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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利用金融服务进行创新创业

发布时间:2021-01-23 16:52:17

❶ 关于响应国家提倡大众创业的精神的响应书

以下为湖南省金融机构的: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新常态下实现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为了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号召,进一步加大金融业服务创业创新的力度,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湖南新引擎的决定,我们联合向全省金融业机构发出如下倡议:
一、进一步深化金融支持创业创新的服务意识。主动对接创业创新项目,建立创业创新项目库,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科技型企业、大学生等创业群体为重点,加大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金融支持力度,增强创业创新主体融资的便利性和可获得性,助推金融业与实体经济共生共荣。
二、进一步增加金融支持创业创新的资金投放。积极向上争取信贷规划,优化资金投放结构,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的目标;引导支持创业创新型企业到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到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湖南股权交易所挂牌融资,到境外上市融资;引导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投资初创期的创业创新型企业。
三、进一步创新金融支持创业创新的产品模式。简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流程,探索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方式,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实现投贷联动等;通过股权投资计划、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投资创业创新企业;引进保险资金投资我省创业投资基金;加快发展科技保险,推进发展责任保险、专利保险等创新险种;为创新创业型企业提供人身、财产等保险服务。
四、进一步改进金融支持创业创新的服务方式。向基层延伸服务网点,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设立科技支行、小微支行等;探索在园区设立科技支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在乡镇设立农业小额贷款公司;适度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完善尽职免责制度,提高创业创新项目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
五、进一步降低金融支持创业创新的融资成本。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缩短创业创新型企业融资链条,减少搭桥融资行为;对符合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信用好但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创业创新型企业,不压贷、不抽贷、不断贷;对优质创业创新项目贷款利率不上浮或者少上浮。
六、进一步改善金融支持创业创新的服务环境。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创业创新型企业讲诚信,加快信用评级推广应用,对诚实守信的创业创新型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强化行业自律,为创业创新主体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❷ 对于创业者而言,如何把握创新与监管之间的平衡

虽然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可以创造价值,但是在研究和讨论中需要把握三点。

1、首先,互联网金融没有改变金融的功能和性质。P2P、余额宝等创新的业务技术、交易渠道和方式,但其功能仍以融资、价格发现、支付结算为主,没有超出现有金融体系的范围。

因此,互联网金融可能不会像一些人预测的那样颠覆现有的金融体系。它的发展只是充分证实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莫顿的“金融函数理论”:金融函数比金融机构更稳定。

2、第二,互联网和金融并非没有冲突。互联网强调方便和速度,金融业强调监管。互联网强调创新,金融业强调稳定。毕竟互联网金融是在进行金融活动,其经营管理离不开风险控制的金融基因。

3、第三,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增长不确定,应避免过度乐观的预期。有很多观点认为,互联网金融本身并不是太新,甚至是一个错误的命题,而是传统金融在互联网技术上的延伸。与电报、电话、计算机在金融业的应用相比,并没有什么革命性的变化。

(2)如何利用金融服务进行创新创业扩展阅读:

一是各国普遍重视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现有法律框架,加强法律规范,重视行业自律。各国强调,互联网金融平台必须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信息保密法》、《消费信贷法》、《第三方支付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这是金融交易运作最重要的制度基础。

其次,不同国家针对互联网金融在本国的发展采取了不同程度的外部监管措施。大多数国家,如澳大利亚和英国,监管较为宽松,对互联网金融的强制性监管要求较少,监管资源相对有限。在金融危机期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因监管不力而受到公众批评,因此将Prosper的证券视为证券,并接受其监管。

第三,监管的主要手段是登记和强制信息披露,重点是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权益。

四是相关人员的监管职责将由相应的监管机构负责,往往没有统一的主要监管机构。银行和证券监管机构曾监管First Network Bank和Paypal等公司。

第五,一些国家开始尝试评估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框架,探索未来监管的方向。例如,在2011年7月,美国国会政府责任办公室评估了P2P借贷的发展和不同监管体系的优缺点,强调了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的一致性、灵活性和有效性。

