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设立金融服务点需求什么手续
金融服务公司注册设立的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回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答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㈡ 金融信息服务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专务流程外包,接属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证券、保险咨询(不得从事金融、
证券、保险业务),商务信息咨询,投资管理,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计算机软件技术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自有设备租赁
(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企业营销策划,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翻译服务,会务服务,市场信息咨询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
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企业形象策划,广告的设计、制作,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㈢ 建社区金融服务中心的盈利点在哪
您好:建社区金融服务中心(简称社区银行)的发展点(赢利点),一是社回区银行选址一般在高档答社区的沿街或商圈沿街(优质客户多)。二是社区银行小型化、简单化,不办理现金业务(成本低)。三是社区银行布设自助设备多,服务人员少,并实施错时营业,方便居民下班后办理金融业务(错位经营、差异性经营)。上述三点是建社区金融服务中心主要盈利点。仅供参考。
㈣ 银行开办的自助,理财,咨询金融服务点需不需要办营业执照
任何经营的场所都要办理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版权的凭证权。《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㈤ 开业宣传语金融理财服务
1、放大资金,聚集财富。
2、才赢天下,智取黄金。
3、鼠标一点,真金白银轻松搞定。
4、才赢天下,财赢天下。
5、为金融“杜”金,让财富朝拜。
㈥ 金融办怎样为金融机构服务
地方金融办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的协调服务上,或叫“两个基本点”:一版是协调金融机构服权务地方建设,即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协调地方政府服务金融机构,即要为金融机构的发展服好务,创造良好的环境。金融机构既包括“一行三局”等金融管理机构,也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商业性金融机构。
㈦ 金融服务是什么意思
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运用货币交易手段融通有价物品,向金融活动参与者和顾客提供的共同受益、获得满足的活动。按照世界贸易组织附件的内容,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下列类型机构:保险及其相关服务,还包括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
广义上的金融服务,是指整个金融业发挥其多种功能以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具体来说,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开展业务活动为客户提供包括融资投资、储蓄、信贷、结算、证券买卖、商业保险和金融信息咨询等多方面的服务。
增强金融服务意识,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对于加快推进我国的现代金融制度建设,改进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增强金融业竞争力,更好地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7)金融服务点开业扩展阅读:
金融服务的主要特征
1、投入少
金融服务的实物资本投入较少,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物理单位来度量金融服务的数量,这也就无法准确定义其价格,从而也无法编制准确的价格指数和数量指数,因此金融服务业的产出也就难以确定和计量。
2、融资中介
传统金融服务的功能是资金融通的中介,而现代金融服务则具有越来越多的与信息生产、传递和使用相关的功能,特别是由于经济活动日益“金融化”,所以,金融信息越来越成为经济活动的重要资源之一。
3、劳动密集型
金融服务传统上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而随着金融活动的日趋复杂化和信息化,金融服务逐渐变成了知识密集和人力资本密集的产业。
4、自由化
在当今这样一个国内和国际竞争加剧的时代,金融服务正处于大变革的过程之中,信息技术、放松管制和自由化的影响已经永远改变并在不断重新塑造着金融服务业领域,而且这种趋势还将持续下去。
㈧ 5月1日以后,一般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税率是多少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内附件1第十五条容规定: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因此,一般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税率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