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谁知道如何抑制“寻租”行为
你可以通过创造财富或掠夺他人创造的财富而致富。非法掠夺他人的财富,叫做盗窃或者欺诈。而合法掠夺他人财富的行径,经济学家称之为寻租。
Rent-seeking takes many forms. On Europe's oldest highway, the Rhine river, the castles on rocky outcrops date from the time when bandits with aristocratic titles extracted tolls from passing traffic. In poor countries the focus of political and business life is often rent-seeking rather than wealth creation. That helps explain why some countries are rich and others poor.
寻租有许多种形式。在欧洲最古老的交通要道莱茵河上,屹立在两边岩岸上的城堡,可以追溯到久远的时期那时候,顶着贵族头衔的强盗们向过往船只收取通行费。在贫穷国家,政治及商业生活的重点往往是寻租,而非创造财富。这有助于解释为何有些国家富裕、而有些国家贫穷。
Rent-seeking drives the paradoxical resource curse. Oil or mineral wealth mostly reces the population's standard of living because it diverts effort and talent from wealth creation to rent-seeking. Sadly, foreign aid often has a similar effect.
寻租造成了资源的诅咒这种怪现象。石油或矿业财富大多使人民的生活水准下降,因为它们把人们的才能和努力从创造财富转移到了寻租上。可悲的是,外国援助往往具有同样的效果。
Rent-seeking can be effected through rake-offs on government contracts, or the appropriation of state assets by oligarchs and the relatives of politicians.
寡头和官员的亲属可以通过从政府合同上拿回扣,或是侵占国家资产,来实现寻租。
But in more advanced economies, rent-seeking takes more sophisticated forms. Instead of 10 per cent on arms sales, we have 7 per cent on new issues. Rents are often extracted indirectly from consumers rather than directly from government: as in protection from competition from foreign goods and new entrants, and the clamour for the extens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Rents can also be secured through overpaid employment in overmanned government activities.
但在比较发达的经济体,寻租有着更为复杂的形式。我们不是从军售中抽取10%的回扣,而是通过增发货币获得7%的利益。租金往往从消费者身上间接获取,而非直接取自政府:如阻止外国商品和新进入者竞争的保护措施,以及要求延长知识产权有效期的呼声。此外,在人员臃肿的政府部门领取过高的薪水,也是获取租金的一种形式。
Rent-seeking is found whenever economic power is concentrated – in the state, in large private business, in groups of co-operating and colluding firms. Private concentrations of economic power tend to be self-reinforcing. This problem was widely recognised in America's gilded age. The well-founded fear was that the new mega-rich – the Rockefellers, Carnegies, Vanderbilts – would use their wealth to enhance their political influence and grow their economic power, subverting both the market and democracy. Today it is Russia that exemplifies this problem.
凡是经济权力集中的地方,无论是政府、大型私人企业,还是由串通合作的公司组成的团体中,都会发现寻租行为。在私人领域,经济权力集中往往具有自我加强的特点。在美国的镀金时代,人们就已经普遍认识到这一问题。人们有理由担心,洛克菲勒(Rockefeller)、卡内基(Carnegie)和范德比尔特(Vanderbilt)等新巨富家族可能利用自身的财力,扩大自己的政治影响力和经济权力,把市场和民主踩在脚下。如今的俄罗斯又成了这方面的例证。
But America has a new generation of rent-seekers. The modern equivalents of castles on the Rhine are first-class lounges and corporate jets. Their occupants are investment bankers and corporate executives.
但美国已出现了新一代寻租者。现代的头等舱候机室和公司商务飞机,就相当于古代莱茵河两岸的城堡。它们的使用者是投资银行家和企业高管。
Control of rent-seeking requires decentralisation of economic power. These policies involve limits on the economic role of the state; constraints on the concentration of economic power in large business; constant vigilance at the boundaries between government and instry; and a mixture of external supervision and internal norms to limit the capacity of greedy indivials in large organisations to grab corporate rents for themselves. Vigorous pursuit of these i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a competitive market economy and a laisser-faire regime, and it is a large difference.
抑制寻租行为,要求分散经济权力。相关策略包括:限制政府在经济中所扮演的角色;限制经济权力集中于大型企业的现象;时刻警惕政府与产业界之间的界线;外部监督与内部规范相结合,限制大型机构中贪婪者在公司牟取私利的能力。热切追逐这些利益,是竞争性市场经济与自由市场经济的区别,而且是一个重大区别。
Privatisation and the breaking up of statutory monopolies has reced rent-seeking by organised groups of public employees. But the scale of corporate rent-seeking activities by business and personal rent-seeking by senior indivials in business and finance has increased sharply.
