东(并非公司最高负责人,即董事长),在法律上是无效,无法起诉成功,除非董事长将股份转让给某位股东,此时某位股东任公司最高负责人(即董事长)此时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