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分红一般什么时候分配
你好,分红复到账时间制:一般分红都是除权除息日当天就能到账,不过也有例外。一般盘子比较大的股票,分红派息涉及的金额相对更大,所以结算就需要更多的时间,上市公司正常情况下都会做相应的公告告知,关注上市公司公告即可。一般没有特殊情况发生,半个月之内是肯定会到账的。
分红送股都会自动进行,不需要股民们任何操作,只要耐心等待就可以了。
在分红派息前夕,持有股票的股东一定要密切关注与分红派息有关的4个日期,这4个日期是:
1、股息宣布日,即公司董事会将分红派息的消息公布于众的时间。
2、派息日,即股息正式发放给股东的日期。
3、股权登记日,即统计和认参加期股息红利分配的股东的日期。
4、除息日,即不再亨有本期股息的日期。
2. 每年股票分红是在几月份
分红的时间是不确定的,目前很多上市公司并不分红的。
不过有两点可以参考下,1.分红之前上市版公司会进行权公告刊登
2.每年都分红的企业同常会选择相同的月份分红。
3.如果想得到分红必须在股权登记日之前买入,分红结束之后卖出
纯手打,望采纳!
其他问题了@我的新-浪-微-博 菜鸟股民成长记
3. 一支股票 在一年中 一般什么时间分红
一般在年报公布之后,上市公司会发布分配预案,要实施的话大概就要拖到四五月份了,还有更晚的;再有业绩好的公司中报也会分红,正常在八九月份。
4. 股票年底分红大概都什么时间分
这不来可能的,第一财务报表是年源终做的,做完后要审计规划来年确定可以发放多少红利给股东这都要时间不是吗
过年的时候你过年,上市公司的会计、经理也过年,拖拖拉拉能4~6月分红就不错了。此外也要有监管审批,现在多数公司都全流通了,要防一些经理没实际利润也分红来保自己的金饭碗。。。
上千的上市公司就是看都不看光敲图章也要好几天吧。。。
5. 股票年终分红一般是什么时间是分钱还是分股票
股票分红派息复前夕,持有股票制的股东一定要密切关注与分红派息有关的4个日期,这4个日期是:
1.股息宣布日,即公司董事会将股票分红派息的消息公布于众的时间。
2.派息日,即股息正式发放给股东的日期。
3.股权登记日,即统计和确认参加期股息红利分配的股东的日期。
4.除息日,即不再亨有本期股息的日期。
股份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一般为一年),如果营运正常,产生了利润,就要向股东分配股息和红利。其交付方式一般有三种:一种以现金的形式向股东支付。这是最常见、最普通的形式。二是向股东配股,采取这种方式主要是为了把资金留在公司里扩大经营,以追求公司发展的远期利益和长远目标。第三种形式是实物分派,即是把公司的产品作为股息和红利分派给股东。
6. 关于股票年底分红的问题
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时候会同时披露当年的分红方案,,要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方专案就开始实施分红属,要看上市公司公告具体何时,一般股东大会后2个月内,实施分红的公告上面会有一个股权登记日,那天收盘后你仍然持有该股票就可以分红,分红后对股价有影响,如果是每10股派5元,那除权除息日前一天收盘价要减去0.5元,就是除权除息那天的开盘价了
7. 股市年底分红是什么时间
分红派息是指上市公司向其股东派发红利和股息的过程式,也是股东实现自己权益的过程。分红派息的形式主要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
股份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一般为一年),如果营运正常,产生了利润,就要向股东分配股息和红利。其交付方式一般有三种:一种以现金的形式向股东支付。这是最常见、最普通的形式。二是向股东配股,采取这种方式主要是为了把资金留在公司里扩大经营,以追求公司发展的远期利益和长远目标。第三种形式是实物分派,即是把公司的产品作为股息和红利分派给股东。
在分红派息前夕,持有股票的股东一定要密切关注与分红派息有关的4个日期,这4个日期是:
1.股息宣布日,即公司董事会将分红派息的消息公布于众的时间。
2.派息日,即股息正式发放给股东的日期。
3.股权登记日,即统计和 认参加期股息红利分配的股东的日期。
4.除息日,即不再亨有本期股息的日期。
送红股是上市公司按比例无偿向股民赠送一定数额的股票。沪深两市送红股程序大体相仿:上证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和深圳证券登记公司在股权登记日闭市后,向券商传送投资者送股明细数据库,该数据库中包括流通股的送股和非流通股(职工股、转配股)的送股。券商据此数据直接将红股数划至股民帐上。根据规定,沪市所送红股在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除权日即可上市流通;深市所送红股在股权登记日后第三个交易日上市。上市公司一般在公布股权登记日时,会同时刊出红股上市流通日期,股民亦可留意上市公司的公告。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这种资产受益的权利就是股东的分红权。
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 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
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1 公司当年有利润;2 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3 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1 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2 公司在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3 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
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满足第2项 1-3 条件外,还要:1 公司在最近三年连结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2 分配后的法定公积金留存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50%; 除此之外,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1/2 现金分配方案 或2/3 红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决权通过时方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