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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的职业操守

发布时间:2021-02-23 08:44:45

Ⅰ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全文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建立健康的银行业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职业操守。
第二条 [从业人员]
本职业操守所称银行业从业人员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适用]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职业操守,并接受所在机构、银行业自律组织、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四条 [诚实信用]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以高标准职业道德规范行事,品行正直,恪守诚实信用。
第五条 [守法合规]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以及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 [专业胜任]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与能力。
第七条 [勤勉尽职]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勤勉谨慎,对所在机构负有诚实信用义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所在机构商业信誉。
第八条 [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
第九条 [公平竞争]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公平竞争,禁止商业贿赂。 第十条[熟知业务]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熟知向客户推荐的金融产品的特性、收益、风险、法律关系、业务处理流程及风险控制框架。
第十一条 [监管规避]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树立依法合规意识,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诱导客户规避金融、外汇监管规定。
第十二条 [岗位职责]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业务操作指引,遵循银行岗位职责划分和风险隔离的操作规程,确保客户交易的安全,做到:
(一)不打听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信息;
(二)除非经内部职责调整或经过适当批准,不为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职责或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三)不得违反内部交易流程及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凭证、交易密码和钥匙等与自身职责有关的物品或信息交与或告知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信息保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及其交易信息档案。在受雇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所在机构关于客户隐私保护的规定,透露任何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
第十四条 [利益冲突]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坚持诚实守信、公平合理、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正确处理业务开拓与客户利益保护之间的关系,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潜在利益冲突:
(一)在存在潜在冲突的情形下,应当向所在机构管理层主动说明利益冲突的情况,以及处理利益冲突的建议;
(二)银行业从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购买其所在机构销售或代理的金融产品,或接受其所在机构提供的服务之时,应当明确区分所在机构利益与个人利益。不得利用本职工作的便利,以明显优于或低于普通金融消费者的条件与其所在机构进行交易。
第十五条 [内幕交易]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得将内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法律和所在机构允许范围以外的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个人利益,也不得基于内幕信息为他人提供理财或投资方面的建议。
第十六条 [了解客户]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履行对客户尽职调查的义务,了解客户账户开立、资金调拨的用途以及账户是否会被第三方控制使用等情况。同时,应当根据风险控制要求,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业务状况、业务单据及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反洗钱]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反洗钱有关规定,熟知银行承担的反洗钱义务,在严守客户隐私的同时,及时按照所在机构的要求,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第十八条 [礼貌服务]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接洽业务过程中,应当衣着得体、态度稳重、礼貌周到。对客户提出的合理要求尽量满足,对暂时无法满足或明显不合理的要求,应当耐心说明情况,取得理解和谅解。
第十九条 [公平对待]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公平对待所有客户,不得因客户的国籍、肤色、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健康或残障及业务的繁简程度和金额大小等方面的差异而歧视客户。
对残障者或语言存在障碍的客户,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尽可能为其提供便利。
但根据所在机构与客户之间的契约而产生的服务方式、费率等方面的差异,不应视为歧视。
第二十条[风险提示]
向客户推荐产品或提供服务时,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根据监管规定要求,对所推荐的产品及服务涉及到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以及市场风险等进行充分的提示,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答复,不得为达成交易而隐瞒风险或进行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不得向客户做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所在机构有关规章制度的承诺或保证。
第二十一条[信息披露]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明确区分其所在机构代理销售的产品和由其所在机构自担风险的产品,对所在机构代理销售的产品必须以明确的、足以让客户注意的方式向其提示被代理人的名称、产品性质、产品风险和产品的最终责任承担者、本银行在本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等必要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 [授信尽职]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根据监管规定和所在机构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客户所在区域的信用环境、所处行业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担保物的情况、信用记录等进行尽职调查、审查和授信后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协助执行]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熟知银行承担的依法协助执行的义务,在严格保守客户隐私的同时,了解有权对客户信息进行查询、对客户资产进行冻结和扣划的国家机关,按法定程序积极协助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不泄漏执法活动信息,不协助客户隐匿、转移资产。
第二十四条 [礼物收送]
在政策法律及商业习惯允许范围内的礼物收、送,应当确保其价值不超过法规和所在机构规定允许的范围,且遵循以下原则:
(一) 不得是现金、贵金属、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违反商业习惯的礼物;
(二) 礼物收、送将不会影响是否与礼物提供方建立业务联系的决定;或使礼物接受方产生交易的义务感;
(三) 礼物收、送将不会使客户获得不适当的价格或服务上的优惠。
第二十五条 [娱乐及便利]
银行业从业人员邀请客户或应客户邀请进行娱乐活动或提供交通工具、旅行等其他方面的便利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属于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以内,并且在第三方看来,这些活动属于行业惯例;
(二)不会让接受人因此产生对交易的义务感;
(三)根据行业惯例,这些娱乐活动不显得频繁,且价值在政策法规和所在机构允许的范围以内;
(四)这些活动一旦被公开将不至于影响所在机构的声誉。
第二十六条 [客户投诉]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耐心、礼貌、认真处理客户的投诉,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客户至上、客观公正原则,不轻慢任何投诉和建议;
(二)所在机构有明确的客户投诉反馈时限,应当在反馈时限内答复客户;
(三)所在机构没有明确的投诉反馈时限,应当遵循行业惯例或口头承诺的时限向客户反馈情况;
(四)在投诉反馈时限内无法拿出意见,应当在反馈时限内告知客户当前投诉处理的情况,并提前告知下一个反馈时限。
人员同事
第二十七条 [尊重同事]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事,不得因同事的国籍、肤色、民族、年龄、性别、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或身体健康或残障而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和侵害。禁止带有任何歧视性的语言和行为。
尊重同事的个人隐私。工作中接触到同事个人隐私的,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
尊重同事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成果,不得不当引用、剽窃同事的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予以贬低、攻击、诋毁。
第二十八条 [团结合作]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当树立理解、信任、合作的团队精神,共同创造,共同进步,分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二十九条 [互相监督]
对同事在工作中违反法律、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予以提示、制止,并视情况向所在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监管部门、司法机关报告。 第三十条 [忠于职守]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和所在机构的各种规章制度,保护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自觉维护所在机构的形象和声誉。
第三十一条 [争议处理]
银行业从业人员对所在机构的纪律处分有异议时,应当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申诉。
第三十二条 [离职交接]
银行业从业人员离职时,应当按照规定妥善交接工作,不得擅自带走所在机构的财物、工作资料和客户资源。在离职后,仍应恪守诚信,保守原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第三十三条 [兼职]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所在机构有关兼职的规定。
在允许的兼职范围内,应当妥善处理兼职岗位与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不得利用兼职岗位为本人、本职机构或利用本职为本人、兼职机构谋取不当利益。
第三十四条 [爱护机构财产]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护和使用所在机构财产。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保障制度,保护所在机构财产,合理、有效运用所在机构财产,不得将公共财产用于个人用途,禁止以任何方式损害、浪费、侵占、挪用、滥用所在机构的财产。
第三十五条 [费用报销]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外出工作时应当节俭支出并诚实记录,不得向所在机构申报不实费用。
第三十六条[电子设备使用]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所在机构关于电子信息技术设备使用的规定以及有关安全规定,并做到:
(一)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安全防护系统,不在电子设备上安装盗版软件和其他未经安全检测的软件;
(二)不得利用本机构的电子信息技术设备浏览不健康网页,下载不安全的、有害于本机构信息设备的软件;
(三)不得实施其他有害于本机构电子信息技术设备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媒体采访]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所在机构关于接受媒体采访的规定,不擅自代表所在机构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擅自代表所在机构对外发布信息。
第三十八条 [举报违法行为]
银行业从业人员对所在机构违反法律法规、行业公约的行为,有责任予以揭露,同时有权利、义务向上级机构或所在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直至国家司法机关举报。 第三十九条 [互相尊重]
银行业从业人员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不得发表贬低、诋毁、损害同业人员及同业人员所在机构声誉的言论,不得捏造、传播有关同业人员及同业人员所在机构的谣言,或对同业人员进行侮辱、恐吓和诽谤。
第四十条 [交流合作]
银行业从业人员之间应通过日常信息交流、参加学术研讨会、召开专题协调会、参加同业联席会议以及银行业自律组织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促进行业内信息交流与合作。
第四十一条 [同业竞争]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同业间公平、有序竞争原则,在业务宣传、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四十二条 [商业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泄露本机构客户信息和本机构尚未公开的财务数据、重大战略决策以及新的产品研发等重大内部信息或商业秘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同业人员所在机构尚未公开的财务数据、重大战略决策和产品研发等重大内部信息或商业秘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窃取、侵害同业人员所在机构的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 第四十三条 [接受监管]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监管机构坦诚和诚实,与监管部门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接受银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
第四十四条 [配合现场检查]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现场检查工作,及时、如实、全面地提供资料信息,不得拒绝或无故推诿,不得转移、隐匿或者毁损有关证明材料。
第四十五条 [配合非现场监管]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按监管部门要求的报送方式、报送内容、报送频率和保密级别报送非现场监管需要的数据和非数据信息,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证所提供数据、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第四十六条 [禁止贿赂及不当便利]
银行从业人员不得向监管人员行贿或介绍贿赂,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监管人员提供或许诺提供任何不当利益、便利或优惠。 第四十七条 [惩戒措施]
对违反本职业操守的银行业从业人员,所在机构应当视情况给予相应惩戒,情节严重的,应通报同业。
第四十八条 [解释机构]
本职业操守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生效日期]
本职业操守自中国银行业协会第六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Ⅱ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权威解读

