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城市经济指标
1、依法理财。是指依照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等的规定,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管理国家财政,实现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2、一般预算收入。通常是指正常的预算收入,在报告中是指现行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规定的特定预算科目种类。这一特定科目的设立,是1996年随着养路费等基金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为有别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而确定的收入科目。一般预算收入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和牌照税、屠宰税、筵席税、关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海域场地矿区使用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等。
3、财政经常性收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科技、农业支出的增长幅度,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但由于前些年国家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口径没有明确的界定,在实际工作中造成各地区财政经常性收入口径上的不统一。为此,2004年年初财政部与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共同协商,对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口径进行了界定,并下发了《关于统一界定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口径的意见》(财预〔2004〕20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口径,内容包括一般预算收入(剔除城市维护建设税、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以及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一次性收入),中央和省核定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及出口退税基数返还,以及中央和省给予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等。
4、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凭借行政权利或政府信誉,向单位和个人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设立政府基金的目的,主要是支持某项特定产业和事业发展。其主要形式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等。
5、财政收支平衡。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的结果,即总收入等于总支出。若总收入大于总支出为预算结余;总支出大于总收入为预算赤字。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我国省以下地方各级财政实行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方针,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也不准许执行结果中出现预算赤字。预算结余是财政后备的一部分。
6、收入预算调整。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对于年度财政体制调整等因素给预算收入带来的变化,对收入预算进行调整,并将调整情况上报人大财经委。
7、可支配财力。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所能机动地支配使用的财政资金。按现行法规和财政体制,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由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以及原体制上解中央收入或中央补助地方收入等构成。
8、调入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在预算执行中为平衡一般预算收支,从预算外及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随着预算外资金逐年纳入预算内管理项目的增多、取消财政周转金以及费改税工作的推进,调入资金呈越来越少的趋势。调入资金属于不稳定收入,因此,在正常情况下,年初预算安排应尽可能不作为稳定收入考虑并安排年初支出预算。
9、上年结余。是指在各级总预算年终决算时,总收入大于总支出而出现的收支差额。其内容包括:(1)本年度支出中因上级下达专项指标较晚等原因,需结转下年度按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继续使用的部分;(2)根据建设规划和施工进度需要跨年度进行安排的建设项目资金;(3)该年度由于增收节支而形成的净结余或因特定原因形成收不抵支产生的赤字。
10、支出结构。按国家职能分类,可分为经济建设支出、社会文教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国防支出、债务支出和其他支出等。财政支出的基本形式是无偿拨款。
11、一般预算支出。通常是指正常的预算支出,在报告中是指现行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规定的特定的预算科目种类。这一特定科目的设立,是1996年随着养路费等基金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为有别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而确定的支出科目。一般预算支出主要是按功能划分的。按现行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地方财政预算类级支出科目主要有:基本建设支出、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地质勘探费、科技三项费用、流动资金、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和气象支出、工业交通等部门事业费、流通部门事业费、文体广播事业费、教育支出、科学支出、医疗卫生支出、其他部门的事业费、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社会保障补助支出、国防支出、行政管理费、外交外事支出、武装警察部队支出、公检法司支出、城市维护费、政策性补贴支出、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海域开发建设和场地使用费支出、债务利息支出、专项支出、其他支出、总预备费等。
12、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13、上解中央支出。包括原体制上解中央支出和专项上解中央支出。原体制上解中央支出是指1994年实行分税制之前按当时确定的收入包干体制,地方财政应上解中央财政的体制支出。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后,为顺利推行分税制改革,国务院在体制文件中确定原体制下的分配格局暂时不变,实行原体制上解中央支出和分税制体制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补助双轨运行的办法,过渡一段时间后再逐步规范化。由此在现行的地方财政收支平衡表中继续体现原体制上解中央的指标。专项上解中央支出是指由于国家出台改革政策引起原来应由下级财政负担的支出转移到中央财政负担,由此需要下级财政专项上解中央财政一部分支出。如由于国、地税分设,国税部门经费需要由地方专项上解中央,由中央财政负责对国税部门的经费。此外还有地方举借债务到期,如国债转贷资金、世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农民基金会借款等需专项上解中央偿还支出等。
14、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指以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具有政府性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性质。
15、结转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是年终滚存结余的一部分,即当年支出预算受某些因素影响(如由于上级下达专项资金过晚),按项目支出管理要求,尚未完成的支出项目,需转到下年度继续安排和使用的项目支出。
16、政府债务。是指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以政府的名义向国内外或境内外承借或担保的,负有直接或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通常包括以下三部分:一是政府直接显性债务,即按法律和合同规定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二是政府或有显性债务,即在特定事项发生情况下,政府才需要支付的债务;三是隐性债务,即一些有可能转化为政府直接债务的债务,如地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企业债券、中国银行转贷的外国政府贷款和未经财政部门担保的中国进出口银行转贷的外国政府贷款等。
