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互联网金融公司靠谱的有哪些
有一个2015年互联网金融100强名单,下面是前十名单,请参考:
1,太平洋保险
2,上海农商内银行
3,中容国太平
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5,上海银行
6,蚂蚁金服
7,国家开发银行
8,中国银联
9,京东众筹
10,渤海银行
Ⅱ 现在互联网金融可信吗
自从互联网进入千家万户后,很多个人、企业把产品、店铺开到了网络上;从最初的实物产品到目前的虚拟产品。
只要是正规的平台,金融都是可靠的;现在很多大型平台,如购物平台,支付宝、腾讯、阿里、网络等都拥有了自己的关口。
每一个平台会有相应的规则,建议提前了解清楚后再进行,以下几点要多加注意:
一、安全
在产品刚开始兴起的时候,一般是以银行为代表或是相关基金组织为代表开始的,给需要的人群提供方便与收入。再大的平台,再好的口碑的产品或多或少的都会有一些安全风险,建议在做网络投资时,要按照要求实名认证、下载安全工具、设置帐号高级密保。
二、平台
虽说互联网产品越来越丰富,也越来越安全,在选择平台与产品时要根据各自投资能力而定,同时也要提前了解平台的收益、提现、转入转出的时间限制、以及手续费等细节问题;在没有搞清楚时,不建议随意加入一些陌生平台做。
三、资金
很多时候我们在想,只要拥有一些闲钱都可以进行投入,这样的想法是好切记不可把全部的资金都放入一个平台内或是一个帐户内。
安全问题是关键,是否同一时间段内能快速取出急事是一个关键,再加上不同平台会有不同的收益点,都要多方位的去考虑;多了解,再投入。
现在人们的生活提高,拥有自己的私房钱,这些小钱可以拿来做一些小投资小收益是可以的,但要注意网络会有网络的规则与风险;在不了解的情况下可以先观望,再着手去操作,同时要保证自己帐户的安全。
Ⅲ 互联网金融诈骗怎么维权
1、提前搜集投资证据
投资人要收集的证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收内集自身与平台关系证明容,如充值提现记录、银行凭证、投资记录、借贷合同、网站服务协议、投资协议等等;另一方面要收集平台的相关信息,如网站截图、公司证照、法人资料、经营资料、管理团队、公司宣传截图等信息。还有就是完整保存跟客服或者平台其他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
2、及时报警
有些投资人担心报警后什么都拿不到,也有些投资人认为即使报警也没用,还不如自己亲自上手找人保险,甚至有些人觉得丢人,所以不去报警。安心贷理财想说,这些想法都不可取,有些平台就是看准了投资人不敢报警这点,所以理所当然的“赖”下去,导致投资人血本无归。所以遭遇限制提现这种,最好是及时报警,相当于为拿回资金增加一份保障。
3、联系其他受害投资人
团结就是力量。你自己报警和100个投资人报警的效果肯定是不一样的。所以当平台出现问题,资金赎回堪忧时,应该尽可能多地团结其他受害人,可以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或者贴吧论坛等渠道,分享信息,一起想办法。
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
Ⅳ 互联网金融是不是一个骗子行业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往传统金融业态渗透,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具备互联网精神的金融业态统称为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
不是你想那样。
Ⅳ 十大互联网金融陷阱风险有哪些呢
一、庞氏抄骗局:披着亮丽外衣的“拆东墙补西墙”老牌金融陷阱
二、虚拟货币:比特币引发各种紧跟风口的新潮骗局
三、消费返利:伪装公益消费的网络传销陷阱
四、违法P2P平台:高利率诱惑的虚假标的
五、消费金融套现:网购平台的信用额度已成非法吸钱产业链集中地
六、借款佣金:“借款佣金”成最常见的网贷诈骗形式
七、“套路贷”:受害人债务成几何式增长
八、网贷手续费:专盯急需贷款人群骗取手续费、佣金
九、钓鱼网站:仿冒真实网站地址或页面
十、网络外汇理财:高大上包装之下的投资平台易设陷阱
Ⅵ 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平台跑路现象多吗
“互金主流业务模式均已有了比较完善的监管框架,但由于机构数量多,执行层面参差不齐,非法集资平台跑路现象仍不鲜见,需要持续加强整治力度。”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近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借助互联网渠道,各类金融乱象活动呈现出波及范围广、发展速度快等特点,只有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才能有效控制各种潜在风险隐患,需要各相关部门增强跨机构协调处理机制。
尽管已经延期一年,但孙辉透露,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还要继续进行。具体来说,一是要继续降低存量风险,进一步压缩违规业务的规模,把合规合法的业务纳入日常监管,同时实现违法违规业务平稳退出市场。二是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长效监管机制,围绕准入制度、日常监管机制,还有非法金融活动的认定和打击,做一些机制制度方面安排,使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和防控进入有效阶段。
