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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防范法律机制

发布时间:2021-02-16 17:54:51

⑴ 如何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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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控股公司法》的主要规定

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性质、设立、业务范围专、内部管理、行为属规则、监管模式、法律责任等予以明确规定,并依法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督促其加强内部管控,已是金融控股公司乃至我国金融业稳健发展的急迫需要。

⑶ 如何建立健全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

一、内部控制的概念
对于内部控制的概念,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内部控制系统的大概念,认为内部控制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由组织结构、职务分离、业务程序、处理手续等因素构成。二是内部控制结构观点,认为内部控制结构由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组成。三是内部控制整体框架观点,认为内部控制是由董事会、管理层以及其他员工为达到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等三个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等五个相互联系的要素。
我国央行制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规定,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因而,可以结合金融企业的实际情况,将内部控制定义为金融企业的管理层为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和防范经营风险,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各分支机构、各项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建设等管理方面的目标、措施和方法、程序的总称,是金融企业的自律行为。

二、我国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
我国由于实行市场经济时间还不长,对内部控制的研究和实践正处于摸索阶段,内控思想散见于各部门、各组织的相关文件中,呈现出比较混乱的局面。主要表现在:
第一、内部控制在概念上不统一。
第二、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第三、内部控制执行不力,内控制度存在的固有缺陷导致制度风险显现:
一是内控制度不完善,一些基本的规章制度,在某些地方还存在盲点,因而,出现风险和损失自然不可避免。二是虽有内控制度,但制度设计漏洞多,许多制度设计从方便自己工作出发,对防范风险考虑的不多。三是有章不循,本来就不多且不完善的制度,在实际工作中也没有得到认真执行。有章不循、检查监督不力,是形成金融风险的主要原因。
第四、金融企业所处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日趋复杂和多样化,内控制度建设经常滞后。

三、分析形成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现状的原因
形成我国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金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二、金融企业内控文化尚未得到真正的建立,风险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三、没有形成良好的控制环境。金融企业内部控制体制不顺、没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激励机制、大部分内控制度流于形式。
第四、没有完善的内部控制评价机制。长期以来,很少金融企业对内部控制进行综合考察。没有严格的评价体系和制约机制,约束性不强。

四、加强金融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及防范金融风险的对策
根据金融企业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先进理论和经验,对加强金融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及风防范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为金融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我国金融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统一规划和指导;推动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研究,以及内部控制标准规范和评价体系的研究制定。
第二,加强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的建设。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
1、完善董事会的工作机制,控制决策风险。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 ,当然也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目标。在优化董事会的前提下 ,建立比较有效的决策机制 , 完善董事会工作机制 ,主要是 :(1)、请专家进董事会,帮助董事会提高其决策的科学性;(2)、建立有效的决策咨询机构;(3)、建立重大决策委员会制度等等 。
2、加强以监事会为中心的监控体系的建设。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组成。监事会的监督权是法定的,代表全体股东来行使,监事会既独立于董事会又独立于经理层。监事会有较广的职权范围 ,发挥好监事会的职责,在科学的监事会运作机制下完成的使命 ,提高公司法人运行的质量。
3、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激励机制。
4、 培育金融企业内部控制文化。要使金融企业的所有工作人员都了解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并理解和掌握内控要点,努力发现问题和风险,并积极参加内部控制,使金融企业内部形成良好的内控环境和文化。一个高效的风险管理和控制体系的主要特征是对风险很敏感和了解,并将风险意识贯穿在企业所有员工的言语和行为中。

第三、建立健全风险识别、鉴定和评估体系。
1、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逐步建立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的监控、评价和预警系统。
2、应用以风险价值(VAR)为基础的风险管理方法来进行日常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并进行持续的监控和定期评估。
3、要及时根据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适时修改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要求。
第四,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操作系统,建立业务经营管理的“三道监控防线”。
1、第一道防线:业务一线岗位实行双人、双职、双责操作,对于因业务需要而单人单岗处理业务的,必须有后续监督机制。
2、第二道防线:以各部门、岗位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为主。
3、第三道防线:内部监督部门对各部门、各岗位、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使风险管理体系与业务管理流程相匹配。
加强和完善我国金融企业的内部控制,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已成为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识。研究内部控制,对于改善我国金融企业内部控制现状,保证金融市场的有效运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⑷ 如何建立健全防范投资风险的法律监督机制及防范经营风险的内部法律监督机制