私有化和打破法定垄断,减少了有组织的公共雇主群体的寻租行为。但是,在商界和金融界,企业的法人寻租活动和高管的个人寻租活动都明显增多。
The outcomes can be seen in the growth of Capitol Hill lobbying and the crowded restaurants of Brussels; in the structure of instries such as pharmaceuticals, media, defence equipment and, of course, financial services; and in the explosion of executive remuneration.
从国会游说活动增多,布鲁塞尔餐馆林立,医药、传媒、国防装备和金融服务等行业的结构,以及高管薪酬飞涨等方面,都可以看出寻租活动的后果。
Because innovation is dependent on new entry it is essential to resist concentration of economic power. A stance which is pro-business must be distinguished from a stance which is pro-market. In the two decades since the fall of the Berlin Wall, that distinction has not been appreciated well enough.
创新有赖于新鲜血液的加入,因此,抵制经济权力集中十分必要。必须将亲企业与亲市场的立场区别开来。柏林墙倒塌后的二十年里,这种区别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贰』 为什么会产生“寻租”现象,能不能简单举个例子
举例抄:
任何一个酒店老板,袭如果在自己的店里容留小姐卖Yin,就可以获得这个行业里超过同行的高利润。但他不能这么做,因为这是是非法的,所以他没有获得这个高利润的权力。
但有一天,某个酒店老板找到该地区的片警,达成了合作:片警不去他的店里Sao黄,默许这个老板容留小姐卖Y,这个老板因此获得了高利润。
然后这个老板将获得的利润分一部分给片警,这样就形成了权力寻租。
即:片警手上有管理酒店的权力,该老板寻找带这个片警,并租下这个权力,在容留小姐卖Y的问题上有权实行自我管理,从而获得超出同行的高利润(即租金),最后该老板和片警共同分享了这个租金。
『叁』 如何预防政府官员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
一、权力寻租行为产生的原因:
1、 权力过分集中: 在政府和企业内个别人员权力过大,决策权力过分集中,都会违背民主制度的实施。权力过分集中会导致公民与政府公职人员双方权力制衡的模式失调。公务员行贿受贿,滥用权力的现象就没有可制约其的力量,这样会加剧权力寻租行为。
2、监督体系缺陷 :严重缺乏基本的管理体系,为权力寻租行为加剧提供了良好的土壤,内部监督不到位或脱节,不能形成环环制约的良好制约格局。
3、中国遗留的封建习俗影响:中国人有特殊风俗习俗,有自己的处事方式。而这种处事文化,容易助长寻租行为的滋长。中国强调中庸,强调自律,缺乏建立规范制度的意识。
4、缺乏诚信文化: 代理人应当有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法律的意识和要求。然而在中国前当的市场环境气下,缺乏诚信文化严重阻碍了的市场正常竞争,为滋生寻租行为提供了机会。代理人、本人的正义和责任心缺失,显示机会主义倾向和只为追逐短期利润的倾向,加重了权力寻租行为的问题。
二、权力寻租行为防治的措施
1、强化监督机制,遏制权力寻租行为
监督机制一直是市场的薄弱环节。缺乏监督机制只显示市场透明度不高。一个良好的监督机制既保证系统和规定实施和执法,正确使用各种标准,和保证透明和公平的市场操作。
2、改变地方政府的功能,遏制权力寻租行为
科学合理、准确地划分范围和界限政府的经济职能,并对地方政府的执行功能设置基本的手段和方法。尽可能地规范官员行为和约束行为的程序,注意规范地方政府官员的锻炼形式和办事程序。同时,尽可能多地对公职人员进行严格辅助。所以,寻租人员无法从寻租行为获得可观利益,寻租者会选择放弃寻租。在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下,可以将一些程序交给市场自动调节,下放官员权力,削弱寻租的有效方式就是优化政府的经济管理方式,缩小其管制范围,减少政府办事人员,党政干部寻租的机会。
3、增加寻租惩罚的机制,遏制权力寻租行为
惩罚机制存在的严重的缺陷,会导致许多当地政府和寻租者继续寻租没有顾虑。因此,只有对寻租者增加惩罚,对有寻租行为倾向的人员带来足够的威慑,有效遏制当地政府机关的寻租行为继续蔓延。在建立监督机制时,要注意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的双向模式。事前监督的主要措施是:提高公共权力运作的透明度,明确实施听证制度,推进民主决策。发挥立法、司法、行政,传媒各方面的有关监督作用。事后监督主要措施是:要依法严惩贪污受贿的严惩度,对于行贿者可以减轻惩罚力度。
4、提高权力寻租行为验证效率,遏制权力寻租行为
相关的政府部门,当处理寻租行为的违规案件,要加强验证,不得容忍寻租行为的发生。最后,让寻租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5、对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加强诚信思想的教育,从根本上遏制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
