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金融危机前后我国保险服务贸易遇到了哪些问题
此次金融危机对我国保险业影响相对较小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近日召开的保险市场形势分析会上表示,当前,我国保险市场总体上保持了安全稳健运行。
吴定富指出,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动荡对我国的影响逐步显现,我国保险业受此次危机影响相对较小。今年1到9月,保险业务持续较快增长, 实现保费收入7939.6亿元,同比增长49%,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3.2万亿元。
吴定富强调,保险业仍须高度重视和重点警惕国际金融保险风险跨境传递,尤其应重视和重点警惕保险资金运用不当可能带来的风险。既要化解好个别保险公司的存量风险,更要预防产生新的风险。
吴定富指出,应高度重视和重点警惕由于保险消费者信心不足和销售误导可能引发的非正常退保风险。保险公司仍要下大力气改进保险服务,着力解决销售误导问题,防止因服务不到位而引发保险消费者的信心动摇。
吴定富还强调,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并将继续采取措施应对外部冲击,努力保持经济稳定、金融稳定、资本市场稳定。保险业保持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没有改变,保险业有条件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新华网
浅议金融危机对保险的影响
10月24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1-9月份全国各地的保费收入情况。全国第三季度的原保险保费收入为 23217235.4万元,同比增长44.24%,但较上一季度而言,下降了12.02%。在第一季度保费收入较上一年度的第四季度猛增74.44%之后,第二和第三季度保费收入均较前期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
第二和第三季度保费收入相对减少,部分原因由于第一季度的保费收入增长较快,保费收入目标超量完成,在后面的阶段有所下滑。然而国内外各种经济因素对保费收入的影响还是占有较大比重。
对于第一季度,其中影响保费收入较大的,是占总收入六成以上的寿险收入。由于去年年底我国股市走低,收益率下降,资本市场出现了一些小波动,但借着牛市的余波,加上投资账户的稳定表现,投连险产品销售异常火爆。于是大量的资金从股市转向了保险市场,导致了第一季度保险收入的大幅上涨,理财型产品成为投资主流。尤其东西部大部分地区都出现保费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现象,然而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地,由于投资者相对理性,这些地区保费增长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到了第二季度,受国际金融环境恶化的影响,我国股市持续走低,资本市场又震荡不安,导致了投连险收益节节缩水,甚至出现亏损。保险产品无法满足投资者的期望,继续购买投连险的热情消退,甚至出现了退保现象。而像万能险的结算利率由于上一年度保险公司投资收益较高的原因,仍然保持在较高水平,吸引了许多投资者的目光。但这一投资新宠,并没有使保费收入增速放缓的情况有所改变,第一季度保费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地区,在第二季度保费收入下降的百分点也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在理财型产品销售收入减少的情况下,健康险这样保障型产品,在第二季度仍持续增长,全国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增长较第一季度增长了31.42%。消费者在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样会增加保障保险的投入。
第三季度,全国保费收入增速保持下降趋势。由于保险公司面临的投资环境持续恶化,投资收益不断下降,投资型产品风光不再。许多公司都纷纷下调了万能险的结算利率,加之8 月保监会开始整顿和控制银保渠道,导致了寿险保费增速的下降。与此同时,经济下行担忧进一步增加,企业盈利能力明显减弱。许多企业为降低成本,减少了对保险投入。全国财产保险的收入较上一季度减少了17.72%。
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已经蔓延,出口订单景气度持续回落,国内订单景气度也大幅下降,企业面临巨大压力。今年以来,随着股权投资收益的暴跌,国债和企业债利率也开始暴跌,保险公司的盈利空间持续受到挤压。加之AIG危机的影响开始显现,都将导致人们对保险业的信心下降。虽然银保渠道的收缩,防止了未来寿险业将会面临更剧烈的大起大落,但面对一个进一步恶化的资本市场,笔者认为,下一季度对以中国保险市场将是一个比较艰难的时期,全国保费增速的下降将是必然趋势。保险公司应该及时做好风范风险的准备,以应对这次金融危机对保险业的影响,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的态势。
