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互联网金融平台有哪些
好多的,现在做金融平台的太多了,不过做的好的也就那么几家,觉得道口贷算其中之一吧,比较安全,因为是清华控股旗下公司发起
『贰』 互联网金融四个制高点哪个更重要
(1)基础设施:最有可能产生颠覆性创新
此处的基础设施主要指支付体系、征信体系和基础资产撮合平台。
支付体系是互联网金融的不二法门,且竞争刚刚开始。支付是人们对金融最朴实的需求,也是应用场景最为丰富的一种金融产品。金融机构的诞生和发展首先起源 于支付。例如,17世纪荷兰阿姆斯特丹银行的诞生最早是为了满足荷兰强大的航海贸易在支付结算方面的需求;19世纪后半期中国山西票号的诞生也与山西盐商 的支付结算需求紧密相关。如今,互联网金融巨头们同样以支付为金融的切入点。
支付的数据积累到一定程度,经过特定的加工和整理就能够成为信用基础。未来,随着移动互联和社交网络的进一步发展,数据的种类、数量及时效性也将得到极大提高,对个人的信用互联的评价体系也将更为多元、立体和即时。
2014年6月,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发布,我国社会征信的法律基础和标准体系有望在未来几年逐步完善。征信体系将会继续维持政府主导的中心化格局,还是逐步向市场化、多元化发展?这一切也同样值得期待。
基础资产撮合平台是指股权、债权、产权、林权、地权、碳排放权等基础资产的交易和撮合平台。此类平台的发展主要源自中国社会融资结构的改革。目前中国间 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的比例是6∶4,仍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融资手段较为单一,而在美国这一比例是3∶7,金融危机前一度达到过2∶8。未来中国必将改变社会 融资结构倒挂的局面,去中介化是趋势所在,而互联网金融新型业态的发展也将加速去中介化的实现。
(2)平台:互联网模式在金融领域的延续
平台是指连接两个或多个特定群体,为其提供行为规则、互动机制和互动场所(常常是虚拟场所),并从中获取盈利的一种商业模式。拉卡拉公司创始人孙陶然在 《平台战略》一书的序言中指出,一个成功的平台往往需要做好几件事,一是选择平台战略的企业需要有能力积累巨大规模的用户,二是需要提供给用户有着巨大黏 性的服务,三是需要有合作共赢、先人后己的商业模式。成功的平台商们正在纷纷践行以上准则。
平台模式在互联网行业被广泛应用,因此当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业务时也自然地延续了这一战略。但对传统金融机构来说,平台仍是相对陌生和抽象的概念,如何改变思路及试行平台化运营也可能是传统金融的又一突破点。
(3)渠道:多渠道整合是关键
渠道则是互联网时代对金融机构传统核心资产的重新审视,也是互联网企业线上线下整合的重要阵地。渠道的核心议题是多渠道整合,即客户能够自由选择在何时 通过何种渠道获得怎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其背后是机构的不同渠道在产品和服务、流程、技术上的无缝对接。这一点对于拥有较多实体渠道资产的传统金融机构来 说尤为重要,需要通过两方面的转型来实现:一是渠道定位从“以我为主”向“以客户为主”转型,二是实体渠道功能和布局的转型。
渠道定位向“以客户为主”转型:传统金融机构对渠道互联网化的尝试由来已久。从1997年招商银行率先推出网上银行“一网通”至今,几乎所有的银行、证 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都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建立了互联网渠道。但传统的网银或手机渠道更多的只是将网点的流程电子化、网络化,仍是从金融机构流程管理的角度进 行设计,而非从客户需求和便利的角度进行改造。因此,金融机构多渠道整合的难点并非在于技术,而是在于思维的转变。
实体渠道功能和布局的转型:虽然实体渠道对金融机构来说是重资产、高成本,但在可预见的未来,客户对实体渠道的心理依赖,尤其是针对复杂产品和服务的面 对面交流的需求不会消失,因此实体网点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但实体网点需要转型,比如更多地将目前低价值的简单交易(如现金存取、转账汇款等)转移到ATM 和电子渠道中,从而使网点人员有更多时间来进行销售和咨询工作。
互联网企业大多依托于电子渠道,较少具备实体渠道资产,但仅仅依靠单一的线上渠道可能不一定适用于所有的客群和场景。因此,多渠道整合同样是互联网企业值得思考的方向。
(4)场景:找准客户生活的主场景
场景是金融“生活化”以及“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体现。互联网金融版图的扩张实际上依靠两个维度的扩展,一是扩大目标客群,二是占领客户的生活时间。扩 大客群的方法有很多种,比如地域的扩张、年龄层的扩张、财富层的扩张等等。而占领客户的生活时间则需要占据尽量多的应用场景,即流量入口。占据用户上网时 间流量最多的是娱乐、沟通、信息获取和电子商务这四大类活动,据波士顿咨询公司统计,中国网民2011年每周的上网时间中,9.3小时用于娱乐,7.6小 时用于沟通,5.1小时用于获取信息,5.3小时用于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巨头们对客户时间的争夺也紧紧围绕这几大领域展开。