思想决定行为,在平时,就要注重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变化,对其进行诚信思想的教育,培养其道德修养和伦理知识,从根本上遏制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在平时可以开展反腐倡廉的活动,宣传正反案例,为官员树立榜样,激励其学习。在企业方面,也要有诚信意识,注重公平竞争,不以贿赂的手段达到个人目的,破坏社会制度和法度严明。用此方式发挥道德的制约作用。
6、根据科斯理论处理产权分配的问题,遏制权力寻租行为
从成本层面来看寻租行为,寻租是一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在生产时的收入超过生产要素的机会成本创造的剩余价值。从产权层面看寻租行为,权力寻租行为是一种对既有产权的重新分配的方式,可以通过正常市场处理,也可以通过政府来分配。如果政府是通过制度或法律途径扮演公正的社会管理者形象,那么就不存在寻租行为。反之,就是寻租行为,会造成交易成本的增加。所以为了遏制权力寻租行为,应用科斯定理,要以明确保护产权为核心,在交易成本不为0的情况下,对资源的配置不仅要注重法定权利的最初分配,还要注重以产权为中心的权力二次分配。
频繁的寻租行为在我国不应该被忽略,这不利于经济的正常健康发展。对寻租行为的防治有利于有秩序的社会经济活动开展。导致寻租行为公司治理机制的主要原因是不完善的执行情况和系统的缺陷,因此,只有建立一个全面的预防机制可以克服寻租行为,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寻租在其治理问题。 我国正处在发展的重要时期,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对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发展,危害明显。为了遏制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要强化监督机制,改变地方政府的功能,增加寻租惩罚的机制,提高权力寻租行为验证效率,根据科斯理论处理产权分配的问题。同时要加强对政府公职人员的思想教育,培养公务员的道德自律的意识,从根本上遏制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
『肆』 什么是市场的寻租现象
寻租——Rent-seeking ,租,即租金。也就是利润、利益、好处。寻租,即对经济内利益的追求。人类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可以分容两类:一类是通过生产性活动增进自己的福利。如企业等经济组织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合法的对利润的追求。另一类是通过一些非生产性的行为对利益的寻求。如有的政府部门通过设置一些收费项目,来为本部门谋求好处。有的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利为个人捞取好处,有的企业出贿赂官员为本企业得到项目、特许权或其它稀缺的经济资源。后者被称为寻租。是一些即得利益者对即得利益的维护和对即得利益进行的再分配的活动。寻租往往使政府的决策或运做受利益集团或个人的摆布。这些行为有的是非法的,有的合法不合理的。往往成为腐败和社会不公和社会动乱之源。
『伍』 如何抑制“寻租”行为
你可以通过创造财富或掠夺他人创造的财富而致富。非法掠夺他人的财富,叫做盗窃或者欺诈。而合法掠夺他人财富的行径,经济学家称之为寻租。 寻租有许多种形式。在欧洲最古老的交通要道莱茵河上,屹立在两边岩岸上的城堡,可以追溯到久远的时期那时候,顶着贵族头衔的强盗们向过往船只收取通行费。在贫穷国家,政治及商业生活的重点往往是寻租,而非创造财富。这有助于解释为何有些国家富裕、而有些国家贫穷。 寻租造成了资源的诅咒这种怪现象。石油或矿业财富大多使人民的生活水准下降,因为它们把人们的才能和努力从创造财富转移到了寻租上。可悲的是,外国援助往往具有同样的效果。 寡头和官员的亲属可以通过从政府合同上拿回扣,或是侵占国家资产,来实现寻租。 但在比较发达的经济体,寻租有着更为复杂的形式。我们不是从军售中抽取10%的回扣,而是通过增发货币获得7%的利益。租金往往从消费者身上间接获取,而非直接取自政府:如阻止外国商品和新进入者竞争的保护措施,以及要求延长知识产权有效期的呼声。此外,在人员臃肿的政府部门领取过高的薪水,也是获取租金的一种形式。 凡是经济权力集中的地方,无论是政府、大型私人企业,还是由串通合作的公司组成的团体中,都会发现寻租行为。在私人领域,经济权力集中往往具有自我加强的特点。在美国的镀金时代,人们就已经普遍认识到这一问题。人们有理由担心,洛克菲勒(Rockefeller)、卡内基(Carnegie)和范德比尔特(Vanderbilt)等新巨富家族可能利用自身的财力,扩大自己的政治影响力和经济权力,把市场和民主踩在脚下。如今的俄罗斯又成了这方面的例证。 但美国已出现了新一代寻租者。现代的头等舱候机室和公司商务飞机,就相当于古代莱茵河两岸的城堡。它们的使用者是投资银行家和企业高管。 抑制寻租行为,要求分散经济权力。相关策略包括:限制政府在经济中所扮演的角色;限制经济权力集中于大型企业的现象;时刻警惕政府与产业界之间的界线;外部监督与内部规范相结合,限制大型机构中贪婪者在公司牟取私利的能力。热切追逐这些利益,是竞争性市场经济与自由市场经济的区别,而且是一个重大区别。 私有化和打破法定垄断,减少了有组织的公共雇主群体的寻租行为。但是,在商界和金融界,企业的法人寻租活动和高管的个人寻租活动都明显增多。 从国会游说活动增多,布鲁塞尔餐馆林立,医药、传媒、国防装备和金融服务等行业的结构,以及高管薪酬飞涨等方面,都可以看出寻租活动的后果。 创新有赖于新鲜血液的加入,因此,抵制经济权力集中十分必要。必须将亲企业与亲市场的立场区别开来。柏林墙倒塌后的二十年里,这种区别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陆』 什么是经济学是的“寻租”现象