② 试述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特点及相关法律规定
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规制和监管的不同层次
目前,对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制和监管,概括起来有两个层面:国际层面和国内层面。
(一)规制的两个层次
从迄今为止的情况来看,对金融服务贸易的国际层面的规制主要体现为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主要是由《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以下简称GATS)、《金融服务附件》(Annex on Financial Services)(以下简称《金融附件》)和各成员方金融承诺表(Schele of Fi—nancial Commitment)构成的架构体系。这一层面的规制是通过对世贸组织各成员方影响金融服务贸易的措施进行调整和约束,以建立多边的金融服务贸易秩序,达到世贸组织在金融领域推行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的目的。 世贸组织规制国际金融服务贸易所采取的方式是对成员方施以以上架构体系下的国际义务,由贸易政策审查机制来监督和督促成员方履行义务,由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提供必要的实施保障。除国际层面的规制外,对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还存在国内层面的规制,体现为各国国内规制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法律、政策。世贸组织在国际层面上所要规制的就是各成员方国内的政策措施,世贸组织通过对成员方的国内规制措施实行反规制来推行贸易自由化,因此,国际层面的规制对国内层面的规制影响甚大。
(二)监管的两个层次
对金融服务贸易的监管也有两个层面——国际层面和国内层面,但具体情形与规制的两个层面有所不同。世贸组织在《金融附件》中对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监管作出了规定,指出:“尽管有本协定(指GATS--作者注)的其他规定,但是不得阻碍一成员为审慎原因而采取的措施,包括为保护投资者、存款人、保单持有人或金融服务提供者对其负有诚信义务的人而采取的措施,或为保证金融体系诚信和稳定而采取的任何措施。如此类措施不符合本协定的规定,则不得用作逃避该成员在本协定项下的承诺或义务的手段。”不过,世贸组织对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监管的规定也仅此而已,从中可以看出这一规定主要是世贸组织对成员方进行审慎监管的授权,而不构成规范成员方监管的系统规则。这显然有别于前述规制的情形。由于“审慎例外”是一个非常宽松的授权性规定,没有太多具体的内容,因此,各国在监管方面有很大的自由度,不受过多的限制。而规制则不同。虽然服务贸易包括金融服务贸易纳入多边贸易体制不久,调整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则尚有待补充、发展、完善,但是,调整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则架构已经成形,有关国际金融服务贸易主要方面的规则已经具备,因此,世贸组织对金融服务贸易的规制构成了一个体系。
世贸组织在监管问题上的规定所具有的特点,使其能够从监管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中抽身,而专注于贸易问题,同时也为从事国际金融监管的机构致力于制定监管标准和推进监管留出了空间。目前,世界上参与国际金融业规制和监管的机构不少,但作用和侧重点有所不同,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技术型的机构,主要致力于金融服务或特定种类金融服务标准的协调和统一,如巴塞尔委员会和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IOSCO)等;一类是推行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而不涉及或极少涉及的标准协调的机构,如世贸组织。然而,金融离不开监管,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开展也需要监管,甚至需要充分和一致的监管标准,如资本充足率等,以便整平国际金融业竞争的游戏场地,维护国际金融体系和各国金融体系的稳健,避免出现各国为获得国际竞争优势而竞相降低监管标准所导致的规制消融(regulatory meltdown)的现象。因此,对金融服务贸易国际层面的监管,巴塞尔委员会和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的规则具有很大的作用。也由于这一原因,对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监管在国际层面上需要注重发挥世贸组织与巴塞尔委员会等机构的不同作用并使之相互协调和配合。
