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么看待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版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权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理论上任何涉及到了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包括但是不限于为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等模式。
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历了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个人贷款、企业融资等多阶段,并且越来越在融通资金、资金供需双方的匹配等方面深入传统金融业务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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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传统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和互联网金融信贷风险控制的区别
传统商业银行, 拥有自己的IT系统,结合线上线下征信,征信数据来源于银行内部数据。
相对于互联网金融信贷大数据风控系统来说,IT系统自己开发,成本较高,而数据来源来源征信机构及互联网各种平台相关数据。
互联网金融信贷风控大体有四部分功能:
1、评分建模,风控部分;
2、IT系统:业务系统、审批系统、征信系统、催收系统、账务系统;
3、决策配置工具,即信dai决策引擎;
4、征信大数据的整合模块。
大数据风控系统优势是大数据驱动,兼容手动、自动审批、决策、dai后管理。
鉴于大数据风控系统大大降低互联网金融信贷了风险,目前信dai行业,特别是小微金融机构大数据风控应用趋于普遍。神州融首推出了大数据风控平台、融360等也相继推出了自己的风控系统。
Ⅳ 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电话
互联网金融协会是没有举报电话,互联网金融协会是不负责处理举报事宜的,只有联系邮箱,具体邮箱为:[email protected]。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NATIONAL INTERNET FINANCE ASSOCIATION OF CHINA,英文缩写NIFA)是按照2015年7月18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由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等10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国家有关部委组织建立的国家级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
2015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通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准予成立。2016年3月2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上海黄浦区召开成立会议暨第一次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上海市市长杨雄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共同为协会揭牌。
(4)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案例扩展阅读: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职责包括:
1、组织、引导和督促会员贯彻国家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政策方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范经营行为。
2、制定并组织会员签订、履行行业自律公约,提倡公平竞争,维护行业利益。沟通协商、研究解决互联网金融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建立争议、投诉处理机制和对违反协会章程、自律公约的处罚和反馈机制。
3、协调会员之间、协会及其会员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协助主管部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4、组织开展行业情况调查,制定行业标准、业务规范,提出本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咨询建议。收集、汇总、分析、定期发布行业基本数据,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综合统计监测和风险预警,并提供信息共享及咨询服务。研究互联网金融行业创新产品和创新业务。
5、积极收集、整理、研究互联网金融服务领域的风险案例,及时向会员和社会公众提示相关风险。
6、制定互联网金融领域业务和技术标准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和消费者保护标准,并监督实施,建立行业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
7、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对从业人员进行持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的素质。
8、发挥行业整体宣传推广功能,普及互联网金融知识,倡导互联网金融普惠、创新的理念。
9、组织会员业务交流、调解会员纠纷、检查会员业务行为。
10、代表中国互联网金融服务组织参与国际交往,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Ⅳ 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和监管的文献综述
金融
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广义的金融泛指一切与信用货币的发行、保管、兑换、结算,融通有关的经济活动,甚至包括金银的买卖,狭义的金融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
金融的内容可概括为货币的发行与回笼,存款的吸收与付出,贷款的发放与回收,金银、外汇的买卖,有价证券的发行与转让,保险、信托、国内、国际的货币结算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主要有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还有信用合作社、财务公司、投资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证券、金银、外汇交易所等。
