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根据《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给予以下处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根据《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给予以下处分(A、 B、D、E)
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四)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
(五)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
(六)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
(七)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金融机构有前款行为,致使洗钱后果发生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1)金融机构配合调查保密工作内容扩展阅读:
第三十条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规定进行检查、调查或者采取临时冻结措施的;
(二)泄露因反洗钱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违反规定对有关机构和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
(四)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职工进行反洗钱培训的。
『贰』 涉密会议保密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会议保密
公司的各种会议,往往涉及不同程度的公司秘密。会议保密工作的好坏,关系到公司的效益、生存和发展。因此,对会议的保密必须十分重视。
1、涉密会议的提前保密准备。为确保公司秘密的安全,涉密会议的组织者,会前必须认真进行保密准备工作。首先,对会议的秘密程度要进行恰当的评估。评估主要以会议内容涉及的密级为标准,涉及公司核心秘密的会议是绝密会议,涉及公司重要秘密的会议是机密会议,涉及公司一般秘密的会议是普通秘密会议。其次,制定好会议保密计划和措施。主要包括:与会者的资格审查,会议期间的行动限制,会议期间的通信管理,会议文件和会议精神的传达要求等内容。第三,对会场进行安全检查。安全可靠的会场是开好涉密会议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在会前要精心选择并细心勘查会场,必要时可设置警卫人员。要加强会前印制的各种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
2、涉密会议期间的保密管理。会议期间的保密管理,主要抓好以下三项工作:首先,对与会者进行保密教育,包括保密意识、保密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方法教育,让与会人员树立起高度的保密责任意识,自觉地保守公司的秘密。其次,严格保密纪律,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带无关人员进入会场,不随意向外泄漏会议内容,不随意复制、抄录会议文件,会议明确规定不记录的不得私自记录,不在私人电话或非保密电话中谈论会议内容,不在非保密场所阅读会议文件或谈论会议内容,不擅自携带会议文件外出,新闻单位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会议场所进行采访或报道。第三,运用先进的保密技术,主要是反窃听技术,反偷拍技术,防微机辐射技术,防电话串音技术等等。
3、涉密会议精神的传达要求。传达涉密会议精神,应根据会议的精神和规定的传达范围,在有保密条件的地方进行。没有传达任务的内容不得传达,要求传达的内容不得擅自扩大传达范围。
(三)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管理
办公自动化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已经普及,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为单位的保密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各种通过办公设备泄密和窃密的事件屡有发生。如何加强办公自动化设备的管理,已成为公司日常工作中保密工作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1、复印机的使用和管理。使用复印机复印秘密载体要严格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注明复印单位。绝密载体和标明不准复印的秘密载体,一般不准复印,确因工作需要复印时,须经制发单位同意,公司领导批准。复印机应实行专人管理。凡有复印机的单位,都要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使用、管理和维护方法,落实安全保密措施。管理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准私自生产、复制、保存秘密载体和传播、泄露秘密内容。
2、计算机的使用和管理。对计算机、软件、互联网络及操作人员的管理,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第一,计算机在使用之前一定要经过安全部门的检查,确定无问题后方可使用。涉密计算机必须放置在由安全保密措施的工作场所内,采取防信息泄露的屏蔽或者干扰措施,并指定专人管理。涉密计算机的维修、改装,要派专人到指定的地点去维修。维修、改装前应当删除机内涉密信息,无法删除的要派人监修。第二,建立计算机互联网络,保密措施必须列入网络设计方案,联网计算机终端中的秘密信息必须加密。涉密计算机严禁接入国际互联网和其他社会网络。第三,淘汰或者报废涉密计算机,必须彻底消除机内涉密信息。淘汰或报废的软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粉碎性销毁。
3、传真机的使用和管理。使用传真机传送一般秘密文件应有部门经理批准,传送机密以上的文件,必须有公司的主管领导批准。传送秘密文件时,必须使用密码传真机。
总之,在公司的日常工作中,在“三机”的管理和使用中,每一个员工都要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严格依照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办事,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泄漏事故的发生。
『叁』 保密工作记录一般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保密工作记录一般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包括,时间人物。工作内容,但是一般不写了工作的详细内容。
『肆』 金融机构配合开展反洗钱调查中保密工作的只要内容包括哪些
(一)合法审慎原则,是指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并且审慎地识别可疑交易,作到不枉不纵,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妨碍反洗钱义务的履行。(二)保密原则,是指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反洗钱工作秘密,不得违反规定将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和其他人员。(三)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原则,是指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协助司法机关、海关、税务等部门查询、冻结、扣划客户存款。
四、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基本制度有哪些?
