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企业和普通工商企业的区别
1、性质区别
普通工商企业: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依照中国法律规定,公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的所有属性。
金融企业:是指执行业务需要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授予的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包括执业需取得银行业务许可证的邮政储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部分财务公司等;
执业需取得证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执业需取得保险业务许可证的各类保险公司等。
2、经营产品不同
普通工商企业:一般是实物类产品,机床、环保机械、医疗仪器设备、工程机械、起重运输机械、半导体设备、轻纺机等。
金融企业:一般是虚拟类产品,贵金属、股票、外汇、现货等一系列衍生品。
(1)金融机构和企业立足实业扩展阅读:
1、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金融企业基本的财务制度以及关于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成本管理、费用管理、营业外收支管理、收入管理等方面的内部规定和办法。
2、设置财务管理职能部门。为归口管理财务事项,便于分清职责,金融企业应当设置财务管理职能部门,具体履行金融企业经营者的财务管理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3、配备专业财务管理人员。从事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是熟悉财务、会计知识的专业人员,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
B. 金融机构和金融企业有何区别
金融机构不一定都是企业性质的,如:人民银行,它是国家的管理机构。
金融企业则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单位,如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等。
C. 金融机构和一般企业经营内容和风险上的异同点是什么
共性主要表现为金融机构在经营上也和普通企业类似。
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特殊的经营对象与经营内容(2)特殊的经营关系与经营原则(3)特殊的经营风险影响
D. 金融机构和一般企业的区别
金融机构主要提供以资本(钱)为核心业务,是构成资本市场的主体;而企业提供商品和服务,是商品市场的主体。非学术性回答。
E. 金融机构与一般工商企业的区别在哪里
金融机构是指从事抄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务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与此相应,金融中介机构也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工商企业是制造企业和商业流通企业。
F. “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什么是非自用不动产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
银行直接投资于非金融机构和企业后,一形成长期投资,流动资产被固化,回而银行业本身是答靠流转资金谋生的;二银行成为社会所有企业的股东,银行参与经营管理精力和能力不足;三形成行业垄断,最好的企业都被银行投资了,为了既得利益,其他企业从银行得到的资金就少了。四向企业或机构借贷是生存之本。
G. 请问企业、经济组织、金融机构的区别在哪
企业的基本定义: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从而进行生产经营,为社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回经济答组织。 在商品经济范畴,作为组织单元的多种模式之一,按照一定的组织规律,有机构成的经济实体,一般以赢利为目的,以实现投资人、客户、员工、社会大众的利益最大化为使命,通过提供产品或服务换取收入。它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因社会分工的发展而成长壮大。 金融机构 金融,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可分为直接金融和间接金融,此两种资金融通方式的区别在于有否金融机构介入,没有则为直接金融,有则为间接金融。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以上各种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1、中国人民银行 2、政策性银行 3、商业银行 4、保险公司 5、信托投资公司 6、证券机构 7、财务公司 8、信用合作组织 9、其他金融机构
H. 企业经营目标和财务目标的关系
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经营目标与财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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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6-9-2 8:39:00 作者:梁栋 朱谊辉 来源: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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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财务公司是我国一类特殊的金融企业。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经营目标是发展成为综合性的金融公司,而不仅局限在企业集团内,与此相应,总体财务目标是促进国有企业理顺财务治理结构,辅助国有企业实现产融结合,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体财务目标是提高集团资金运转效率,加强对成员单位的财务监督,开拓多样投融资渠道,控制成本等。
[关键词]财务公司;沿革;经营目标;财务目标
作为具有独立产权的市场主体,现代企业应具有自身独立的经营目标和财务目标。就经营目标来看,总的来说,不管在什么时期,企业的经营目标总表现为不同产权主体利益的最大化。而对于财务目标,不同时期理论界有不同的看法、观点。曾出现过的有:“利润最大化”、“净现值最大化”、“资本成本最小化”、“每股收益最大化”、“股票市价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公司财富最大化”等。尽管存在各种不同看法,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从根本上来说企业的财务目标与经营目标是一致的,财务目标要服从企业的经营目标。[1]
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一类经营目标与财务目标均比较特殊的企业。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6月30日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2](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规定财务公司的性质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设立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服务,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由财务公司的特殊经营性质决定在讨论它们的财务目标时不能随意套用一般的财务理论,而应该从财务公司的经营性质和特殊使命出发,先确认它们的经营目标,进而确定其财务目标。理清财务公司的经营目标和财务目标,有利于财务公司的正常运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有利于财务公司的自身定位,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财务公司的沿革及特殊职能
