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都有哪些优缺点
一、直接融资
优点
1、资金供求双方联系紧密,有利于资金快速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益的提高。
2、筹资的成本较低而投资收益较大。
缺点
1、直接融资双方在资金数量、期限、利率等方面受到的限制多。
2、直接融资使用的金融工具其流通性较间接融资的要弱,兑现能力较低。
3、直接融资的风险较大
二、间接融资
优点
1、银行等金融机构网点多,吸收存款的起点低,能够广泛筹集社会各方面闲散资金,积少成多,形成巨额资金。
2、在直接融资中,融资的风险由债权人独自承担。而在间接融资中,由于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是多样化的,融资风险便可由多样化的资产和负债结构分散承担,从而安全性较高。
3、降低融资成本。因为金融机构的出现是专业化分工协作的结果,它具有了解和掌握借款者有关信息的专长,而不需要每个资金盈余者自己去搜集资金赤字者的有关信息,因而降低了整个社会的融资成本。
4、有助于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缺点
主要是由于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加入金融机构为中介,隔断了资金供求双方的直接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投资者对投资对象经营状况的关注和筹资者在资金使用方面的压力。
(1)金融租赁公司不良率扩展阅读
投融资申请方式
1、投融资行为的介入程度:直接投资,间接投资。
2、投融资申请投入领域:生产性投融资申请,非生产性投融资申请。
3、投融资申请方式:对内投融资申请,对外投融资申请。
4、投融资办理内容:固定资产投融资申请,无形资产投融资办理,流动资产投融资申请,房地产投融资申请,保险投融资办理,信托投融资办理等。
办理流程
1、投融资办理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等文件。
2、审批机关在接到投融资办理申请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
3、审批机关进行投融资申请审核。
4、经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投融资办理企业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投融资办理完成。
②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分别对口的国有银行是什么
1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银行的不良资产。
2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部分。
3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工商银行部分。
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对应接收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资产。
③ 请问筹办不良资产交易平台需要什么资质和准备哪些手续文件去哪里可以找到有关申请的相关法律法规呢
一、不良资产处置公司注册要注意什么
(一)哪一类型的营业执照;
资产管理有两种执照。金融/非金融,金融类执照是有特殊的金融牌照可以从事证券,信托等业务,不多赘述。主
要讲非金融资产执照,可以处置不良资产的执照民间资产管理公司参与购买和处置不良资产,不需要银监会审批,
即不需要从事不良相关资质和审批,更多是符合投资公司相关监管要求即可。实操中,购买不良的公司可以是任何
行业主体,咨询公司都可以购买处置不良资产,这里存在一个工商规章合规性的要求,没多大的法律主体适合障
碍。由于我国对外资监管有一定的要求,外资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相应会多一些程序。
(二)什么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中可以明确的写出不良资产处置,也可以添加一下其他的催收债款,投资等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
资管理,企业管理,受托资产管理;等等经营范围,具体情况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二、不良资产处置需要哪些证件?
第一条为规范不良金融资产处置行为,明确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工作尽职要求,防范道德风险,促进提高资产处置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以下统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不良金融资产、不良金融资产处置、不良金融资产工作人员是指:
(一)不良金融资产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中形成、通过购买或其他方式取得的不良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如不良债权、股权和实物类资产等。
(二)不良金融资产处置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金融资产开展的资产处置前期调查、资产处置方式选择、资产定价、资产处置方案制定、审核审批和执行等各项活动。与不良金融资产处置相关的资产剥离(转让)、收购和管理等活动也适用本指引的相关规定。
(三)不良金融资产工作人员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不良金融资产剥离(转让)、收购、管理和处置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金融资产时,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规定,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处置净回收现值最大化。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建立全面规范的不良金融资产处置业务规章制度,完善决策机制和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时,对不良金融资产处置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良金融资产工作人员熟悉并掌握不良金融资产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指引有关规定。