寻租(Rent-seeking )。
租,即租金。也就是利润、利益、好处。寻租,即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指通过一些非生产性的行为对利益的寻求。如有的政府部门通过设置一些收费项目,来为本部门谋求好处。有的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利为个人捞取好处,有的企业贿赂官员为本企业得到项目、特许权或其它稀缺的经济资源。是一些既得利益者对既得利益的维护和对既得利益进行的再分配的活动。寻租往往使政府的决策或运作受利益集团或个人的摆布。这些行为有的是非法的,有的合法不合理。往往成为腐败和社会不公和社会动乱之源。
(详细较学术看下面)
寻租有多种定义,布坎南等人认为“寻求租金一词是要描述这样一种制度背景化的行为:在那里,个人竭尽使价值最大化造成了社会浪费,而没有形成社会剩余。”他们把寻租描述为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而造成的浪费资源的活动,即一个人在寻租,说明了这个人在某事上进行了投资,被投资的这种事情实际上没有提高,甚至降低了生产率,但却确实给投资者带来了一种特殊的地位或垄断权利而提高了投资者的收入,租金也就是由此所得的收入。因此,柯兰得尔中给寻租下的定义是为了争夺人为的财富转移而浪费资源的活动。 而克鲁格则认为寻租是为了取得许可证和配额以获得额外收益而进行的疏通活动。
常见的寻租行为的分类:
1,政府的特许权。
2,政府规定,关税与进出口的配额。
3,政府采购。
• 寻租的特点主要有:
• 间接造成经济资源配置的扭曲,阻止了更有效的生产方式的实施。一是直接浪费了经济资源,利用时间、精力和金钱去游说的结果,对寻租者来说可能更有效率,但对社会来说没有效率而言。
• 导致其他层次的寻租活动或“避租”活动。
• 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为了对付寻租者的游说与贿赂,需要时间和精力反击。
• 寻租活动有合法与非法之分。
• 企业向政府争取优惠待遇,利用特殊政策维护自身的独家垄断,就属于合法的寻租活动。
• 行贿和走私就属于非法的寻租活动。
•
• 寻租活动的三个层次,以出租车为例:
• 第一个层次是:政府用发放有限数量的经营执照人为地限制出租汽车的数量,那么市场上出租车数量就少于自由竞争水平。牌照管制带来了第一个层次的寻租活动。
• 第二个层次是:既然政府官员可以决定牌照的管制,那么争取这个职位就形成了第二个层次的寻租活动。
• 第三个层次的寻租活动,是超额收入(部分或全部)会以执照费的形式转化为政府财政收入,那么争夺这部分财政收入,就形成了第三个层次的寻租活动。
『柒』 政府采购如何避免寻租现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争夺性寻租导致生产在生产可能范围内运行;由于数量限制引起的福利损失无疑大于那些与数量限制等价的关税限制所造成的损失;争夺性寻租使某些活动的私人成本高于社会成本。对于政府采购来说,由于存在设租和寻租的“经济人“(分散性政府采购主体或机构和供应商),纳税人赋予分散性政府采购主体或机构的公共权力在实行运行中被扭曲,“看不见的手”被“看得见的脚”踩住,政府性资金被浪费,产生采购腐败也就不足为奇了。笔者认为政府采购中的寻租包括设租与寻租两个方面,实际上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一是政府采购中的设租是指采购方利用权力对采购全过程进行控制,人为设置需求障碍,进而营造获得非生产性利润的环境与条件;二是政府采购中的寻租是指供应商利用合法或非法手段获得供应特权以占有租金的活动。因此,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过程实际上是一种“权-钱”交易过程,设租是从“权”到“钱”,寻租则是“钱-权-更多的钱”。寻租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由于政府采购中的寻租是一种无成本寻租,寻租成功,则采购方(设租人)和供应商(寻租人)分别获得了约定的租金,结果导致政府性资金的无谓浪费,其浪费数量可从实施集中性政府采购节约资金比例逆推出来 供应商通过寻租寻求行业垄断,导致消费者剩余下降,并阻碍技术创新,进而有碍经济增长。通过寻租,供应商获得了政府一定程度的保护,在供应商为数不多的情况下,他们就会联合起来寻求垄断,一方面可以通过分散性政府采购获得垄断利润和寻租租金,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提高市场供给价格,掠夺普通消费者的消费者剩余。既然能够通过寻租寻求政府保护,供应商进行技术创新以寻求利润(寻利)的积极性就会因此降低,不仅如此,他们还会通过寻租的办法阻碍新技术的推广,以保护自身的垄断利润和垄断租金,进而导致社会经济增长速度放慢。