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两会有提到P2P吗
提到过
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野蛮生长也成了今年全国“两会”的关注热点,在日前召开的政协会议上,有多名代表委员建议加速P2P行业的监管。
“P2P行业乱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监管的暂时缺失。因此,有必要加快出台P2P行业的监管政策,落实有节奏、松紧适度的监管,并且鼓励、引导行业自律组织和第三方评级、咨询机构的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永隆银行董事长马蔚华的提案指出。另外,全国政协委员、保监会原副主席李克穆的提案也主要是呼吁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马蔚华建议,P2P的具体监管内容应该包含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准入和退出规则、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运营监管内容以及对P2P网络借贷平台信息披露的要求。同时,李克穆也指出,“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更好生存发展的基础性环节,首先要做到将互联网金融正式纳入金融监管的范围,在审慎监管的框架下运行,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但互联网日新月异的快速发展给监管工作带来的难度更大,如何用适当的措施,既能够让其适度发展又要保障消费者利益,有很多技术性问题,监管上要有很多新举措,才能达到审慎、适时以及合理的目标”。
对此,不少P2P行业的从业人士也呼吁加强对P2P的监管,并给出了建议。P2P行业监管是业内外讨论已久的话题,且从多方面信息来看,监管模型其实已经基本形成,只待国家的最终颁布。在监管内容上, P2P行业一定要设定严格的行业门槛,同时对于具体监管措施要张弛有度,互联网金融具备金融属性,必须严守红线,同时信息化科技应用是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最大的差别,所以要鼓励创新,给互联网金融留足发展空间。
还有相关负责人在P2P立法上建议,对于P2P平台来说,目前存在着触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红线等法律风险,高检高法应尽快明确P2P平台的法律定位,监管层必须要明确自担保的范围,例如风险准备金是否属于自担保。同时建议由监管层牵头成立国家层面的P2P二级市场,开放给各家平台进行对接,建立一套债权转让标准。最后应尽快进行互联网金融立法。
不过,对于立法一说,也有业内人士有不同的看法。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则表示,互联网金融发展一年以来对金融改革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虽然采用了现代的信息技术,但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政府不会有特别的立法规定。吴晓灵建议,对于做信息中介的互联网企业不发监管牌照,只颁发普通的企业牌照即可,有利于客户对资金行为负责,学会风险自担,对于信用中介则要颁发金融牌照。
其实,央行、银监会在这两年一直与一些平台做着充分沟通与调研,对于正规平台来说是“求监管”状态,监管的出台对于行业发展来说存在一定的利好
Ⅱ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部门有哪些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部门有“一行两会”,即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简称PBOC),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或银保监会)成立于2018年,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正部级。
(2)两会互联网金融风险扩展阅读:
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特点:
1、成本低: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双方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无传统中介、无交易成本、无垄断利润。
一方面,金融机构可以避免开设营业网点的资金投入和运营成本;另一方面,消费者可以在开放透明的平台上快速找到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削弱了信息不对称程度,更省时省力。
2、效率高:
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由计算机处理,操作流程完全标准化,客户不需要排队等候,业务处理速度更快,用户体验更好。
如阿里小贷依托电商积累的信用数据库,经过数据挖掘和分析,引入风险分析和资信调查模型,商户从申请贷款到发放只需要几秒钟,日均可以完成贷款1万笔,成为真正的“信贷工厂”。
3、覆盖广: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能够突破时间和地域的约束,在互联网上寻找需要的金融资源,金融服务更直接,客户基础更广泛。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客户以小微企业为主,覆盖了部分传统金融业的金融服务盲区,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4、发展快:
依托于大数据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快速增长。以余额宝为例,余额宝上线18天,累计用户数达到250多万,累计转入资金达到66亿元。据报道,余额宝规模500亿元,成为规模最大的公募基金。
5、管理弱:
一是风控弱。互联网金融还没有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具备类似银行的风控、合规和清收机制,容易发生各类风险问题,已有众贷网、网赢天下等P2P网贷平台宣布破产或停止服务。
二是监管弱。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监管和法律约束,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整个行业面临诸多政策和法律风险。
6、风险大:
一是信用风险大。现阶段中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还有待配套,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较低,容易诱发恶意骗贷、卷款跑路等风险问题。
特别是P2P网贷平台由于准入门槛低和缺乏监管,成为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集资和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温床。去年以来,淘金贷、优易网、安泰卓越等P2P网贷平台先后曝出“跑路”事件。
二是网络安全风险大。中国互联网安全问题突出,网络金融犯罪问题不容忽视。一旦遭遇黑客攻击,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作会受到影响,危及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互联网金融(概念)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金融监管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人民银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Ⅲ 如何看待互联网如何看待金融行业
“互联网抄金融”早已不是一个新鲜词,但在两会报告再次提及,显示出互联网金融势不可挡的趋势。从互联网金融产业链看,包括资金募集、理财、支付、网络货币、金融信息服务等多个环节,资金募集的模式包括股权众筹、P2P贷款、电商小贷等;理财包括互联网公司与券商合作发行产品,与基金合作的货币基金以及银行推出的各类理财产品等;支付包括网上支付和移动支付;此外,还有一些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主要是利用互联网已经成熟的技术和思维在金融细分领域中的应用。
“互联网+”处于风口浪尖,而互联网金融则处于浪潮之巅。在经济转型、创新的大趋势下,今年互联网金融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然而不管怎么样,互联网金融作为顺应历史潮流而涌现的新事物,发展前景无疑是广阔的。在整个行业面临重新洗牌之际,谁具有核心竞争力,谁将站在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最前端。
Ⅳ 与互联网巨头合作带来哪些机会和风险
在近日中国互联网协会组织召开的“年中国互联网企业领袖调研座谈会”上,来自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运营商以及制造企业、服务企业的代表畅所欲言。国家高度重视互联网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这给互联网行业从业者带来巨大的激励和新的思考。而当今互联网领域巨头企业的最新想法和做法,无不闪现出“互联网+”背后巨大的市场机遇。 巨头在跨界跨境中重塑竞争力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腾讯公司CEO马化腾表示, 国家对通信基础设施大力投入,入网光纤、4G基站建设等超速发展,为整个行业带来难得的机遇。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互联网的内容为近年之最,让业界感到非常振奋,给互联网企业未来战略布局指明了方向。 “互联网+”给互联网企业跨界融合带来很多机会。与文化产业融合是腾讯长期深耕的主业,从游戏到视频、音乐、文学、动漫等领域均大有建树。面对向其他所有行业“加载”的机遇,腾讯将自己定位为连接工具,表示将依靠合作伙伴,主要通过微信、QQ等连接服务、内容和硬件设备。 对于阿里巴巴而言,互联网与经济、生活的融合才刚刚开始,目前阿里已经通过互联网手段主要与流通领域融合,包括消费、经贸、金融、物流等等,下一步将进入制造、医疗、健康、教育、交通等多个领域。阿里巴巴集团总裁金建杭表示,“互联网+”意味着国家对互联网的发展提出更高期望。阿里未来10年平台所服务的全球消费者将达到20亿。伴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阿里期待把跨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带出去,在搭建一个跨境的商务平台、服务平台、物流平台、技术服务平台过程中,将有可能重新主导跨境商务规则。 从去年12月开始,网络来自移动端的收入超过了PC端,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移动互联网公司。