第七条不良金融资产工作人员与剥离(转让)方、债务人、担保人、持股企业、资产受让(受托)方、受托中介机构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或经认定对不良金融资产形成有直接责任的,在不良金融资产处置中应当回避。
不良金融资产工作人员不得同时从事资产评估(定价入资产处置和相关审核审批工作)。
第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建立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问责制,规定在不良金融资产剥离(转让)、收购、管理和处置过程中有关单位、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指引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方法
1、诉讼追偿
司法诉讼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维护国家金融债权的最后屏障,也是经济活动中追索债务最常用的手段。有些企业经营困难,但并不表明丧失完全的还款能力,有的依靠其自身的经营收入还有一定的偿债来源,但一些企业无视信用,利用各种借口拖延归还,利用各种手段逃债务。通过起诉追索债务,能加大对债务人履约的力度,同时也可以避开国有机构处置不良资产需要履行的烦琐的报批手续。
2、资产重组
资产的重组包括债务重组,企业重组,资产转换和并购等,其中债务重组包括以资抵债、债务更新、资产置换、商业性债转股、折扣变现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其实质是对债务企业做出债务重新安排,有的在还款期限上延长,有的在利率上做出新的安排,有的可能在应收利息上做出折让,有的也可以在本金上做出适当折让。对债务人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是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大量使用的一种方式。
3、债权转股权
债权转股权,指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评审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将银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对所持股权进行经营管理。
4、多样化出售
(1)公开拍卖
公开拍卖又称公开竞买,是一种通过特殊中介机构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和交易活动。不良资产采用公开拍卖处置方式,具有较高的市场透明度,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规则,能体现市场化原则,是当前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抵押资产中使用较多的方式。该处置方式主要适用于标的价值高、市场需求量大、通用性强的不良资产,如土地、房产、机械设备、车辆和材料物资等。
(2)协议转让
协议转让是指在通过市场公开询价,经多渠道寻找买家,在无法找到两个以上竞买人,特别是在只有一个买主地情况下,通过双方协商谈判方式,确定不良资产转让价格进行转让地方式。它主要适用于:标的市场需求严重不足,合适地买主极少,没有竞争对手,无法进行比较选择地情况。
(3)招标转让
招标转让是指通过向社会公示转让信息和竞投规则,投资者以密封投标方式,通过评标委员会在约定时间进行开标、评标,选择出价最高、现金回收风险小的受让者的处置方式。具体有公开招标转让和邀请招标转让两种。该处置方式适用于标的价值大,通用性差,市场上具有竞买实力的潜在客户有限,但经一定渠道公开询价后,至少找到三家以上的投资者。
(4)竞价转让
竞价转让是指通过一定渠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根据竞买人意向报价确定底价,在交付一定数量保证金后,在约定时间和地点向转让人提交出价标书和银行汇票,由转让人当众拆封,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的处置方式。该处置方式适用于处置资产市场需求差,竞买人很少,拍卖效果不佳或依法不能拍卖,又不适合招标转让的各类资产,包括债权、股权、抵债实物资产的转让出售。
(5)打包处置
打包处置是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按照特定的标准(如地域、行业、集团等),将一定数量的债权、股权和实物等资产进行组合,形成具有某一特性的资产包,再将该资产包通过债务重组、转让、招标、拍卖、置换等手段进行处置的方式。它适用于难度大、处置周期长的资产。打包处置分为两大类:一是债务重组类打包处置。二是公开市场类打包处置。
(6)分包
分包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其所拥有的部分资产,以签订分包合同的形式委托给承包人,由承包人负责经营或代为追偿债务的一种行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不良资产的数额巨大,不良贷款客户又分散在全国各地,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限的人力难以对所有不良资产进行及时地处置。为了减少处置成本,加快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借助社会的力量,采取分包手段来实施对不良资产快速有效的处置。
5、资产置换
资产置换是指两个市场主体之间为了各自的经营需要,在通过合法的评估程序对资产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签订置换协议,从而实现双方无形或有形资产的互换或以债权换取实物资产及股权的行为。目前资产置换大都发生在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非上市公司通过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资产置换,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并通过上市公司所具有的连续融资的渠道来实现自身的发展。
6、租赁