17、《预算法》。是保证国家财政计划顺利实现,调整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上下级预算管理机关及各经济组织之间,在有计划地筹集和分配预算资金过程中所发生的预算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从法律角度上看,预算法是国家调整预算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属于财政法规体系中的基本法。我国的《预算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统一。
18、预算草案。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收支计划,通常指未经人大批准的某一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收支计划。中央各部门根据国务院的指示和财政部的部署,具体布置所属单位编制预算草案,并负责汇总,编制出本部门的预算草案,报财政部审核。财政部审核汇总中央各部门的预算草案,编制出中央预算草案。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的指示和上级政府及财政部门的部署,具体布置本级各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编制预算草案,并负责审核、汇总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预算草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财政部门审核。
19、现行预算管理体制。即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根据国务院的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主要是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合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征管;科学核定地方收支数额,逐步实行比较规范的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和健全分级预算制度,硬化各级预算约束。2002年以来,为加快现代企业制度等项改革,对原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的企业所得税、原作为地方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原作为中央收入的利息所得税,实行了中央地方按比例分享的办法,从而对1994年以来实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
20、部门综合预算。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是指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审议批准的全面反映部门各项收支活动的综合财政计划。
21、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国内、国外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
22、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23、行政单位预算。是指行政单位根据其职责和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24、决算。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它反映和总结预算执行情况和结果,是社会经济活动在财政上的综合反映,是预算管理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决算草案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
25、非税收入。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社会团体和企业主管部门、政府或行政事业单位委托的机构(以下简称"部门和单位"),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或依靠国家资产(资源)和国家投入而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其范围具体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含各种基金、附加、专项资金、专项收费)、罚没收入、主管部门从所属单位集中的资金(含管理费、收入分成、基层上解资金)、具有行政职能的社会团体会费、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含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估价入股,海域场地矿区有偿使用、房屋出租、场馆及公园门票收入等)、捐赠收入、广告收入、彩票资金、社会力量办学收费、幼儿园收费(包括部队所属的园所)、银行利息收入等。按财政管理方式,非税收入分为:一是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专项、附加)收入;二是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收入。
26、税收。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按照特定标准,强制、无偿地取得公共收入的一种形式。目前我国的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大体为95%左右。
27、增值税转型。中央11号文件确定,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实行装备制造业等8大行业增值税转型政策,即由原来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企业应缴增值税时,不扣除购进固定资金所含进项税,课税对象相当于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总额,纳税人税负较重。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允许企业对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税金予以抵扣,纳税人税负较轻。实施增值税转型政策,将进一步降低制造业成本,有利于鼓励资本向购置生产设备等方面的投资,进而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和加快发展。
28、国库。是国家金库的简称,是1985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后修改的名称,在此之前称金库。国库是负责办理国家预算收入和支出的机关,是国家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预算执行的基础。各级国库在实现国家预算收支任务中,主要起到执行、促进、监督和反映的作用。
29、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主要是我国针对现行以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财政资金存款账户为基础的分级分散收付制度而实施的一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这项改革是涉及财政资金收缴和拨付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所有的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30、转移支付制度。是指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支付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目标,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支付制度。它是我国分税制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为实现地区间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财政政策。根据转移支付资金的性质、使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财力性补助的一般转移支付和工资性转移支付,以及专项性资金补助的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农村税费转移支付、天然林禁伐转移支付补助等。
31、财政违法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在财政和财务会计管理活动中,违反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32、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或者是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达到法定标准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3、社会保障。是指政府和社会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在劳动者和社会成员因养老、伤残、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就业机会,或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原因面临生活困难时,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再分配提供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以确保其基本生活和医疗需要。