金融附件有关监管的授权性和原则性规定也为各成员方在国内层面的监管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世贸组织对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推动首先体现为国际化(intemationalization),对国内金融监管体系的建设提出了挑战和更高的要求。例如,对外国金融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准入的开放,意味着原有监管体系中市场准入监管必须进行变革,并进而引发其他方面的监管变革。又如,伴随着跨国金融服务和跨国金融机构的进入,跨国金融机构的复杂结构使该类机构容易钻监管的空子,使监管难以发挥效力,国际商业信贷银行的破产就是一例明证。由于世贸组织对审慎监管仅有授权性和原则性的规定,相比前述规制的情形,成员方进行监管所受到的拘束和限制更少,自由度更大。正是由于世贸组织对监管只有授权而无太多实质性的规定,因此,本书拟在探究世贸组织相关法律依据的基础上,结合国际银行业监管的普遍性措施和我国适应入世所作出的金融承诺,重点探讨我国该如何进行监管和完善监管的问题。
③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分析可以分析哪些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分析:
( 一) 服务贸易内部结构不合理
我国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比例可以看出,在各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国服务贸易存在着规模过小的现状。
合理而优化的服务贸易结构才能提升国际竞争力.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服务贸易领域的技术也在不断进步.服务技术的发展为新兴服务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条件,使全球服务业的结构朝着科技型,知识型方向转变.高附加值和新兴的服务行业,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比例越来越大,
④ 国际服务贸易理论
服务贸易的分类
(一)民间分类
由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目前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分类标准。许多经济学家和国际经济组组织为了分析方便和研究的需要,从各自选择的角度对国际服务贸易进行划分,下面对有代表性和影响的分类加以扼要评述。
1.以“移动”为标准
R· M·期特恩在1987年所著的《国际贸易》一书中,将国际服务贸易接服务是否在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移动分为4类:
(l)分离式服务。它是指服务提供者与使用者在国与国之间不需要移动而实现的服务。运输服务是分离式服务的典型例子。如民用航空运输服务,一家航空公司可以为另一国家的居民提供服务,但并不需要将这家航空公司搬到国外去,也不必要求顾客到这家航空公司所在国去接受服务。
(2)需要者所在地服务。它是指服务的提供者转移后产生的服务,一般要求服务的提供者需要与服务使用者在地理上毗邻、接近。银行、金融、保险服务是这类服务的典型代表。例如,一英国银行要想占有日本的小额银行业务市场份额,它必须在日本开设分支机构,这就要求在国与国之间存在着资本和劳动力的移动,也是一种投资形式。
(3)提供者所在地服务。它是指服务的提供者在本国国内为外籍居民和法人提供的服务,一般要求服务消费者跨国界接受服务。国际旅游、教育、医疗属于这一类服务贸易。例如,外国游客到中国的长城、桂林等游览接受中国旅行服务。此时,服务提供者并不跨越国界向服务消费者出口服务,对服务提供者而言,也不存在生产要素的移动。
(4)流动的服务。它是指服务的消费者和生产者相互移动所接受和提供的服务,服务的提供者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并利用分支机构向第三国的居民或企业提供服务。如上述的设在意大利的一家美国旅游公司在意大利为德国游客提供服务。流动式服务要求服务的消费者和提供者存在不同程度的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移动。
这种分类方法以“移动”作为划分国际服务贸易类型的核心,其本质涉及到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不同国家间的移动问题。由于这种生产要素的跨国界移动往往涉及到各国国内立法或地区性法律的限制,并涉及到在需求者所在国的开业权问题,因此,研究这类问题用这种分类方法比较合适。不过这种服务分类存在着难以准确、彻底地将服务贸易进行划分的缺陷,如上述在各国间相互开业提供的旅游服务就很难加以划分。
2.以行业为标准。
鉴于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特点,一些经济学家以服务行业各部门的活动为中心,将服务贸易分为7大类:
(1)银行和金融服务。银行和金融服务是服务贸易中较重要的部门,其范围包括:a.零星银行业服务,例如储蓄、贷款、银行咨询服务等。b.企业金融服务,如金融管理、财务、会计、审计、追加资本与投资管理等。c.与保险有关的金融服务。d.银行间服务,如货币市场交易、清算和结算业务等。e.国际金融服务,如外汇贸易等。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尤其是8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服务的国际化,在金融服务贸易中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证券市场进一步发展,银行系统外部增加金融中介,国际金融市场的管制逐渐放松,金融机构扩大业务范围,权力越来越大,在金融活动中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外汇管制也逐步放宽,所有这一切都大大推动了金融业的服务贸易。
(2)保险服务。保险服务其职能是为保险单持有者提供特定时期内对特定风险的防范及其相关的服务。如风险分析、损害预测咨询和投资程序。保险服务贸易既包括非确定的保险者,也包括常设保险公司的国际交换。目前,保险服务贸易主要体现在常设保险公司的业务。
(3)国际旅游和旅行服务。旅游服务贸易为国内外的旅行者提供旅游服务,国际旅游服务贸易主要指为国外旅行者提供旅游服务。旅游贸易包括个人的旅游活动,也包括旅游企业的活动。其范围涉及旅行社和各种旅游设施及客运、餐饮供应、食品等,它与建筑工程承包、保险和数据处理等服务有直接联系,它与国际空运的联系极其密切。在国际服务贸易中的比重较大。
(4)空运和港口运输服务。空运与港口运输服务是一种古老的服务贸易项目,一般的货物由班轮、集装箱货轮、定程或定期租轮运输,特殊的商品通过航空、邮购、陆上运输。港口服务与空运服务密不可分,它包括港口货物装卸及搬运服务。
(5)建筑和工程服务。这类服务包括基础研究、工程项目建设、维修和运营过程的服务。其中还涉及包括农业工程和矿业工程的基础设施和仪器仪表的生产和服务、专业咨询服务和与劳动力移动有关的服务。这类服务贸易一般要受到各国国内开业权的限制,并与经济波动、政策和各国产业政策、投资规划等引起的波动有密切关系。政府部门是这类服务的主要雇主,这类服务一般涉及政府的基础设施与公共部门投资项目。
(6)专业(职业)服务。这类服务主要包括律师、医生、会计师、艺术家等自由职业的从业人员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工程、咨询和广告业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国际专业(职业)服务贸易的层次性较强,在不同层次交易水平不同。目前主要有以下层次:a.由个人承担的专业服务;b.由国际专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专业服务;C.作为国际多边集团经营的一部分专业服务;d.发达国家雇用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承包工程项目的专业服务。
专业服务形式多种多样,可以通过直接的面对面的服务提供者与消费者的交换进行,也可通过间接的销售渠道,如电信渠道进行交换,或通过某些机构、联盟或在海外的常驻代表把这种服务提供给消费者。专业服务的发展较迅速。
(7)信息、计算机与通信服务。这类服务涉及3个主要方式:
a.计算机信息服务。如数据搜集服务、建立数据库和数据接口服务,并通过数据接口在电信网络中进行数据信息的传输等。b.计算机服务。如数据处理服务,服务提供者使用自己的计算机设备满足用户的数据处理要求,并向服务消费者提供通用软件包和专用软件等。c.电信服务。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如电报、电话、电传等,以及综合业务数据网提供的智能化的电信服务等。电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受电信基础设施的影响。发达国家这类服务占有绝对优势。
上述分类方法以“行业”为核心,其本质涉及输出业务的范围和供求双方业务的深度和广度。各国生产要素在海外活动的收益和范围体现在各国出口的各种服务之中,所以,提供的服务范围越广泛,服务分工越细,供应方的收益也越大。从这种角度分析,采用这类分类方法是比较合适的。这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小组的划分有类似之处。
3.以生产过程为标准
(l)生产前服务。这种分类方法根据服务与生产过程之间的内在联系,可以将服务贸易分为生产前服务、生产服务和生产后服务。
生产前服务主要涉及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等。这类服务在生产过程开始前完成,对生产规模及制造过程均有重要影响。
(2)生产服务。生产服务主要指在产品生产或制造过程中为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提供的服务,如企业内部质量管理、软件开发、人力资源管理、生产过程之间的各种服务等。
(3)生产后服务。这种服务是联结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服务,如广告、营销服务、包装与运输服务等。通过这种服务,企业与市场进行接触,便于研究产品是否适销、设计是否需要改进、包装是否满足消费者需求等。
这种以“生产”为核心划分的国际服务贸易,其本质涉及到应用高新技术提高生产力的问题,并为产品的生产者进行生产前和生产后的服务协调提供重要依据。这使生产者能够对国际市场的变化迅速做出反应,以便改进生产工艺,进行新的设计或引人新的服务,最终生产出为消费者满意的产品或服务。因此,从提高生产力为中心进行的这种分类是有一定意义的。
