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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内部组织安排

发布时间:2021-03-06 23:59:58

A. 目前农村的金融机构有哪些

农村金融机构包括来银行源和非银行机构。银行机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非银行机构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农业保险公司等。还有一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

B.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资产都包括哪些

包括银行和来非银行机构自。银行机构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非银行机构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农业保险公司等。 金融机构: 1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 2金融服务业与此相应,金融中介机构也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3同时亦指有关放贷的机构,发放贷款给客户在财务上进行周转的公司,而且他们的利息相对也较银行为高,但较方便客户借贷,因为不需繁复的文件进行证明。

C. 什么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银监会颁布的《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的定义: 第二条 农村资金内互助社是指经银行业容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

D. 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开什么会议要报银监

2003年以来,银监会按照《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国发〔2003〕15号)的要求,大力组织推进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

E. 农村金融机构内部职能部室对基层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后有处罚权吗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职责:……(十)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的规定,可知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八条“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制定或者会同国务院有关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在职责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履行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反洗钱的其他职责。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在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范围内,对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规定,可以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即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对洗钱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F. 农村商业银行是由哪些组织组成的金融机构

农村商业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专的股份制的地属方性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合作社可以实行股份制改造,组建农村商业银行。

截至2014年年末,全国共有农村商业银行银行665家,32776个网点。

G. 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由哪个部门负责

农村金融体系问题研究

[摘要]农村金融问题是近些年理论界、政府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文章从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五个方面全面地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构建普惠制农村金融,加快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和职能定位,加强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生态;普惠制农村金融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不断地进行着改革。2004年以来,先后有8个金融文件对农村金融改革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分别是2004—2009年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2007年的中央三号文件及2009年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农村金融改革部分。
农村金融问题也是理论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严瑞珍、刘淑贞(2003)从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的退出的视角分析农村金融体系的重建,宋艳林、刘小玲(2004)和李锋(2004)从金融抑制的角度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构,周天勇(2004)从“三农”特点人手提出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姚翟军(2006)、李喜梅(2006)基于“金融功能观”的视角分析如何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周立(2005)分析和研究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逻辑,丛丹阳(2005)、王晓云(2005)从功能定位与战略调整的角度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吴晓灵(2006)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角度提出如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温铁军、姜柏林(2007)从把合作金融还给农民的角度提出重构“服务三农的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议。除此之外,杜晓山、焦瑾璞、高伟、韩俊、何广文、吴晓灵等都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虽然已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效,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仍然滞后、农村金融体系仍不完善。

二、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
现行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辅助,以邮政储蓄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为补充。这种机构体系总体来看较合理,但各金融机构在产权关系、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1.农村信用社
一是管理体制不合理。具体表现为:一方面,省级联社政企合一的性质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不一致。省级联社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而具有企业的性质;同时又是省政府的行业管理机构(正厅级单位),故其具有政企的双重属性。从现实运行上看,省级联社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上均由省政府任命,从而形成了省政府的行政权力对其所有者权力的一种“替代”。就这一点而言,这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不吻合。另一方面,省级联社与下级联社之间关系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股权与控制权的配置相违背。省级联社与下级联社的关系主要表现在股权和控制权两个方面,从股权关系来看,信用社之间是自下而上的持股关系;而从控制权来看,信用社之间是自上而下的控制权。这种制度设计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股权与控制权的配置相违背。
二是产权制度不健全。具体表现为:一方面,没有形成“权、责、利相称”机制。目前入股农信社的社员,入股的目的要么是为了得到稳定的股金分红,要么是为了得到信用社的优惠贷款,但他们并不关心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否真正转变,而最终风险基本由政府承担。另一方面,股权结构非农化倾向严重。很多地方在农村信用社的增资扩股改革中,对股东既没有身份要求,也没有社区范围限定,法人、职工、国家公职人员持有的股份明显增加,农民被边缘化。股权结构的非农化易导致农村信用社经营方向的非农化。
三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农村信用社在形式上具有由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共同构架的“三会”制度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其法人治理有其“形”无其“神”。由于许多农村信用社所有权虚置,导致社员代表大会流于形式;由于理事会成员素质普遍不高、外部理事特别是企业法人理事和自然人理事的贷款问题、理事会议制度不完善等原因,理事会很难真正执行其作为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和决策监督机构的职能;此外,监事会也没能真正发挥各项监督作用。
2.中国农业银行
一是机构大量收缩。自从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各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农行开始大幅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至2007年初只有60%的网点、51%的员工、42%的存款、35%的贷款分布在县域范围内,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对金融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加是背道而驰的。钟笑寒,汤荔(2005)构建信息模型分析认为,农村金融机构的收缩主要是农业银行农村机构的收入对农村信贷市场的影响,研究表明:农村信贷市场受到了农村金融机构收缩带来的负面影响。二是产权主体虚化、法人地位残缺。国家与农业银行财产权益缺乏真正的利益关联,银行经营者缺乏追逐利益的内在动机,政府对经营者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此外,地方政府对农业银行的人事、业务经营等方面仍有许多行政干预。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一是经营非效益化倾向严重。由于经营观念陈旧,经营意识淡漠以及地方政府的干预,导致经营中不太注重成本核算,致使业务运行成本较高。二是经营核算考核机制的有效性有待提高,各项经营管理指标设置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需要完善和改变。三是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业务管理机制非科学化,内部管理机制不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不彻底。四是内控非刚性,自我约束力不强。五是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活力不足,创新、开拓精神欠缺。六是缺乏现代信息技术支撑。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一是股权结构单一,公司治理结构很难发挥应有的效能。虽然邮政储蓄银行已经成立,但是邮政储蓄银行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全资所有。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在股权透明和股权多元化基础之上的,而股权结构过于单一将会影响董事会、监事会职能作用的发挥。二是风险管理缺失,表现为风险管理的理念还不到位,对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重视不够,缺乏实施不同业务、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化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严重滞后,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大量业务信息缺失。三是人员素质还偏低。据调查,某市邮储银行共有员工667