Ⅶ 为什么说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存在风险
根据银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备案指引,已开展业务的网贷机构需要完成有关违规经营行为的对照整改工作后,方可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据监管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风险较小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业务都会做以下几个风控措施:
1.审核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格条件、信息真实性;
2.审核融资项目真实性、合法性;
3.采取措施防范欺诈行为;
存在风险的平台有12个负面清单:
▪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进行虚假片面的宣传,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可以通过信息披露完善程度,再对比以上内容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评判,希望解答可以给您帮助。
Ⅷ 唉,又给骗了不少钱,说来心酸,互联网金融P2P都是骗人的
对,都是坑人的,没有一个是真的
Ⅸ 互联网会对金融中介带来什么样的冲击
当利率市场化来敲门——互联网给金融行业带来的冲击(一)
《红周刊(博客,微博)》作者记者 袁园
编者按:在一个偌大的房间里,只知道将钱存在银行的人们沉睡着,银行的工作人员悄悄出去把门关严,并喃喃自语道:“傻子才把这些利率2%的储户
叫醒”。由于银行还需要增量来提升存款竞争力,便在房间门口和小商贩做起了小生意,“我给你利率4%,你帮我吆喝吆喝,怎么样?”小商贩盘算着差价满心欢
喜。日子久了,沉睡的人们开始慢慢醒来……
“小商贩没有投资实体经济和流动性管理的能力,也没有广泛吸收存款的能力,如果一定要做这样的事情,就要受到和银行一样的监管。随着利率市场化,银行就会走进房间进行吆喝。”
——互联网金融正在成为一个新的闯入者,加速利率市场化的到来。
嘉宾简介
雷曜: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综合政策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互联网时代:追寻金融的新起点》作者之一。
邓建鹏: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金融论坛互联网金融中心研究员,《互联网金融法律与风险控制》作者之一。
互联网金融迎合了长尾需求
《红周刊》: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是否有区别,您怎样理解?
邓建鹏:互联网金融注重满足个性化和多样化的需求,满足这种需求以技术提升为前提。此前银行贷款以及其它金融产品大多数是标准化产品,银行设计
这些产品时首先是从自身作为思考的出发点。自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机构互联网化即从这种思路出发。互联网金融则主要从客户角度出发推出产品,比如余
额宝。所以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化与现在的互联网金融存在区别,将来两者间的差异可能将会越来越小。
《红周刊》:您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什么?
雷曜: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是金融,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众筹等等都是互联网金融,它们仍是现有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改进与延伸。互联网一些新理念、商业模式、技术给金融行业发展带来新的机会。金融是一个服务行业,对消费者而言,不管谁来提供,最终的需求是好的服务。
邓建鹏: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运用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技术提供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包括了分享、平等、民主和协作的理念。互联网金融发展动力来自于民间金融,互联网金融之所以有生命力,其重要原因是它迎合了民间80%被传统金融所抛弃的长尾客户的需求。
《红周刊》: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经济格局中将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邓建鹏:一是促进利率市场化;二是为金融业的改革带来巨大动力;三是弥补传统金融机构的不足,尤其是为传统金融机构不重视的人群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
《红周刊》:请二位简单概括一下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模式有哪些?
