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招聘中提到“与金融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你面试的是劳务派遣公司么
㈡ 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劳动合同是几年一签
用人单位与你签合同,那么提成辞职,就必须要求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但劳动合同书不用返回公司。至于社保,那么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自己缴纳社保,不能清退出来的。公积金嘛,要缴纳1年以上,才能提取的。
㈢ 金融行业是不买社保不签劳动合同吗
金融行业都签订劳动合同,都缴纳社保,不签订合同你就不算公司的人,怎么会缴纳社保。最常见不给缴纳社保的是保险代理人,但是他们签订的是代理合同。没有见过不签合同的公司,你还是不要去了。
㈣ 公司是金融公司,我是新来的,公司与我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公司涉嫌违法诈骗,我会受到牵连吗
金融公司都是这样的,事情不闹大不会有什么问题,况且你只是个员工,真要有什么问题,也不会找到你头上,良心过不去而已
㈤ 金融外包公司上班后要签劳动合同吗
任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签订劳动专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属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㈥ 我在我们当地的一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工作了三个月,入职的时候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当时合同里面写的实
用人单位与复你签合同,那么提成辞职制,就必须要求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但劳动合同书不用返回公司。至于社保,那么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自己缴纳社保,不能清退出来的。公积金嘛,要缴纳1年以上,才能提取的。
㈦ 你好,想问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有养老和医保,这样的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吗违法吗
问:你好,想问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只有养老和医保,这样的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吗?违法吗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下面时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一)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按照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三)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1)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2)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3)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四)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民法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
(五)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六)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合同。
(七)高利贷利息。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㈧ 拟定劳动合同,金融公司拟定劳动合同,有哪些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㈨ 金融工作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对应权利和义务
金融工作者和其他劳动者一样,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劳动者和也认定为存在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