网络的战略也正从连接人和信息向连接人和服务转化。网络副总裁朱光表示,为了赢得未来先机,网络加强了在人工智能上的布局,以及国际化的步伐。在山西阳泉设立堪称亚洲最先进的数据中心,引入全球顶尖人工智能专家和团队,在语音识别、图像识别、智能推荐三个领域,用户体验极大提升。目前网络在巴西、中东、东南亚等地加快国际化步伐,推出了基于PC端、移动端的产品,降低了当地人上网的门槛。 奇虎360总裁齐向东表示,未来三五年将进入万物互联的时代,智能交通、智能健康、智能医疗等都依靠移动互联网操纵。安全问题不再只是个人隐私泄露、网上支付等问题,而是事关生命,仅仅解决上网安全是不够的,360将自己定位为未来移动安全领域,为用户保驾护航。 “互联网+”催生信息消费新业态 与美国相比,中国互联网的泛媒体化趋势很明显。“互联网+”让互联网从媒体回归到应用。中国互联网协会3月20日发布的《中国网站发展状况报告》显示,2014年,我国网站中前三大类是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专业信息服务网站,新闻、视听节目、出版等行业的网站占比相对较小。 新华网总裁田舒斌表示,近年来,互联网的各种创新应用趋势盖过了媒体化趋势,显示出更均衡的发展趋势。互联网企业力推的“互联网+”能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是互联网行业对于探索新常态下发展路径的一大贡献,直接结果之一就是带来新业态的出现。比如新华网,不单能提供海量新闻资讯,在大数据业务、在线教育业务、科普工作项目等领域也积累了优质资源,提升了为公众服务的能力和价值。 针对今年春节引爆大众的微信红包,央视国际网络总经理汪文斌认为,与社交平台的合作,是央视向新媒体转型的重要一步。将来这种合作将从传播延伸到内容和制作领域,产生新的形态和模式。比如,把《新闻联播》等品牌内容放在手机上首播,将产生怎样的效应,媒体融合未来一定会诞生全新的、有生命力、极具前景的业务形态。 “互联网+”并非对所有行业都是绝对的福音。互联网金融的低成本、便捷、高效和良好的用户体验,对传统银行中低端客户群冲击非常大。对此,中国邮储银行副行长曲家文认为,作为银行业面对互联网金融冲击,需要不断引入新业态,全力打造电子银行业务,加快产品的创新。此外,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及移动互联网加快银行自身云平台的建设。邮储通过大数据分析、移动展业、信贷工厂等新模式和手段,使银行现有模式有很大提升,探索出互联网金融的平台经济。 “互联网+”给传统制造业带来哪些影响?福田汽车是国内销量和品牌均排第一的商用车制造企业,福田汽车集团副总经理杨国涛认为,制造业的优势在研发和生产,移动互联网可以对制造业在客户的交互、数字的精准营销以及对PC终端系统的改造有非常大的好处和优势,制造企业要借助互联网提高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 制造业在转型过程中,会应用到大量的基础设施和通信、大数据、安全、云计算、车联网、社交等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技术,对互联网企业、通信企业、安全企业也是一个促进,也会有一起合作的契机。福田未来也计划打造成具有互联网特质的汽车公司。 运营商探索流量经营新模式 国家重视“互联网+”发展,势必进一步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网络建设和维护方面的作用更加凸显。 事实上,三大运营商的2014,形势颇为紧张。三家中利润最高的中国移动净利润连续第2年下滑,为16年最大跌幅。但三大运营商仍在网络建设上大手笔投入。中国电信2015年将投入610亿元用于建设4G网络,中国移动用在4G网络上的投资预算为722亿元。在此前三年,中国移动的基础网络投入均超过700亿元。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互联网国内国际流量增长非常快。电信运营商过去每两年为骨干网扩容一次,现在一年要扩容两次,仅此一项就面临巨大的成本压力。 运营商为网络建设投入了巨资,但并没有获得与之相适应的回报。由于互联网OTT业务对传统电信业务的大规模替代和分流,在过去的2014年,三大基础运营商平均收入增幅仅达到3.6%,远远低于同期GDP增速。而互联网公司普遍高达40%乃至50%的增幅不能不让他们望洋兴叹。 中国移动副总裁沙跃家表示,运营商对网络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中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需要运营商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共赢、各展所长,彼此充分考虑对方的核心利益。中国联通副总经理邵广禄表示,运营商与互联网公司是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的关系,运营商非常重视互联网公司,已经将其列为独立于公众客户和行业客户之外的新一类重要客户,将根据互联网公司的需求来提供新的业务,共同促进互联网发展。 中国电信副总经理陈忠岳表示,移动互联网时代给电信运营商固然带来流量业务的高速增长,但在没有找到新商业模式的情况下,单靠现有的流量收入,填补不了传统业务收入下滑带来的空白。在国家高度重视“互联网+”发展的背景下,各行各业都希望加大互联网基础设施的投入。对于运营商而言,在流量经营时代探索新的商业模式是当务之急。
Ⅳ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法规有哪些