4.以要素密集度为标准
沿袭商品贸易中所密集使用某种生产要素的特点,有的经济学家按照服务贸易中对资本、技术、劳动力投人要求的密集程度,将服务贸易分为:
(l)资本密集型服务。这类服务包括空运、通信、工程建设服务等。
(2)技术与知识密集型服务。这类服务包括银行、金融,法律、会计、审计、信息服务等。
(3)劳动密集型服务。这类服务包括旅游、建筑、维修、消费服务等。
这种分类以生产要素密集程度为核心,涉及产品或服务竞争中生产要素,尤其是当代高科技的发展和应用问题。发达国家资本雄厚,科技水平高,研究与开发能力强,它们主要从事资本密集型和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如金融、银行、保险、信息、工程建设、技术咨询等。这类服务附加值高,产出大。相反,发展中国家资本短缺,技术开发能力差,技术水平低,一般只能从事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如旅游、种植业、建筑业及劳务输出等。这类服务附加值低、产出小。因此,这种服务贸易分类方法从生产要素的充分合理使用以及各国以生产要素为中心的竞争力分析,是有一定价值的。不过,现代科技的发展与资本要素的结合更加密切,在商品和服务中对要素的密集程度的分类并不是十分严格,也很难加以准确无误地区别,更不可能制订一个划分标准。
5.以商品为标准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期间,1988年6月谈判小组曾经提出依据服务在商品中的属性进行服务贸易分类,据此服务贸易分为:
(1)以商品形式存在的服务。这类服务以商品或实物形式体现,例如:电影、电视、音响、书籍、计算机及专用数据处理与传输装置等。
(2)对商品实物具有补充作用的服务。这类服务对商品价值的实现具有补充、辅助功能,例如:商品储运、财务管理、广告宣传等。
(3)对商品实物形态具有替代功能的服务。这类服务伴随有形商品的移动,但又不是一般的商品贸易,不像商品贸易实现了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只是向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例如技术贸易中的特许经营、设备和金融租赁及设备的维修等。
(4)具有商品属性却与其它商品无关联的服务。这类服务具有商品属性,其销售并不需要其他商品补充才能实现,例如通讯、数据处理、旅游、旅馆和饭店服务等。
这种分类将服务与商品联系起来加以分析,事实上,从理论上承认“服务”与“商品”一样,既存在使用价值,也存在价值。与商品同样能为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作出贡献。服务的特殊性就在于它有不同于商品的“无形性”,但是,这种“无形性”也可以在一定形式下以商品形式体现。
6.按是否伴随有形商品贸易为标准
(l)国际追加服务。国际追加服务指服务是伴随商品实体出口而进行的贸易。对消费者而言,商品实体本身是其购买和消费的核心效用,服务则是提供或满足了某种追加的效用。在科技革命对世界经济的影响不断加深和渗透的情况下,这种追加服务对消费者消费行为的影响,特别是所需核心效用的选择是具有深远影响的。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市场的竞争已经不再是商品价格之间的竞争为主要竞争手段,市场竞争主要是以产品的质量、优质的技术服务、良好的售后服务和多种营销策略取胜。而消费者的消费满足也不仅限于商品实物形态的消费所可能给他带来的效用。消费者更加重视产品的功能、技术服务、商品消费过程或消费后的荣誉感、成就感、精神需求的满足。
与此同时,科技对生产的影响也使“生产要素”的内涵不仅局限于资本、劳动力、土地等。在生产要素的范围不断扩大后,各种名目繁多的追加服务,如知识密集型服务、信息密集型服务、研究与开发型服务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也被广泛应用于有形商品生产的各个阶段。例如,在有形商品开始生产之前,要求有先行的追加服务投人,包括可行性研究、风险资本筹集、市场调研、产品设计等。在产品生产过程中,要求有与产品生产过程融为一体的追加服务投人。如质量控制和检验、设备租赁、后期原材料供给、设备维修等。并要求有与生产过程同时并行的追加服务投入,如财务会计、人事管理与培训、信息和图书资料等软件的收集整理与应用、不动产管理、法律、保险、通信、卫生、安全保障及职工后勤服务、公共服务等。在产品生产后与消费者见面的环节中,亦需要相应的追加服务投人,如广告、运输、商品使用指南、售后服务等。
追加服务有的很难从某一特定生产阶段相脱离,只能与一定比例的生产要素相接合,完全附属于有形商品价值实体之中,不能形成独立的交换对象。也有的追加服务虽与有形商品贸易有关,但可以独立于某种有形商品而成为独立的交易对象。不过,各类追加服务一般都是相互依存而结合为一个一体化的服务网络。随着经济服务化的发展,生产厂商提供的追加服务越来越成为其非价格竞争的重要因素。
在追加服务中,相对较为重要的是国际交通、运输和国际邮电通信。它们对于各国社会分工、改善工业布局与产业结构调整、克服静态比较劣势、促进经济发展是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不断采用现今的科学技术,促使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缩短了经济活动的时空距离,消除了许多障碍,为全球经济的增长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重要内容。