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共有238名(占比35.6%),具有中级职称仅12名(占比1.8%),这两项占比远低于其它各大商业银行。
5.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一是数量不足。截至2009年6月末,全国已有1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然而这一数量与农村金融的供求缺口相比还显得有些不足。二是结算渠道不畅。比如目前绝大多数村镇银行的结算渠道不是直接与当地人民银行对接,而是通过其他的金融机构代理,势必给人民银行监测其资金流动带来困难,也无法控制其流动性风险。三是经营人才匮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规模小,工作环境欠佳,难以吸引合格的金融人才。

(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存在缺陷
现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以农村信贷市场为主,同时还包括规模较小的农村资本市场和农业保险市场。
1.农村信贷市场
一是农村信用社形成垄断,农村信贷市场缺乏竞争。由于近些年国有商业银行的大规模机构收缩,农村信用社逐渐成为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主体,在农村信贷市场中占据了垄断地位。如果将“三农”贷款局限于农业、乡镇及收购贷款三类,据统计2005年农信社贷款占50.96%,农发行占27.84%,农行占12.97%;其中,农信社贷款占所有农业贷款的8l.78%,乡镇贷款的58.52%;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占农户正式渠道贷款的71.8%。农村信用社垄断的形成并非农村信贷市场各利益主体激烈竞争的结果,而是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纷纷退出农村市场的结果。
二是贷款利率定价不合理。具体表现如下:第一,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上限还存在,而在农村地区的商业银行则已经取消了贷款利率上限,这样就存在政策歧视问题,也与市场经济原则不相符合。第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还受到严格管制,从而缺乏实行风险定价的机会。
2.农村资本市场
农村资本市场发展滞后。具体表现为农业板块上市公司占整个市场的比重大大落后于农业在GDP中的比重。比如:2006年我国农业的国内生产总值为2.48万亿元,占全国C,DP的比例为11.80%,而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国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的总市值仅为740亿元,占A股市场10.4万亿元市值的比重仅为0.71%。很显然,资本市场对农业发展的贡献度远远低于农业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从而说明资本市场没有给农业的发展提供足够的支持。
3.农业保险市场
农业保险市场发展缓慢,其主要表现在农业风险日趋严重而农业风险保障却在减少。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额年平均达1747亿元,近年来自然灾害损失更是呈上升趋势,2005年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甚至高达2042.1亿元。然而由于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发生的概率高,损失巨大而且覆盖面广,因此,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也相对更高,追逐利润的天性使得作为商业公司的保险公司不愿过多涉足农村保险。据统计,农业保险承保面占可保面的比由1992年的约5%下降到2004年的不足2%;农业保险赔偿金额从1992年的8.1亿元下降到2004年的3.0亿元。虽然近些年,随着中央政府及社会各界对农业保险关注度的不断提升,加之以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大力支持,农业保险承保面、保费收入及保险赔偿金额都得到了大幅提升,但与农村经济发展对农业保险的潜在需求相比还有些不足。