中国银监会纪委书记王华庆就银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制定及执行情况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8月10日电
新华社记者
日前,新华社记者就银行业制定及执行《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和《银监会工作人员守则》等准则的有关情况采访了中国银监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华庆。
问:制定银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的意义是什么?
答: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中国银行业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87万亿元。中国银行业如何保持安全、高效、稳健运行,建立一支爱岗敬业、勤勉尽责、诚实守信、严谨规范、忠诚廉洁的银行业从业队伍至关重要。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刻教训,再次警示我们,中国银行业必须进一步深化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和约束从业人员行为,培育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这不仅是保证银行业科学、平稳、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维护广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现实需要。这几年,银监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先后发布了银行业从业人员和银行监管人员行为规范,有效促进了银行业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问:银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银行业制定的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规范银行从业人员行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操守指引》共16条,针对银行从业人员履职行为,重点对银行从业人员爱岗敬业、遵章守纪、规范操作、优质服务、文明礼仪等明确了基本准则;对银行从业人员杜绝利益冲突、内幕交易、抵制欺诈等明确了禁止性规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明确了限制性要求。还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办法,并认真贯彻落实。第二类是规范银监会工作人员履职行为的“会规会纪”,主要包括:银监会工作人员守则、“约法三章”、“履职回避”、现场检查若干纪律、履职问责、履职承诺、违规违纪处罚等配套制度规定。
问:银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的贯彻执行要求是什么?
答: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贯彻行为准则的要求是: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实施细则,接受社会监督,领导以身作则,特别是要把行为准则的贯彻执行情况与部门绩效考核相结合、与从业资格考试认证标准相结合、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合同相结合、与本单位原有的规章制度相结合。
银监会对监管人员贯彻行为准则的要求是:“严”字当头,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强化监督,严肃惩处。通过巡视、执法监察、内部审计、履职问责、绩效考核、行风评议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有效防止利益冲突,提高监管公信力。
问:银行业从业人员执行行为准则的情况怎么样?
答:为了解掌握银行业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遵守行为准则的基本情况,及时总结工作,完善制度,巩固提高,根据中央要求和有关部门统一部署,今年5月份,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对本系统从业人员贯彻落实行为准则情况进行了自查,覆盖面达到100%。在此基础上,银监会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检查组按20%比例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银监会派出机构贯彻落实行为准则情况进行了抽查。
从检查情况看,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贯彻落实行为准则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措施有力,落实坚决,氛围浓厚,效果明显。通过行为准则的贯彻落实,银行业从业人员的合规价值理念不断强化,对行为准则的认同感不断增强;银行业行为准则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服务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不断提高,银行监管的整体效率不断提升,银行业的社会形象显著提高,有效促进了银行业更加稳健的发展。在这次百年不遇的国际金融危机中,我国银行业成功地经受了这次考验,不仅自身综合实力、风险管理和抵补能力、国际地位得到比较快速上升,而且对我国整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监管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大力提升审慎监管有效性,全面推进风险监管和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有效促进银行业均衡持续稳健发展,审慎稳妥推动银行业金融创新,科学引领银行业承担社会责任,实现中国银行业新的跨越,在国内外得到了普遍肯定。这是对近年来我国银行业改革开放成果的肯定,对提升我国银行业在国际上的地位和话语权具有重要意义。

Ⅲ 银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是什么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建立健康的银行业企业文化和信用文化,维护银行业良好信誉,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职业操守。

第二条 〔从业人员〕

本职业操守所称银行业从业人员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适用〕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职业操守,并接受所在机构、银行业自律组织、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从业基本准则

第四条 [诚实信用]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以高标准职业道德规范行事,品行正直,恪守诚实信用。

第五条 [守法合规]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以及所在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 [专业胜任]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与能力。

第七条 [勤勉尽职]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勤勉谨慎,对所在机构负有诚实信用义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所在机构商业信誉。

第八条 [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保护客户信息和隐私。

第九条 [公平竞争]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业人员,公平竞争,禁止商业贿赂。

第三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客户

第十条 [熟知业务]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熟知向客户推荐的金融产品的特性、收益、风险、法律关系、业务处理流程及风险控制框架。

第十一条 [监管规避]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树立依法合规意识,不得向客户明示或暗示诱导客户规避金融、外汇监管规定。

第十二条 [岗位职责]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业务操作指引,遵循银行岗位职责划分和风险隔离的操作规程,确保客户交易的安全,做到:

(一)不打听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信息;

(二)除非经内部职责调整或经过适当批准,不为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履行职责或将本人工作委托他人代为履行;

(三)不得违反内部交易流程及岗位职责管理规定将自己保管的印章、重要凭证、交易密码和钥匙等与自身职责有关的物品或信息交与或告知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信息保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及其交易信息档案。在受雇期间及离职后,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所在机构关于客户隐私保护的规定,透露任何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

第十四条 [利益冲突]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坚持诚实守信、公平合理、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正确处理业务开拓与客户利益保护之间的关系,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潜在利益冲突:

(一)在存在潜在冲突的情形下,应当向所在机构管理层主动说明利益冲突的情况,以及处理利益冲突的建议;

(二)银行业从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购买其所在机构销售或代理的金融产品,或接受其所在机构提供的服务之时,应当明确区分所在机构利益与个人利益。不得利用本职工作的便利,以明显优于或低于普通金融消费者的条件与其所在机构进行交易。

第十五条 [内幕交易]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得将内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法律和所在机构允许范围以外的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个人利益,也不得基于内幕信息为他人提供理财或投资方面的建议。

第十六条 [了解客户]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履行对客户尽职调查的义务,了解客户账户开立、资金调拨的用途以及账户是否会被第三方控制使用等情况。同时,应当根据风险控制要求,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业务状况、业务单据及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

第十七条 [反洗钱]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反洗钱有关规定,熟知银行承担的反洗钱义务,在严守客户隐私的同时,及时按照所在机构的要求,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第十八条 [礼貌服务]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接洽业务过程中,应当衣着得体、态度稳重、礼貌周到。对客户提出的合理要求尽量满足,对暂时无法满足或明显不合理的要求,应当耐心说明情况,取得理解和谅解。

第十九条 [公平对待]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公平对待所有客户,不得因客户的国籍、肤色、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健康或残障及业务的繁简程度和金额大小等方面的差异而歧视客户。

对残障者或语言存在障碍的客户,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尽可能为其提供便利。

但根据所在机构与客户之间的契约而产生的服务方式、费率等方面的差异,不应视为歧视。

第二十条 [风险提示]

向客户推荐产品或提供服务时,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根据监管规定要求,对所推荐的产品及服务涉及到的法律风险、政策风险以及市场风险等进行充分的提示,对客户提出的问题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答复,不得为达成交易而隐瞒风险或进行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不得向客户做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所在机构有关规章制度的承诺或保证。

第二十一条 〔信息披露〕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明确区分其所在机构代理销售的产品和由其所在机构自担风险的产品,对所在机构代理销售的产品必须以明确的、足以让客户注意的方式向其提示被代理人的名称、产品性质、产品风险和产品的最终责任承担者、本银行在本产品销售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等必要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 [授信尽职]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根据监管规定和所在机构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客户所在区域的信用环境、所处行业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担保物的情况、信用记录等进行尽职调查、审查和授信后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协助执行]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熟知银行承担的依法协助执行的义务,在严格保守客户隐私的同时,了解有权对客户信息进行查询、对客户资产进行冻结和扣划的国家机关,按法定程序积极协助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不泄漏执法活动信息,不协助客户隐匿、转移资产。

第二十四条 [礼物收送]

在政策法律及商业习惯允许范围内的礼物收、送,应当确保其价值不超过法规和所在机构规定允许的范围,且遵循以下原则:

(一) 不得是现金、贵金属、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违反商业习惯的礼物;

(二) 礼物收、送将不会影响是否与礼物提供方建立业务联系的决定;或使礼物接受方产生交易的义务感;

(三) 礼物收、送将不会使客户获得不适当的价格或服务上的优惠。

第二十五条 [娱乐及便利]

银行业从业人员邀请客户或应客户邀请进行娱乐活动或提供交通工具、旅行等其他方面的便利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属于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以内,并且在第三方看来,这些活动属于行业惯例;

(二)不会让接受人因此产生对交易的义务感;

(三)根据行业惯例,这些娱乐活动不显得频繁,且价值在政策法规和所在机构允许的范围以内;

(四)这些活动一旦被公开将不至于影响所在机构的声誉。

第二十六条 [客户投诉]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耐心、礼貌、认真处理客户的投诉,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客户至上、客观公正原则,不轻慢任何投诉和建议;

(二)所在机构有明确的客户投诉反馈时限,应当在反馈时限内答复客户;

(三)所在机构没有明确的投诉反馈时限,应当遵循行业惯例或口头承诺的时限向客户反馈情况;

(四)在投诉反馈时限内无法拿出意见,应当在反馈时限内告知客户现在投诉处理的情况,并提前告知下一个反馈时限。

第四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事

第二十七条 [尊重同事]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同事,不得因同事的国籍、肤色、民族、年龄、性别、宗教信仰、婚姻状况或身体健康或残障而进行任何形式的骚扰和侵害。禁止带有任何歧视性的语言和行为。

尊重同事的个人隐私。工作中接触到同事个人隐私的,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

尊重同事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成果,不得不当引用、剽窃同事的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予以贬低、攻击、诋毁。

第二十八条 [团结合作]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应当树立理解、信任、合作的团队精神,共同创造,共同进步,分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二十九条 [互相监督]

对同事在工作中违反法律、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予以提示、制止,并视情况向所在机构,或行业自律组织、监管部门、司法机关报告。

第五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所在机构

第三十条 [忠于职守]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和所在机构的各种规章制度,保护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自觉维护所在机构的形象和声誉。

第三十一条 〔争议处理〕

银行业从业人员对所在机构的纪律处分有异议时,应当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申诉。

第三十二条 〔离职交接〕

银行业从业人员离职时,应当按照规定妥善交接工作,不得擅自带走所在机构的财物、工作资料和客户资源。在离职后,仍应恪守诚信,保守原所在机构的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第三十三条 [兼职]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所在机构有关兼职的规定。

在允许的兼职范围内,应当妥善处理兼职岗位与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不得利用兼职岗位为本人、本职机构或利用本职为本人、兼职机构谋取不当利益。

第三十四条 [爱护机构财产]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妥善保护和使用所在机构财产。遵守工作场所安全保障制度,保护所在机构财产,合理、有效运用所在机构财产,不得将公共财产用于个人用途,禁止以任何方式损害、浪费、侵占、挪用、滥用所在机构的财产。

第三十五条 [费用报销]

银行业从业人员在外出工作时应当节俭支出并诚实记录,不得向所在机构申报不实费用。

第三十六条 [电子设备使用]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所在机构关于电子信息技术设备使用的规定以及有关安全规定,并做到:

(一)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安全防护系统,不在电子设备上安装盗版软件和其他未经安全检测的软件;

(二)不得利用本机构的电子信息技术设备浏览不健康网页,下载不安全的、有害于本机构信息设备的软件;

(三)不得实施其他有害于本机构电子信息技术设备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媒体采访]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所在机构关于接受媒体采访的规定,不擅自代表所在机构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或擅自代表所在机构对外发布信息。

第三十八条 [举报违法行为]

银行业从业人员对所在机构违反法律法规、行业公约的行为,有责任予以揭露,同时有权利、义务向上级机构或所在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直至国家司法机关举报。

第六章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

第三十九条 [互相尊重]

银行业从业人员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不得发表贬低、诋毁、损害同业人员及同业人员所在机构声誉的言论,不得捏造、传播有关同业人员及同业人员所在机构的谣言,或对同业人员进行侮辱、恐吓和诽谤。

第四十条 [交流合作]

银行业从业人员之间应通过日常信息交流、参加学术研讨会、召开专题协调会、参加同业联席会议以及银行业自律组织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促进行业内信息交流与合作。

第四十一条 [同业竞争]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同业间公平、有序竞争原则,在业务宣传、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

第四十二条 [商业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泄露本机构客户信息和本机构尚未公开的财务数据、重大战略决策以及新的产品研发等重大内部信息或商业秘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同业人员所在机构尚未公开的财务数据、重大战略决策和产品研发等重大内部信息或商业秘密。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窃取、侵害同业人员所在机构的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