租赁是指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出租者通过采取契约的形式所出租的财产按照一定的条件、期限交给承租者占有、支配和使用承租者向出租者交纳租金。租赁终止时,承租者将财产完整地返还给出租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最终目的是收回现金,但在实际处置过程中,经常会收回一些非现金资产,其中包括机器设备等生产要素,也会出现取得企业所有权的情况。
7、破产清偿
破产清偿是指债务人依法破产,将债务人的资产进行清算变卖后按照偿付顺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得到的偿付。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一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不能适应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的需要,造成资不抵债,不能偿付到期的债务,企业继续经营无望,对这样的企业进行破产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然而对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说,采取破产清偿的办法是不得已的办法。
公司的设立是需要每一个合伙人的精心指导,因为它是所有人智慧结晶的表现和成果。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不良资产处置公司注册要注意什么。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④ 金融租赁的涵义
金融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定所需设备后,由租赁公司(出租人)负责购置,然后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租约定期交纳租金。金融租赁合同通常规定任何一方不能中途毁约,租赁期满后,租赁设备可以由承租人选择退租、续租或将产权转移给承租人。金融租赁方式大多用于大型成套设备的租赁。
不同国家对金融租赁的定义、性质有不同的提法和规定。国际会计标准委员会所制定的国际会计标准17中对金融租赁所作的定义是:“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在实质上将属于资产所有权上的一切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的一种租赁。至于所有权的名义,最终时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中国规定的金融租赁是指出租人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并将它出租给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有偿使用的一种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的租赁方式。承租人在租期结束后,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产权转让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也可作其他选择。
金融租赁是一种以融物代替融资,融物与融资密切相连的信用形式。它以融通资金为直接目的,以技术设备等动产为租赁对象,以经济法人——企业为承租人,具有非常浓厚的金融色彩。
2015年9月9日,从银监会获悉:截至2015年6月末,全国共有39家金融租赁公司,行业资产总额达到1.45万亿元,较年初增长了13.4%,比2007年底增长了62倍,占整个租赁市场的60%以上。租赁资产余额为1.36万亿元,占资产总额的94%,金融租赁公司的每一分钱都对应实体经济。
金融租赁公司是为具有一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但生产资料不足的企业和个人提供融资融物服务的金融机构。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启动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试点工作,金融租赁行业规模快速增长。从发起人类型看,这些金融租赁公司控股股东为商业银行的有23家,占比59%;控股股东为资产管理公司的有4家,其他类型的有12家。行业前6家资产规模均已过千亿元,其中规模最大的工银金融租赁公司资产总额超过1700亿元。金融租赁行业不良资产率为0.81%,拨备覆盖率为238.61%,经营状况良好。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未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一是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定《意见》落实分工方案,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促进提升金融租赁社会认知度,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强化配套政策研究,持续完善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政策环境,增强行业发展动力。四是不断完善适合行业特点的监管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防止风险交叉传染,守住风险底线。
⑤ 我国银行发展的趋势
我国银行业目前已形成以国有四大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五大主体,这里主要分析前三大类:其中国有四大行目前正在朝国际化方向发展,与此同时,原先以传统信贷业务为主的经营模式正在朝综合化经营方向发展,包括组建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等;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则在进一步扩张自己的机构网点,以国内一、二线城市为主慢慢向国内三线城市拓展,与此同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凭借较轻的历史包袱、灵活的体制机制,逐步向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转变,形成了招商银行零售业务、民生银行小微金融服务、兴业银行同业金融这种具有代表性、差异化的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可以说,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在目