(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服务范围过窄、总量不足、品种有限、结构不合理。比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虽然近些年业务品种有所增加,但仍然主要是专注于粮棉油流通领域的政策性贷款;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基本还停留在中国传统银行业的存、贷、汇三种基本业务上,近些年银行业发展的新兴业务基本上没有开展;农村金融供求缺口严重,据杨兆廷(2009)测算,从1998~2006年我国农村金融供求缺口从5397.50亿元增加到13002.03亿元,且仍然还有不断增大的趋势。

H. 农村金融机构是由什么组成的

乡镇财政所和农村信用社构成农村金融事业的基础

I.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机构设置

办公室 :组织协调银监会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重要事项的督办、公文处理、新闻宣传与发布、政务信息采编、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信访、档案、保密、印章管理、金融机构许可证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人事处 :拟定银监会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办法;承办银监会系统及有关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根据规定,负责有关金融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银监会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银监会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宣传部:负责银监会系统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银监会重大工作部署的宣传教育、思想发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规划。
团委:按照中国银监会党委和团中央要求,履行四项职能:面向中国银监会各级机构、中国银监会党委管理的8家金融机构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履行中国银监会系统团委职能;面向中央14家金融单位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履行中央金融团工委职能;按照全国青联要求,面向中央各金融单位青联组织、金融青联委员、青年,履行全国金融青联职能;按照全国青联要求,面向金融界别的全国青联委员,履行全国青联金融界别秘书处职能,协助全国青联开展金融界别有关工作。目前直接联系的单位包括:中央14家金融机构系统团委,中国银监会机关团委,36个银监局系统团委,中国银监会党委管理的8家金融机构系统团委,金融各有关单位青联组织。
后勤集团:负责银监会机关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J. 农村商业银行如何加强内部管理

银行是经营货币的高风险行业,特别是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资产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弱,而内部控制又是控制风险的关键。但由于目前农村商业银行正处于改革发展初期阶段,体制转变、业务发展任务繁重,致使内控建设相对滞后,风险隐患排查不力。因此,这就迫切需要建立一套责权分明、相互制约、运作有序的内控机制,使之适应当前农村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新形势的需要。
一、当前农村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内控制度不健全,有待于进一步补充。一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内控制度落实情况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责任追究等制度措施。二是各项业务风险评价,贷款风险预警系统,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评价机制不健全。三是缺乏应对火灾、抢劫等安全保卫紧急情况的应急措施和预案。四是还未完全制定客户信用等级评估制度,中间业务管理制度,贴现业务管理制度等,使这些业务操作方面无章可循。五是有些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已经过时,或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等。
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稽核审计未充分发挥作用。各级合作金融机构不同程度存在发挥稽核审计作用不够的问题。比如:常规性检查中没有发现因稽核检查修改完善的内控制度、纠改措施和奖惩纪录;部分机构没有设立专门的内控监督体系,不能对内控制度的贯彻落实进行有效的组织、督导、检查、监督和评价。对风险的管理缺乏分析、研究和预警预报。
内部员工违法违纪案件尚未有效遏制。农商行经营规模小,形成了其既相对独立、相对分散又缺乏监督制约机制的经营体系,成为制度上的最大漏洞。录用员工时把关不严,忽视对员工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上岗前的各种表现的考察,使得聘用的一些员工带“病”上岗,也为出现职务犯罪行为埋下祸根。
二、完善内控、防范风险应采取的措施
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一是要规范管理组织,强化各自职能的正确发挥,真正形成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行长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相互协调的法人治理结构;二是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防止权力的滥用和决策失误;三是充分发挥监事会职能,建立常规审计、专项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经营管理层建立经营情况报告制度和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相互制约监督办法。
要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将内部岗位进行职责细分,不同岗位职责分配要合理、科学,体现相互制约的目标,要明确每个员工的岗位责任,使每个员工在其岗、明其责,这样每一岗位必须对内控措施的落实承担责任,重点是会计、信贷控制体系的完善和严密,进而建立全面的岗位责任体系。
进一步开展增资扩股工作,规范股本金,拓宽入股面,积极吸收法人股和投资股,改善股权结构,力争在多元股权结构基础上保持相对稳定的股本金规模,达到增强资金实力、明晰产权结构、建立约束机制的目的。
加大内部稽核检查力度。要认真排查案件风险点,及时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并对操作层、管理层和领导层分别提出要求,各施其责,严防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力求建立案件防范长效机制。
加强员工思想教育管理。要从提高全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入手,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理想、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使员工树立爱岗敬业、文明守纪、奉献岗位的观念,激发员工学习新知识、新业务、新技能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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