(2)国际核心服务。国际核心服务指与有形商品的生产和贸易无关,它是作为消费者单独所购买的、能为消费者提供核心效用的一种服务。
国际核心服务根据消费者与服务提供者距离远近可分为:
a.面对面型国际核心服务。指服务供给者与消费者双方实际接触才能实现的服务。实际接触方式可以是供给者流向消费者,可以是消费者流向供给者,或是供给者与消费者双方的双向流动。面对面型国际核心服务伴随着生产要素中的人员和资本的跨国界移动。例如,金融业的输出存在资本跨国界移动。许多发达国家的国际金融联合企业,如美国花旗银行,通过供给者移动与服务消费者的接触,在世界各地设立分支机构,并凭借电子化和信息化的技术将业务范围延伸向国际经济生活的各个角落。国际旅游服务则是主要伴随人力资本跨国界移动而形成的一种面对面核心服务。近10年来,国际旅游服务的出口总额增长较快。这主要依赖于在科技基础上建立的国际旅游服务网络。
b.远距离国际核心服务。它不需要服务供给者与消费者实际接触,一般需要通过一定的载体方可实现跨国界服务。例如,通过通信卫星作为载体传递进行的国际视听服务,其中包括国际新闻报导、国际问题活动和传真业务等。
远距离国际核心服务中国际金融服务在国际资本移动加快的推动下,加之西方发达国家广泛将计算机、遥控电信技术等应用于银行业。一个由电脑数据处理、电子信息传递和电子资金转帐系统为标志的金融服务体系已经形成。自动出纳机的普及、利用计算机转帐或信用卡代替往年的支票等都加速了国际资本移动的速度。因而为远距离国际金融服务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国际金融服务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比重也逐渐增大。
(二)世贸组织的分类
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小组在乌拉圭回合中期审评会议后,加快了服务贸易谈判进程,并在对以商品为中心的服务贸易分类的基础上,结合服务贸易统计和服务贸易部门开放的要求。在征求各谈判方的提案和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以部门为中心的服务贸易分类方法,将服务贸易分为12大类。分别如下:
1.商业性服务
指在商业活动中涉及的服务交换活动,服务贸易谈判小组列出的6类这种服务,其中既包括个人消费的服务,也包括企业和政府消费的服务。
(l)专业性(包括咨询)服务。专业性服务涉及的范围包括法律服务;工程设计服务;旅游机构提供服务;城市规划与环保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等;专业性服务中包括涉及上述服务项目的有关咨询服务活动;安装及装配工程服务(不包括建筑工程服务),如设备的安装、装配服务;设备的维修服务,指除固定建筑物以外的一切设备的维修服务,例如成套设备的定期维修、机车的检修、汽车等运输设备的维修等。
(2)计算机及相关服务。这类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安装的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与执行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库服务及其他。
(3)研究与开发服务。这类服务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人类学中的研究与开发服务、在纪律结束下的研究与开发服务。
(4)不动产服务。指不动产范围内的服务交换,但是不包含土地的租赁服务。
(5)设备租赁服务。主要包括交通运输设备,如汽车、卡车、飞机、船舶等,和非交通运输设备,如计算机、娱乐设备等的租赁服务。但是,不包括其中有可能涉及的操作人员的雇用或所需人员的培训服务。
(6)其他服务。指生物工艺学服务;翻译服务;展览管理服务;广告服务;市场研究及公众观点调查服务;管理咨询服务;与人类相关的咨询服务;技术检测及分析服务;与农、林、牧、采掘业、制造业相关的服务;与能源分销相关的服务;人员的安置与提供服务;调查与保安服务;与科技相关的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摄影服务;包装服务;印刷、出版服务;会议服务;其他服务等等。
2.通讯服务
通讯服务主要指所有有关信息产品、操作、储存设备和软件功能等服务。通信服务由公共通信部门、信息服务部门、关系密切的企业集团和私人企业间进行信息转接和服务提供。主要包括:邮电服务;信使服务;电信服务,其中包 含电话、电报、数据传输、电传、传真。视听服务,包括收音机及电视广播服务。其他电信服务。
3.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主要指工程建筑从设计、选址到施工的整个服务过程。具体包括:选址服务,涉及建筑物的选址;国内工程建筑项目,如桥梁,港口、公路等的地址选择等;建筑物的安装及装配工程;工程项目施工建筑;固定建筑物的维修服务;其他服务。
4.销售服务
指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服务交换。主要包括:商业销售,主要指批发业务;零售服务;与销售有关的代理费用及佣金等;特许经营服务;其他销售服务。
5.教育服务
指各国间在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和其他教育中的服务交往。如互派留学生、访问学者等。