第七章 银行从业人员与监管者

第四十三条 [接受监管]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监管机构坦诚和诚实,与监管部门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关系,接受银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

第四十四条 [配合现场检查]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监管人员的现场检查工作,及时、如实、全面地提供资料信息,不得拒绝或无故推诿,不得转移、隐匿或者毁损有关证明材料。

第四十五条 [配合非现场监管]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按监管部门要求的报送方式、报送内容、报送频率和保密级别报送非现场监管需要的数据和非数据信息,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证所提供数据、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第四十六条 [禁止贿赂及不当便利]

银行从业人员不得向监管人员行贿或介绍贿赂,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监管人员提供或许诺提供任何不当利益、便利或优惠。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惩戒措施]

对违反本职业操守的银行业从业人员,所在机构应当视情况给予相应惩戒,情节严重的,应通报同业。

第四十八条 [解释机构]

本职业操守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生效日期]

本职业操守自中国银行业协会第六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Ⅳ 谈谈如何遵守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宣传,开展学习教育,把全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操守指引》的精神上来,通过以贯彻落实行为准则为抓手,强化全员法纪意识,从业廉洁意识,规范从业行为,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提高农信社的市场竞争力。
(二)加强教育,提升素质。在全系统深入持久地开展《操守指引》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讨论交流,积极推广行为准则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规范农信社从业人员行为,通过以先进典型引路,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推动全区农信社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水平的整体提升,巩固和加强农信社依法廉洁执业的良好形象。
(三)强化责任,加强检查。明确辖内各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狠抓检查反映问题的整改和落实;联社将组成专项检查组,经常性地对员工遵守行为准则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辖内机构平衡推进工作,促进《操守指引》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
(四)完善措施,构建长效机制。对各单位自查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及时完善制度和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制度执行力。对贯彻落实行为准则中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总结表彰和推广。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扎实开展,长抓不懈,努力构建全员遵章守纪、合规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
(五)争先创优,促进发展。在全辖大力开展“四有班子”、“三尊三德”活动,引领员工爱国、爱社、爱岗,争先创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大员工遵章守规与防案控险的力度,确保全市农信社人财物安全。

Ⅳ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的介绍

为规范复银行业从业人制员职业行为,提高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中国银行业协会第六次会员大会2007年2月9日审议通过了《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简称《职业操守》),并从即日起发布实施。这是中国银行业首部系统、完整的职业操守规定1。

Ⅵ 如何遵守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

融行业优质服务浅谈

当今金融业的竞争,不仅是行与行之间的信誉竞争,同时也是优质文明服务多源化、系统化的竞争。谁的信誉好,谁的服务优,谁就能更适应顾客的不同层次需求,谁就能占领更多的金融市场,抓住更多的优质客户群。银行服务的优劣直接体现着银行管理水平的高低,孕育着银行自身深厚的企业文化内涵和员工的良好精神风貌,从而展现在公众面前的就是一种品牌。那么如何实现这个目标呢?我们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让员工充分理解、认识服务的内涵并接受,是开展优质文明服务的动力

在当今银行业务你有我新,竞争愈演愈烈的形势下,要想赢得市场,就必须在不断抢先推出新产品的同时,重点抓好高效、优质的服务,而高效、优质服务的根本目的就是“把方便留给客户”。

服务是一种管理。优质文明服务水平的提高必须依赖于严格、规范、科学的管理,而严格规范的管理又能促进优质文明服务水平提高,二者存在着相互依存的辨证关系。优质文明服务的好坏体现着一家银行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银行在实施优质文明服务战略过程中应严格依靠管理制度。它包括岗位规范、统一着装、仪表举止、文明用语、电话用语等,这些都必须形成制度,成为员工的行为准则,严格执行。

服务是一种文化。银行构建服务文化体系包括:员工要有爱岗敬业的服务精神,要有以服务为本的道德观、价值观,要有无私奉献、团结奋进的互帮互助和艰苦奋斗的务实精神,以及因此而衍生出的“行兴我荣、行衰我耻”的积极思想和身为银行员工的自豪感等等,这种有行业特色的企业精神,可以促使银行每位员工树立严密的风险意识和良好的效益意识,从而充分发挥这种服务文化的激励作用。

服务是一种精神。银行文明优质服务活动的核心内容是引导职工树立一种正确的价值观念、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以信誉第一、优质服务、廉洁守法为职业道德准绳。确立和完善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行为,树立客户第一、主动服务、整体服务的思想理念。文明优质服务活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从领导到员工,从一线到二线,从经营业务到内部管理,从行里到行外,都要相互配合协调,使企业的经营目标转化为每位员工的自觉行为。

服务是银行经营的载体,是银行经营不可惑缺的有机组成部分。银行经营必须通过银行服务才能实现,银行服务本质上就是银行经营。一家银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效率和服务态度会直接影响其所能吸引的客户数量和工作效率,因此,提高银行的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银行经营的规模质量和效率,关系到银行的竞争能力,决定了银行的经营效益和长远发展。

银行服务的最终目的是维护和加强与顾客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实现双赢。随时随地以客户为中心,调整自身业务结构,将服务从单纯经营金融产品转移到维护和加深与顾客的联系上,但仅仅重视满足顾客的需要是不够的,因此还必须研究客户需要背后复杂的各种因素,并加以分析找到双方合作的切入点。所以只有紧紧抓住维护与顾客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以市场为导向,以高质量、多样化、特色化、个性化服务为手段,满足不同顾客多层次的需要,这样才能获得自身发展的最大持续动力。

二、强化和提高服务意识,是开展优质文明服务的前提

要全面动员,深入发动,大造声势,宣传优质文明服务。优质文明服务关系到企业形象,因此,要必须做到全面发动,全员参与,把优质文明服务作为一项生命工程来抓。银行业是服务性行业,在强化员工队伍素质的同时,服务理念、服务意识也是他们随时需要进行强化的一项长期训练。对内通过集中培训、集中考试、模拟测验、突击检查等形式,督促员工熟练掌握优质服务的各项内容;对外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走进每位客户的心灵”是优质服务的更高境界,力求满足客户的各种需要就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完善机制,严格考核,公开标准,奖罚兑现。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促使服务行为规范化、制度化。要结合本行实际,建立严格的奖励和惩罚制度,制订和完善严格的岗位规范、各项业务的具体服务标准和业务操作规程,要求全体员工对本职岗位的每项操作规程熟记会背,并熟练的、规范的加以运用。做到每天从迎来第一位顾客到送走最后一位顾客,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做到统一、详细、明确、标准;使每位员工接待顾客有礼、有节、有度,处理业务规范、快速、准确;让顾客感到和谐、友爱、温馨,并产生对银行的一种归属感。

实施“一把手”工程,搞好优质文明服务。优质文明服务不只是个单纯的服务问题,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靠的是以优取胜。优质服务是立行兴业增效之根本,因此必须摆在重要位置,要成立以行长为组长的优质文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基层支行、营业部也要层层签订优质服务责任书,将各项指标量化、细化,责任分解到人,并纳入行长目标管理体系考核。在每年年初的工作安排中,都把优质文明服务工作作为贯穿全年各项工作的主线,常抓不懈。