前来说,无论是盈利能力还是在不良率的控制上都处于国内较为领先水平;而国内数量达到144家的城市商业银行除少数如北京银行这种资产过亿的银行机构网点铺设较广外,多数仍仅限本地或本省内经营,主要以“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广大市民、服务中小企业”为己任,可以说,国内城市商业银行在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地方中小微企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国内银行业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生力军,与此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凭借其较灵活的经营体制、较短的决策链条,在贷款审批的服务效率方面逐步显示出自己的优势,随着差异化、特色化、社区化逐步成为其发展的主要方向,只要牢固把握自身定位,以“三服”为己任,必定能在国内银行业金融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
⑥ 怎样定义“不良资产”
企业的不良资产是指企业尚未处理的资产净损失和潜亏(资金)挂帐,以及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应提未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类有问题资产预计损失金额。
银行的不良资产也常称为不良债权,其中最主要的是不良贷款,是指银行顾客不能按期、按量归还本息的贷款。
也就是说,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 包括逾期贷款(贷款到期限未还的贷款)、呆滞贷款(逾期两年以上的贷款)和呆账贷款(需要核销的收不回的贷款)三种情况。其他还包括房地产等不动产组合。
不良资产是不能参与企业正常资金周转的资产,如债务单位长期拖欠的应收款项,企业购进或生产的呆滞积压物资以及不良投资等。
处理银行不良资产
一、国有银行不良资产与政府债务
中国银行系统特别是国有银行系统的"坏债"占银行贷款总额的比重很高,这似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我们没有这方面的准确的数字,只能根据各方面的信息加以估计。为了最大程度地估计风险,避免低估问题的严重性,采用见到的各种估计当中较为严重的一种,即估计不良资产占银行贷款总额的25%。
国有企业负债严重,当然首先是因为体制方面的问题。在国有企业、国有银行、政府干预这种三位一体的国有经济体制下,国有经济这个整体对社会欠下的"坏帐" 总会以各种形式发生(财政补贴、三角债、工资拖欠、垃圾股票、垃圾债券、通货膨胀,等等,我们这里暂不详细分析)。但以银行坏债这种特殊形式发生,其中一个具体的原因,就是从8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逐渐地将国家财政对国有企业的财务责任,转移到了银行。
二、外债
另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是"外债".中国政府所借外债并不多,不构成问题,在讨论中甚至都可以忽略不计。但是,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教训之一是,尽管许多外债是私人部门借的商业贷款,但到头来也都变成国家负债,也要由国家或全体国民来承担其后果。对中国来说,这个问题就更严重一点。因为中国的外债,即使不是政府借的,至少也是国有企业、国有金融公司借的,出了问题都要政府负责,都要全体国民承担。因此,从国家金融、债务状况的角度分析问题,我们不妨将中国的"全部外债"也都视为政府债务或国家债务来加以计算,以最大限度地估计金融风险。这种债务约占中国GDP的14%左右。
当然,更加细致的分析方法是只算"短期外债",因为就风险而言,主要是短期债务起作用,引发支付危机。如果这样算,中国面临的风险似乎就更小一些,因为短期外债占GDP的比重只有1.5%左右。即使再多算一些地方上没有登记的短期外债(如"广信"事件所揭示的那样),最多也不超过3%,以此衡量的金融风险就会更低一些。
对于资本市场已开放的经济来说,问题更复杂一些,因为还要计算那些流动性较强、能够很快撤出市场的外国"证券投资".不过中国还不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因此在本文中不予讨论。这一点请充分注意。本文提出的"国家综合负债"和"国家综合金融风险"的概念,只对我们这样的资本市场尚未完全开放的经济来说,是较为"综合"、较为"全面"的,对于资本市场完全开放的经济,则还要加进更多、更复杂的因素。我们后面所作的国际比较,也只是比较与中国有可比性的方面,而不包括其他一些方面。
三、"国家综合负债率"
以上三项,即政府债务、银行坏债和全部外债,可以说涵盖了一个经济中已经发生的可能导致金融危机的主要国民债务,其他一些潜在的、隐含的政府欠债,要么可以归结为以上三项中的一项(比如政府欠国企职工的"养老基金"债务,实际上正以企业坏债的形式发生着),要么在经济中有着其他一些对应物(比如政府对职工的"住房基金"欠帐,可以由住房私有化和拍卖一部分国有资产加以偿还)。
将以上三项放在一起,我们可以得到一个"国家综合负债率"的概念,它在数量上可以由以下的公式来表达:
这可以说是衡量一国金融状况的一个综合指数,它包含了在资本帐户尚未开放的经济中的一些主要的可能引起宏观经济波动和金融动荡的不利因素。
⑦ 融资主管如何开展工作
作为一种金融服务,融资租赁是以实物为载体的融资手段。这一金融工具起源于上个世纪50年代初的美国,目前在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很普遍。融资租赁是一个复合性的金融服务业分支,涉及金融、贸易、法律、市场营销等多个领域。就其功能来说,既有促进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投资、促进各类设备销售的功能,也有促进企业理财、资产管理等功能。上世纪80年代初引入我国,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初,融资租赁作为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设备的手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20多年间,融资租赁在我国经历了兴起、低迷、复苏的曲折历程。我国加入WTO以后,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政府的高度重视使得支持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四大支柱——法律、会计准则、行业监管、税收政策日益完善,融资租赁业终于迎来了第二个春天。那么,融资租赁能为企业带来哪些好处呢?