❸ 创业融资运用创新基金的方法是什么

在保险业创新投资方式的尝试过程中,“双创”相关项目有望受惠。一方面,在相关政策支持险资投资创业企业的前提下,部分地区已表示明确支持保险业从多元化投资渠道和提供风险保障等方面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保险资管机构普遍认为,扩大有效投资、增加公共产品供给和“一带一路”、国企改革、“双创”等战略,都将为保险业带来机遇。保监会人士表示,创业投资基金相对而言规模较小,难以实现保险资金规模大的要求,创投基金可以考虑设计出适合保险资金特性的创投基金或创投基金的母基金,这样可以便于保险资金支持“双创”发展。鼓励支持“双创”2015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丰富创业融资新模式。丰富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创业创新,发展相互保险等新业务。拓宽创业投资资金供给渠道。加快实施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一批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大众创业。《意见》还提出,进一步降低商业保险资金进入创业投资的门槛。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不断加大对创业创新企业的融资支持。部分地区已经在考虑相关政策,如鼓励和支持运作规范的创业投资企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范围内,创新各类募集手段,通过上市募集、发行企业债券、发行资金信托和募集保险资金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形成市场化、多元化的资金来源。例如,北京市人民政府2015年印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保险公司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在合理管控风险的前提下,为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科技型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使保险资金投资股权覆盖企业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各个发展阶段。对于创业企业可能面临的融资难问题,保险业不仅从资金运用方面给予支持,在风险保障方面也有所动作。据报道,河北省张家口市尝试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保险资金的保障功能,本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可控”的原则,推出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探索出“财政+保险+银行”的融资模式。通过设立保险保费补贴机制和银行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当地政府以财政资金撬动信贷资金投放市场,使借款资质欠缺的经营主体能够获得银行贷款,更大程度的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有效解决大众创业初期的融资难问题。保险业专家表示,《意见》专门提到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创业创新并发展新业务,对于一贯被视为资本市场上最具规模优势、最具投资实力、而在创业投资领域尚处于“蹒跚起步”阶段的保险资金而言,无疑是一个意义深远的重大挑战。同时,保险资金参与创业创新相关的私募股权投资项目,可以分享高成长企业的利润、提高保险投资收益率。创投基金模式或受青睐,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曹德云表示,当前环境下,不断加大的负债端的压力向资产端传导,使得后者同时承担负债端的压力和市场下行的压力。尽管如此,保险资管行业依然面临多重发展机遇。保险资管机构普遍认为,扩大有效投资、增加公共产品供给和“一带一路”、国企改革、“双创”等战略,都将为保险业带来机遇。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全国目前资产管理的角度看,由于保险资金规模大、期限长、负债明确,所以被认为是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优质的资金。保险资金正探索多样化服务实体经济,如放开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保险机构发起设立中小微企业投资基金、健康养老基金等,直接服务于中小微企业发展。在合理管控风险的前提下,应鼓励保险公司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债券、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资料显示,早在2010年,保监会就已放开保险资金参与私募股权投资。2014年12月,保监会又连发两文,允许保险资金通过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和发起设立专项私募股权基金,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资本支持和增值服务。但从实际运行结果看,保险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并未充分展开。保监会人士表示,创业投资基金相对而言规模较小,难以实现保险资金规模大的要求。后者要求的不一定是“暴利”收益,而是希望得到高于负债的相对稳定的收益。这些特点决定了保险资金投资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仍有一定困难,资金运用方式有待创新。该人士表示,险资可以通过参与股权投资计划的方式投资创投基金和私募基金,而创投基金可以考虑设计出适合保险资金特性的创投基金或创投基金的母基金,这样可以便于保险资金支持“双创”发展。

❹ 什么行业适合大学生在金融方面创新创业,要有创新的。

不是挑战杯,是教育部原来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延伸和拓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十二五”期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项目。

