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将所持的债券转让取得收入306万元该债券的买入价为200万元该企业转让债权应缴
将所持的债券转让取得收入306万元该债券的买入价为200万元该企业转让债权应缴?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年五月发生如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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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 金融 企业
Ⅱ 我是两人投资为150万开的公司,但公司注册资为200万我是法人。现在公司经营不下去。公司欠我700万元。
公司股东一般都是以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额对公司承担有限的责任的。
像你这样的情况,你与公司应该分开来看待,这是两个独立的个体,你这里面的关系有点多啊
1、注册资本为200万,你们两个人才出资了150万,另外50万呢?谁没有出?去看下当时注册的时候“公司章程”,看下对于这样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2、公司欠你个人700万,该700万元就是公司的外债了,你有保存相关的证明文件什么的吗?你咨询下你们当地的律师,看下怎么要债吧?
3、这个是借用别人的,懒的打字了!!不好意思!
如果公司的章程中没有对股权转让的规定,即可适用《公司法》第72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所以针对你朋友的情况,他应该书面通知另外的那个股东关于转让股权的事情,包括转让的价格。如果那个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即视为同意转让。如果答复不同意,在他应该购买你朋友的股权,不同意购买的,视为同意对外的转让。
所以,你的朋友可以先找好买家,然后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上述程序。
另外,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股东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形】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如果你的朋友能够举证证明上述情况,他可以向法院起诉解除公司。
Ⅲ 200万人力资源公司转让多少钱
是有200万人才资料库吗?
Ⅳ 转让股份账务处理 我们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有A和B两位股东,现在B股东把原来的200万股份以250万转让给A
股份转让是股东之间的事情,无论价格是多少,跟公司都没有关系,公司只需要确认股东的身份就可以了。所以把实收资本里的人名调整了就可以,那50万是给B的,不是进公司的钱,也不用做分录。
Ⅳ 本人有上海200万债权,对方是公司,有法院判决,现转让债权,有收的吗
转让债权不一定有人接。如果对方有钱只是收款困难,可以找律师
Ⅵ 我是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现在想转让公司,我的注册资金是200万,我是转让方,转让应该注意什么,
转让方,最主要是注意股权转让款支付的条件及时间点,和股权转让款支付的可靠性;
Ⅶ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一家物业公司注册资金200万,运营了五六年了,转让能值多少钱
这类公司其实看情况,不用的话就是一张执照,没有意义。如果你有其他目的,那价格根据你评估的来呗。
Ⅷ 某企业将4年前自建的办公楼转让,原值400万,已提折旧200万,转让价款500万,此行为属于转让不动产
出售:是为了抄取得现金为目的的。
转让:不一定是取得现金,投资、捐赠等等。当然也包括取得现金。出售必须有单独的所有权,转让概念大于出售
所以综合你所述 企业的行为应该是属于销售不动产行为!
根据财税【2011】12号文件规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对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按“孰前原则”确认。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前”的原则确定购买住房的时间。
Ⅸ 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出资200万元,持该公司20%的股权。现我要平价转让给我弟弟,请问是否要缴税
转让股权,要来交税。源由于大侠说的没有说清楚200万是什么,这里全当现金出资处理。
(转让价格-200)*20%
注意转让价格,一般税局会复核,不是你自己说平价就平价的。
依据税法规定:
1、转让企业股权(指企业本身转让股权)不征营业税。
2、以不动产或无形资产入股后,把股权转让他人,要征营业税。
3、股权转让溢价部分,转让股权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Ⅹ 我公司将长期股权投资转让卖出,原账面价值为200万元,转让卖出价格为170万元,投资损失会计处理
投资处置损失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营业外收支核算以下内容:
(1)固定资产盘盈版盘亏。它指企业在财权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账外固定资产的估计原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新准则中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 。
(2)处理固定资产净损益。它指处置固定资产所获得的处置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及该项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后的余额。
(3)罚款收支。它是指对方违反国家有关行政管理法规,按照规定支付给本企业的罚款,不包括银行的罚息。
(4)出售无形资产损益。它指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所得价款扣除其相关税费后的差额,大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与所计提的减值准备相抵差额的部分。
(5)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它主要是指因债权人单位变更登记或撤销等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6)教育费附加返还款。它是指自办职工子弟学校的企业,在交纳教育费附加后,教育部门返还给企业的所办学校经费补贴费。
(7)非货币性交易中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损益(与关联方交易除外)。
(8)企业合并损益。合并对价小于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