三、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业务技能、营造优美服务环境是提高优质文明服务的基础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优质文明服务要从量的积累达到质的飞跃,关键是以人为本,通过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和强化管理,达到员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升,以员工的高素质创造出优质服务的高水平。从而使每位员工懂得,自身的行为代表着本行的社会形象,没有客户就没有银行业务的发展。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本职岗位上奉献出一份光和热,变被动为主动自觉维护全行的形象和荣誉,使优质服务上一个新台阶。

强化规范礼仪培训,组织员工对礼仪知识、文明用语和举止仪表等进行规范化培训,实行集中式、正规化、全方位的强化训练。同时加强业务技术培训与考核,以提高服务效率。进行上岗培训和岗位练兵,定期进行考核及专业技术比赛,要求员工业务上做到“好、快、准、严”,达不到标准不能上岗。通过严格的技能培训,使员工学会业务操作的技能,熟练、准确地操作各种业务。

以柜面服务为突破口,通过对柜台人员“德、能、勤、绩”的考核,授予相应的星级。实行“挂星上岗、以岗定酬、星薪挂钩”,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积极营造优美、舒适的服务环境。银行网点密布,方圆几百平方米就会分布着好几家银行网点,人们自然而然的会把眼光投向那些环境舒适优雅的营业场所。银行外观的亮丽会带给顾客一种安全感、舒适感,让人觉得银行有实力,因此,营业网点要依据规范化服务标准,对营业室内外进行净化、美化,在外部形象设计上应追求鲜明、统一的风格,以起到无声的宣传作用。

四、加大监督的力度和广度,形成全方位监督体系,是优质文明服务落到实处的有力保证

优质文明服务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不滑坡,不动摇,除必须制订和落实各项制度外,还必须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优质文明服务永无止境,重在坚持,贵在落实。营业场所是银行的窗口,小小窗口反映出的是银行的整体面貌和良好信誉,客户在这里究竟得到了怎样的服务,只有通过明查暗访才能知道真相,因此,明查暗访是保证优质服务不走过场,不摆花架子的一个好办法。要通过组织行内人员或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多种形式,以普通客户的身份,通过看、听、查、问等方式,经常对营业网点的服务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进行明察暗访,并广泛征求客户意见和建议,解决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范化服务标准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树立银行优质、高效、快捷、安全服务的良好形象。

银行作为服务行业,服务是立行之本,只有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措施,从服务质量、服务手段、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服务环境等方面入手,狠抓优质文明服务,形成“大服务”的格局,才能提高优质文明服务的整体水平。