❺ 创新思维对创业的影响表现在哪些方面

海尔你用过吧这就是个下面是资料崛起与发展:从濒临倒闭的集体小厂发展壮大成为知名的跨国企业创立于1984年,崛起于改革大潮之中的海尔集团,是在引进德国利勃海尔电冰箱生产技术成立的青岛电冰箱总厂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海尔集团首席执行官张瑞敏“名牌战略”思想的引领下,海尔经过十八年的艰苦奋斗和卓越创新,从一个濒临倒闭的集体小厂发展壮大成为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美誉的跨国企业。2002年海尔实现全球营业额711亿元,是84年的20000多倍;2002年,海尔跃居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之首。18年前,工厂职工不足800人;2002年,海尔不仅职工发展到了3万人,而且拉动就业人数30多万人。1984年只有一个型号的冰箱产品,目前已拥有包括白色家电、黑色家电、米色家电、家居集成在内的86大门类13000多个规格品种的产品群。在全球,很多家庭都是海尔产品的用户。“名牌战略”:中国第一品牌用户的忠诚度是与海尔产品的美誉度紧紧联系在一起的,18年间,海尔的无形资产从无到有,2002年海尔品牌价值评估为489亿元,跃居中国第一品牌。海尔产品依靠高质量和个性化设计赢得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2003年,在国内市场,海尔冰箱、冷柜、空调、洗衣机四大主导产品均拥有30%左右的市场份额。在海外市场,据全球权威消费市场调查与分析机构EUROMONITOR最新调查结果显示,海尔集团目前在全球白色电器制造商中排名第五,海尔冰箱在全球冰箱品牌市场占有率排序中跃居第一。其小型冰箱占据了美国40%的市场份额。海尔产品已进入欧洲15家大连锁店的12家、美国10家大连锁店的9家。在美国、欧洲初步实现了设计、制造、营销三位一体的本土化布局。2002年海尔实现海外营业额10亿美元,是中国家电业出口创汇最多的企业。海尔发展战略创新的三个阶段海尔十八年来的高速发展,最主要的就是靠创新。战略创新起着关键作用。1.名牌战略阶段——在1984年到1991年名牌战略期间,别的企业上产量,而海尔扑下身子抓质量,7年时间只做一个冰箱产品,磨出了一套海尔管理之剑:“OEC管理法”,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管理基础;2.多元化战略阶段——在1992年到1998年的多元化战略期间,别的企业搞“独生子”,海尔走低成本扩张之路,吃“休克鱼”,建海尔园,“东方亮了再亮西方”,以无形资产盘活有形资产,成功地实现了规模的扩张。3.国际化战略阶段——在1998年至今的国际化战略阶段,别的企业认为海尔走出去是“不在国内吃肉,偏要到国外喝汤”;而海尔坚持“先难后易”、“出口创牌”的战略,搭建起了一个国际化企业的框架。海尔的成功美国《家电》杂志统计显示海尔是全球增长最快的家电企业,并对美国企业发出了“海尔击败通用电气”这样的警告;英国《金融时报》评选“亚太地区声望最佳企业”,海尔名列第七;美国科尔尼管理顾问公司也将海尔评为“全球最佳运营企业”。同时,张瑞敏也获得了中国企业家目前在全球范围内的最高美誉,1999年12月7日,英国《金融时报》评出“全球30位最受尊重的企业家”,张瑞敏荣居第26位。著名的英国《金融时报》发布了2002年全球最受尊敬企业名单,海尔雄居中国最受尊敬企业第一名。2003年8月美国《财富》杂志分别选出“美国及美国以外全球最具影响力的25名商界领袖”,在“美国以外全球最具影响力的25名商界领袖”中,海尔集团首席执行官张瑞敏排在第19位。近年来,海尔已经有十几个成功的案例进入哈佛大学、洛桑国际管理学院、欧洲工商管理学院、日本神户大学等著名高等学府的案例库,成为全球商学院的通用教材,这在中国企业界是唯一的。张瑞敏本人也作为第一个中国人登上了世界商学院的最高讲台——哈佛大学商学院讲学。海尔人的目标是:进入世界500强,振兴民族工业!