雷曜:目前暂时可以总结为三类比较典型的产品和服务:第一,传统金融机构和准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提供服务;第二,电子支付以及其延伸服务,非金
融机构在银行卡单、互联网支付等细分领域市场逐步成熟,交易渠道也从网络支付延伸至移动支付、电视支付、电话支付等;第三,网络借贷和众筹融资等新兴形式
正在兴起。
邓建鹏:互联网金融各产业领域尚在不断分化组合及高速发展之中,尚未定型,以模式论未必适合。互联网金融关键要把握两个要素:第一是货币虚拟
化、电子化;第二是支付的网络化、移动化。在技术上,这两者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根基。互联网金融产业领域包括第三方支付、“宝宝类”互联网直销基金、
P2P网络借贷、第四种互联网金融的产业领域——众筹、第五种互联网金融产业领域——互联网保险。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的产业领域,不便分类。这包括供应链金融(如京东“京保贝”)、网络虚拟货币,比如比特币、瑞波币,其中的瑞波支付极具市场前景;金融信息服务网站,比如挖财网、铜板街等免费记帐与理财的网站。
颠覆?只是补充!
《红周刊》:很多人使用“颠覆”这个词来形容互联网对金融的影响,您认为准确吗?
雷曜:非金融机构电子支付及延伸服务,更多是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创新,这也为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提供了新思路。同时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提供的支付、结算等服务形成了市场挤压,冲击了现有的竞争格局和经营理念。
但我们要清楚认识到,金融实质并未改变。长期以来,金融业都是信息技术推动的主要行业之一,传统金融机构在数据集成、应用以及供应链金融服务市
场具有独特优势。面对互联网的浪潮,传统金融业务和互联网金融本质上可以看做正规金融与非正规金融的冲突在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下的放大。其实,传统金融机
构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劣势并非因为技术或者创新能力不足,而是对非传统客户的服务覆盖方面缺乏主动性。
邓建鹏:近5年还谈不上互联网颠覆金融,主要是运用互联网技术,使得金融业态在近年有了重大改观,如余额宝以及其它宝宝类产品成为全民理财意识
觉醒的启动器;如P2P网贷为过去几乎无法从银行融资的客户(三农、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提供了巨大的融资便利。但也要看到,这些改变更多是弥补性的,
比如主要是服务那些被传统金融业所抛弃的客户。但随着移动互联网金融、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成熟与运用,将来互联网金融会进一步蚕食传统金融的固有的领
域。在这个过程中,将迫使传统金融业自我革新。因此,最终结果是两者共存。
《红周刊》:有一种观点认为,随着制度的放开、互联网的平等特性将使得传统金融中介的功能逐渐被摒弃,即互联网金融能够实现金融的“去中介化”?
雷曜:金融本身就是服务行业,先天具有中介的属性,去中介化就是去金融化。金融行业为什么会存在?就是因为大量的资金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间存在信
息的不对称,需要一个平台有效整合信息形成定价,以及风险评估。我们很难想象去掉这个中介,“能够去掉”意味着这个中介是非常简单的,这是不可能的!无非
是中介的机制跟此前有一个改变,但是这种改变一直存在,这只是金融行业进化过程中的其中一步,而不是最后一步。
邓建鹏:互联网金融能使金融的“中介”性质大大弱化,但是完全去中介化估计很难。互联网金融很多产业领域本身就是中介,比如P2P网贷平台,本质上就是借贷信息服务中介。
互联网金融挑战传统银行
《红周刊》:对传统银行业而言,互联网金融是危,还是机?