34、社保试点。是指国家为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而选定某些地区作为试点先行进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我省作为全国试点的唯一省份,试点的主要任务是: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加快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加强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加快社会保障立法步伐。我省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二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
35、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政策。是指国家为促进外贸体制改革,保持外贸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出口退税实行中央、地方按分享比例共同负担的体制政策。具体内容是,从2004年1月1日起,改变出口退税由中央全额负担的办法,改为按照中央地方增值税75:25分享的体制进行承担,按照"新帐不欠、老帐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核定各地区出口退税基数,对基数内的退税额,继续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超基数退税部分,由中央地方按比例分别负担。
36、财政贴息。是指财政用于帮助用款单位归还贷款利息支出,或者财政性贷款只要求收回本金,少收或不收利息所形成的补贴,又称"利息补贴"。
3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政府组织、引导、支持下,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合作制度。
38、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是指为加快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国务院决定,从2001年开始在全国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力争在一段时间内基本消除现存的中小学危房,使中小学生和教师在安全、整洁的教室中安心学习和教书。"工程"由教育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投入"工程"专款,重点补助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经过改造后的校舍最低使用寿命确保在50年以上。
39、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是指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从2003年秋季起,对全省困难家庭学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对象为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中的小学、初中学生、城市低保人口中的小学、初中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及其他学校残疾学生、工读学校学生。对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杂费、课本费和校内服务性收费。免收杂费、课本费的补助资金,由省、市、县(区)三级政府共同筹措。
40、阳光工程。2004年,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农科教发[2004]4号),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劳动力输出地和贫困地区,以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领域为目标,组织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此项工程简称为"阳光工程"。
41、“收支两条线”管理。是指凡有非税收入的单位,取得非税收入时,必须按规定全部上缴国库或同级财政专户;支出时,由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根据核定或批准的年度预算和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以及单位的支出申请和实际工作需要,从国库和财政专户向申请单位拨款。
“收支两条线”管理内容不仅指单纯的收支管理,而是包括多个具体相关的工作内容。在收入管理方面,包括项目审批、标准核定、票据管理、征收体制、账户设置等方面管理;在支出方面,包括部门预算、核拨制度、核定事业发展定额、实行项目库等方面管理。
42、整合政府财力资源。是指政府在一定时期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原有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非税收入、竞争领域国有资本金、政府非经营性资产、土地等资源性资产、政府债权资金等,进行统筹规划、强化管理、综合运用,以集中财力资源,统筹用于一个时期的党委、政府的重点支出项目。
43、政府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
44、资产评估。是指对资产现实价格的估算和判断,即由有独立性和公正性的评估主体,根据委托方的特定目的,遵循公允的原则和标准,按照国家的法规和政策,履行法定的程序,在翔实可靠的数据资料基础上,运用科学的方法,对某一时点的资产价格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并得出合理结论的过程。
45、两减免三补助。“两减免”是指减征农业税和免征农业特产税。我省从2004年起取消了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2005年全部免征农业税。“三补贴”是指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直补,也称对种粮农民实施直接补贴,核心内容就是将国家实行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间接给农民的补贴转为直接补贴,即:从2004年开始,国家不再按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将原来通过实行保护价收购政策对农民的间接补贴,改为通过一定方式直接补给农民;良种补贴,是为加快农作物良种推广,促进农作物良种区域化种植,提高农产品品质而设立的专项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是指为集中力量支持粮食产区发展粮食产业,促进种粮农民增加收入,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机械化水平,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农业机械给予一定的补贴。
46、稳健财政政策。是指介于积极财政政策和紧缩性财政政策之间的中性财政政策。积极财政政策实质是扩张性财政政策,是指通过财政赤字来扩大政府支出的规模,达到增加和刺激社会的总需求,通常采取减税和扩大政府支出规模的方式。紧缩性财政政策,是指通过财政盈余来压缩政府支出的规模,达到减少或抑制社会的总需求,通常采取增税和控制支出的方式。而稳健财政政策(即中性财政政策),是指通过保持财政收支平衡,确保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大体平衡,既避免需求扩张,也防止出现需求不足。就现阶段而言,实行稳健财政政策,主要是服从改革发展和中央宏观调控的大局,通过控制赤字、调整结构、推进改革、增收节支等措施,既防止通货膨胀的苗头继续扩大,又防止通货紧缩的趋势重新出现;既坚决控制投资需求膨胀,又努力扩大消费需求;既对投资过热的行业降温,又着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从而确保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
47、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是"收支两条线"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大财政收入"蛋糕",源头遏制腐败的重要举措。其主要内容:一是取消执收单位收入过渡帐户,所有非税收入直接上缴财政;二是实行收缴分离的征管方式,即"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三是建立全省非税收入项目库,对所有非税收入实行统一编码管理,有效防止"乱收费"行为;四是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实现收缴网上操作,账务微机核算,网络自动监管;五是缴款凭证与执收票据合二为一,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软件实行微机开票。