❻ 国家出台了多少个推动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政策文件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国发〔201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是稳增长、扩就业、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根据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为改革完善相关体制机制,构建普惠性政策扶持体系,推动资金链引导创业创新链、创业创新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带动就业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意义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必然选择。随着我国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要素的规模驱动力逐步减弱,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粗放式发展方式难以为继,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需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结构性改革、体制机制创新,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各种制度束缚和桎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兴产业,形成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的发展格局,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打造新引擎、形成新动力。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扩大就业、实现富民之道的根本举措。我国有13亿多人口、9亿多劳动力,每年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数量较大,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的潜力巨大,但就业总量压力较大,结构性矛盾凸显。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环境,使有梦想、有意愿、有能力的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各类市场创业主体“如鱼得水”,通过创业增加收入,让更多的人富起来,促进收入分配结构调整,实现创新支持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发展。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创业创新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创业教育培训体系还不健全,善于创造、勇于创业的能力不足,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尚未形成。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要通过加强全社会以创新为核心的创业教育,弘扬“敢为人先、追求创新、百折不挠”的创业精神,厚植创新文化,不断增强创业创新意识,使创业创新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
二、总体思路
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改革推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让千千万万创业者活跃起来,汇聚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动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普惠性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创新促进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营造创业环境。通过结构性改革和创新,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增强创业创新制度供给,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营造均等普惠环境,推动社会纵向流动。
——坚持需求导向,释放创业活力。尊重创业创新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创业者面临的资金需求、市场信息、政策扶持、技术支撑、公共服务等瓶颈问题,最大限度释放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开辟就业新空间,拓展发展新天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坚持政策协同,实现落地生根。加强创业、创新、就业等各类政策统筹,部门与地方政策联动,确保创业扶持政策可操作、能落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业创新经验。
——坚持开放共享,推动模式创新。加强创业创新公共服务资源开放共享,整合利用全球创业创新资源,实现人才等创业创新要素跨地区、跨行业自由流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推动各行业创新商业模式,建立和完善线上与线下、境内与境外、政府与市场开放合作等创业创新机制。
三、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创业便利化
(一)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为创业者提供更多机会。逐步清理并废除妨碍创业发展的制度和规定,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加快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依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完善收费目录管理制度,制定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建立和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制定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办法,把创业主体信用与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挂钩,完善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创业创新监管模式。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创业创新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建立市场准入等负面清单,破除不合理的行业准入限制。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增强创业企业信息透明度。
(三)加强创业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加快建立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缩短确权审查、侵权处理周期。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合理划分权利人举证责任,完善行政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
(四)健全创业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把创业精神培育和创业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现全社会创业教育和培训制度化、体系化。加快完善创业课程设置,加强创业实训体系建设。加强创业创新知识普及教育,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人心。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创业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破除人才自由流动制度障碍,实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加快建立创业创新绩效评价机制,让一批富有创业精神、勇于承担风险的人才脱颖而出。
四、优化财税政策,强化创业扶持
(五)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各级财政要根据创业创新需要,统筹安排各类支持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资金,加大对创业创新支持力度,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管,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创业基金,扶持创业创新发展。在确保公平竞争前提下,鼓励对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的办公用房、用水、用能、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适当优惠,减轻创业者负担。