个人认为这四点是相互依靠的!离开任何一个都是不能独立存活的!另外,还要根据你的发展进度而言!每个阶段的重点都是不一样的!
『叁』 互联网金融都包括什么具体分几类
当前国内主要互联网金融模式:
第一是传统的金融借助互联网渠道为大家提供服务。这个是大家熟悉的网银。互联网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应该是渠道的作用。
第二种模式,类似阿里金融,由于它具有电商的平台,为它提供信贷服务创造的优于其他放贷人的条件。互联网在里边发挥的作用是依据大数据收集和分析进而得到信用支持,创富商城理财模式通过创富商城消费会员了解到创富通宝理财模式。
第三种模式,大家经常谈到的P2P的模式,这种模式更多的提供了中介服务,这种中介把资金出借方需求方结合在一起。[5]发展至今由P2P的概念已经衍生出了很多模式。中国网络借贷平台已经超过2000家,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类:
一、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这也是相对安全的P2P模式。此类平台作为中介,平台不吸储,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此模式首先在创富贷平台创立,由创富贷与中安信业共同推出产品“机构担保标”。此类平台的交易模式多为“1对多”,即一笔借款需求由多个投资人投资。此种模式的优势是可以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中安信业、证大速贷、金融联等国内大型担保机构均介入到此模式中。
二、“P2P平台下的债权合同转让模式”的众筹创富通宝模式。可以称之为“多对多”模式,借款需求和投资都是打散组合的,甚至有由创富通宝负责人乔星燕自己作为最大债权人将资金出借给借款人,然后获取债权对其分割,通过债权转让形式将债权转移给其他投资人,获得借贷资金。宜信也因其特殊的借贷模式,制定了“双向散打”风险控制,通过个人发放贷款的形式,获得一年期的债权,创富通宝将这笔债权进行金额及期限的同时拆分,这样一来,创富通宝利用资金和期限的交错配比,不断吸引资金,一边发放贷款获取债权,一边不断将金额与期限的错配,不断进行拆分转让,创富通宝模式的特点是可复制性强,发展快。其构架体系可以看作是左边对接资产,右边对接债权,创富通宝的平衡系数是对外放贷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转让债权,如果放贷金额实际小于转让债权,等于转让不存在的债权,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属于非法集资范畴。从短期来看,金融的互联网化将占据主要地位,但是只需10~20年,直接融资模式下的P2P与众筹模式将会取代传统金融模式。届时必定将升级为互联网金融的高级阶段。[6]
三、大型金融集团推出的互联网服务平台。与其他平台仅仅几百万的注册资金相比,陆金所4个亿的注册资本显得尤其亮眼。此类平台有大集团的背景,且是由传统金融行业向互联网布局,因此在业务模式上金融色彩更浓,更“科班”,还拿风险控制来说,陆金所的P2P业务依然采用线下的借款人审核,并与平安集团旗下的担保公司合作进行业务担保,还从境外挖了专业团队来做风控。线下审核、全额担保虽然是最靠谱的手段,但成本并非所有的网贷平台都能负担,无法作为行业标配进行推广。值得一提的陆金所采用的是“1对1”模式,1笔借款只有1个投资人,需要投资人自行在网上操作投资,而且投资期限为1-3年,所以在刚推出时天天被抱怨买不到,而且流动性不高。但由于1对1模式债权清晰,因此陆金所在2012年底推出了债权转让服务,缓解了供应不足和流动性差的问题。
四、以交易参数为基点,结合O2O(Online to Offline,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的综合交易模式。例如阿里小额贷款为电商加入授信审核体系,对贷款信息进行整合处理。这种小贷模式创建的P2P小额贷款业务凭借其客户资源、电商交易数据及产品结构占得优势,其线下成立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对其平台客户进行服务。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了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
五、以P2P网贷模式为代表的创新理财方式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认可,与传统金融理财服务相比,P2P的借款人主体是个人,以信用借款为主,爱投资P2C借贷,在借款来源一端被严格限制为有着良好实体经营、能提供固定资产抵押的有借款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依托爱投资搭建的线下多金融担保体系,从结构上彻底解决了P2P模式中的固有矛盾,让安全保障更实际且更有力度。
第四种模式,通过交互式营销,充分借助互联网手段,把传统营销渠道和网络营销渠道紧密结合;将金融业实现由“产品中心主义”向“客户中心主义”的转变;调整金融业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关系,共建开放共享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由于此模式发展时间较短,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大类:
一、专业P2P(Professional to Professional)模式。在专业的金融服务人员之间建立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的平台,在中间从事信息匹配和精准推荐,促进线上信任的建立和交易的欲望。专业P2P模式远非市场上泛滥的P2P贷款模式可比,其从本质上才是符合金融监管的规则,符合当前金融机构自身发展的需求,也更符合互联网精神与特质。
二、金融混业经营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对所有金融机构开放共享资源,为金融产品销售人员发布各种金融理财产品、项目信息,为客户打造和定制金融理财产品。在金融混业经营中使用的互联网平台则定位于服务500万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及客户经理,并将囊括房产、汽车、奢侈品销售人员,提供一个开放共享、进行综合开拓交叉销售的平台,悬赏、交易、展示、学习、以及管理和服务自己的客户。
三、金融交叉销售模式。打破理财行业的机构壁垒,通过平台上各类理财产品的展卖聚拢投资人资源,促进金融产品销售人员产品的销售。金融产品销售人员们可以在平台上进行内部的交流沟通和资源置换,在不同产品领域寻找并组建自己的合作团队,达成利益分享规则后,团队内共享投资人资源,为投资人推介团队内部产品进行资产配置,从而实现金融产品销售人员间的交叉销售合作,取得共赢。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20年后,可能形成一个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运行机制,可称之为“互联网直接融资市场”或“互联网金融模式”。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因为有搜索引擎、大数据、社交网络和云计算,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交易双方在资金期限匹配、风险分担的成本非常低,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中介都不起作用;贷款、股票、债券等的发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网上进行,这个市场充分有效,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
在这种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搜索引擎和社交网络降低信息处理成本,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可达到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银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并在促进经济增长同时,大幅减少交易成本。
『肆』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的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
根据商务部(原全国整规办)、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文件,中国互联网协会成为开展互联网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试点单位和实施单位。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中国互联网协会专门成立“企业信用评价中心”和“企业信用评价专家评审委员会” 信用评价工作从2008年开展以来,至今已有网络、腾讯、新浪、搜狐、网易、凤凰网、万网、国旅在线、携程、艺龙和红孩子等近300家国内知名企业获得A级(良好)以上信用等级。
评价中心
负责建立评价体系、征信、调查核实、信用等级评定、信用信息管理等工作。
专家评审委员会
由国内互联网行业专家,政府主管部门领导、法律专家和信用管理专家等十七人组成。负责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信用等级评审。
主任委员:高新民(中国互联网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主要专家:黄澄清(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章政(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中国信用研究中心主任)、叶敏(穆迪亚太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吴晶妹(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石现升(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助理)杜丽群(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中国信用研究中心副主任)、湛中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蔡虎(网络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