寻租影响供应商之间的公平竞争,导致寻租供应商与非寻租供应商之间的利益失衡,进而导致市场竞争秩序的紊乱。在完全公平竞争条件下,供应商之间的利益分配基本上是均等的,然而,由于分散性政府采购中的寻租问题存在,导致寻租供应商不仅获得了销售量的增加,实现了正常的生产利润,而且通过寻租活动又实现了额外的非生产性利润――租金收入;与之对应的是非寻租供应商,因为寻租供应商而失去了政府采购市场中的应有份额,从而导致其正常的生产利润不能完全实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寻租供应商与非寻租供应商重复博弈的结果,必然导致所有的供应商进行寻租,进而导致整个市场的竞争秩序紊乱。由于分散性政府采购的委托代理链过长,与寻租相伴随的是集体腐败乃至于行业腐败。正如前面分析的那样,为了寻求长期设租,分散性政府采购官员或机构会向其上级官员或机构寻求保护,即再寻租。这样一来,很自然地形成了集体性设租与寻租,导致集体腐败。久而久之,因为政府采购中的寻租与腐败而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避免寻租策略在多次寻租博弈中,会出现三种外溢效应:一种是溢向社会,导致社会成本增加,关于这方面的详细讨论将在后文中分析;第二种是溢向另一采购方(即设租人),产生新的设租人;或者是溢向另一供应商(即寻租人),产生新的寻租人;第三种是溢向采购方的上级管理部门或上级官员,这是设租人为了降低设租风险、寻求保护使然。这里首先要设立配套的从严考核采购各当事人执行规章制度的政策,使其操作规范化.其次,要让寻租采购责任人付出代价.比如:不入围供应商库名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不诚信或被列入有不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取消其报名资格,等等.下面让我们来具体分析后二种外溢效应。对于供应商而言,由于其利润空间不易被采购方观察到,所以,他也不甘心于在策略空间,试图向策略空间转移。然而,其利润空间迟早会被采购方知道,加之在重复博弈中,供应商始终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为了保持与采购方的长期共谋并从中获得非生产性利润(即寻租租金),只好向采购方提供更多的租金,直至策略空间。此时,由于不存在寻租租金,同时,也面临着被采购方拒绝继续采购的风险,只好另寻愿意合谋的采购方,导致新的设租人产生。对于策略空间,如果供应商因不愿意支付采购方所索要的租金额而被抛弃的话,则供应商也会另外寻找新的设租人(“经济人”假设决定了他必然这样做)。对于策略空间,如果采购方感到受骗的话,会事后向供应商索要一定的“好处”,此时,如果采购是一次性的,则供应商也会拒绝采购方的要求,自然就不会存在再次博弈,供应商也会另外寻找新的设租人。此时,如果供应商因被采购方拒绝继续采购其货物(服务或工程),则其有可能检举揭发采购方,但其也面临着“检举有效”和“检举无效”的博弈,以及“检举危及自身利益”和“检举不危及自身利益”的博弈(特别是在县级基层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等更为严重存在)。在法律制度相对健全的情况下,“检举有效”但“检举危及自身利益”和 “检举无效”且“检举危及自身利益”比较符合实际。因此,博弈的结果,供应商检举揭发采购方的情况一般比较少。采购方(设租人)由于存在被发现风险和被检举揭发风险,如果要进行长期设租,则其风险成本问题比较突出,这种风险成本包括采购方未露“马脚”时用于预防的费用和露“马脚”后收拾“败局”的费用等。所以,克服寻租现象, 必须从一开始的限制性条款抓起.从而避免为了降低设租风险或更好地进行采购设租,采购方会作为寻租人向其上级官员或机构寻求保护,进而形成了采购过程中的租金外溢,即设租外溢或寻租保护。由于分散性政府采购的委托代理链较长,这种寻租成本相应也比较大。在寻租保护过程中,由采购方的风险成本、时间成本等构成的寻租保护成本或设租“投资”,风险成本和时间成本等越大,单位寻租保护成本的租金相对越小。在这过程中,由于存在上一级设租人(采购方的上级机构或官员)的保护,作为寻租人的采购方会在寻租保护过程中边投资边受益,因此,其总租金会随着寻租保护成本的增加而相应地增加,当单位租金等于单位寻租保护成本时,其总租金达到最大值。在坚决执行《政府采购法》和近期先后出台的相关配套采购法规及制度基础上,各地区再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具体操作程序和操作方式\方法.一是可根据本地实际和以往成功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和监管方法,促使政府采购的寻租现象得到根本扼制和彻底消除.二是有集中采购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使用上,必须坚持考核上岗、持证上岗和考察上岗三结合的方法选人用人.杜绝关系用人、任人唯亲式用人和权力用人现象的发生,坚持用能人、用高素质人才、用能顶岗和一才多用的复合型人才。三是对采购各相关岗位,坚持定期考核、定期公示制度,实行末位待岗培训或淘汰机制.四是发现采购监管人员\具体项目操作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有一次越权或搞“猫腻”及与他人串通现象,一律待岗培训和诫免谈话.二次的一律作辞职或开除处理.对构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交司法机关查处.通过以上这些举措的施行,想毕会给那些已经合谋寻租和正准备寻租者以忠告及觉醒吧。
