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突然想问一句中美围绕P2P或者是互联网金融之间的监管侧重点的差别在哪里
监管的模式可以有很多,但是监管的初心和目的在全球范围来讲都是相类同的,就是保护版投资者以权及投资适当性的问题。通过有效有序的监管,令金融能够更加普惠,目的是一样的,但是它的方式方法可以是相同或者是不同的,至于中国的模式和美国的模式哪一个更好,我觉得不能这样直接比较。再说了国内的网贷你玩儿明白了?各平台都熟门熟路了?国内的搜易贷、宜人贷……不香吗 ?为什么要和国外比较,我们会有自己的监管方式干嘛一定要向别人靠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