Ⅶ 金融业的职业道德是什么

金融职业道德论
●耿富欣 郑曦卿 尚广军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
们在劳动和工作中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是对各种从业人员规定的、起自我约束
作用的行为准则。金融职业道德是金融
从业人员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
则。
应该看到,金融职业道德属于社会
道德范畴,它不是国家行政强制制定和
强制执行的。其主要依靠金融行业从业
人员的信念、习惯及行业的文化传统来
自觉遵守,当然,也靠社会的舆论力量和
职业教育来维持。因此,就一定意义来
说,职业道德的约束作用,比法律、纪律
等手段更为经常且强大有效。
一、金融职业道德的范畴
职业是伴随劳动分工的深化而产生
和发展起来的。职业分工是一种由生产
力所决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组织形式,
并且主要是一种经济型和专业技术型的
社会分工。其目的,是通过专业化来提
高效率,创造更全面的社会效益,以满足
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需要。任何时
代、任何社会的道德因受民族文化传统
的影响而表现出特有的民族性。在我
国,由于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人们的道德
观无不深深打上了儒家思想的烙印,如:
从政有“官德”,治学有“学德”,为师有
“师德”,行医有“医德”,经商有“商德”,
执法有“法德”等。在当今这样一个普遍
职业化分工的时代,由于职业活动中职
业工作者的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社会
利益具有一致性,并且每个职业者都具
有平等的劳动互助关系,不同职业之间
都具有相互服务关系。因而,形成了人
人都是服务对象、人人都为他人服务的
社会基本关系。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
心,金融业是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社会
影响大,客观上要求金融从业人员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目前社会主义初级
阶段这一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下,我们
认为,金融职业道德的基本范畴是:爱岗
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业务优良,服
务人民,奉献社会。作为金融工作者,首
先要热爱本职工作,对本职工作要有高
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从勤动脑、多思
考、摸实情、办实事、创实绩上下工夫,兢
兢业业,对工作精益求精。其次,要遵纪
守法,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
于律己,廉洁奉公,敢于同各种违法违规
的行为作斗争,自觉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第三,必须诚实守信,尤其是在市场经济
条件下,面对激烈的竞争形势,必须诚实
守信,遵纪守法,恪尽职守,按规程办事,
树立良好个人形象或集体形象,这是市
场经济中的无形资产,是做人之本,竞争
中的立身之本。第四,要做到业务优良。
就是要刻苦学习现代金融知识,现代市
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现代法律知
识,努力提高金融业务水平,提高金融服
人,在这些情况下,项目融资就成为一种切实可行的融资方式。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投资者会越
来越重视自身的财务状况,寻求渠道降低资产负债率。项目融
资的一个主要特征是投资者资产负债表外业务,即投资者以适
当比例的投资获取没有担保的最大融资。因此,这就有了项目
融资的前提。
4、中介服务的目臻成熟。项目融资需要大批有经验的律
师、会计师、独立工程师以及财务顾问、保险顾问的参与,以进行
法律文件保险合同的起草签署,会计核算,工程质量把关。目
前,随着我国各项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制度的完善,我国的中介服
务正在逐步走向独立并努力与国际接轨,银行业对项目融资积
极参与已由最初的融资顾问迅速成长为财务顾问,虽然从目前
看,上述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待于全面发展和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但提高的最有效途径应该是而且也只能是在具体的工作实践
中。
三、采用项目融资方式进行内资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
1、政策性障碍。虽然项目融资在我国已不能再称为新生事
物,但客观上法律政策不完善仍阻碍了其在我国的发展。目前
我国实施项目融资的依据主要是1994年颁布的《关于试办外商
投资特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1997年颁布的
《境外进行项目融资管理办法》,但对于项目融资的一些具体问
题如审批程序、实施指导原则、收益分配、政府担保范围和界限
等,尚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也缺乏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使投
资者得不到正确的政策信息,影响了投资者的兴趣和信心,这些
政策性障碍只能在实践中逐步改进。
2、内在阻力。项目融资作为一种新型的适应市场经济的融
资方式,已引起投资者的关注,但在目前,投资者对项目融资的
好处没有特别需求。具体来说,项目融资区别于传统融资方式
的特色在于其风险共担机制和资产负债表外业务,然而,在我国
现阶段,由于国有银行的怠惰,资本市场的欠发达,导致投资者
对其财务报表缺乏关注,又加之项目融资结构复杂,投资者对之
缺乏了解,种种因素导致国内投资者失去采用项目融资方式应
获得的优势。
3、融资成本问题。项目融资的复杂结构决定了其较高的成
本,财务顾问费、律师费等中间费用基本固定且较高,所以对一
些投资规模不大的项目来说相对成本会显得很高,投资者的经
济与心理负担较重。因此,从实际情况出发,目前研究内资
BOT项目融资,应该主要考虑地方中小型项目。这些项目投资
额相对较小,操作方便,成本不会太高,对国家统一规划的大项
目起配套和辅助作用。例如,我国正在修建“两横———两纵”高
速公路,其中各个省内的公路干线,特别是通向地方的支线完全
可以在各省的统一规划下采用内资项目融资模式修建。
(责编:乔木)
—158—
●经济师论坛 《经济师》2001年第2期
务质量,以过硬的技能为客户提供周到、
快捷、高效的服务。第五,必须有强烈的
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这是社会主义职业
道德的核心内容。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社
会中,无论从事任何一种职业都是为他
人服务的,没有服务意识,职业活动失去
了对象,其职业何存?因此,全心全意为
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的最
高目标。第六,金融工作者还必须有奉
献社会的精神。职业的社会性质和地
位,集中体现着社会关系的三大要素:
责、权、利。职业道德是以“责、权、利”的
统一为基础,以协调个人、集体、社会的
关系为核心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系
统。从本质上讲,作为社会的一员,其权
利和义务是统一的。这是由人的存在的
个体和社会这二重性决定的。从人的生
命存在个体性的角度来看,人人皆有权
利。从人的存在形式的角度来看,人人
皆有义务。亦就是说,作为社会的一员,
一方面对社会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贡
献,另一方面从社会中又得到对个人的
尊重和满足。权利和义务是共生的,没
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
从个人权利的实现必须借助于他人义务
的角度看,义务具有优先价值,也就是
说,任一权利主体要实现自己的权利就
必须尊重他人的权利。一个人如果不承
担对社会的责任和奉献,他就不可能得
到社会对自己的尊重与满足。所以说,
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取决于人们的创造性
劳动,取决于人们对社会的奉献。金融
业和金融干部职工支持和服务于经济建
设是其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义务。
二、金融职业道德的不良现状
金融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就现在
面临的情况而言,说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的任务还很重是不过分的。目前,金融
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一些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淡薄,思想涣散,
行为不端,纪律不严,责任心不强,团队
意识差;有些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知识
结构和业务素质不适应现代金融和现代
管理的需要;有的单位和部门的干部职
工缺乏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差,业务不求
上进,行为不守规章;有的干部职工贪图
享乐,追名逐利,廉洁意识差;有少数干
部、职工违法违纪,参与金融犯罪,败坏
金融队伍形象,损害金融机构信誉,影响
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造成上述问题
的主要原因是:从外部环境来看,一是道
德价值的困惑;二是道德行为选择的二
难性;三是道德调控的失效;四是反道德
行为的盛行。从内部来讲,我们在工作
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主要是:有的金融
单位只重视业务经营,而忽视了对干部、
职工的法制观念、职业道德教育;有的金
融单位的主要领导民主意识淡薄,作风
独断,使干部职工在民主决策、民主管
理、民主监督等方面应有的权利得不到
实施;某些干部职工法纪观念差、职业道
德水平低,有的根本不知道法纪的规定,
不懂得职业道德的规范,比如,只要组织
照顾,不要组织纪律,只求少干多挣,不
讲服务质量;有的干部职工虽然知道,却
没有形成自律,明知故犯,甚至铤而走
险。殊不知,在企业经营管理诸要素中,
人才是最基本、最活跃的因素,人既是管
理的对象,又是管理的动力。只有坚持
以人为本,注重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的提高,才能充分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
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保证和促进金融
事业健康、高效、稳健地发展。
三、加强金融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作为一种生产关系和社会组织形
式,金融业本身就包含一定道德的基础
和根据。同时,金融业还由于它所固有
的社会性质和地位,决定了必然要在道
德上有自己的特殊要求。不同道德体
系、不同道德原则,是不同经济制度、不
同社会制度、不同人群在道德方面的界
限、区别。因此,加强金融职业道德建
设,必须从现在抓起。
(一)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人格培养
这是因为,充分的个人品格修炼和
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是适应未来金融事
业发展和岗位工作的需要;良好的个人
品格形象和职业道德形象是在未来竞争
环境中拓展业务、赢得客户、创造个人业
务佳绩的需要;加强个人品格和职业道
德修养是个人在激烈竞争的社会整体环
境中的生存之本、成功之源。人格是人
之为人的基本资格。人格培养是最基本
的品德培养,也就是使每个干部职工具
有人应当具有的最基本的道德品质。比
如,要有荣辱感、廉耻心,要有道德追求,
要诚实、守信用,要自尊、自重、爱护自己
的名誉,要懂得尊重别人,要有同情心、
正义感,要讲良心、负责任,等等。因此,
金融部门必须坚持不懈地对干部职工进
行诸如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文明礼貌、爱护公物、助人为乐、无私奉