『捌』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及防范的措施
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怪圈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改革似乎形成这样一个怪圈:放权让利→内部
人控制→不良贷款巨额递增→加强监管→信贷紧缩→产生新的不良资产,即我
国政府在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处于一种两难境地:既担心过度监
管会造成信贷紧缩,又担心权力过度下放会导致对内部人控制的失控,那么,
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我国信贷管理体制改革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呢?其原因之一是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主体虚置。现代企业理论要求所有人和债
1权人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和约束,而国有银行的所有权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代表行使的,银行的债权人主要是储蓄的居民,经营权掌握在银行经理手中,
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结果必然存在激励不相容、信息不对称和责任不对等
等问题。银行经理在个人效用最大化原则的主观动机驱使下,为了自己或部门
利益可能违规经营,发放明知难以收回的贷款,而产生的呆帐最后由国家代表
的所有权人承担;其原因之二是国有商业银行委托——代理链中各主体的权力
和义务不对等。中央政府对于金融机构的管理一般是通过中间人(中间人主要
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的各级主管部门)来进行。中
间人相对于上一级来说是代理人,相对于下一级或银行来说是委托人,这样就
形成了一条委托——代理链。但是,在这个委托代理链中,各个主体的权利和
义务是不对称的;其原因之三是独特的银行权力结构。国有银行的权力结构比
较特殊,表现在行政干预下的内部人控制。政府对银行的人事任免拥有绝对的
权威,其债权人几乎没有发言的权力,且政府对经理人员的任免、奖惩标准不
仅仅取决于银行经济绩效,还包含政治和其它等主观因素,这必然使得银行经
理人员的行为目标效用函数偏离银行财富最大化的准则。此外,商业银行信贷管
理体制几个阶段的划分正好构成我国金融体制渐进式改革步骤“次优选择”的
集合,中国改革以来持续的经济高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以银行信贷扩
张和不良资产的积累为代价的,而从次优选择银行信贷管理体制改革的时点看,
信贷金融制度安排在时间表上确实存在着严重的错位,次优拐点选择把持不当。
三、 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配置错位
1、国有商业银行信贷投资偏向。如果以工业总产值或不同经济类型的产值
为因变量Y ,以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金额做自变量X ,通过
i it
线性回归求出 1984 年-2004 年因变量对自变量的弹性,结果表明国有工业产值
对信贷资金投入的弹性最小,仅为 0.757,小于集体企业、城乡个体及其他经济
类型对信贷资金投入的弹性,这说明国有银行强力扶植国有经济是以降低金融
系统的信贷资金效率为代价的,即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金融制度安排,存在
着明显的“所有制歧视”和“信贷偏向”,金融抑制现象长期伴随中国经济生活
的现实之中。
2、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漏损。我国经济体制已由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转
2向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政府主要采取控制利率和信
贷配给手段对银行进行调控,不同所有制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规模不同,导致
商业银行信贷市场双轨制,并由此产生出一块租金市场,蕴藏着巨额信贷租金
成为金融机构寻租的源泉,吸引众多利益集团参与分享租金,导致我国商业银
行信贷市场资金的严重漏损。我国商业银行信贷市场每年巨额资金漏损严重又
伤害了企业的融资能力,其后果是经济效益好的私营个体企业得不到贷款,或
贷款成本过高,而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则可以通过贿赂或政府保护容易获取商业
银行信贷资金,这显然是一种典型的逆向选择行为。
3、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贷款问题突出。政策性贷款是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增