(六)完善普惠性税收措施。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税制改革方向和要求,对包括天使投资在内的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等创新活动的投资,统筹研究相关税收支持政策。修订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完善创业投资企业享受70%应纳税所得额税收抵免政策。抓紧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将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就业税收政策。
(七)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采购单位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采购单位改进采购计划编制和项目预留管理,增强政策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效果。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把政府采购与支持创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五、搞活金融市场,实现便捷融资
(八)优化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上市或发行票据融资,并鼓励创业企业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积极研究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到创业板发行上市制度,推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建立战略新兴产业板。加快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创业板转板试点。研究解决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的制度性障碍,完善资本市场规则。规范发展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推动建立工商登记部门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股权登记对接机制,支持股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行主体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等企业债券创新品种。
(九)创新银行支持方式。鼓励银行提高针对创业创新企业的金融服务专业化水平,不断创新组织架构、管理方式和金融产品。推动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对创业创新活动给予有针对性的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创业企业提供结算、融资、理财、咨询等一站式系统化的金融服务。
(十)丰富创业融资新模式。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开展公开、小额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加强风险控制和规范管理。丰富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保险资金参与创业创新,发展相互保险等新业务。完善知识产权估值、质押和流转体系,依法合规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许可费收益权证券化、专利保险等服务常态化、规模化发展,支持知识产权金融发展。
六、扩大创业投资,支持创业起步成长
(十一)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不断扩大社会资本参与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基金规模,做大直接融资平台,引导创业投资更多向创业企业起步成长的前端延伸。不断完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融资体系、监管和预警体系,加快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加快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逐步建立支持创业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市场化长效运行机制。发展联合投资等新模式,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各地方政府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强创业投资立法,完善促进天使投资的政策法规。促进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协同联动。推进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建设,加强行业自律。
(十二)拓宽创业投资资金供给渠道。加快实施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一批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大众创业。推动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隔离的前提下,与创业投资机构建立市场化长期性合作。进一步降低商业保险资金进入创业投资的门槛。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不断加大对创业创新企业的融资支持。
(十三)发展国有资本创业投资。研究制定鼓励国有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系统性政策措施,完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激励约束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引导和鼓励中央企业和其他国有企业参与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设立国有资本创业投资基金等,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创业创新中的作用。研究完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国有股转持豁免政策。
(十四)推动创业投资“引进来”与“走出去”。抓紧修订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内外资一致的管理原则,放宽外商投资准入,完善外资创业投资机构管理制度,简化管理流程,鼓励外资开展创业投资业务。放宽对外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限制,鼓励中外合资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加大对境外高端研发项目的投资,积极分享境外高端技术成果。按投资领域、用途、募集资金规模,完善创业投资境外投资管理。
七、发展创业服务,构建创业生态
(十五)加快发展创业孵化服务。大力发展创新工场、车库咖啡等新型孵化器,做大做强众创空间,完善创业孵化服务。引导和鼓励各类创业孵化器与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相结合,完善投融资模式。引导和推动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转移相结合,完善技术支撑服务。引导和鼓励国内资本与境外合作设立新型创业孵化平台,引进境外先进创业孵化模式,提升孵化能力。
(十六)大力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加快发展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市场营销、人力资源、法律顾问、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现代物流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不断丰富和完善创业服务。
(十七)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促进创业与创新、创业与就业、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降低全社会创业门槛和成本。加强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向创业者开放计算、存储和数据资源。积极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和创业创新模式。
(十八)研究探索创业券、创新券等公共服务新模式。有条件的地方继续探索通过创业券、创新券等方式对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社会培训、管理咨询、检验检测、软件开发、研发设计等服务,建立和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八、建设创业创新平台,增强支撑作用
(十九)打造创业创新公共平台。加强创业创新信息资源整合,建立创业政策集中发布平台,完善专业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增强创业创新信息透明度。鼓励开展各类公益讲坛、创业论坛、创业培训等活动,丰富创业平台形式和内容。支持各类创业创新大赛,定期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农业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和创新挑战大赛等赛事。加强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发展创业平台、投资并购小微企业等,支持企业内外部创业者创业,增强企业创业创新活力。为创业失败者再创业建立必要的指导和援助机制,不断增强创业信心和创业能力。加快建立创业企业、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统计指标体系,规范统计口径和调查方法,加强监测和分析。