48、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正、公平、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等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获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49、农村税费改革。是指对现行农业和农村领域的税费制度进行完善,取消面向农民的不合法、不合理收费,用税收形式取代体现政府职能、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社会长期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的一项综合性改革。其主要内容包括: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农村税费改革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主要是正税清费,治理涉农"三乱",取消乡统筹和村提留款,将农民应缴纳的税费规范为农业税和农业税附加,把过重的农民负担减下来。第二步就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主要是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直至取消农业税,同时,推进乡镇机构、农村教育体制、县乡财政体制等综合配套改革,增加对农村的公共财政投入,建立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
50、国债转贷。1998年底,为解决亚洲金融危机和国内市场需求萎缩对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发行国家债券,增加对基础设施的投入,有效扩大内需,拉动经济的增长,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具体内容为:国家增发一定数量的国债,由财政部转贷给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用于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项目。转贷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的建设项目:农林水利投资、交通建设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建设投资、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其他国家明确的建设项目。
根据已经审定的利用转贷资金的建设项目及其所需资金,财政部与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中央向地方转贷协议》。省级财政部门作为人民政府的债权、债务人的代表,负责国债转贷资金的还本付息工作。转贷资金项目的确定要求省级人民政府既要考虑到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又要考虑到本地区综合还款能力,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决定和落实还款资金的来源。根据《中央向地方转贷协议》,省级财政部门与有关的同级主管部门或下级人民政府签订《建设项目利用转贷资金协议》,在本省范围内统借、统筹、统还。
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有什么关系
中国农业发复展银行是属于政策制性银行,它的作用是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等,主要的业务是办理粮油肉类等贷款和补贴资金拨付等。中国农业银行属于大型商业银行,主要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国内外结算。
㈢ 中信银行的发展历程
1987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批复同意成立中信实业银行。
1987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中信实业银行。
1987年4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发中信实业银行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1987年4月14日,中信公司董事长、中信实业银行名誉董事长荣毅仁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中信公司原银行部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改为“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于4月份开始营业。
1987年4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中信实业银行经营外汇业务范围。
1987年4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中信实业银行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
1987年4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中信实业银行工商营业执照。
1987年5月17日,新华社发布中信实业银行开业新闻。
1987年9月16日,中信银行在北京的国际大厦举行正式开业招待会。
1988年8月14日,中信银行首次发行人民币金融债券3000万元。
1989年4月,中信银行在国内首家同时开通路透社和美联社信息系统开展国际金融交易业务。
1991年10月30日,中信银行代表中信公司在日本东京第一次发行浮动利率日圆债券。
1992年3月,中信银行在国内首家开展速汇即付业务。同年5月,中信银行在国内设立第一台外汇自动取款机。
1993年7月,中信银行代理中信公司与财政部签订了1993年第2期国库券(非实物)承购包销协议,承销金额1.5亿元人民币,并首批取得了财政部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
1993年7月29日,中信银行代理中信公司在美国纽约发行了2.5亿美元的扬基债券。这是自1911年以来,中国企业首次进入美国市场发行的公募债券。
1994年3月9日,中信银行与美国运通公司合作开展速汇即付业务,是在国内首家开展此项业务的银行。
截止1994年,中信银行是中国唯一开展承销国外债券的金融机构。当时,已参加承销承销国外债券23笔,承销量达3.86亿美元。
1994年12月,中信银行代理中信公司向日本金融机构发行商业票据,成功筹措5000万美元和50亿日元贷款,这是中国企业以自己的信誉第一次在国外发行商业票据。
1995年11月,中信银行与美国雷曼兄弟公司共同担任了承销美国福特汽车公司2亿美元小龙债的主干事,开创了中国金融机构参与承销外国公司债并担任主干事的先例。
1996年1月,中信银行作为首批会员参加全国统一同业拆借交易系统,第一个交易日即以迅速、准确的操作完成了具有特殊意义的第一笔交易。
1996年6月,中信银行在广州成功地推出了中国第一家全柜员制,实行面对面服务,并率先开办私人理财等商业银行新业务,专门为大额存款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1998年3月,中信银行与美国驻华大使馆签定了《中信银行代收美国非移民签证申请费备忘录》,根据备忘录,中信银行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和沈阳地区的分支机构代理美国使馆收取签证申请费。此项业务的开展在国内外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本行是国内独家开展此种业务的银行。
1998年6月,中信银行作为唯一被钓鱼台国宾馆邀请的商业银行参加了美国总统克林顿一行来访期间的接待工作。中信银行以严谨的工作作风、规范化的服务标准、热情周到的24小时全天候服务,赢得了“鼎力相助,服务一流”的赞誉和锦旗。
1999年,中信银行正式推出中信借记卡,实现了全国通、全行通、银联通,一卡多户、一卡多能、一卡多用。“理财宝” 以其复合式智能理财的优越性备受市场青睐,并被国家工商局正式批准为国家注册商标,成为金融服务领域的第一个注册商标。
2000年,中信银行推出中信贷记卡,这是融信用授信、取款、转账、消费于一体的多功能银行卡,先消费,后还款,赋予持卡人真正的银行信用,实现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
2000年7月,中信银行作为国内首家通过中国金融认证中心认证的银行,正式开通网上银行服务。
2000年10月28日,长沙市湘财城市信用社变更为中信实业银行长沙分行。胡罡同志担任副行长,主持全面工作。
2001年,中信银行协助中信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一笔总额为人民币35亿元的10年期债券。这是本行首次作为主承销商承销的第一笔债券。
2001年7月和9月,在中信银行的积极倡议下,国内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业务、资金、信息、管理、人才等方面进行多元化、全方位的精诚合作和优势互补上达成共识,共同签署了《长沙宣言》和《苏州协议》。
2001年7月,中信银行在英国《银行家》按照第一资本进行的排名中,位居全球最大的银行排名第318位。在著名国际咨询公司穆迪的“财务实力评级”中,中信银行荣获国内商业银行最高评级。
2002年1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正式向中信银行颁发商标注册证书,确认中信银行“理财宝”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注册商标,核定的服务项目范围包括信用卡发放、信用卡服务、金融服务等方面。
2002年2月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被中央金融工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全国金融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2002年7月,英国《银行家》杂志按一级资本排序排出了全球最大的1000家银行,中信银行列第291位,首次进入全球银行300强。