献等教育,以此培养出干部职工高尚的
人格品质。
(二)搞好对干部职工的自省和慎独
的引导与教育
面对当今社会上“逐利口号的喧嚣、
个人至上的张扬、贫富差距的扩大、金钱
欲望的膨胀、社会风气的滑坡、道德评价
的偏离”等不良现象,切实增强干部职工
的自省意识,培养他们的自律精神,是提
高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修养、培育优良
职业道德的关键环节。所谓自省,就是
每天都要反复检查、反省自己的言行,以
便发现有违背常礼和伦理道德要求之处
及时纠正;所谓慎独,就是在独处无人注
意时,自己的行为也要谨慎不苟,防止出
现违背道德的念头和不符合道德要求的
行为。因此,金融部门通过积极引导干
部职工学会自省、慎独,就可以促使每个
干部职工经常检查自己的言行,思考自
己的得与失、善与恶、对与错,开展积极
的思想斗争,自觉纠正言行偏差,并不断
为自己提出更高的职业道德要求,逐步
完成从自发到处自觉、从外表到内心、从
被动到主动、从他律到自律的行为转变,
从而使自己的职业道德修养提高到一个
新的境界。
(三)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金融业职业道德建设属于群体文化
建设,它具有很强的行业社会公共性和
示范性。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纵深
发展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日益临近,加强
金融职业道德建设显得愈发重要。金融
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
一蹴而就,必须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齐
抓共管。
1、强化“三个意识”。首先,要强化
整体意识。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将金融
职业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不可
分割的整体,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考
核、同奖罚;二是将金融职业道德建设本
身也看成一个整体,把握金融职业道德
建设的丰富内涵,把握它内部的结构关
系和各自的结构功能,把握它的整体联
系、集合功能及有机统一,进而整体出
发,以联系的、发展的眼光,部署好、操作
好金融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科学地认识
和把握金融职业道德建设整体,就是要
坚持以培育“四有”干部职工队伍为根
本,以职业道德为基础,以科技教育为条
件,以企业文化和思想教育为两翼来进
行总体部署,这样,才能形成基础牢固、
重点突出、目标明确、协调发展的格局。
其次,强化主体意识。所谓主体,就是依
靠谁、为了谁的问题。主体即是干部职
工,干部职工既是金融职业道德建设的
动力,也是目的,既是“建设主体”,也是
“受益主体”,金融职业道德建设必须依
靠主体,提高主体。强化主体意识,就是
要吸引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并注重每个
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三,强
化载体意识。所谓载体意识,就是重视
金融职业道德建设活动以及活动的舞
台、活动方式,解决好金融职业道德建设
如何落到实处的问题。不言而喻,干部
职工接受职业道德教育、学习科学文化,
需要场所,需要借助某种方式途径;学先
—159—
《经济师》2001年第2期 ●经济师论坛
进、做好事,同样需要对象,需要舞台,需
要借助某种方式途径,更需要凭借主观
见之于客观的活动本身。没有活动载
体,金融职业道德建设就无法落到实处。
2、突出“三个重点”。金融职业道德
建设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它要不断地提
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和纯化其心灵世
界,不断地激发干部职工的进取精神和
提高其文化品位,不断地净化干部职工
的道德风貌和优化其工作环境,不断地
褒扬干部职工的奉献精神和点燃其爱国
热情。概其要义,应突出“三个重点”:首
先,要突出抓好“三关”教育。金融职业
道德主要通过金融系统的干部职工的职
业行为和效果得到落实和体现,重在实
践。但是,每个干部职工的行为和实践
是受思想观念支配的。合理突出抓好干
部职工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
育。通过坚持不懈的教育,使干部职工
真正树立“五种”意识,即为人民服务意
识、敬业意识、乐业意识、职业规范意识
和勤业敬业意识。其次,要突出抓好“三
主义”教育。金融职业道德教育的目的
就是要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崇高的
职业理想,增强从业荣誉感,进而使干部
职工能够自觉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习
惯,把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自觉的行
为,使其成为具有高尚职业道德的人。
必须锲而不舍地对干部职工进行爱国主
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通过教
育,使金融行业和金融员工与服务对象
建立良好、和谐的群体道德关系。其主
要标志是:坚持理性化与互相尊重的文
化;推行一种友好、公正的生活秩序;倡
导一种诚信守真的道德精神;饱怀一种
平等宽容的心态。第三,突出抓好“三
德”教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
德教育,涵盖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主
体内容,既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核心和
集体主义原则以及中华民族的传统美
德,也体现了社会生活各方面对公民行
为准则的基本要求,因而是最广泛、最实
际的道德建设。因此,必须始终不渝地
抓好对干部职工的“三德教育”工作,以
此促使干部职工身体力行“文明礼貌,助
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的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职
业道德;“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
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
3、建立“两个机制”。要保证金融职
业道德建设健康、高效、有序地运行,必
须建设一整套运行机制,如领导机制、激
励机制、约束机制、保障机制等等。其中
最重要、最本质的是两个机制:即动力机
制、约束机制。
(1)动力机制。金融职业道德建设
的动力可分为内在动力和外在动力。内
在动力是指金融干部职工逐渐形成努力
提高自身思想素养、道德水平、科学文化
素质的内在要求,并把这种要求作为规
范自己行为的动力。这是基本的、起长
远作用的动力。一般来说,思想道德文
化素质高的人,其内在动力就大;反之,
就小,甚至没有这种动力。外在动力就
是我们常说的激励。激励金融干部职工
积极参加金融职业道德建设最核心的东
西是利益,在“利益”中,最根本的经济利
益即物质利益。这是因为,在现阶段,从
主观上来讲,“干活吃饭,挣钱养家”还不
能不成为多数人就业的主要动机;就客
观上来看,这也是职业的一个基本事实
和特征。实践证明,足够量的激励是促
使金融职业道德建设的主体充分发挥聪
明才智的强大推动力。
(2)约束机制。约束是使金融职业
道德机制严格、高效、有序运行的重要保
证。约束包括内部约束和外部约束。内
部约束是指主体自行做到的合理正确的
抉择。外部约束是来自主体之外的制约
和监督。内部约束和外部约束通常是联
系在一起的。金融职业道德建设的动力
机制、约束机制不是孤立存在、互不相干
的,而是缺一不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的。动力机制可以说是推动系统运作的
发动机,动力不足,系统运作就不可能进
入高效状态。约束机制可以说是系统运
作的控制器,控制不力,系统运作就会造
成无序状态。
4、完善规章制度。制度和机制是两
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其区别
是,机制是一个动态概念,制度则是一个
静态概念,机制是活的,制度是死的。其
联系是,机制要通过制度来规范和体现。
但是,并不是任何一项制度都能起到规
范和体现机制的功能。因此,加强职业
道德建设还要在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上
下工夫,要做到整体规划,精心组织,加
强领导,联系实际,突出重点,齐抓共管。
同时,还必须加大检查和考核力度。要
使职业道德建设达到“规划合理,制度健
全;年初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奖
罚;面上工作有人抓,点上工作有人管,
具体工作有人干”之目的。鉴于金融职
业道德的不良现状,我们认为,必须坚持
不懈地开展“五查五看”活动,即查金融
大政方针,看有无利用职权为本单位谋
取小团体利益的现象;查岗位职责履行
情况,看有无作风浮漂,工作敷衍,敬业
精神差的现象;查金融法律法规,看有无
违章违纪,违规经营,中饱私囊的行为;
查优质服务,看有无违反金融工委提出
的规范化服务的“八条标准”;查团队意
识和集体主义观念,看有无拨弄是非,争
权夺利搞内耗的现象。
(责编:小青)
(上接第156页)单位和人头。要明确公示承诺的期限、数值、等
级、指标、进度等。二是在内部监督方面,要按照党建、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和财务会计、信贷政策制度、法规要求,把领导干部
廉洁从政,坚持民主集中制,人员调配、领导提拔、重大财务开
支、大宗物品购置、资金调度、信贷管理等内容,具体归纳,做到
量化,向内部广大干部职工公示,接受大家的监督与评判,以达
到党务、行务公开,加快民主监督和依法治行进程。
(三)加强对公示监督的组织领导和考核
推行公示监督,是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的有益探
索,是对“三讲”教育成果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一次新检验,是对各
级行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素质的新考验,为此,只有引起各级行
领导干部思想政治上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
领导与考核,才能收到预期效果。
一是各级行应把推行公示监督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党
委书记行风负总责,纪检监察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监督把关。
二是各级行的纪检监察部门应把推行公示监督作为纪检监
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督办与指导,严格考核,重点要搞好搜
集企业和广大群众意见,及时反馈,以达到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
务质量,推动全行整体工作向前发展。
三是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农业发展银行内部要利用信
息、简报、各级行机关刊物、工作园地,加大对公示监督的宣传力
度,在外部要借助新闻单位的力量,加大对全行推行公示监督的
宣传,进一步提高农业政策性银行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征得地方
党政、企业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努力将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管
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目前,公示监督制的推行,主要是各级人大对“一府两院”进
行有效的公示监督,我们把它引进农业发展银行,具有由内部纪
检监察部门组织推行、严格把关,还属起步和探索阶段,有许多
新情况、新问题需全行上下共同努力去适应、解决,相信,随着我
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日臻完善,公示监督制一定能够在农业发展
银行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责编:乔木)
—160—
●经济师论坛 《经济师》2001年第2期

