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的股票说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是什么意思
股票公司如果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数,按照有关规定,公专司股票应该属被试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而当公司实现了扭亏为盈,净利润变成了正数,不再亏损的话,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可以向股票交易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股票交易所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⑵ 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怎么办
发布退市风险预警公告的公司中大多数被立案调查的原因主要是因涉嫌信内息披露违规。除了上海家化,容还有三木集团、*ST中富、荣丰控股、恒星科技、键桥通讯、科伦药业、勤上光电、风神股份、青鸟华光、*ST国创、*ST成城、五洲交通、大有能源、*ST大荒、上海物贸、博汇纸业、博元投资等均因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创业板连续亏损二年 主板带*st的 都可能退市
⑶ 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区别
退市整理股票和风险警示股票并非同一概念,投资者需要区分清楚。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的股票有两类,一是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包括ST公司、*ST公司,以下简称“风险警示股票”):二是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但处于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志,以下简称“退市整理股票”)。 所谓退市整理期,是指上市公司股票被交易所做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再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行交易的特定期间。设置退市整理期有助于投资者的退出,保障投资者利益。需要指出的是,*ST公司是指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但它并非退市整理股票,而是仍属于风险警示股票;只有当上市公司股票被上交所做出终止上市决定后,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才被称为“退市整理股票”。
第十条 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 会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单只风险警示股票的数量进行监控;发现客户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予以警示和制止,并及时向本所报告。
第十一条 股票退市整理期间,本所公布其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第十二条 股票退市整理期间交易不纳入本所指数的计算, 成交量计入当日市场成交总量。
第十三条 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应当具备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且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个人投资者,仅可卖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⑷ 退市预警与风险警示有什么区别吗
退市来预警与风险警示的区别如自下:
(1)概念不同:
退市预警,即退市风险警示,是中国A股市场中的一种制度,以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降低市场风险。风险预警,是一个系统的名称。全称为“风险预警系统”,主要是预防金融风险,这也是国有银行改革的重点,历来受到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2)应用领域不同:
退市风险警示是应用于股票制度方面的概念,是为了降低市场风险,保护股民的利益。风险预警主要是针对商业银行提出的概念,随着WTO的加入,国有商业银行要参与国际竞争,需要在风险管理方面能够达到国际标准的要求。
(3)意义不同:
退市风险预警是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对其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简称“退市风险警示”。具体措施是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记,以区别于其它公司股票。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由于国内商业银行的现状和巴塞尔协议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如何加强风险管理力度,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已经是国内商业银行面临的重要问题,所以风险预警的地位尤为重要。
⑸ 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会怎样
具体措施是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记,以区别于其它公司股票。在退市风险警示期专间,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属制为5%。2003年4月2日和4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退市风险警示等问题的通知〉,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对其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简称“退市风险警示”。其目是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降低市场风险。
⑹ 什么叫风险警示股票
风险警示股抄票通常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或“ST”。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第十条,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投资者交易违反上述规定的,构成买入风险警示股票超限,但投资者卖出风险警示股票不受上述限制。
(6)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扩展阅读
一是按照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但属于同一投资者的账户,仍然合并计算。
二是投资者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合并计算。
三是买入数量按单只风险警示股票进行计算。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而言,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不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
⑺ 什么是退市风险警示
所谓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就是指由证券交易所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股回票交易实行答“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措施包括:第一,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第二,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⑻ sT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期多久
如果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两个月内,仍然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如公司在股票被暂停上市两个月内,仍然未完成整改或虽完成整改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⑼ 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有什么区别
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的股票有两类,一是按照上交所《上市规则》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包括ST公司、*ST公司,以下简称“风险警示股票”):二是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但处于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志,以下简称“退市整理股票”)。 所谓退市整理期,是指上市公司股票被交易所做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再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行交易的特定期间。设置退市整理期有助于投资者的退出,保障投资者利益。需要指出的是,*ST公司是指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但它并非退市整理股票,而是仍属于风险警示股票;只有当上市公司股票被上交所做出终止上市决定后,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才被称为“退市整理股票”。
第十条 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 会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单只风险警示股票的数量进行监控;发现客户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予以警示和制止,并及时向本所报告。
第十一条 股票退市整理期间,本所公布其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第十二条 股票退市整理期间交易不纳入本所指数的计算, 成交量计入当日市场成交总量。
第十三条 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应当具备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且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个人投资者,仅可卖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⑽ 有几只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降低市场风险,2003年4月2日和4月3日,上海证券内交易所容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退市风险警示等问题的通知〉,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对其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简称“退市风险警示”。
具体措施是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记,以区别于其它公司股票。在退市风险警示期间,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