金融是信用货币出现以后形成的一个经济范畴,它和信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1)金融不包括实物借贷而专指货币资金的融通(狭义金融),人们除了通过借贷货币融通资金之外,还以发行股票的方式来融通资金。(2)信用指一切货币的借贷,金融(狭义)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人们之所以要在“信用”之外创造一个新的概念来专指信用货币的融通,是为了概括一种新的经济现象;信用与货币流通这两个经济过程已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最能表明金融特征的是可以创造和消减货币的银行信用,银行信用被认为是金融的核心。
从经济学分化出来的、研究资金融通的学科。传统的金融学研究领域大致有两个方向:宏观层面的金融市场运行理论和微观层面的公司投资理论。
金融的特征:
1. 金融是信用交易。
(1)信用
经济学上的信用,是一种商品交易的形式,对应于现货交易(即时清结的交易)。
信用是金融的基础,金融最能体现信用的原则与特性。在发达的商品经济中,信用已与货币流通融为一体。
(2)信用交易的应有特点
a. 一方以对方偿还为条件,向对方先行移转商品(包括货币)的所有权,或者部分权能;
b. 一方对商品所有权或其权能的先行移转与另一方的相对偿还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
c. 先行交付的一方需要承担一定的信用风险,信用交易的发生是基于给予对方信任。
2. 金融原则上必须以货币为对象。
3. 金融交易可以发生在各种经济成分之间。
其主要研究分支包括:
金融市场学(en:Financial market)
公司金融学(en:Corporate Finance)
金融工程学(en:Financial Engineering)
金融经济学(en:Financial Economics)
投资学(en:Investment Investment)
货币银行学(en:Money, Banking and Economics)
国际金融学(en:International Finance)
财政学(en:Public Finance)
保险学(en:Insurance Insurance)
数理金融学(en:Mathematical Finance)
金融计量经济学(en:Financial Econometrics)
Ⅵ 传统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信贷风险管理有何不同
Ⅶ 信用风险成互联网金融最大风险点是怎么回事
分析人士认为,风险防范将是今年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治理的重中之重
“在金融监管体制与金融市场秩序不断完善的未来,我们有理由期待,历经整治和规范的互金行业风险系数将大幅降低,互金风险防火墙机制将为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为安全稳健的投融资环境。”唐学庆表示。
Ⅷ 如何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
互金协会建立开始就制定了三个目标:服务监管、服务行业、服务社会,即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政策,更好为实体经济服务,更好防范金融风险和更好推动深化金融改革。
首先要做好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统计监测、风险预警、信息披露以及信息共享等项目的建设,为监管部门提供地区、项目和企业经营状况的基本信息。
李东荣:首先要认识到,遵守信用是从事金融业务的最本质要求,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一个重要环节,所以国家一直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协会也一直致力于推动信用信息共享,推动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的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和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建立对于我国个人征信市场建设具有非常现实和紧迫的意义,首先,从借款人的角度看,通过信用信息共享能够使放贷机构更好的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对其合理的小额、分散的资金需求,在信息对称情况下及时发放借款,满足个人借款的合理需求,有助于普惠金融目标的实现。第二,从放款人的角度,通过信用信息共享以及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的建立,贷款人能够准确的迅速的判断对方的信用状况,可以更加迅速准确做出贷款决策,并有效降低借贷管理成本。第三,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市场化个人征信机构的建立,有利于规范个人征信行业的发展,依法保护个人隐私。
Ⅸ 怎样建立互联网金融的信用评级制度
互联网金融信用评级的思路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评级仍然可以采用个体评级和支持评级相结合的方法。其中个体评级可以从三个角度进行评价:业务风险、风险管理和财务风险,其中三者之间是否相互匹配是判断个体信用的主要尺度。对于互联网金融这样的新生事物,能够获得外部支持以及获得外部支持的力度,对于企业信用质量的影响往往是有决定性的。通常我们会发现,那些具有大型金融机构背景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更容易存活并获得发展,直至创造出一种全新经营业态。
(一)互联网金融的主体信用评级。互联网金融主体信用评级主要考虑互联网金融的业务风险、财务风险和支持评级。
互联网金融业务风险的产生一般来自外部的生存环境因素(外部环境)、自身运营因素(竞争力)及风险管理能力。互联网金融主体在一定的金融生态环境中开展金融创新活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受到实体经济、产业结构、持续发展潜力的影响,法律监管环境及社会信用环境等也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信用状况产生显著的影响。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同的盈利模式决定了其实现收益的难易程度和稳定性,盈利模式的确立往往确定了企业的生存空间及其所能达到的高度。风险管理需要互联网金融机构健全的治理结构、有序的内部管理组织和制度。对其经营独立性、关联交易、人员配备等信息的掌握,可以对企业的治理和管理有更直观的判断。
互联网金融的财务风险受到财务状况、资本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的影响。财务状况是企业经营状况的体现,影响到企业未来的经营和承担风险的能力。资本是互联网金融企业吸收各类风险损失的重要缓冲工具,所以资本状况成为衡量受评企业抗风险能力的关键要素。当企业发生危机或面临突发事件时,流动性几乎是扭转局面的唯一要素。