2002年11月28日,IBM总包中信控股公司、中信银行统一信息平台项目签约仪式在京举行。此项合作标志着本行成为中国首家整体引进国际先进核心业务系统,实现软硬兼备的完整数据大集中的银行,同时该项目也是IBM在中国最大的服务项目之一。
2003年7月,中信银行在英国《银行家》全球银行最新排名中平均资本利润率位居国内各银行之首。
2003年10月6日,“2003中信家家乐——帕拉丁幸福之旅”活动胜利闭幕。
2003年11月25日,总行营业部国际业务贸易项下收付汇量突破100亿美元大关。
2003年12月8日,中信银行在京举行中信STAR信用卡新闻发布会,王军董事长将首张中信STAR白金卡发给了新浪网总裁兼CEO汪延先生。
2004年4月1日,银监会批复同意中信实业银行增资至140亿元。
2004年12月,中信集团公司向中信实业银行拨付资本金25亿元人民币。
2005年3月25日,银监会批准中信实业银行增资至177.9亿元。
2005年11月25日,中信实业银行正式更名为中信银行。
2005年底,中信集团公司向中信银行拨付资本金86亿人民币。
2005 年7 月,英国《银行家》杂志按一级资本排序排出的全球最大的1000 家银行中中信银行名列第200 位,进入了全球银行200 强。同时中信银行在中国商业银行排名中位居第七位。
2006年1月,中国《银行家》杂志公布了该刊物评选的2005年度中国十大金融人物,中信银行陈小宪行长入选。
2006年3月,由中国《银行家》杂志对国内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排名,中信银行在参评的13家全国性商业银行中位居第四位。
2006年6月,国际金融界的权威杂志英国《The Banker》在京首度发布了“中国银行业100强”排行榜,中信银行以其2005年末的业绩位列中国银行业第七位,同时在资产排名、最新平均资本利润率排名中亦位列第七,最新实际利润增长率排名位居所有上榜银行的第二位。
2006年6月,中信银行获得ASIAN BANKER主办的 “2006年度亚洲零售金融服务卓越奖” “战略及执行卓越奖”。
2006年6月,在比利时安特卫普举行的FCI年会上,中信银行被评选为最佳出口保理商服务质量进步奖,成为中国第一家获得FCI奖项的银行。
2006年6月,中信信用卡客服中心荣获由中国信息协会、亚洲客户服务协会、广东省信息协会、南方都市报、新京报共同主办,中国最佳客户服务评选组委会具体承办的“2005-2006中国最佳客户服务评选活动”之“中国最佳客户服务中心奖”。
2006年6月,中信银行“出国全程通”金融产品获得由《经济观察报》和香港管理专业协会联合举办的“2005-*2006年度中国杰出营销奖”银奖。
2006年7月,英国《The Banker》杂志中“世界1000家银行”的最新排行榜中,中信银行一级资本排名再度提升12位,从2005年的200位升至188位,同时总资产排名也由152位升至134位。
2006年8月,中信银行被亚洲货币(“AsiaMoney 2006 FX POLL”)评为中国地区最佳外汇交易服务银行,这是外汇交易服务领域最具权威性的一项评奖。
2006年9月,在“首届上海陆家嘴金融文化节暨第三届中国国际金融论坛2006年会”上,陈小宪行长获“2006年中国十佳金融新锐人物”奖,同时中信银行亦获“2006中国十佳金融成长机构”奖。
2007年1月,经中国政府批准,中信银行整体改制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6年12月31日依法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将完整承继中信银行的资产、负债、机构、业务等,并将继续从事原经营范围和业务许可文件上批准/核准的业务。中信银行已有的营业机构、商号、商标和咨询服务电话等保持不变,由股份公司继续使用,各项业务照常进行。
2007年4月27日,中信银行在沪港两地交易所同步上市。是继工行后又一家A+H同步同价上市的内地银行,也是A股市场上第九只银行股。
2008年9月中信信用卡客服中心荣膺2008年中国区唯一一家 “全球最佳呼叫中心”。标志着我行信用卡客服中心已跻身全球优秀呼叫中心前列。
2008年11月12日,由和讯网主办的“2008和讯银行卡发展与营销论坛暨中国信用卡测评发布会”在京举行,中信银行信用卡在此次测评中荣获“最佳发卡银行奖”,并同时获得“白金卡奖”、“金卡奖”两项单项奖,成为此次测评的大赢家。
2009年1月12日,中信银行荣获“第五届中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十大影响力品牌”。
2009年1月30日,陈小宪行长出席中国与西班牙在金融、航空、能源、电信等领域合作签字仪式。
2009年1月31日,中信银行荣获《高尔夫周刊》“年度对高尔夫影响最大品牌”奖。
2009年2月,陈小宪行长连续第四次当选年度“中国十大金融人物”。
2009年2月,中信银行荣获2008年度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优秀交易成员”等称号。
2009年2月,中信银行首入英国《银行家》杂志品牌价值百强。
2009年2月12日,中信银行荣获“中国最具人气房地产金融信贷机构”奖。
2009年2月18日,中信银行成功推出多银行资金管理系统。
2009年2月28日,中信银行在“2008中国金融营销奖”颁奖典礼上喜获“最佳企业社会责任奖”等四项荣誉。
2009年3月03日,中信银行私人银行深圳分中心隆重开业。
2009年3月05日,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荣获VISA国际卡组织“2008年度卓越经营奖”。
2009年3月12日,中信银行与铁道部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2009年3月15日,中信银行获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08年度银行间外汇市场7项大奖。
2009年3月17日,中信银行荣获第二届中国理财总评榜四项大奖。
2009年4月,中信国航知音信用卡荣获“金融产品十佳奖”。
2009年4月09日,中信银行新一代现金管理服务平台成功上线。
2009年4月15日,中信银行在2008年监管评级中位居前列。
2009年4月18日,中信银行荣获《证券时报》最佳投资银行奖。
2009年5月,2008年中信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数据完整性在同类别银行中排名第一。
2009年5月,中信银行与中信集团及集团一全资子公司签订股份收购协议,同意以135.63亿港元现金对价收购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70.32%股权。
2009年6月01日,中信银行西安异地灾备中心机房正式启用。
2009年6月03日,中信银行个人网银5.2版本正式上线。
2009年6月25日,中信银行首推出国金融专属借记卡“回卡”。
2012年8月7日,在陈小宪执掌中信银行八年后,中信银行将迎来其新的掌门,建行执行董事、副行长朱小黄将出任新的行长,对朱小黄的任命很快将宣布。
2013年荣获中国品牌价值研究院、中央国情调查委员会、焦点中国网联合发布的2013年度中国品牌500强。
2014年3月11日,中信银行联合支付宝首发100万张网络信用卡。
2015年,将推出中国首个跨境人民币支付平台。
2015年11月,中信银行与网络合作,共同设立直销银行,该直销银行拟定名称为“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方为中信银行和福建网络博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暂定20亿元人民币,拟由中信银行绝对控股。
2015年11月18日,网络与中信集团在钓鱼台国宾馆联合宣布双方达成战略合作,网络与中信集团旗下中信银行发起设立百信银行。这是中国首家由互联网公司与传统银行深度合作、强强联合发起的直销银行,标志着网络在金融服务这个容量最大、最具增长潜力的垂直服务领域迈开了里程碑式的一大步。百信银行的设立在中国银行业发展过程中也具有标志性意义,开创了“互联网+金融”的全新模式。
2015年12月1日起,中信银行客户迎来“网银转账全免费”时代。该行宣布,即日起正式推出个人网银境内转账全免费的惠民服务,所有该行客户通过个人网银办理境内转账业务,包括异地和跨行转账均享受“0”手续费的优惠。
㈣ 中国人民银行是不是指中国的国库
不是。国库,是国家财政资金的出纳,保管机构,负责办理预算收的收纳,划分,留解和预算支出的拨付业务,中国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
㈤ 我国二十三家金融央企分别是
目前中国的中央金融企业为24家。
1、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太平保险集团公司、再保险(集团)公司
2、人民保险集团股份公司、银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信集团公司、光大(集团)总公司、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金融企业是指在国务院领导下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独立履行职责,并监管的国有金融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
(5)全国收购实现国家金融服务标准落实的城市是扩展阅读
1、国家开发银行
(1)成立于1994年,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银行。 2008年12月改制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3月,国务院明确国开行定位为开发性金融机构。
(2)国开行注册资本4212.48亿元,股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梧桐树投资平台有限公司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比例分别为36.54%、34.68%、27.19%、1.59%。
(3)国开行主要通过开展中长期信贷与投资等金融业务,为国民经济重大中长期发展战略服务。截至2015年末,资产规模12.3万亿元人民币,不良贷款率连续43个季度低于1%,保持一流的市场业绩。穆迪、标准普尔等专业评级机构,连续多年对国开行评级与中国主权评级保持一致。