大的重要途经,政策性贷款实施结果严重降低了我国金融系统的营运效率。
4、国有商业银行信贷市场行为金融范式凸现。商业银行信贷市场存在“羊
群行为”、“非贝叶斯法则”、“过度反应”等行为金融学现象;比如中国四大国
有商业银行集中了银行业 80%左右的信贷资金,且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80%的贷
款发放给了只占经济总量约 40%的国有大企业,而更奇怪是非国有商业银行也将
贷款集中投向大企业,也就是说,国有大银行将贷款投向大企业的行为对非国
有中小型银行形成了群体压力,非国有中小型银行在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影
响下无法掌握足够的信息帮助自己做决策判断,就只好选择从众策略,将贷款
集中投向大企业,以致商业银行信贷市场资金配置羊群行为凸现。
5、国有商业银行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国有商业银行存在规模经济而股份
制银行存在轻微的规模不经济;国有商业银行在其传统业务(存款、贷款)上具有
规模经济,在投资上具有规模不经济,股份制商业银行则相反;国有商业银行及
股份制商业银行都存在总体范围经济;国有商业银行在贷款和存款上的范围经
济大于在投资上的范围经济,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贷款上不具在范围经济,而在投
资和存款上具有显著的范围经济;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贷款和投
资组合上都不具有成本互补性,而在贷款和存款及存款和投资组合上都具有轻
微的成本互补性。
四、防范与控制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对策建议
加入 WTO 后,随着我国资本市场逐步开放,信贷市场将会形成这样一个局
面:存款规模扩大、贷款利率降低、争夺存款资源的“价格战”异常激烈,银
3行业所获利润减少、社会总体利润增加,中资银行赢利能力弱、外资银行赢利
能力强。这既给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带来了很好的机遇,也带来了更大的挑战。
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
第一,建立竞争性的金融体系。我国经济已经形成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
多层次发展的所有制经济结构;而金融体系基本上仍是以国有银行垄断为基础
的一元体系,难以适应经济成分多元化的市场经济要求。因此,要逐步放松银
行业市场准入的限制,加快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国有与非
国有地区性的金融机构,鼓励非国有产权主体的设立和发展,使金融市场上存
在独立的、规模合理的、相当数量的中小金融机构,形成多种层次、多种类型
的金融机构并存的竞争局面,从而建立起竞争性的金融体系。这不仅有利于强
化信贷资金配置的市场性,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能力,促进金融市场有效竞争
的形成,而且还有利于促使信贷资金的供给能够满足我国非国有经济持续快速
增长的客观要求。
第二,建立长期的、有效的激励制度。国有商业银行在实行制度变迁和内
部组织结构调整时,应积极借鉴和吸收西方发达国家大银行的管理制度和管理
经验。比如,可采用股票期权方式激励银行高层管理者;设立限制性股权或通
过延期股票发行激励中层管理人员;鼓励普通员工投资入股,强化员工激励机
制,推行“货币福利”激励,从而加快推动国有银行商业化进程。
第三,提升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能力。我们应该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中
央银行的监管方法和监管经验,运用“不对称原则”逐步开放金融市场,利用
“保障条款”和“例外条款”合理保护金融市场,使用“市场对等开放原则”
加快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支持和鼓励我国金融机构走出国门、积极参与国际
竞争,从而不断提高中资银行的国际竞争力。
第四,妥善处理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国有银行机制转换是处理不良资产
的根本、加强监管是处理不良资产的保证、发展经济是处理不良资产的灵魂。
国有商业银行在现有产权体制下作为债权人的国有银行与作为债务人的国有企
业之间无法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借贷关系,从而导致国有商业银行大量不良资产
的产生,故处理国有银行不良资产首先要从产权体制改革入手,建立现代企业制
度的国有商业银行,其次构筑以“人民银行从严监管、金融机构自我控制、金融
4同业自律和强化社会监督”为框架的“四位一体”银行监管体系,最后通过发展
国民经济总量,稀释、控制不良资产的比例, 最终使银企之间走出困境,步入
正常发展轨道。
第五,改革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结构。产权不明晰的银企关系为不良贷款提
供了滋生的土壤。国有商业银行要摆脱目前经营困境,必须从产权结构改革入