Ⅷ 金融行业对于它们员工的职业道德有什么具体要求

  1. 要有爱岗敬业的意识,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兢兢业业,精益求精;

  2. 要遵纪守法,严于回律己,廉洁奉公,敢于同各种违答法犯罪的行为做斗争,必须诚实守信;

  3. 要做到业务优良,努力学习相关知识,提高服务水平;

  4. 必须有强烈的为人民服务意识,必须有奉献社会的精神,自觉为社会做贡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工作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努力做服务社会,乐于奉献的表率.

Ⅸ 金融行业职业操守心得

金融行业优质服务浅谈

当今金融业的竞争,不仅是行与行之间的信誉竞争,同时也是优质文明服务多源化、系统化的竞争。谁的信誉好,谁的服务优,谁就能更适应顾客的不同层次需求,谁就能占领更多的金融市场,抓住更多的优质客户群。银行服务的优劣直接体现着银行管理水平的高低,孕育着银行自身深厚的企业文化内涵和员工的良好精神风貌,从而展现在公众面前的就是一种品牌。那么如何实现这个目标呢?我们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让员工充分理解、认识服务的内涵并接受,是开展优质文明服务的动力

在当今银行业务你有我新,竞争愈演愈烈的形势下,要想赢得市场,就必须在不断抢先推出新产品的同时,重点抓好高效、优质的服务,而高效、优质服务的根本目的就是“把方便留给客户”。

服务是一种管理。优质文明服务水平的提高必须依赖于严格、规范、科学的管理,而严格规范的管理又能促进优质文明服务水平提高,二者存在着相互依存的辨证关系。优质文明服务的好坏体现着一家银行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银行在实施优质文明服务战略过程中应严格依靠管理制度。它包括岗位规范、统一着装、仪表举止、文明用语、电话用语等,这些都必须形成制度,成为员工的行为准则,严格执行。

服务是一种文化。银行构建服务文化体系包括:员工要有爱岗敬业的服务精神,要有以服务为本的道德观、价值观,要有无私奉献、团结奋进的互帮互助和艰苦奋斗的务实精神,以及因此而衍生出的“行兴我荣、行衰我耻”的积极思想和身为银行员工的自豪感等等,这种有行业特色的企业精神,可以促使银行每位员工树立严密的风险意识和良好的效益意识,从而充分发挥这种服务文化的激励作用。

服务是一种精神。银行文明优质服务活动的核心内容是引导职工树立一种正确的价值观念、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以信誉第一、优质服务、廉洁守法为职业道德准绳。确立和完善员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行为,树立客户第一、主动服务、整体服务的思想理念。文明优质服务活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从领导到员工,从一线到二线,从经营业务到内部管理,从行里到行外,都要相互配合协调,使企业的经营目标转化为每位员工的自觉行为。

服务是银行经营的载体,是银行经营不可惑缺的有机组成部分。银行经营必须通过银行服务才能实现,银行服务本质上就是银行经营。一家银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效率和服务态度会直接影响其所能吸引的客户数量和工作效率,因此,提高银行的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银行经营的规模质量和效率,关系到银行的竞争能力,决定了银行的经营效益和长远发展。

银行服务的最终目的是维护和加强与顾客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实现双赢。随时随地以客户为中心,调整自身业务结构,将服务从单纯经营金融产品转移到维护和加深与顾客的联系上,但仅仅重视满足顾客的需要是不够的,因此还必须研究客户需要背后复杂的各种因素,并加以分析找到双方合作的切入点。所以只有紧紧抓住维护与顾客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以市场为导向,以高质量、多样化、特色化、个性化服务为手段,满足不同顾客多层次的需要,这样才能获得自身发展的最大持续动力。

二、强化和提高服务意识,是开展优质文明服务的前提

要全面动员,深入发动,大造声势,宣传优质文明服务。优质文明服务关系到企业形象,因此,要必须做到全面发动,全员参与,把优质文明服务作为一项生命工程来抓。银行业是服务性行业,在强化员工队伍素质的同时,服务理念、服务意识也是他们随时需要进行强化的一项长期训练。对内通过集中培训、集中考试、模拟测验、突击检查等形式,督促员工熟练掌握优质服务的各项内容;对外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走进每位客户的心灵”是优质服务的更高境界,力求满足客户的各种需要就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完善机制,严格考核,公开标准,奖罚兑现。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促使服务行为规范化、制度化。要结合本行实际,建立严格的奖励和惩罚制度,制订和完善严格的岗位规范、各项业务的具体服务标准和业务操作规程,要求全体员工对本职岗位的每项操作规程熟记会背,并熟练的、规范的加以运用。做到每天从迎来第一位顾客到送走最后一位顾客,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做到统一、详细、明确、标准;使每位员工接待顾客有礼、有节、有度,处理业务规范、快速、准确;让顾客感到和谐、友爱、温馨,并产生对银行的一种归属感。

实施“一把手”工程,搞好优质文明服务。优质文明服务不只是个单纯的服务问题,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靠的是以优取胜。优质服务是立行兴业增效之根本,因此必须摆在重要位置,要成立以行长为组长的优质文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基层支行、营业部也要层层签订优质服务责任书,将各项指标量化、细化,责任分解到人,并纳入行长目标管理体系考核。在每年年初的工作安排中,都把优质文明服务工作作为贯穿全年各项工作的主线,常抓不懈。

三、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业务技能、营造优美服务环境是提高优质文明服务的基础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优质文明服务要从量的积累达到质的飞跃,关键是以人为本,通过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和强化管理,达到员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升,以员工的高素质创造出优质服务的高水平。从而使每位员工懂得,自身的行为代表着本行的社会形象,没有客户就没有银行业务的发展。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本职岗位上奉献出一份光和热,变被动为主动自觉维护全行的形象和荣誉,使优质服务上一个新台阶。

强化规范礼仪培训,组织员工对礼仪知识、文明用语和举止仪表等进行规范化培训,实行集中式、正规化、全方位的强化训练。同时加强业务技术培训与考核,以提高服务效率。进行上岗培训和岗位练兵,定期进行考核及专业技术比赛,要求员工业务上做到“好、快、准、严”,达不到标准不能上岗。通过严格的技能培训,使员工学会业务操作的技能,熟练、准确地操作各种业务。

以柜面服务为突破口,通过对柜台人员“德、能、勤、绩”的考核,授予相应的星级。实行“挂星上岗、以岗定酬、星薪挂钩”,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积极营造优美、舒适的服务环境。银行网点密布,方圆几百平方米就会分布着好几家银行网点,人们自然而然的会把眼光投向那些环境舒适优雅的营业场所。银行外观的亮丽会带给顾客一种安全感、舒适感,让人觉得银行有实力,因此,营业网点要依据规范化服务标准,对营业室内外进行净化、美化,在外部形象设计上应追求鲜明、统一的风格,以起到无声的宣传作用。

四、加大监督的力度和广度,形成全方位监督体系,是优质文明服务落到实处的有力保证

优质文明服务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不滑坡,不动摇,除必须制订和落实各项制度外,还必须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优质文明服务永无止境,重在坚持,贵在落实。营业场所是银行的窗口,小小窗口反映出的是银行的整体面貌和良好信誉,客户在这里究竟得到了怎样的服务,只有通过明查暗访才能知道真相,因此,明查暗访是保证优质服务不走过场,不摆花架子的一个好办法。要通过组织行内人员或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多种形式,以普通客户的身份,通过看、听、查、问等方式,经常对营业网点的服务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进行明察暗访,并广泛征求客户意见和建议,解决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范化服务标准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树立银行优质、高效、快捷、安全服务的良好形象。

银行作为服务行业,服务是立行之本,只有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转变服务观念,强化服务措施,从服务质量、服务手段、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服务环境等方面入手,狠抓优质文明服务,形成“大服务”的格局,才能提高优质文明服务的整体水平。

希望对你有帮助!

Ⅹ 银行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你好
是2009年2月5日开始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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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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