(4)国开行是全球最大的开发性金融机构,中国最大的对外投融资合作银行、中长期信贷银行和债券银行。2015年,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企业500强中排名第87位。
(5)国开行在中国内地设有37家一级分行和3家二级分行,境外设有香港分行和开罗、莫斯科、里约热内卢、加拉加斯、伦敦、万象等6家代表处。全行员工近9000人。旗下拥有国开金融、国开证券、国银租赁和中非基金等子公司。
2、中国进出口银行
(1)成立于1994年,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府全资拥有的国家政策性银行,其国际信用评级与国家主权评级一致。目前在国内设有9家营业性分支机构和5个代表处,在境外设有东南非代表处和巴黎代表处;与 140 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2)中国进出口银行是我国外经贸支持体系的重要力量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对外承包工程及各类境外投资的政策性融资主渠道、外国政府贷款的主要转贷行和中国政府援外优惠贷款的承贷行,为促进我国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3)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外经贸政策、金融政策和外交政策,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推动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促进对外关系发展和国际经贸合作,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1)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简称中国信保,英文Sinosure) 是我国唯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也是我国四家政策性金融机构之一。[3]于2001年12月18日正式揭牌运营,公司资本金约300亿,资本来源为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基金,由国家财政预算安排。
(2)2011年5月14日,国务院批复了中信保改革实施总体方案和章程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的政策性定位,大幅补充了公司资本金.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公司)200亿元人民币注资已于2011年6月底到位。
(3)2011年11月,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批准,中信保领导班子列入中央管理。2012年3月17日,中信保升级副部级央企。
(4)中国信保的业务范围包括: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国内信用保险业务;与出口信用保险相关的信用担保业务和再保险业务;应收账款管理、商账追收等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及信息咨询业务;进口信用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5)中国信保还向市场推出了具有多重服务功能的“信保通”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小微企业投保平台,使广大客户享受到更加快捷高效的网上服务。
(6)公司成立以来,出口信用保险对我国外经贸的支持作用日益显现。尤其在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出口信用保险充分发挥了稳定外需、促进出口成交的杠杆作用,帮助广大外经贸企业破解了“有单不敢接”、“有单无力接”的难题,在“抢订单、保市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7)截至2012年末,中国信保累计支持的国内外贸易和投资的规模约1万亿美元,为数万家出口企业提供了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为数百个中长期项目提供了保险支持,包括高科技出口项目、大型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大型对外工程承包项目等,累计向企业支付赔款43.4亿美元。
(8)中国信保现有15个职能部门,营业机构包括总公司营业部、18个分公司和6个营业管理部,已形成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并在英国伦敦设有代表处。
(9)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通过为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合作提供保险等服务,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发展,重点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出口,特别是高科技、附加值大的机电产品等资本性货物出口,促进经济增长、就业与国际收支平衡”。
4、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1)中国华融是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发起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前身为创立于1999年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2)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旗下拥有华融湘江银行、华融证券、华融信托、华融租赁、融德资产、华融渝富、华融期货、华融置业、华融致远投资、华融汇通资产10家子公司,服务网络遍及30个省、市、自治区,可以为客户提供资产经营管理、银行、证券、金融租赁、信托、投资、基金、期货、置业等全牌照、多功能、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
(3)截至2011年底,公司总资产达2185亿元,净资本收益率达12.58%。公司注册资本258.35亿元,由财政部控股,持股比例为98.06%;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参股,持股比例为1.94%。在成立大会上,中国华融董事长赖小民表示,改制完成后,中国华融将稳步推进增资扩股,适时引进海内外优秀的战略投资者,择机完成IPO实现海内外整体公开上市 。
(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创立于1999年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支持国有银行改革发展、国有企业减债脱困、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定运行发挥了重要的“安全网”和“稳定器”作用。
(5)在圆满完成国家赋予的政策性资产处置任务后,从2006年开始启动商业化转型。特别是2009年以来,经营业绩连续三年实现翻番,进入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新时期。截至2012年6月末,中国华融集团总资产为2463亿元,集团所有者权益为344亿元。
5、中国太平保险有限公司
(1)太平保险有限公司(简称“太平保险”)1929年11月20日始创于上海,由私营金城银行独资开设,资本为法币100万元。1933年,金城银行邀集交通、大陆、中南、国华等银行参股,并将资本增为法币500万元。之后通过收购丰盛、安平、中国天一等华商保险公司,开始集团化经营。1938年,太平保险拨款法币100万元,独资设立太平人寿保险公司。
(2)太平保险除在上海设立总公司外,又在国内各大口岸广设分支机构和代理处,最鼎盛时,太平保险在全国的代理网点总数达900余处,还在香港和东南亚地区设立了多家分支机构,成为当时我国保险市场上一家实力雄厚的民族保险公司。
(3)1949年5月,上海解放。经上海市军管会批准,太平保险于1949年6月20日恢复营业。50年代,国家对民族资本保险公司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经过1951年和1956年的两轮改组,包括太平保险在内的28家华商私营财产保险公司合并重组为公私合营太平保险公司。
(4)根据国家的整体安排,从1956年起,国内保险市场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太平保险停办国内业务,专营境外业务。太平保险从此移师海外,在港澳及东南亚地区开拓经营了整整45年。
(5)2001年12月20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太平保险全面恢复中国境内的财产保险业务,并对公司进行股权改造。
(6)改造后,太平保险的股东共有三家,分别为: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保险”,持股47.525%)、中保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保国际”,香港上市公司,中国保险业首家上市公司,持股40.025%)及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简称“工银亚洲”,中国工商银行在港上市公司,持股12.45%)。公司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深圳。
㈥ 国家棚改政策
国家棚改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内均建筑面积小、容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