评价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
2. 评价工作不以盈利为目的,企业自愿申报。
评价工作描述
1. 信用等级分为三等九级(即AAA、AA、A;BBB、BB、B;CCC、CC、C)。
2. 颁发全国整规办和国资委统一的信用等级铜牌。
3. 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对企业每年进行一次复查。
4. 评价指标包括企业综合素质、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竞争力、社会信用记录等方面。
5. 信用评价工作常年接受企业申报,每年集中在3月份和9月份评审和公布两批。
评价流程
企业填写《申请表》→向初评达到A等信用的企业核发《受理通知函》→企业提交《评价申报书》并缴费→征信调查→信用等级评定/评审→公示→终评→向企业颁发铜牌/电子证书→年度复查。
『伍』 哪些城市布局了区块链产业园
《区块链年鉴》:16年下半年至今,我国已经成立或即将成立的区块链产业园区已达10余家,除了一直在金融和科技领域保持强劲势头的上海、杭州、广州外,其他省市诸如武汉、重庆、青岛、苏州等,也早已布局区块链产业园。《区块链年鉴》不仅汇总了最新全球各区块链产业园详细信息,还收录了各地政府对区块链的扶持政策。
据《区块链年鉴》显示,截至2018年11月底,我国以区块链为主营业务的区块链公司数量达近千家,产业初步形成规模。目前多地政府也在积极从产业高度定位区块链技术,政策体系和监管框架逐步发展完善。
一.区块链产业园
1、上海协同创新中心,成立最早却最低调。
2016年11月,中关村区块链产业联盟与上海智力产业园达成合作,共同创建中关村区块链产业联盟——上海协同创新中心。同时,上海智力产业天空区块链孵化基地和上海股权交易托管中心正式成立,意味着中国首个应用区块链孵化基地正式落户上海宝山。
园区规定,凡注册在园区的各类企业,所缴纳全部税收的地方部分,园区根据企业的贡献大小,均给予一定比例的扶持政策。
上海协同创新中心成立当天,就有上海瑞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快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喵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入驻。成立至今将近两年,低调的园区并未有太多消息曝光。
2、杭州有三大区块链创业园区:占据天时地利人和。
在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杭州政府明确将区块链产业列入杭州加快培育的七大未来产业之一。目前,杭州市已经形成了以西溪谷区块链产业园、中国(萧山)区块链创业创新基地、中国杭州区块链产业园为代表的三大区块链产业园区。
西溪谷区块链产业园2017年4月成立,位于西溪谷互联网金融小镇—钱江西溪和景,由杭州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投资运作。
中国(萧山)区块链创业创新基地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三方合作成立,2017年5月在萧山落户。
中国杭州区块链产业园位于余杭区,2018年4月成立,币圈大佬李笑来也出席了成立仪式。在启动仪式上,杭州暾澜投资董事长姚勇杰宣布成立雄岸全球区块链创新基金,该基金总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
3、武汉区块链产业园,鼓励大学生区块链创业。
北京市
2018年11月9日,中关村管委会、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发布《北京市促进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8年-2022年)》。
该规划将区块链技术纳入北京“金融科技”发展规划的范畴,积极推动影响金融科技功能应用的底层技术发展,完善各类技术市场设施,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技术(移动互联、物联网)、分布式技术(云计算、区块链)、安全技术(量子计算、生物识别、加密技术)等。
2017年9月29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构建首都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办法》提到,发展基于区块链的绿色金融信息基础设施,提高绿色金融项目安全保障水平。
2017年4月6日,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提到,支持金融科技企业为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开展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化投资、智能金融等前沿技术示范应用,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便利性。