雷曜:互联网金融主要在支付、信贷、客户基础三个方面给传统银行带来了严峻挑战。互联网提供了一些新的技术、商业模式和客户体验,银行不是没有
这方面的意识,但为什么还是被民间机构抢了先机?因为银行状况很好,不需要去改变,或者说也在改变,但步子不会那么大。对银行来说,最大的冲击是意识上的
改变,不要因为支行开得多,就可以不重视小额;不要以安全第一,就忽视了便利。这都是对传统金融机构的提醒,是以一种拿走市场份额的方式在提醒。传统金融
机构的力量和优势还是很明显,当然其中也存在很多难点,比如对小微企业服务的问题,在符合金融监管发展规律的前提下,应该更多鼓励民间机构和传统机构一起
来解决问题,而不是对立的。
邓建鹏:目前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而言还谈不上危险。互联网金融的爆发,让银行看到了改革的方向和动力,或者说潜在的压力。但是,如果传统银行不借势自我改革,在5年以后,互联网金融发展壮大,并且必将出现若干互联网金融巨头,到那时曾经的机会将变成危险。
《红周刊》:互联网金融对券商、银行、保险有多大的冲击?影响有限还是致命打击?影响主要体现在哪些业务模式上?
邓建鹏:近5年,券商、银行的中介性质弱化,其传统盈利将下降。券商近年降低佣金即是表现之一,因此他们不得不提供其它增值服务。保险业逐渐互
联网化,线下保险销售中介人员减少。在理论上,互联金融发展的未来将演变成人人金融,每个人成为自主金融,对中介性质的传统金融机构依赖大大减少。
《红周刊》:怎样定位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互联网之间的竞争关系?
雷曜: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的规模不断提高,过去7年年均增速达到111%,其中支付宝凭借电商平台的优势占据50%的市场份额,财付通市场占
有率约20%,银联10%,其他第三方支付机构主要走细分市场专业化道路。这打破了传统商业的格局,也彻底打破了旧有的支付和交易格局。
传统银行的网络化,比如手机银行在用户体验上面临第三方支付的巨大竞争,在账户开立、非本行客户跨行交易上,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相比处于弱势;在B2C结算业务中不直接掌握客户信息,一定程度上沦为第三方支付的后台服务。
但是从本质上来说,部分非金融机构支付具有类似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功能,沉淀资金相当于吸收的存款,而且沉淀资金由于没有类似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其信用扩张的能力要远远强于商业银行,这就存在了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支付安全等问题。
《红周刊》:第三方支付也是一片红海,现在很多电商有自建或者意图收购支付公司,如支付宝、财付通、网络钱包等,未来这个市场的竞争格局将会怎样?
雷曜:互联网的技术发展很快,现在规模小的未必将来就是小的,现在尝试的一种商业模式将来未必就不会成功,互联网金融的时代不是比大小,都有机会。
分类监管成为大方向
《红周刊》: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就是监管。未来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政策导向倾向于什么方向?
雷曜:第一,互联网金融本身需要门槛,不能说只要是互联企业就可以随意从事金融;第二就是针对不同的子行业,门槛应有高低,对不同的资本应该更
公平一些。现在有一个误解,即对于互联网金融不应该监管严格。但金融是一个中介,首先应该考虑的是风险,而不是服务的对象是谁,这是问题的起点。另外,监
管也有成本的考虑,产品、资金的来源、接受监管的程度是一一对应的,这个规律不会因为互联网企业而改变,所以不管什么机构都应回归金融的本质。
具体来讲,互联网金融对于网络安全有更高的监管和评估要求,其所蕴含的系统风险不同于传统金融体系。借鉴国际上对不同金融机构的监管思路,我们
倾向于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机制与商业银行有一定差异。另外,改变传统的分业立法模式成为共识之一,转而适应金融综合化经营的发展趋势,从消费者角度横向立
法。同时,打破传统的按行业分类标准,如银行、保险、证券等,对相同性质的金融产品采用总括性的概念,在适用法律上不应存在根本差异。
邓建鹏:综合目前监管机构官员表态以及我个人的研究,未来政策导向更倾向于:新的业态监管要转变既有思路,要鼓励行业自身规则的引导,也即我称之为的“软法治理”;监管机构设置一些底线法则,如不非法集资、不设资金池、要有信息披露等。
《红周刊》:有人认为,互联网企业做金融现在风声水起是因为其游离在金融监管之外,即享受着“管制红利”,一旦统一监管,互联网企业所有的优势也就同步消失了,您怎么看?