1、《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将告别“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的“野蛮生长”时代,纳入法制化规范发展轨道。 《意见》的出台,也标志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即将迎来一次大的洗牌,操作和管理不规范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将难以生存,而正规企业将迎来发展的好时机。
2、《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
对互联网保险经营资质、行业发展做出界定。这是央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十部门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之后的首个落地的互联网金融分类监管细则。
3、《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要互联网支付机构最终回归“支付业务”本色,不能有资金池,不能具备银行功能,比如进行清算业务,规规矩矩做资金通道。在这种情况下,不少第三方支付机构纷纷表示,托管业务被银行抢走,将会极大的打乱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战略布局。
4、《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
有利于完善多层次信贷市场,为发展普惠金融提供制度基础,也有利于规范民间融资、打击非法集资,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5、《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列举了十种可能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行为。规定经审理发现属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除判决驳回原告的请求外,还要严格按照本《规定》的内容,对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诉讼参与人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必须要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Ⅵ 两会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提案会对互金行业造成很大的冲击么我想在冠群驰骋申请债股结合,会有影响么
问 题 不 大 , 今 年 经 济工 作 的重心就是 促 进实 体经济 , 中 小 微企 业专 都是 实 体经 济的一 部分 , 冠属 群 驰 骋 这 个新 模式 也 和 政 策 环 境 相融 合 , 只 会 添加 助力 , 不 会添 加阻 力 。
Ⅶ 看两会报道,发现国家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好像很重视,不知道对P2P理财会有什么影响
去年P2P市场抄被一些骗子平台搞得袭人人自危,估计今年政府会加大管制力度,洗掉那些害群之马。这对我们普通投资人来说是好事,能帮我先过滤掉一批。当然我们自己在投资的时候也要注意选择靠谱的平台,我属于比较保守派的,选择的是普汇大通的线下P2P理财,虽然收益不是特别高,在12%左右,但是老品牌有保障,业务流程也特别规范,每期收益都能按时到账,紧急赎回也及时,推荐给大家。
Ⅷ 互联网金融会是以后的发展趋势吗
互联网金融应该是以后发展的趋势,首先我们要明白互联网金融不知是P2P,还有众筹之类。现在各行各业都在实现与互联网的对接,互联网金融也不例外。
Ⅸ 如何正确理解新形势下的互联网金融监管
今年“两会”的政府报告将“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列入2016年重点工作部分,同时也强调要“扎紧制度笼子,整顿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2016年可被称为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元年,互联网金融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为什么进入新的阶段?
规范既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途径和工具,又是其发展的目标。发展要有新思路和新判断,没有质量的发展是浪费,没有效益的速度导致的风险将更大。只有通过规范的管理、制度的完善和体系的建设,才能实现长远、有效率的合规增长,进入科学的发展轨道。因此,规范是为了更好更快的发展。
规范也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必经阶段。总体而言,互联网金融将经历三个阶段:一是“野蛮生长”,正如2014、2015年,这个阶段主要发挥“市场之手”,通过市场力量的推动,实现自下而上的快速发展;二是“规范发展”,即要发挥“政府之手”,加强管理、完善体系、严控规模,阻止其产生系统性风险,避免金融危机;三是“稳定增长”,这个阶段注重动态优化“政府之手”和“市场之手”的组合,鼓励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的竞争和融合,实现长效、科学的增长机制。
另一方面,规范也将是优胜劣汰的过程。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过为迅猛,导致的问题多、风险大,这都是规范的前提和背景。今年可能会出现一批互联网金融企业“熬冬”的情况,但互联网金融大势所趋,互联网金融正如星星之火,春风吹又生。抗住了寒冬,春天还会远吗?