融资租赁销售是一种信用销售,在西方国家是大宗商品流通的主渠道。该销售模式的理财和资产管理功能强大。融资租赁可通过售后回租业务,改变上市公司资产形态、降低银行负债、提高流动比和速动比,增加现金流,达到改善财务报表目的;通过加速折旧,可以延迟纳税、合理避税,改善现金流,加快设备更新,避免设备陈旧风险;通过融资租赁处置不良资产;通过售后回租盘活沉量资产。
据悉,工程机械行业某国际巨头在中国成立了融资租赁公司,目前它的融资租赁销售已占其代理商销售总量的67%%左右。其它国际巨头也相继成立中国融资租赁公司,促销自己的工程机械产品。
对于制造商来说,融资租赁首先有利于加强对代理商的规范化管理,形成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降低信用销售的回款风险。由于融资租赁合同是龙工融资租赁公司跟客户签署,客户回款直接进租赁公司帐户,客户的缴款明细非常清楚。同时融资租赁公司购买代理商的货款,通过网银实时划转控股公司。从根本上杜绝了代理商占用、挪用等损害控股公司利益的可能性,有效控制了代理商的道德风险。其次,有利于中国龙工市场销售总公司集中精力遴选、培育、扶持一批与龙工有共同理念、有信用、有实力的代理商进一步做大做强,做好代理商的样机、发货、配件和售后服务管理。第三,由于融资租赁拥有对租赁物的物权,使得租赁债权的实现更安全。最后通过收取租赁利息,可以合法获得分期销售客户占用厂商资金的时间价值。通过金融服务,形成集团新的利润增长点。
对代理商来说,由于融资租赁销售是跟国际接轨的销售模式,从长远来说有利于构建与厂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提高代理商信用销售风险管理水平;有利于集中精力搞好市场开拓、销售和售后服务;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不再为销售中的融资问题而担心。
对用户来说,由于融资租赁降低了首付门槛,提高了客户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实行一站式服务,相对较短的响应时间,提高了融资效率;延长了支付期限,灵活的支付设计,使得客户的收入与还款更加匹配。较低的收费水平,使得客户减少购机成本。
⑧ 中国有这么多种银行,各个银行有什么区别
1、从盈利能力来看。
工商银行年利润2976.76亿元,居六大银行之首,成为中国最赚钱专的银行,与第二名的建设属银行2546.55亿,和第三位的农业银行2027.83亿元相比,均明显领先,而邮储银行净利润523.11亿元,排名末位。
2、从不良贷款率来看。
农业银行不良率为1.5%,居最高水平,邮储银行不良率为0.86%,居最低水平。通过各项数据的对比,可以看到,整体而言,六大银行之中,工商银行的实力最强,邮储银行则经营最为稳健。
3、从资本充足率来说。
建设银行更安全:资本充足率是一个银行的资本总额对其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是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正常运营和发展所必需的资本比率,是衡量一个银行抵御风险的一个重要指标。建设银行在资本充足率这几个指标方面,比其他几大国有银行要好一些,说明建设银行的抗风险能力也略强一。
⑨ 列举出我国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并分别说出收购那些国有银行不良资产
我国于1999年先后设立了华融、长城、信达、东方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收购、管理和处置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部分不良资产,共接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1.4万亿元不良资产。在这过去的10年里,4家资产管理公司已经完成政策性不良资产收购任务,并为国有商业银行的成功改造和上市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有效化解了金融风险。本文主要通过阐述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状况和资产管理公司运作情况来分析资产管理公司在我国国有银行改制中的重要作用。2010年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关键年,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年限是10年,2010年到期,改革方案已经报到国务院,正在等待批复。国新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无疑对市场有会有巨大影响。国新资产管理公司将更偏重政策性国有资产的有关处置,而原有的4家资产管理公司将更趋向商业化运作。
关键词 资产管理 不良贷款
进入21世纪,金融全球化趋势愈加明显,一方面使全球金融市场的效率普遍提高,另一方面也使风险随之加大。20世纪90年代后期,一些国家和地区相继爆发金融危机,特别是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给中国政府和金融界极大地警示。中国政府审时度势,在1999年先后成立了信达、华融、东方、长城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其职责是接受、管理和处置从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不良金融资产,任务是“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国有企业改革”。
一、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对经济和金融的影响