互联网金融主体的支持评级主要是股东支持,包括资金支持、技术支持、信用支持、品牌支持等,其他的还包括实体金融机构、政府等。
(二)互联网金融工具评级。互联网金融工具作为投资者直接投资的对象,其信用风险评级对投资者具有重要的风险揭示作用。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快,且互联网金融工具具有投资风险高、结构复杂、创新产品合法合规性弱等特征。
一般来讲,互联网金融工具投资对象在资本实力、收入情况、现金流稳定性、抗风险能力等方面相对较弱,偿债能力相对较差。对互联网金融工具投资风险的揭示,可进一步缓解交易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风险。
对于结构复杂的互联网金融工具,往往投资者权益实现条件复杂,或经多层、拆分、重组等结构化复杂设计。一方面对互联网金融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和信息技术等要求均较高,互联网运营平台的运营能力是支持复杂金融工具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主体的信用运营能力的评价显得相当重要;另一方面,投资者权益在结构化设计中合同条款的保障程度,是信用评级的重要关注点,具有充分揭示风险的作用。
互联网金融工具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金融工具创新也日新月异,在外部监管边界不明确的情况下,创新型金融产品的合法合规性成为投资者权益能否得到保障的重要因素。对于金融创新工具的监管,美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机构消费者金融保护署则坚持两条基本监管原则,首先是产品设计是否考虑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然后是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完全和真实。在监管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这也是信用评级的重要出发点。
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存在自身难以克服的风险,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对金融体系的结构性、系统性风险冲击已经显现,信用评级对互联网金融的主体和融资工具有较好的风险防范功能和作用。因此,在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同时,需要加快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引入信用评级体系,为互联网金融快速、规范、有序、安全发展做好必要的制度安排。
Ⅹ 互联网金融的信用风险例子有哪些
互联网金融的信用风险指网络金融交易者在合约到期日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交易对手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传统金融企业在信用风险方面研究较多,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虽然互联网的开放性减少了网络中信息的不对称,但这更多的是在需求对接等资源配置上的效率提升,而在识别互联网金融参与双方信用水平上并没有太大作用。同时,由于互联网本身的特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信用风险较传统金融行业更难控制。
由于互联网金融虚拟性的特点,交易双方互不见面,只是通过网络发生联系,这使对交易者的身份、交易的真实性验证的难度加大,增大了交易双方在身份确认、信用评价方面的信息不对称。而且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程短、进入门槛低,大部分企业缺乏专业的风险管理人员,不具备充分的风险管理能力和资质,加上网络贷款多是无抵押、无质押贷款,从而增大了信用风险。网络金融中的信用风险不仅来自交易方式的虚拟性,还存在社会信用体系的不完善而导致的违约可能性。由于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于初级阶段,全国性的征信网络系统也还没有建立起来,加之互联网金融还未纳入央行征信系统,信用中介服务市场规模小,经营分散,而且行业整体水平不高,难以为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控制提供保障,基于上述原因造成的信息不对称,互联网金融中也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客户可以更多地利用金融机构与自身信息不对称的优势进行证明信息造假,骗取贷款,或者在多家贷款机构取得贷款。在经济中存在逆向选择问题,一般而言,有信用且优质的客户大多能从正规的金融机构获得低成本的资金,而那些资金需求难以满足的人群大多都成为了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客户,这部分人或者企业可能存在以下情况:信用存在问题,没有可抵押担保的资产,收入水平低或不稳定。客户利用其信息不对称优势,通过身份造假、伪造资产和收入证明,从互联网金融企业获取贷款资金,互联网金融平台之间没有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一个客户可能在多个平台进行融资,最后到期无法偿还而产生信用风险,如果违约金额大,涉及的客户数量多则很可能引起公司倒闭,进而使其余投资者资金被套,无法追回。互联网金融平台经营者可能通过虚假增信和虚假债权等手段骗取投资人的资金,隐瞒资金用途,拆东墙补西墙,最后演变成旁氏骗局,使投资人利益受损。
另外,任何金融产品都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互联网金融产品如果没有信用担保,该行为风险就可能转嫁到整个社会。互联网金融中,无论是网贷平台还是众筹平台,其发行产品的风险无法由发行主体提供信用担保。如今很多网贷平 台都引入担保公司作担保,且不说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能支撑多高的担保金额,其担保模式是否合法就存在很大问题, 这种形式上的担保并不能减弱互联网金融的信贷风险。
大数据最大的价值在商业服务领域,企业通过大数据透视了用户深层次的特征和无法显现的内在需求。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数据挖掘与数据分析,获得个人与企业的信用信息,并将其作为信用评级及产品设计、推广的主要依据,这一做法是否侵犯了隐私权及其在中国的合法性也不能确定。
互联网时代人们在网络上的一切行为都可以被服务方知晓,当用户浏览网页、发微博、逛社交网站、网络购物的时候,所有的一举一动实际上都被系统监测着。所有这些网络服务都会通过对用户信息的洞察获取商业利益,例如用户在 电商网站上浏览了冰箱,相关的冰箱销售广告就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推荐给用户;用户在社交网络上提到某种产品或服务,这类型的产品或服务就能主动找到用户。所有这种商业行为本质上就是机构通过对用户隐私的洞察来获取商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