按照金融科技企业与金融监管机构或金融机构签署的技术应用合同或采购协议金额的30%给予企业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016年12月30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发布《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金融业发展规划》,其中提到将区块链归为互联网金融的一项技术,并鼓励发展该技术。
2016年8月10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发布《北京市金融工作局2016年度绩效任务》,其中第八条提到,推动出台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综合试点方案,推动中关村区块链联盟设立。
上海市
2017年4月28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布《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区块链技术应用自律规则》,要求区块链技术服务实体经济,注重创新与规范、安全的平衡,明确金融稳定与信息安全的底线,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应用区块链技术应当向当地监管部门及行业自律组织进行报备,主动接受行业监管与自律管理,报备信息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责任人、业务模式、业务风险、风控措施等。
2017年3月7日,上海市宝山区发改委印发《宝山区2017年金融服务工作要点》提到,跟踪服务庙行区块链孵化基地建设和淞南上海互联网金融评价中心建设,依托专业团队和市场力量,推动金融科技公司发展成为宝山金融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创业投资基金和天使投资人群集聚活跃、科技金融支撑有力、企业投入动力得到充分激发的发展模式。
广东省
2017年12月8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区块链产业发展办法》,针对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承诺10年内不迁离注册及办公地址、不改变在该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区块链企业或机构,实行培育奖励、成长奖励、平台奖励、应用奖励、技术奖励、金融支持、活动补贴等激励措施。这是目前国内扶持力度最大的政策措施。
2017年9月2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提到,金融科技专项奖,重点奖励在区块链、数字货币、金融大数据运用等领域的优秀项目,年度奖励额度控制在600万元以内。
2017年8月17日,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市经贸信息委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信息安全专项2018年扶持计划的通知》提到,支持区块链技术。
2016年11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发布《深圳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到,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新兴技术的研究探索。
重庆市
2018年3月7日,重庆市政府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指导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提到,研究利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基于供应链的信用评价机制。
2017年11月7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关于加快区块链产业培育及创新应用的意见》提到,到2020年,力争在重庆全市打造2-5个区块链产业基地,引进和培育区块链国内细分领域龙头企业10家以上、有核心技术或成长型的区块链企业50家以上,引进和培育区块链中高级人才500名以上,将重庆市建成国内重要的区块链产业高地和创新应用基地。
『陆』 P2P平台备案没有通过的,是不是都要退出市场啊
这个在国家《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中就提出了。要么良性退出,要么并购重组。当想乐居财富这样的平台就不用在顾虑这样的问题。
『柒』 斐讯体脂称连不上wifi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跑路了
斐讯破产倒闭了。