1.财务公司成立的背景、历史及现状
我国财务公司的出现只是近十几年的事,是国家“大企业,大集团”发展战略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其前身是各企业集团内部的融资机构。由于集团成员企业都是独立法人,自然资金是不可能无偿占用的,所以集团就把这种融资机构逐渐独立出来,成立集团内独立核算,拥有法人资格的,专门经营货币资金的财务公司。关于我国第一家财务公司,根据笔者的查阅,有两种不同的提法:一种认为是1978年成立的南京(中山)电子集团财务公司[3],另一种认为是1987年在东风汽车集团组建的东风汽车工业财务公司。[4]目前普遍认可的是第二种提法。
我国的财务公司成立时间不长,但发展却非常迅速:到1992年底,已有29家企业集团成立了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180.32亿元,2001年底,全国财务公司总资产3378亿元,所有者权益299亿元,其中实收资本255亿元,平均资本充足率24%。截至2002年6月底,全国各家财务公司总资产达3460亿元。在对外开放上,也在很早就走出了实质性的一步:1991年在上海成立了第一家中外合资的财务公司———上海国际财务有限公司。2002年6月颁布的《办法》也进一步明确了,财务公司可以有外部资金的介入———当然也包括外资。
在盈利状况、资产质量上,财务公司可以说是我国金融机构中最好的一类了。根据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的数据:2002年底,我国共有73家财务公司,全年盈利30亿元人民币,比上年的27.5亿元增长了8.2%。其中排列前三位的分别是:中国电力7.8亿元,中油6.8亿元,中石化3.3亿元。如果考察净资产收益率,则中国电力、华北电力、中油分别以26.86%,26.75%,22.98%排名前三,即使是排名第10的鞍钢也达到了12.5%。可以说, 除了个别企业,全行业情况良好,不存在系统风险。
2.财务公司的特殊职能
《办法》中规定,财务公司是“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服务,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办法》的第19条对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作了相当宽泛的规定:“经人民银行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一)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二)发行财务公司债券;(三)同业拆借;(四)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五)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六)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八)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九)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十一)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十二)境外外汇借款;(十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从中可以看出,我国财务公司作为一类特殊金融机构,应具有主办银行、投资银行、证券公司三位一体的特殊职能,具有一定程度的混业经营特征。
第一是主办银行职能。财务公司可以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的存款,可以办理同业拆借,可以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信贷业务以及承兑、贴现等结算业务等等。这类似于日本企业中常见的主办银行制。
第二是投资银行职能。财务公司可以进行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对成员单位提供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以及担保等,这都是典型的投资银行的职能。
第三是证券公司职能。财务公司本身可以发行债券,也可以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发行债券可以壮大自身的资金实力,而承销成员单位债券则为集团内部成员开辟了一扇新的筹资窗口。
二、财务公司的经营目标
如上所述,《办法》赋予了财务公司较其他财务公司更宽泛的业务范围和一定程度的混业经营机制。虽然在实际操作中,财务公司要开展上述13项业务中的每一项都要单独获得人民银行的批准,但是财务公司所蕴含的产融结合的寓意,实业财团的诱人前景,着实让那些大企业、大实业家们意识到财务公司未来不可能是企业集团内部的默默无闻的小角色,而是可以统御整个企业的金融力量。所以,在平静了几年后,企业集团申请成立财务公司出现了一个高潮,财务公司在几十年的浮沉后,呈现出崛起的态势。只是财务公司的经营到底该往哪个方向发展,他们却好像并不太关心,事实上这仍旧是一个答案不甚明了的问题。
在经营目标上,张健华(1998)曾撰文进行了阐述:“为使财务公司能办出自己的特色,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应按下列方案对其进行功能定位:1.财务公司应是一类可接受某些特定存款的信贷机构,即不是内部银行,也不能办成信托投资公司;2.财务公司的资金运用应有别于银行。重点应放在中长期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母公司产品的促销上;3.财务公司应结合企业集团的金融需求,逐渐成为其成员单位的理财专家及投资顾问。”[5]
其实早在几年前,实务界与理论界就有过财务公司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的讨论。当时的两种看法,一是把财务公司发展成社会化的投资银行或商业银行,另一种则认为应将财务公司限制在集团内,认为不宜将财务公司社会化,以避免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生冲突。
显然,张健华(1998)是偏向后一种看法的,考虑到作者所在的部门———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司———这是全国的财务公司的最高监管机构和文章所发表的刊物———《金融研究》———我国金融学术期刊的顶级刊物,我们有把握认为,有限制的发展是监管层的政策意图。
我国的财务公司一般都隶属于大型企业集团,因此,财务公司受所背倚的企业集团影响极大。企业集团所在行业景气,成员企业经济效益好,那么该集团下的财务公司也相应的规模较大,资金雄厚,利润高;若所属集团所处行业滑坡,那么不论该财务公司主观上有多努力,也一定会面临资金缺乏、效益下降的局面,非但不能帮助集团摆脱困境,甚至连独善其身都可能有困难。这样,在限制发展下的财务公司完全是仰人鼻息。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与我国金融领域的逐步对外开放,限制发展型的方向只会越来越不适应形势。所以,从长远来看,走向市场,实现资金来源和投向的市场化,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为了既不违反财务公司的先天使命又能不放弃自身的优势来参与金融市场,我们认为,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恰当的经营目标应该是:努力发展成为一个由企业集团为主发起或控制的,股权结构多元化的金融公司。它的业务范围不再完全局限于发起企业所处行业内,而实现部分市场化,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它与行业仅存在产权纽带关系和一定量的业务比例关系。[6]