一、如何建立健全防范投资风险的法律监督机制及防范经营风险的内部法律监督机制:
1、即牢牢把握企业法制建设这条主线。
(1)建立"两个机制",即建立防范投资风险的出资人的法律监督机制,建立防范经营风险的所出资企业的内部法律监督机制;
(2)搞好"两个结合",即企业法制建设要与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相结合,与依法维护所出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加强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相结合;
(3)实现"一个目标",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的目标。
2、加强企业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努力把握"一条主线"。
3、加强企业法制建设,是适应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对外开放,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客观需要,也是坚持企业依法治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的迫切要求。
二、防范投资风险的法律监督机制及防范经营风险的内部法律监督机制的依据
为依法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国有资产经营风险防范体系,全面加强国有企业法制建设,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简称《条例》)等规定。
三、现代企业法制建设的内容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建立出资者对公司的从外到内的防范投资风险的法律监督机制;主要通过国家立法机构制订法律、法规等各类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和完善。
2、建立公司内部的防范经营风险的法律监督机制。
需要在规范性法律文件基础上,由公司制订各项内部规定、制度而形成。
四、企业法律监督管理的有机构成
现代企业内部法律监督机制主要由事先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三部分有机地联系和衔接所组成:
(1)事先防范。最重要是在法律法规框架基础上建立适合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模式、经营理念和价值观的内部规范性制度文件。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建设是贯彻和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企业依法经营,出资者和经营者合法利益的有力保障。对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实行归口管理制度,避免规章制度之间出现矛盾冲突,真正发挥这些规章制度的管理、约束和引导作用。事先防范,还应该做到对企业内部员工尤其是主要经营者采取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以强化其法律风险和法律意识; 要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逐步上升为主动适用法律并合理运用法律的各项规定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2)事间控制。主要是指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严格依照已有的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进行经营管理。制度的完善,首先有赖于对制度的尊重,其次有赖于通过实践对制度的调整。由于外部经济、法律环境的逐步变换以及企业自身发展方向、经营模式的不断调整,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必须根据合法性、有效性和先进性的原则进行适时的相应的修订,必须结合企业经营环境的变化和管理事项的变更,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
(3)事后补救。是指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蒙受损失时,通过诉讼、仲裁、协商和调解等各种方式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司法机构或行政机构寻求救济。事后补救必须立足于事先防范和事中控制。因为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在可能发生的纠纷及纠纷解决过程中,丰富救济的方式、拓宽救济的渠道,增加救济成功的可能性。

⑸ 如何防范企业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防范包括四层含义:
第一,金融风险防范是针对一定主体而言的版。不同主体在金融市场权中的活动方式和活动目的是不同的,其面临的风险态势和风险程度也是不同的,因此,防范的风险以及防范风险的措施也是不同的。
第二,防范风险的前提,是对风险有充分的分析和认识,即防范风险是一种自觉性的行为。
第三,防范风险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选择不合规的措施和行为。
第四,防范风险的目的在于实现预期的目标,因此金融风险防范的程度可用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来衡量。

⑹ 论述:如何建立你所在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一、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基本内容

(一) 确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在法律风险控制中的核心作用;

(二) 组建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对法律风险控制机制的主导作用;

(三) 通过风险分析评估、控制管理、监控更新构建法律风险的防范机制;

(四) 建立和优化法律风险控制的制度和流程,为风险防范提供有力的内部法律环境;

(五) 以建立依法决策机制为重点,对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全过程进行风险控制;

(六) 加强对员工的风险管理培训,全面提高企业各级人员的法律防范意识;

(七) 搭建统一的法律风险信息化管理平台,保持顺畅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渠道;

(八) 制定切合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的法律风险管理战略,在文件经营中树立风险防范理念。

二、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基本原则

(一)全方位管理原则

1.由于法律风险产生于企业经营的各个细节,法律风险的防范管理也要从其源头开始,在风险产生最初加以避免。

2.正是由于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因此企业参与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和落实工作人员不能仅依靠企业法律顾问来完成,需要企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这是实现法律风险防范目标的人员保障。

3.法律风险防范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法律风险控制手段。

(二)规范化运作原则

法律风险防范要明确各部门、关键岗位在法律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合理进行资源配置,建立和完善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将法律风险管理纳入企业各项管理流程,形成系统化制度体系,这为保证效率、实现目标奠定了基础。

(三)动态化调整原则

法律风险控制应是不断动态更新的。法律风险防范应建立定期评估、调整更新的机制,根据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管理机制以及外部法律环境、风险环境的变化,对风险管理机制进行适当的调整,实现法律风险的动态管理。

⑺ 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有什么现实意义

"企业法律风险"这一用语第 一次被正式提出是在2004年6月1日实施的《国有企业法回律顾问管理办法》中。答所谓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预期与未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导致企业必须承担法 律责任,并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引自国务院国资委法规局于吉的讲话)。当企业违反了法律,或者行为不符合法律规范,或者缺乏防范意识,都会产生法 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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