自2016年起,斐讯开始推出“0元购”模式:购买斐讯产品的顾客可通过上海联璧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联璧金融APP全款返现,如再“0元购”,则需在联璧金融平台投资。
在实体商品捆绑金融产品的模式下,联璧金融获取了大量投资,斐讯产品销量也一路飙升,在不久前的“6.18”大促中,斐讯狂卖7亿元,多项数据位居同行业第一。但就在次日,投资者陆续发现联璧金融出现兑付困难,定期投资及活期存款均无法提现。
2018年4月16日,上海互联网金融评价中心发文称,“斐讯公司涉嫌利用‘0元购’所谓营销创新,实质捆绑互联网金融平台发行理财产品,涉嫌非法集资”,并提醒投资人“不轻信、不参与,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
(7)互联网金融评价中心扩展阅读:
投资风险
从风险控制上来看,多数P2P网络借贷平台不在项目本身的风险控制上下功夫,而是借助于自身和第三方提供担保,主要的风险管理模式包括担保抵押模式、风险准备金模式、保险模式、技术手段规避风险、增信手段等几种。
目前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定价模式也还在探索之中,风险定价、成本加成、竞标定价等模式共存。在实际操作中,P2P网络借贷平台为了提升人气,倾向于向借款者收费,向投资者少收费或者不收费,甚至向投资者提供各种补贴。
最后,资金在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留存方式也包括“资金池”模式、第三方支付托管模式,银行大账户存管模式与强存管模式等,不过与银行签订了资金存管协议的平台在正常运营平台中占比极少。
『捌』 用自己的语言回答互联网金融的特色有哪些请自我命题写一篇小论文。
OK ,需要的话,我帮你。
『玖』 互联网金融是什么
那么现在大家探讨的互联网金融到底是什么呢?事实上,目前业内存在的各种互联网金融的探讨,其实也一直处于概念模糊之中,各种模式,千差万别,很难用一个统一的定义来进行界定。所以有必要进行一定程度的梳理,否则大量的讨论都建立在基础定义不同的基础之上,很难有实质性的意义。
总体而言,目前市场上,习惯把所有涉及到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化经营模式,都定义成“互联网金融”,当然业内还有一种倾向,其实是更直接、简单的理解,就是只有互联网企业,介入了金融领域,才是互联网金融。
而金融企业使用互联网手段,则不是互联网金融,而习惯性界定为“金融互联网”。这种划分,单纯的其实就主体划分,习惯性将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对立起来,这种对立的后果是引发了业内大量的口水,实质的意义却非常有限,因为人为排斥了两者融合的可能性。
暂且撇开定义,我们就现象来看,目前最普遍定义为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大概区分其实是四个模式。
第一个模式是线上P2P模式,(当然P2P背后也开始了很大的分化,拍拍贷模式,人人贷等模式,陆金所、有利网模式等,至于宜信模式,我个人认为是属于P2P模式,但是更多是线下运作的概念,跟互联网关系不大,所以暂不为定义互联网金融。)还有一系列众筹网站(这个模式目前处于起步阶段,国外发展有一定的成绩,国内暂时没看到太多的实质性业务网站,点名时间是个代表,但是带有一定的公益特征,还有待观望)。
第二个模式是以阿里、京东为代表的电商介入金融领域,所形成的各自互联网金融模式,阿里最具代表性,衍生的金融模式也较多。
第三个模式其实是涉及到银行支付结算体系的第三方支付,市场上存在了以支付宝、财付通为代表的200多家支付企业。
第四个模式则是大量的互联网企业介入的金融服务领域,他们更多还是以服务金融机构为主要运营模式,本身不介入金融领域,例如东方财富网等基金代销网站,还有如融360、好贷网的金融信息服务模式的网站。
如果还有一块互联网金融模式的话,那就是比特币的出现,很多人把比特币跟Q币等同,我认为两者是截然不同的。Q币背后是等值人民币作为信用基础的,所以Q币的诞生过程是不创造信用的,社会总体货币体系是均衡的。无论你怎么玩Q币,都不会给社会货币总量产生冲击。
而比特币不是,比特币其实理论上是创造了一种货币体系,他存在的信用基础是人们基础于对恒定货币总量的预期,这种货币体系,创造了信用,理论上可以理解为发行了新的货币,规模如果足够大,对社会会产生各种冲击。
我自己对金融的理解,金融背后第一属性绝对是政治属性,也就意味着社会不可能产生脱离政治属性的金融体系,比特币的悖论就出现了,如果自娱自乐,那跟金融本质是无关的,一旦影响社会货币体系,必须纳入监管。去中心化的比特币,也就只是政治体系里发行多元化货币的一种,所谓的颠覆也就无从谈起。
目前市场上,最热门讨论最多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是P2P模式和阿里模式,P2P的发展从07年开始,到09年之后发展非常迅速,引起的关注也越来越多,由于进入门槛较低,监管空白,使得这个模式从一开始就处于了充分竞争的格局,为了保持各自的竞争优势,P2P开始了出现各种分化,分化的背后使得大量的P2P模式。
总体而言,已经脱离了其最早诞生时候的初衷,现在的P2P的本质其实已经是批了互联网外衣的金融机构了,只是这样的金融机构没有牌照准入,也没有监管涉及,通过这一次金融改革的方向后,未来肯定不仅会发展得很好,而且也会有相应政策来维护这个新新的市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