6.环境服务
指污水处理服务;废物处理服务;卫生及相似服务等。
7.金融服务
主要指银行和保险业及相关的金融服务活动。包括:①银行及相关的服务;银行存款服务;与金融市场运行管理有关的服务;贷款服务;其他贷款服务;与债券市场有关的服务,主要涉及经纪业、股票发行和注册管理、有价证券管理等;附属于金融中介的其他服务,包括贷款经纪、金融咨询、外汇兑换服务等。②保险服务;货物运输保险,其中含海运、航空运输及陆路运输中的货物运输保险等;非货物运输保险。具体包括人寿保险、养老金或年金保险、伤残及医疗费用保险、财产保险服务、债务保险服务;附属于保险的服务。例如保险经纪业、保险类别咨询、保险统计和数据服务;再保险服务。
8.健康及社会服务
主要指医疗服务、其他与人类健康相关服务;社会服务等。
9.旅游及相关服务
指旅馆、饭店提供的住宿、餐饮服务、膳食服务及相关的服务;旅行社及导游服务。
10.文化、娱乐及体育服务
指不包括广播、电影、电视在内的一切文化、娱乐、新闻、图书馆、体育服务,如文化交流、文艺演出等。
11.交通运输服务
主要包括:货物运输服务,如航空运输、海洋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内河和沿海运输、公路运输服务,也包括航天发射以及运输服务,如卫星发射等;客运服务;船舶服务(包括船员雇用);附属于交通运输的服务。主要指报关行、货物装卸、仓储、港口服务、起航前查验服务等。
12.其他服务
(三)IMF的分类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按照国际收支统计将服务贸易分为:
1.民间服务(或称商业性服务)
系指1977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编制的《国际收支手册》中的货运;其他运输、客运、港口服务等;旅游;其他民间服务和收益;进二步分类如下:①货运:运费、货物保险费及其他费用;②客运:旅客运费及有关费用;③港口服务;船公司及其雇员在港口的商品和服务的花费及租用费;④旅游:在境外停留不到一年的旅游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花费(不包括运费);⑤劳务收人:本国居民的工资和薪水;⑤所有权收益:版权和许可证收益;①其他民间服务:通信、广告非货物保险、经纪人、管理、租赁、出版、维修、商业、职业和技术服务。
一般我们把劳务收人、所有权收益、其他民间服务统称其它民间服务和收益。
2.投资收益
指国与国之间因资本的借贷或投资等所产生的利息、股息、利润的汇出或汇回所产生的收人与支出。
3.其他政府服务和收益
指不列人上述各项的涉及政府的服务和收益
4.不偿还的转移
指因属单方面的(或片面的)、无对等的收支,即意味着资金在国际间移动后,并不产生归还或偿还的问题。因而,又称单方面转移。一般指单方面的汇款、年金、赠与等。根据单方面转移的不同接受对象,又分为私人转移与政府转移两大类。政府转移主要指政府间的无偿经济技术或军事援助、战争赔款、外债的自愿减免、政府对国际机构缴纳的行政费用以及赠与等收人与支出。
私人转移主要指以下几类:
汇款:包括侨民汇款、慈善性质汇款、财产继承款等。主要指侨民汇款,如一个国家长期在外国居住的侨民汇回本国的款项;居住在本国的外国侨民,从本国汇出的款项等。
年金:指从外国取得或对外国支付的养老金、奖金等。
赠与:指教会、教育基金、慈善团体对国外的赠与,以及政府无偿援助等。
综上所述,无论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与分类从何种角度出发,国际服务贸易都存在着人员、资本、信息以不同形式的跨国界移动,或在一定形式下存在于商品跨国界移动中。
⑤ 什么叫金融服务贸易
金融服务贸易是指通过金融服务业进行的贸易。
从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相关定义来看,金融服务贸易可分为四种模式:
(1)跨境交付,指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在本国向境外的非居民消费者提供服务,它是基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化的普及而实现的跨越国界的远程交易;
(2)境外消费,指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在本国向当地的非居民提供服务,例如一国金融机构对到本国境内旅行的外国消费者提供服务;
(3)商业存在,指一国的金融机构到其他国家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如果具有法人资格就可以该国的居民的身份为当地的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这种贸易模式有利于避免跨境交付的限制,迎合了东道国消费者的“本土偏好”,还便于外国金融机构与当地建立长期的业务关系;
(4)自然人流动,指金融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形式到境外为当地消费者提供服务。由于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这两种模式在实际的交易中所占份额很小,所以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主要是跨境交付和商业存在这两种模式。