雷曜:现在新兴互联网金融业务处于监管套利超常发展阶段。以余额宝为例,表面上,余额宝们把钱从银行账户转走,通过货币基金绕一圈,又以大额存
单的形式返回银行,对整个银行体系而言存款没有减少,但余额宝们转出的是银行储蓄存款,转入的是同业存款,在准备金等基础性金融管理制度上,显现出明显的
监管套利问题。同样P2P网贷平台能否真正按照“信息平台”模式运行,完全不涉及资金归集,在商业上否有持续发展的可能,还有待证明。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体现出他是特殊时期的产物,第一,我国金融体系市场化改革未完全到位,比如银行存款上限管制带来明显利差空间,另外我国对
银行存款仍存在隐形保障,人们同样认为互联网金融的理财产品也有政府兜底;第二,我国金融体系仍采用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而互联网金融企业监管
明显放松;第三,传统金融监管法律和手段明显滞后于互联网金融在技术和商业模式方面的发展。现在一些没有金融牌照的企业在从事金融活动,并不是没有一点规
矩和管理,一些活动是由法律来限制的,比如不能吸收公众存款,不能非法集资等,法律是底线。
邓建鹏:互联网企业做金融部分游离在监管之外,存在“管制红利”问题。但是,其与传统金融介入金融的性质不完全一样,比如网贷,本质上是金融信
息服务中介,不经手资金,与银行不同,所以统一监管是错误的,也是不可能的。完善合适的监管,正当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反而会正常成长起来。
《红周刊》:我国目前P2P行业的模式有三类,平台模式、担保模式、销售模式,但绝大部分是担保模式,如何看待这类公司风险——注册资本很少,但业务规模很大?带了担保的P2P其本质是否就是没有牌照的金融机构?
邓建鹏:P2P本质是借贷信息服务中介,现在国内许多网贷多少与这个本质存在差异,部分公司由信息中介变成信用中介,在这一点上,近似于没有牌照的金融机构。将来的监管要让网贷回归其本质。目前,网贷做信用中介,就算带了担保,风险仍较大。
《红周刊》:随着监管的落地,哪类新金融模式您觉得机会更大?您对新金融发展方向的看法是?雷曜:阿里小贷摸索了一套新的风险管理的办法,非常有价值的一点是大数据。我们需要真正地利用大数据为普惠金融提供更好的服务,这是未来一个大
的方向和商机。大数据技术是互联网金融发挥独特优势的核心环节。随着金融供应链的发展,大数据和金融体系更加紧密联合,投资者通过上下游信息挖掘出核心企
业和卫星企业往来关系,评估企业财务状况;金融机构将客户消费行为、金融活动和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匹配,实现对客户“量身定制”个性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利
于信贷风险控制;提供支付、结算、投资、融资等金融服务的新型信用中介和数据的结合更为灵活和主动
Ⅹ 从银行辞职后,扛不住了,现在在金融中介,看不到希望,杭州那边的互联网金融,七千一个月,又拒绝了。2
如果你认为你有能力得到更高的工资待遇,你得把这种能力体现出来,月薪7500是不多,但你可以充分施展自己的才华,公司可能很快就给你提薪提职,你不去做这样的工作不仅挣不到钱更重要的是失去了展示你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