(二十)用好创业创新技术平台。建立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和专利信息资源向全社会开放的长效机制。完善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研平台(基地)向社会开放机制,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力支撑。鼓励企业建立一批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平台。鼓励依托三维(3D)打印、网络制造等先进技术和发展模式,开展面向创业者的社会化服务。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领军企业创建特色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内部和外部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服务支撑。加快建立军民两用技术项目实施、信息交互和标准化协调机制,促进军民创新资源融合。
(二十一)发展创业创新区域平台。支持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省(区、市)、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等,依托改革试验平台在创业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为创业创新制度体系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等创业创新资源密集区域,打造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业创新中心。引导和鼓励创业创新型城市完善环境,推动区域集聚发展。推动实施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城市示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各具特色的支持政策,积极盘活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租赁房等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和居住条件。
九、激发创造活力,发展创新型创业
(二十二)支持科研人员创业。加快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制度规则。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支持鼓励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科技社团为科技人员和创业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二十三)支持大学生创业。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引导和鼓励高校统筹资源,抓紧落实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场地、经费等。引导和鼓励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天使和创业投资人、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创业导师,提供包括创业方案、创业渠道等创业辅导。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二十四)支持境外人才来华创业。发挥留学回国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高端人才的创业引领带动作用。继续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建立和完善境外高端创业创新人才引进机制。进一步放宽外籍高端人才来华创业办理签证、永久居留证等条件,简化开办企业审批流程,探索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引导和鼓励地方对回国创业高端人才和境外高端人才来华创办高科技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在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完善相关措施。加强海外科技人才离岸创业基地建设,把更多的国外创业创新资源引入国内。
十、拓展城乡创业渠道,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二十五)支持电子商务向基层延伸。引导和鼓励集办公服务、投融资支持、创业辅导、渠道开拓于一体的市场化网商创业平台发展。鼓励龙头企业结合乡村特点建立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商品集散平台和物流中心,推动农村依托互联网创业。鼓励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城乡基层创业人员依托其平台和经营网络开展创业。完善有利于中小网商发展的相关措施,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支持发展面向中小网商的融资贷款业务。
(二十六)支持返乡创业集聚发展。结合城乡区域特点,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协作创业模式,形成各具特色的返乡人员创业联盟。引导返乡创业人员融入特色专业市场,打造具有区域特点的创业集群和优势产业集群。深入实施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支持返乡创业人员因地制宜围绕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开展创业,完善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环境。
(二十七)完善基层创业支撑服务。加强城乡基层创业人员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跨区域创业转移接续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加强远程公益创业培训,提升基层创业人员创业能力。引导和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开展面向基层创业创新的金融产品创新,发挥社区地理和软环境优势,支持社区创业者创业。引导和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大型物流企业发挥优势,拓展乡村信息资源、物流仓储等技术和服务网络,为基层创业提供支撑。
十一、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协同机制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立足改革创新,坚持需求导向,从根本上解决创业创新中面临的各种体制机制问题,共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二十九)加强政策协调联动。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策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系统梳理已发布的有关支持创业创新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抓紧推进“立、改、废”工作,将对初创企业的扶持方式从选拔式、分配式向普惠式、引领式转变。建立健全创业创新政策协调审查制度,增强政策普惠性、连贯性和协同性。
(三十)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加快建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普惠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督导机制,建立和完善政策执行评估体系和通报制度,全力打通决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本意见的各项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研究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推动本意见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拓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空间,汇聚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促进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国务院
2015年6月11日

❼ 科技金融驱动创新创业是什么意思

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一系列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开启了科技金融时代的来临,通过强大的科研能力构建和推动科技金融企业将是行业发展的主流,也将带来全新的挑战和机遇。

❽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 金融信息服务和创新与创业投资管理 历年考研真题

试题复是和金融信息服务一样的,制因为这几年学院考题没外流,所以一般弄不到,网上有回忆版,非常不全,淘宝也没有卖试题,剩下的渠道我不太知道,一些专门培训软微考研的机构可能会有完整题目,另外微观部分这两年试题形式有很大变化,11年和13年差不多,和12年有不同,不知道今年会变成什么样,把书看熟是王道。计算机部分考的非常杂,很让人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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