所谓“城中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仍然存在的、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属于棚户区性质的区域。从面积上讲,棚户区一般拆迁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占地面积一般至少在5万平方米左右。
国家政权机关、政党组织和其他社会政治集团为了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的利益与意志,以权威形式标准化地规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应该达到的奋斗目标、遵循的行动原则、完成的明确任务、实行的工作方式、采取的一般步骤和具体措施。政策的实质是阶级利益的观念化、主体化、实践化反映。
㈦ 首个实现国家金融服务标准落地的城市是哪里
首个实现国家金融服务标准落地的城市是杭州。
杭州市是我国首个实专现国家金融服务标准落地属的城市,杭州金融企业实力在全国范围内来说,还算是比较好的。金融业在整个浙江省的规划中,都是占有很大的比重的,金融服务对杭州以及整个浙江来说,都有着重要的经济地位。最近几年,金融对城市发展以及经济建设越来越明显,杭州一直在努力推进各种金融小镇的规划和建设,发展互联网金融,以及其他金融服务。
(7)全国收购实现国家金融服务标准落实的城市是扩展阅读:
金融服务国家标准是支撑供给侧改革、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技术规范,新标准的发布及实施将提高金融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支持欠发达地区、低收入群体、小微经济实体等获得必要、及时的基本金融产品和服务,助力“发展普惠金融”,并努力实现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信息的有效传递。
㈧ 全国首个实现国家金融服务标准落地的城市是()。
全国首个实现国家金融服务标准落地的城市是
杭州
㈨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简介
2016年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召开发布会,发布9项金融国家标准,新标准将于6月1日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今日发布《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基本要求》、《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评价准则》、《银行业产品说明书描述规范》、《银行业客户服务中心基本要求》、《银行业客户服务中心服务评价指标规范》、《商业银行客户服务中心服务外包管理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服务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规范》和《金融租赁服务流程规范》等9项金融国家标准,新标准将于6月1日实施。
据悉,本次发布的9项国家标准是金融行业规范相关金融服务、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金融国家标准。《银行营业网点服务基本要求》国家标准规定了服务环境和功能、服务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提出营业网点可选配咨询引导服务、自助服务、柜面服务、理财服务、智能服务等5类服务功能分区并明确了具体要求,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的金融服务。与之配套的《银行营业网点服务评价准则》国家标准,提出了包括营业网点员工主动告知客户相关服务项目及价格等94项具体评价指标,其中69项基础性指标包括营业网点需要有必要的缓解、避免客户排长队的功能设施和工作措施等,是所有银行网点原则上需达到的基本要求;另外营业网点根据客流量弹性排班、设置弹性柜台或服务窗口等25项指标,为各网点实现差异化服务提供了指导。
《银行业产品说明书描述规范》国家标准明确了产品说明书应列明产品适合的客户群、服务费用、预期收益、风险分析等36个实质性要素,要求银行产品说明书应清楚地描述银行产品凭据、预期收益、服务费用等改变的期限和方式等,便于购买者掌握银行产品凭据更新时间及方式,明确预期收益和服务费用改变的时间和条件,将“看不清、摸不着”的银行产品通过“清晰透明、统一规范”的产品说明书呈现给客户,有利于金融消费者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银行产品的使用、收益和风险等信息。
《银行业客户服务中心基本要求》提出了客户服务中心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比例建议,其中建议客服班组长与客服代表的配比为1/8-1/15。《银行业客户服务中心服务评价指标规范》提出了服务接通率、服务水平和平均应答速度等指标的量化计算体系。
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田世宏指出,金融服务国家标准是支撑供给侧改革、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技术规范,新标准的发布及实施将提高金融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支持欠发达地区、低收入群体、小微经济实体等获得必要、及时的基本金融产品和服务,助力“发展普惠金融”,并努力实现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信息的有效传递。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指出,标准在规范经济金融发展秩序、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都具有重要地位,是政府管理和市场自律的重要手段。未来金融标准化工作要进一步为金融监管提供支持,为金融业发展创建标杆,不断完善政府与市场共治的金融业标准体系。金融机构应自觉地用更高标准来规范服务,防范风险,不断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质量。
㈩ 常州市2011年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方面所取得的重大成就
摘自《年常州政府工作报告》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市抢抓机遇开拓奋进、各项工作成果丰硕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共常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支持监督下,我们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全面贯彻“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狠抓产业升级,突出创新驱动,注重统筹兼顾,着力改善民生,巩固和发展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好势头,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3600亿元,按可比价增长12%,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2万美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突破300亿元,达到350.9亿元,增长22.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300亿元,增长2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20亿元,增长17%。
(一)坚定不移促转型,产业升级迈出新步伐。大力开展“加快转型升级年”活动,不断优化经济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制造业转型步伐加快,五大产业实现产值5620.9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67.7%,启动实施了新兴产业三年倍增计划。完成高新技术产业产值3008.8亿元,增长31.7%,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36.2%。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速,实现增加值1500亿元,增长12.2%;实现旅游总收入420.12亿元,增长20.1%;创意产业基地入选首批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实现产值150亿元,增长37.6%。现代农业亮点频现,水稻单产实现全省“九连冠”,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累计达14家,“双百万亩”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成功获得2013年第八届中国花卉博览会承办权。