颠覆还是竞合: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是什么关系?
当前,市场有不少声音认为互联网金融犹如中国金融的救命稻草,代表着新趋势和新方向,甚至可以替代或颠覆传统金融。笔者认为,这些都是不客观、不理性的,期盼一步登天,结果将是摔下来遍体鳞伤。那么应该如何正确看待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关系?
1、互联网金融目前无法替代传统金融。
一是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建立在传统金融的基础设施和基础服务之上,互联网金融的支付、缴费、代理等业务的起点和终端都离不开银行账户;二是互联网金融改变的只是跨界的金融服务获取方式,并未创造新的服务功能,也没有创造新的金融市场;三是互联网金融必须以传统金融安全稳定作为保障和支撑。因此互联网金融短期内必须立足于传统金融已有的基础,不可能“另起炉灶”。
2、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的冲击宏观可控。
一是从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程看,这是由中国民众和市场自发主导的,自下而上、从局部到整体的变革过程,具有典型的“渐进性”特征。二是从美国经验看,1933年美国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分业,投资银行体系发展近60年,直至1992年才超过商业银行成为金融体系的主导力量。三是基于中国特殊的制度和文化背景,“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特征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因此,中短期内互联网金融不可能取代银行体系成为主导,宏观金融风险将处于可控状态。
3、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将走向“竞合”和“螺旋发展”。
一是互联网金融将倒逼传统金融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加强创新能力、转变发展模式。二是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在服务对象、行业规模、经营渠道等方面具有互补优势,将在充分竞争中互学互鉴;三是我国一直从战略上适度保持着对金融的国家控制力,通过货币政策、监管政策和信贷政策“三位一体”的政策整体框架,有能力协调、统筹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竞争融合和螺旋发展,实现“1+1>2”的增强效应。
松严适度:如何正确理解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互联网金融从诞生起就是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具备了跨界、跨行业、跨领域的特点,因此互联网金融监管不能完全比照传统金融监管,而要用宏观审慎的理念,完善监管制度,创新监管方法。将传统的分业监管、机构监管转向混业监管、功能监管,采取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和创新监管。
一是创新监管。对互联网金融监管要创新监管理念和模式,利用宏观审慎框架,实现从分业监管向混业监管,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
二是协同监管。作为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渠道、机制的监管涉及方方面面,确立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联席制度,从分类监管向统和监管转变。
三是柔性监管。正是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性,新兴互联网金融行业对政策敏感度高,政府可以采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以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政府应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市场则“法无授权即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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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底线监管。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普惠性,为其设置底线,互联网金融不得非法集资、设资金池、违法经营等,以保证其健康发展。
五是信息披露。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全面透明完整披露风险信息。加强消费者和从业者教育,加强风险教育。
六是自律先行。利用协会的中介作用,按照金融特点制定行业规则,建立风险储备金制度,健全内控制度,更多地通过企业加强风险管理、内控制度建设,以及加强行业自律来防范系统性风险发生。
Ⅹ 两会之后,互联网金融的路要怎么走
怎么说呢,以前的路应该算是野草杂生的路,走在路上稍不注意就会被刺到,而之后内在严容管之下,路就会变成康庄大道,一些带刺的、不好的野草、杂草会被清除掉,而一些美丽的花朵如中青金服平台等则会在管理之下变得越来越漂亮,这么解释能明白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