我国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定金融,稳定币值是十分重要的货币政策目标,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又是金融改革的关键。在我国还未加入WTO之前,国企高负债和银行不良资产,使银行市场化、商业化和国际化面临最大障碍,是威胁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隐患,也是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危及国民经济正常进行的一个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1.国企的高负债与银行贷款回收困难恶心循环,使按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提高效率的目的难以实现,也制约着国民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及规范的债权债务硬约束机制的建立。我国银行的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宏观经济环境又是不良资产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债务负担过重,这不仅使银行承担着潜在的风险,而且还成为国企发展的严重障碍。由于企业负债累累,对银行贷款依存度太高,甚至趟在银行身上过日子。企业债务越滚越多,相当部分企业面对债台高筑的局面已没有还款的积极性;部分企业借转制之机,以分立、合资、改组成立新公司“金蝉脱壳”,以承包租赁为名悬空银行
债务,以破产方式“重债缠身,舢板逃命”;部分企业先分立后破产,破产时不通知银行,破产前转移资产,使银行的债务悬空。
2.银行是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资产业务、债务业务、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资产质量好坏举足轻重,大量的不良资产使银行经营状况恶化;资本金逐年下降,银行实力被削弱,商业化改革受到很大影响,生存发展受到很大制约。不良资产问题,把银行压得喘不过气,有的银行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用以贷还息的办法,虽然可以暂时掩盖矛盾,但却更增加了不良资产,日积月累,变成恶心循环。
3.银行的信用度降低,形象变差,资信已受到日益严重的冲击。由于银行的不良资产质量差,国际化程度低,国际上的信誉也受到影响,资本充足率和不良资产使我国几大商业银行在国际上信誉程度受到极大地影响,银行的实力和形象变差,加之一些别有用心的国际上银行的评级机构在利用我国这两个问题大做文章,使我们的信用等级评级低,特别是在加入WTO前夕,国有商业银行必须有较强的竞争力,否则就有被淘汰的危险,加之不良资产产生隐藏着银行体系的资产流动与支持问题,那种靠国家信用支持而掩盖的这一问题只会带来潜在的银行信誉危机,迫使银行增发票子,如果不采取措施只会使银行资金循环停滞,应变能力被削弱和企业债务负担增加更快,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矛盾会不断加深。
二、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方法
不良贷款是影响中国金融系统安全运行之大敌,始终是金融业的一块心病。不良贷款问题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安全性、流动性及盈利性,所以不良贷款的处置成为银行业面临的首要问题,关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处置方法,国内主要采取以下三种:一是银行自行处置。一般通过协议清收、诉讼清收等方式,取得借款企业资产,然后再处置“抵债资产”;二是资产证券化。其实质是将一系列未来收入的现金流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按照协商确定的价格出售给实施证券化的特设机构(SPV),该应收账款经过证券包装后,由SPV据此发行有较高投资级别的证券来进行筹资的过程;三是政府参与不良贷款的剥离。1999年到2000年,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根据国务院、财政部有关规定,将部分不良资产剥离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财政部之要求收回贷款本金部分即可。
⑩ 不良贷款证券化的不良贷款证券化的必要性
从国际上看,不良资产引发的金融危机是灾难性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其金融机构在泡沫经济时形成的巨额呆账阻塞了经济大动脉的正常流动,而且东南亚金融危机也表明,如果一个国家的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大量的不良资产,该国的金融系统就十分脆弱,当受到某种外部因素的冲击时,就可能会爆发严重的金融危机。考虑到我国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不良资产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必须及时加以解决。
1.我国目前处理银行不良贷款面临的问题迫切需要引入不良贷款证券化的新办法。