(二)注重投入上项目,开放创新增添新活力。坚持不懈狠抓项目投入,推动科技创新,扩大对外开放,优化金融服务,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有效投入快速增长,完成工业投入1285亿元,增长19%,其中高新技术产业投入522亿元,增长104%;服务业投入1039亿元,增长21.5%。开放活力显著增强,确认实际到账注册外资30.5亿美元,增长14.2%;外贸进出口总额280亿美元,增长25.9%,其中出口190亿美元,增长22.1%。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3%;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65家,总数达618家,名列全省第三;新建“两站三中心”119家,总数达621家,全市孵化器面积达364.6万平方米,在孵企业3610家;新增专利授权总量超过1万件;“一核八园”建设加快推进,完成营业收入682亿元,增长46%,科教城入驻机构达520家,研发人才超万人;启动实施“龙城英才计划”,全年引进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团队250个。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净增私营企业7800户,新增个体工商户3.75万户,新增个私注册资本600亿元。大企业支撑作用不断增强,营业收入超百亿元工业企业达11家,入库税收超亿元企业达32家。金融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引进1家外资银行,发行企业债券67.08亿元,成功发行“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新增创业投资机构4家,新增上市企业11家,上市企业总数达32家。
(三)加大力度抓建设,城乡面貌发生新变化。加快城乡建设步伐,着力完善城市功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城市品位明显提升,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基础设施体系日益完善,常州机场新航站楼、京沪高铁常州北站建成运营,西绕城高速公路、龙江路高架南延等工程建成通车,苏南运河、丹金溧漕河等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进展顺利,建成串新河枢纽、南运河枢纽等城市防洪节点工程。城市功能板块建设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完成永宁北路、中吴大道东延等道路建设,北部新城建成万达广场等重点项目,南部新城扎实推进武宜路片区综合改造等项目,滨湖新城各类功能性项目和一批标志性建筑加快建设。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完成市区外围40条河道整治,3条入太湖河道和主要湖泊水质进一步好转;空气净化工程深入推进,市区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达336天;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7%,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2.9%,成功通过国家生态市考核验收。城乡一体化建设稳步推进,中心镇建设全面启动,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有序实施,溧阳市、新北区通过省级验收;县乡河道疏浚、村庄河塘整治顺利推进,村庄环境进一步提升,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实现涉农县区全覆盖,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全面完成,农村水利条件进一步改善。
(四)以人为本惠民生,社会发展取得新进步。着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和社会各项事业,民生水平不断提高,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大力推进富民增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971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4920元,分别增长13.1%和18%。就业创业扎实推进,新增就业9.5万人,援助困难群体再就业9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扶持创业5300人,创业带动就业3.2万人。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超额完成扩面任务,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住院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80%和60%,新农合住院费用实际补偿比达45%以上。住房保障力度加大,中心城区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6500套,各辖市区和工业园区新开工建设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1.4万套(间),新增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1650户,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城乡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市区低保标准提高至435元,医疗救助对象扩面惠及5万困难群众。爱老助老工程扎实推进,新增机构养老床位1960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实现街道(乡镇)和城市社区全覆盖。公交优先继续实施,新增公交空调车703辆,我市成为全省第一个实现市区公交车全部空调化的城市。文化工作成效显著,电影《秋之白华》、大型交响锡剧《天涯歌女》获得良好反响,“幸福广场”周周演、低票价经营性演出等文化惠民工作全面推进。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80%以上的中小学生在省优质学校就读,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率达87%;全市新组建25个教育集团,通过扩大名校学区、教师互派,促进公办教育资源进一步均衡配置;10名优秀教师成为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首次获得国家重点中医临床专科2个、省医学重点学科2个;阳湖医院全面建成运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初见成效,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新建、提升全民健身点170个,我市成为全省唯一连续15年获得“全国全民健身优秀组织奖”的城市。成功举办中国羽毛球大师赛、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重大赛事。平安常州、法治常州建设取得新成效,和谐安民工程顺利实施。与此同时,粮食供销、安全生产、人武人防、双拥工作、外事侨务、对台事务、审计统计、海关国检、药监质检、边防海事、邮电供电、档案地方志、防震减灾、民族宗教、妇女儿童、人口和计划生育、物价、残疾人事业、关心下一代等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尤其令人振奋的是,2011年我市继续以前所未有的共识、前所未有的热情、前所未有的投入,大力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全市人民踊跃参与,文明素养明显提高,在年底召开的全国表彰会上,常州成功获得了“全国文明城市”的光荣称号!
(五)转变职能促发展,行政效能有了新提升。坚持服务发展,强化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效能,自身建设得到加强。行政审批服务改革继续深化,加快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市级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度达91.2%;扎实推进企业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联审会办,审批时限大幅缩短。深化“三合一”阳光政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实现行政权力全覆盖、运行全透明、流程全受控。深入实施关爱企业、服务企业行动,出台扶持企业发展的“十六条”意见,到南京邀请一批省级银行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开通英文版“市长信箱”,通过“市长与网民”、政风热线等渠道广泛收集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接受市人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监督,526件建议和提案全部办结,满意与基本满意率达100%。
过去的一年,我们不仅保持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而且在实践中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得到了一些有益启示。一是必须坚持加快发展不动摇,始终围绕“两个率先”的总目标,不断鼓劲加压、争先进位、勇攀高峰,巩固提升常州在江苏第一方阵的地位。二是必须坚持转型升级不动摇,在发展中快转型,在转型中快发展,通过转型升级提高经济竞争力。三是必须坚持创新驱动不动摇,把科技创新作为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不断完善创新机制,集聚创新资源,提高全社会的创新能力。四是必须坚持优化环境不动摇,着力提升城市品位,改善城市生态,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市民的认同感和向心力。五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不动摇,以富民的目标凝聚人心,以民生的改善鼓舞人心,充分调动和激发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