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有四项主要制度。(一)“了解客户”制度,是指金额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与其进行交易时,应当根据法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可靠的身份识别资料,确定和记录其客户的身份。(二)大额交易报告制度,是指凡支付金额在规定金额以上的交易,不论是否异常都要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的制度。(三)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是指当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有关指标,或者怀疑与其进行交易客户的款项可能来自犯罪活动时,必须迅速向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的制度。(四)保存记录制度,是指要求金融机构在一定期限内保存客户的账户资料和交易记录。
五、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会不会违反保密义务,侵犯客户尤其是个人客户的权利?
根据我国《宪法》、《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和单位的存款只要是合法的,不仅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而且金融机构还负有为储户保密的义务。如有违反对客户权利保护性规定的行为,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
接受金融机构报告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外汇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严格保护客户秘密的义务,对所保存记录负责。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制度的执行,将有效地形成对洗钱犯罪分子的震慑,有利于维护社会金融秩序。
『伍』 反洗钱工作人员对反洗钱工作保密的具体范围包括哪些
反洗钱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保密守则
1、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反洗钱相关资料;
2、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谈论反洗钱相关信息;
3、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反洗钱相关资料;
4、 不在反洗钱监测系统外上报反洗钱相关数据;
5、 未经批准,不得随身携带反洗钱相关资料。
6、银行工作人员对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7、银行员工应当对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的情况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8、银行员工配合中国人民银行调查可疑交易活动等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客户和其他人员提供。
(5)金融机构配合调查保密工作内容扩展阅读:
1、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目前,常见的洗钱途径广泛涉及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等各种领域。
2、反洗钱是政府动用立法、司法力量,调动有关的组织和商业机构对可能的洗钱活动予以识别,对有关款项予以处置,对相关机构和人士予以惩罚,从而达到阻止犯罪活动目的的一项系统工程。
3、从国际经验来看,洗钱和反洗钱的主要活动都是在金融领域进行的,几乎所有国家都把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置于核心地位,国际社会进行反洗钱的合作也主要是在金融领域。
4、中国银保监会2019年2月21日对外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从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健全监管机制、明确市场准入标准等方面,建立银保监会银行业反洗钱工作的基本框架 。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反洗钱
『陆』 金融机构配合开展反洗钱调查的权利包括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省一级分支机构实施反洗钱调查时,金融机构应当予以配版合,如实权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碍。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拒绝、阻碍反洗钱调查,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调查人员违反规定程序的,金融机构有权拒绝调查。
询问前,调查人员应当告知被询问人对询问有如实回答和保密的义务,对与调查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柒』 金融机构配合反洗钱调查的义务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发现可疑交易活动,需要调查核实的,可以向金融机构进行调查,金融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捌』 保密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哪几个方面
(一)检查保密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是实现保密工作的最终目的的根本保证。
(二)检查保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国家制定的保密法律、法规、规章是保密工作以及保守国家秘密行为的规范,是保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的根本保证。
(三)检查保密组织机构落实及其建设的情况。保密组织机构是开展保密工作的组织保障。保密组织机构是否落实和健全,关系到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能否有效贯彻实施,关系到保密工作的各项任务是否能够有领导、有组织地具体落实。因此,必须把保密组织机构的落实情况列为保密检查的内容之一。
(四)检查保密设施的配置和保密环境的情况。主要是检查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销毁等各个运行环节是否配置必要的保密技术设施、设备,各个环节部位的工作人员及其工作场所是否符合保密规定,是否具备良好的保密条件。
(五)检查有无泄密事件的发生及对泄密事件的查处情况。主要是检查是否执行泄密事件的报告制度,有无对泄密事件隐匿不报或者延误报告的问题。
1、及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领导干部知悉和接触国家秘密范围广、事项多、密级程度高,有的甚至涉及全局性,历来是境外情报部门窃密活动的重点目标。要依法做好、依法管理、依法加强保密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也在领导。
2、经常加强对经管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经管人员是国家秘密的接触者、保管者,又是国家秘密的捍卫者,保密法律法规的主要执行者,必须具备很强的保密观念、法纪观念和原则性;必须熟悉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规定,熟练运用高科技手段管理国家秘密。
3、重点加强对保密执法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保密执法人员在保密法制宣教方面发挥着组织和骨干带头作用,在保密执法方面发挥着示范和监督检查作用,在保密法规规章的制定方面发挥着参谋和桥梁沟通作用。
4、抓紧加强对公务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依托人事部门在公务员录用上岗前开展保密法制教育。要把保密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招收、录用上岗培训的必修课程,从源头上把保密法制基础打牢。二是业务部门必须加强保密法律法规的宣教力度。
5、反复加强对广大群众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广大群众是国家秘密的共同维护者,有责任也有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对广大群众的保密宣传教育,就是要使其真正理解守法光荣、违法必究的含义。
『玖』 金融机构配合开展反洗钱调查中保密工作的只要内容包括哪些
配合开展反洗钱调查工作的任务、背景和目的; 配合开展反洗钱调查所涉及的被调查客户名单; 被调查客户的账户信息和交易记录等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