手,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应认真吸取不彻底改制上市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
的经验教训,国有商业银行上市一定要避免“一股独大”现象,在组建股份公司
时要吸收足够的民营企业、机构投资者和个人参加,把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为真
正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公司,建成产权明晰的、法人治理结构比较完善的多元
化股份制银行。
第六,对商业银行管理决策者实行聘任制。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资
本重组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深层次改革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而改革能否成功,在
一定程度上将取决于银行治理方式和高级管理人员任命方式的变革。因此,应
引入竞争机制,对高级管理人员应实行聘任制,聘任那些既具有丰富的经营银
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又具有战略眼光、能把握产业动向及谋划好银行发展蓝
图的人才担任上市国有商业银行的高层管理者。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避免和抑
制因行政主管部门派遣管理者而导致管理层的权力超越股东和董事会的现象,
使 “内部人控制”现象长期困扰国有商业银行“委托——代理”难题得以妥善
解决, 也使非理性配置信贷资金的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玖』 对金融机构的预防性监管措施主要有哪些
金融监管的手段
不同国家,不同时期的监管手段是不同的。如市场体制健全的国家,主要采用法律手段,而市场体制不发达的国家,更多地是使用行政手段。总的看,目前金融监管使用的手段主要有:
(一)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即国家通过立法和执法,将金融市场运行中的各种行为纳入法制轨道,金融活动中的各参与主体按法律要求规范其行为。运用法律手段进行金融监管,具有强制力和约束性,各金融机构必须依法行事,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因此各国监管当局无不大力地使用法律手段,即使是在一些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也都积极完善立法,使金融监管拥有相当的力度。法律手段发挥监管作用,必须树立金融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立法要超前,且执法要严格。例如,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证券市场,就是要通过立法和执法抑制和消除欺诈、垄断、操纵、内幕交易和恶性投机现象等维护证券市场的良好运行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二)技术手段
监管当局实施金融监管必须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运用电子计算机和先进的通讯系统实现全系统联网。这样监管当局不仅可以加快和提高收集、处理信息资料及客观评价监管对象的经营状况的速度和能力,而且可以扩大监管的覆盖面,提高监管频率,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快速反馈监控结果,遏制金融业的不稳定性和风险性。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监管,实际上是将监管当局监管的内容量化成各项监测指标,通过资料的整理、分析和对比,最后以监控指标的形式反映金融业的业务经营活动状况判断风险程度。
(三)行政手段
行政手段指政府监管当局采用计划、政策、制度、办法等进行直接的行政干预和管理。运用行政手段实施金融监管,具有见效快、针对性强的特点。特别是当金融机构或金融活动出现波动时,行政手段甚至是不可替代的。但行政手段只能是一种辅助性的手段。从监管的发展方向看,各国都在实现非行政化,逐步放弃用行政命令的方式来管理金融业,而更多地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因行政手段和市场规律在一定程度上是抵触的,虽收效迅速,但震动大,副作用多,缺乏持续性和稳定性。但完全摒弃行政手段也是不现实的。即使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在特殊时期仍然需要它。
(四)经济手段
经济手段指监管当局以监管金融活动和金融机构为主要目的,采用间接调控方式影响金融活动和参与主体的行为。金融监管的经济手段很多,如在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时,最后贷款人手段和存款保险制度等就是非常典型的经济手段。在证券市场监管中,金融信贷手段和税收政策都是重要的经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