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股票分红的问题
股票的分红,一般是每年分一次,大约到年初3月份前,公司会通知股民的。
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⑵ 成立合资公司,我方占股30%。在股东会上如何能拥有否决权
完全可以,来政府的鼓励或法源令政策:基于当地政府的鼓励或法令限制,例如印度政府及限制国外公司在当地的持股最多只能到40%,国外公司借由与当地公司合作成立合资公司的原因。
进入国外市场:例如丰田汽车与通用汽车合作成立的新联合汽车制造公司中,丰田汽车取得进入美国市场的实际知识,而通用汽车则取得丰田汽车的技术与管理方法。
如果是对投资、联营业务的房地产再进行转让处理的房产,这就要征收土地增值税费了,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如果是以邽作为价格入股来进行投资的,如果是房地产企业,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地产作价来进行联营的,可以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如果企业发生了非货币试的资产交换,如果是销售货物或是转让资产,提供劳务时,企业可以以公允价值来进行处理资产,无论是处置资产还是投资行为都必须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⑶ 公司为什么可以不按出资比例分红
公司的分红,一复般都是按照制出资比例分配,原来的公司法也是这样规定的。但在实际运作中,许多公司并不仅仅是按照出资比例来分配红利。根据2006年1月1日起生效的公司法第四条规定,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的权利。同时该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因此,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全体股东应签署书面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
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通常股东得到分红后会继续投资该企业达到复利的作用。
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红,而优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红。股份公司只有在获得利润时才能分配红利。
⑷ 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超过按投资比例计算的金额,且投资协议与企业章程对分红比例均无特别约定
企业应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该笔所谓“投资分红”的性质属于居民企业之间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所得。企业对外投资没有特别约定分红比例,应按投资比例分配。如果分红超过按累计未分配利润和分配比例计算的金额,我们认为不符合免税的股息、红利所得。
(早在200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被投资企业对投资方的分配支付额,如果超过被投资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而低于投资方的投资成本的,视为投资回收,应冲减投资成本;超过投资成本的部分,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⑸ 持股比例必须要跟出资比例一致吗公司章程里可商定的是股份比例还是股权分配(分红)比例
不一定,应为还可以其他方式入股的,比如技术、专利等。公司章程中股份比例和分红比例都得约定好。一般来说分红比例和股份比例一致,但可以不一致。这都可以股东商定。
⑹ 股份企业,小股东分红的比例大于出资比例,大股东分了技术股给小股东,公司出现纠纷,分红比例怎么算
这个要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约定来划分。如果大股东自回愿向小股东转让了部分比例答的股权,则小股东有权根据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分红。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如果就股权分红比例有特别的约定,因遵循其规定。
⑺ 出资额与股权分配比例不一致时如何在公司章程中定义
如果干股股东不出资,需要通过公司设立协议约定谁出资及相互垫资或借款关系,因为股权比例按实际出资由工商确定。至于分红比例是按照股东间的约定,可以与股权比例不一致,甚至零分红都是可以的。
⑻ 股权比例与分红不一致是否可以
如果公司章程约定来不按源照出资比例分红的可以。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即为公司章程约定,经由全体股东同意,公司不按照出资比例(股权比例)进行分红的,公司可以按照章程的约定比例进行分红。
(8)公司章程约定分红率超过30的股票扩展阅读
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有关规定,基金分红需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
一是基金当年收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分配;
二是基金收益分配后,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三是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能进行分配。
⑼ 公司章程中可以对如何分红进行规定吗
所谓优先分红权是指投资人在被投资企业分红时,优先取得一定比例股息的权专利。根据我属国《公司法》第34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和第166条“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等规定,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股东不按其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而设置优先分红权。
最好是单独订立分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