我国目前处理银行不良资产采取的主要做法是借鉴美国的经验,采取RTC模式。我国于1999年4月至10月先后成立了信达、长城、东方、华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专门负责接收四大国有独资银行的不良债权。2000年11月,国务院颁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从事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可对所收购的不良资产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其持有的企业股权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境外投资者转让,也可由债权转股权企业依法回购。
从具体操作来看,我国各资产管理公司采用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处理银行的不良资产。首先,由政府向资产管理公司注入资金,由资产管理公司按市价、面值或折价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即把银行对国有企业的债权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对国有企业的债权。其次,资产管理公司选择某些具有发展前景的国有企业,把对该企业的债权转变为该企业的股权,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该企业的股东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再次,在国有企业经营改善以后,资产管理公司可以转让它持有的股权来回收所投入的资金,或者以每年收取企业的赢利来补偿所投入的资金。
这种债转股的方式在目前看来,有利于缓和国有企业债务负担过重的状况,而且在国有企业产权关系不够清晰,公司治理结构不够规范的情况下,此方法也有助于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但是,从长远来看,债转股的缺陷也会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来。现在由资产管理公司运作债转股,转股后的股份持有在政策上被称作“阶段性持股”,但如果由于资本市场薄弱,重组不到位,或者制度性因素妨碍了股份的出售,“阶段性持股”就会转为“永久性持股”。10年后,到资产管理公司终结时,这些股权可能会转为财政部的国有股,在此情况下,还会形成通货膨胀的压力,因为其实质是依靠赤字财政补足企业的资本金。另外,我们还可以看到,目前的债转股实际上是使风险较低的债权转为股权,风险较高的债权仍然留在商业银行内部,这对国有银行降低风险可能会出现逆选择或逆淘汰的问题,结果造成银行整体风险水平的升高。当前,全国还普遍出现的一种现象就是,许多地方的企业把债转股当作甩掉包袱的手段,纷纷去跑“指标”,以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后,银行的逾期贷款不正常上升,出现“赖账经济”,这种情况很可能会导致国家金融风险的逆向上升。
2.银行实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优势。
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到现在,资产证券化在金融创新手段中以其独特的风姿,成为金融界圈内外人土关注的新热点。它已经成为许多国家金融机构进行低成本融资和提高资产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满足机构投资者对固定收入证券投资的需求,促进资本市场深化的重要金融工具和金融技术,它对传统商业银行的影响是巨大的,其经济意义也是深远的。
一是增加了资产流动性。通过资产证券化,对不良资产进行转移、隔离和集中处理,有助于银行进行呆账调整,使之增加资产流动性,改善经营业绩。
二是获得了多种低成本的资金来源。通过将资产转化为得到担保、保险等增级保证的适销证券,银行获得的是一种其他融资方式所不能做到的达到投资级别的资金筹集方式。从投资者角度看,证券化使原先不能投资于抵押贷款、商业信贷的投资者可通过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来达到间接投资的目的,而且,银行在将资产出售的同时,一般保留贷款继续服务权,从中获得一定的费用收入,这些都构成了银行资金的重要来源,并为扩大货币乘数的货币资金总量提供了条件,有助于新的社会资源的开发和优化利用。
三是能够有效地降低风险。资产的出售可使资本得到释放,释放的资本可被再投资于其他更高收益、更低风险的加权资产,使总体资产的风险暴露程度下降。而且由于证券化使资产流动性提高,并将其面临的资产提前偿付风险向它方转移,同时通过信用增级提高了交易质量,这种过程消减了银行在资产负债的期限和流动性方面的风险。
四是提高了资金配置效率。通过将出售资产获得的资金投资于其他资产,金融机构能有效分散面临的非系统性风险,并且打破资产组合的地域和行业集中限制,使资金的融通渠道大大畅通,有助于资产配置效率的优化。
3.证券化是对债转股的有力补充。
证券化和债转股是两种可供选择的处理不良资产的方法,其方法实施上存在一些相同与相异之处。对银行来说,它们都需对银行债权进行重组,银行账面资产将会缩小,并有所损失,但不良资产会减少;对企业而言,两者产生的后果不同,证券化使企业债务减轻,但企业仍受债务约束,而债转股使企业债务彻底得到解决,企业受到的是股权约束;对政府而言,证券化方法使政府付出的不多,得到的不多,风险也不大,而债转股使政府付出的是失去了对企业的债权,得到的是对企业的股权,使政府承担的风险较大。
因此,债转股与证券化两种方法在处理不良资产时各有特色。在企业经营机制不健全,政府用于化解银行不良资产的资金不是很充足等情况下,债转股处理不且资产的有效性会受到影响,需要其他方式的补充协调,而资产证券化正是一种有效的补充方式,因此,开展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具有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