相比而言,一国开放跨境交付的金融服务贸易一般应满足资本自由流动的需要。而商业存在模式则避开了这一硬性条件,除了稳定资本流动,还能为宏观经济带来一系列直接和间接的利益。但是,从长远看,要实现金融服务贸易全面开放的最大利益,这两种贸易模式的开放必须均衡发展。
⑥ 如何提升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不必长篇大论小题长写。
一、保持富有创新性的指导思想和前进探索的发展动力(需要专专业机构或政府机构成属立的金融中心担任主导)
知识版权的保护,贫穷的压力激发人们创新的潜力。政策红利保障,国家加大力度投资建设,力图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和国家形象,金融等贸易行业是象征著国家信用值的标志。
二、相关专业机构统一标准培训意向金融等贸易专业的人才。(应以专注实践表现而非过度专注学历程度)
人员协调程度取决于保障制度,保障制度取决于监督管理。
⑦ 关于金融服务贸易的
268.028.1 国际金融与贸易
(International Finance and Trade )
学分数 2 周学时 2
教学目的与要求:
课程性质:非经管类文科公共选修课。本课程需要有相应的经济学基础知识。
基本内容:国际金融与贸易是既有联系又独立的学科,作为文科学生学习与掌握关于世界经济基础知识的一门课程,主要内容包括两大部分: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一、国际贸易方面:①国际贸易产生与发展的一般规律,特别是国际商品流动的一般规律;②国际贸易的理论与学说;③对外贸易政策、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和原则;④世界各国对外贸易发展的主要特点。二、国际金融方面:①开放经济条件下,各国货币之间的关系及其对经济的影响;②外汇供求及相对价格——汇率问题;③外贸信贷与国际信贷;④国际金融体系。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文科其他专业的学生对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有基本的了解,拓宽知识面,加深学习本专业以及经济学其他课程和专业知识的基础。
基本要求:理解与掌握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概念,要求比较系统地了解国际贸易与金融发展的一般规律,能够运用学到的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世界各国对外贸易发展的现状和货币金融的状况,分析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与贸易关系。
教学方法:以课堂讲解为主,结合课堂讨论,期末考试或课程论文。
参考教材:
1、 邹根宝主编:《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上海人民出版社,200 年 月
2、 陈同仇 薛荣久主编 《国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7年5月版
3、 姜波克主编:《国际金融新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94年9月版
4、 殷醒民编著 《国际金融》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版
教学内容:
第一章 国际贸易基础知识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基本内涵
第二节 国际贸易的基本统计
第三节 对外贸易与经济发展
第二章 国际分工和世界市场
第一节 国际分工
第二节 世界市场
第三节 国际价值和世界市场价格
第三章 国际服务贸易
第一节 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与特征
第二节 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和原因
第三节 国际服务贸易的形式
第四章 对外贸易政策
第一节 对外贸易政策的类型与演变
第二节 自由贸易政策的理论基础
第三节 保护贸易政策的理论基础
第五章 关税与非关税措施
第一节 关税概述
第二节 关税的分类
第三节 非关税措施概述
第四节 非关税措施分类
第六章 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
第一节 关贸总协定概述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
第三节 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
第七章 国际收支
第一节 国民收入帐户
第二节 开放经济下的国际收支帐户
第八章 外汇市场与汇率
第一节 外汇和外汇市场
第二节 影响汇率变动的因素
第九章 外贸信贷和国际信贷
第一节 外贸信贷
第二节 国际信贷
第十章 国际金融体系
第一节 国际货币体系
第二节 国际金融机构
编写者:罗秀妹(副教授) 编写时间:2003年6月
⑧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最近这几年还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