三、财务公司的财务目标
企业的财务目标一般包括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企业总体的财务目标,它是站在企业所有者、经营者以及企业的立场上,根据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第二个层次是企业具体的财务目标,它是站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自身的立场上,根据财务管理工作自身的特点或财务管理工作应对整个企业管理工作所作的特殊贡献而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的具体目标又可称为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责任目标。总体目标应与具体目标保持一致,具体目标应该服从于总体目标。一般而言,企业总体的财务目标的理想模式应该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而财务管理的目标———具体财务目标———是在有效保证企业的偿债能力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做到两大财务能力的有机统一。
根据财务公司的经营特点和长远的战略目标定位,我们认为财务公司总体的财务目标应该是:促进国有企业理顺财务治理结构,辅助国有企业实现产融结合,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这样一个总体财务目标是与我们提出的财务公司经营目标相契合的:第一,促进国有企业改进财务治理结构。所谓财务治理结构,简单的说,就是财务权力、财务责任、财务利益在企业中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制度安排。借助财务公司这一企业内的金融力量,完全能够合理、完整地配置财务治理结构。如前所述,财务公司具有投资银行的部分职能,可以进行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这样企业集团可以通过财务公司持有成员单位的股权,实现对下属企业的财务控制,承担相应的财务责任,分享财务利益。第二,辅助国有企业实现产融结合。财务公司作为内生的金融机构,可以在这个方面作大量的工作。比如财务公司具有的主办银行功能,对集团产品促销提供金融支持以及财务公司可以对集团外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等,都是将集团的物质产品生产与整个金融市场运作结合起来的渠道。事实上,国外在这方面早已做得很好了:著名的通用电器金融,是美国最大的金融财务公司,它的业务涉及消费者服务、设备管理、中间市场融资、特种融资、特种保险等5大门类,有27个营运部门。2001年底资产总额就已达到了3760亿美元,利润52亿美元。6我国的国有企业集团鲜有如此大的规模,但是,通过财务公司的运作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助一臂之力是财务公司应尽的义务。另外,实现此目标对财务公司本身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是极其有利的。财务公司应立足于集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行金融服务的创新。第三,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观察,我国上市公司中金融类企业的盈利状况都非常不错,比一般的实业企业要好很多。这样,产业资本介入金融领域也就是必然的了。上文已提到,我国的财务公司除了个别企业,全行业情况良好,不存在系统风险,这不仅实现了财务公司本身的资产保值增值,也帮助它们所背倚的企业集团的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
为了实现财务公司总体的财务目标,我们认为其具体的操作目标即财务管理的目标应该是:提高集团资金运转效率,加强对成员单位的财务监督,开拓多样投融资渠道,控制成本。财务公司之所以应该以此为具体的财务目标,原因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财务公司是一类金融机构,这就注定了其属于高负债经营的公司。财务公司只有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提高集团公司的资金运转效率,充分运用结算、信贷、投资等职能,调剂货币资金的空间、时间差,挖掘资金潜力,合理有效地调配资金,优化资金结构,加速资金周转,提高集团资金运转效率,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稳脚跟,才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其次,由于财务公司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其能够也应该对集团下属成员单位进行财务监督。这不仅保证了集团财务纪律的严肃性,也保证了财务公司自身资金的安全。再次,开拓多样投融资渠道贯彻了财务学上的一条经典定律:不要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对财务公司投融资渠道多有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财务公司就无所作为,因为市场化是必然的趋势,因此,财务公司应积极准备,应变未来的开放格局,同时目前也可以进行一些变通的不违反法规的拓宽投融资渠道的运作。最后,从目前我国财务公司的现状来看,其作用更倾向于成本中心。所以财务公司应该努力将整个集团的资金运作成本降下来,才能体现出自身存在的意义之所在,为以后的发展创造更大的空间。
文中提出的财务公司的经营目标进而财务目标与现行监管层的政策意图似乎并不一致,但我们坚信,企业集团内财务公司走出集团、走向市场是大势所趋(从国外成熟的经验也体现出这一点),所以有必要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国财务公司的立法,将财务公司的经营目标、财务目标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并固定下来,以更好地促进财务公司的发展,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中一支重要的力量。
参考文献
[1]伍中信.现代财务经济导论[M].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1999.
[2]中国人民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J].2002,(6).
[3]张亦春.张亦春选集-经济金融论文(下卷)[C].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4]应海峰.财务公司的目标模式及实施要略[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95,(2):66-68.
[5]张健华.中外财务公司比较研究[J].金融研究,1998,(8):71-73.
[6]周建莉.财务公司信浪潮[J].中国投资,2003,(12).
作者:梁栋 朱谊辉 来源: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6期第17卷
I. 金融公司一般都是在做什么的
金融投资公司是一个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依法对版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权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金融资产保值增值的投资公司,也可以理解成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将个人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