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银行控股公司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经济发展跨入了一个新的里程。中国金融业既面临着巨大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
为适应金融业信息化、国际化和综合化经营的发展趋势,国内金融界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思路。作为一种尝试,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中信集团在整体改制的基础上,通过内部整合,组建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并于2002年12月5日正式挂牌运作。中信控股公司的成立,不仅是中国中信集团经营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中国金融业经营体制改革的有益尝试。
金融控股公司首先在美国出现,但作为国际金融经营体制的重要创新,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金融业的重视。近几年,组建金融控股公司已成为东亚地区的一股潮流。中国加入WTO后,大型国际金融控股集团,凭借综合化经营的优势,加紧在华金融业布局。由于受到经营范围的限制,国内金融机构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金融控股公司具有“集团控股、联合经营;法人分业、规避风险;财务并表、各负盈亏”的特点,在现有金融监管体制下,推动我国金融服务业向综合化经营平稳过渡,金融控股公司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早在1997年,中信集团就提出了成立金融控股公司的设想,目标就是要通过整合金融子公司,向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中信控股公司作为国内首家金融控股公司正式运作以来,已在建立统一金融信息网络平台、建立风险控制系统和开发交叉型综合金融产品等方面做了积极努力。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在国内还属于新生事物,作为分业经营环境下的一种金融组织形式创新,如何经营,如何监管,一直是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监管部门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
首先,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战略问题。在金融业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制定一个什么样的发展战略,对金融控股公司至关重要。从长远看,金融控股公司必须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通过发挥集团资源的协同效应,向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
其次,资源的整合问题。有效的资源整合是金融控股公司成功运作的重要基础。资源整合涉及多方面内容,但关键是怎样按照发展战略的要求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人员、财务和业务线的整合,向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综合金融服务。要实现这三种资源的有效整合,必须有强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持,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和信息中心,实现各机构的资源共享。表面上看这只是技术层面的改变,实质上是整个控股公司的基础建设迈出了综合化经营的第一步。这种技术基础建设层面的统一扩展到经营层面就是如何发展金融交叉产品。在目前条件下,这也是金融控股公司核心竞争力之所在。
再次,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建设问题。金融控股公司在经营上具有很强的优势,但如果发生系统性风险,它造成的危害比单一金融机构更大。因此,建立金融控股公司严密、严格、有效率的风险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如何避免资源过度集中、如何让财务透明化、让投资者了解金融控股公司每一个金融子公司的运作情况,以及如何保障客户的隐私权等都是必须考虑的。在酝酿组建中信控股公司时,我就要求中信控股的同事,要研究建立一整套统一严密、灵敏、有效率的机制来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目前中信控股公司已经成立了审计协调小组,建立了对所属子公司的风险控制和审计监督模式。
2. 以银行控股公司模式发展金融机构,需要什么样的监管机构相配合
在中国仍然被称之为银监会
3. 求专业人员帮忙解释一下 持股公司制银行,银行控股公司还有金融控股公司的区别
银行持股公司制是指由某一集团成立一持股公司,再由该公司控制或收购两家以上银行的股内票,又容称“集团银行制”。
银行控股公司简称BHC,为美国金融体制之一,指掌控一家或两家以上银行或其他银行控股公司的企业。
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拥有实质控制权,自身仅开展股权投资管理、不直接从事商业性经营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4. 金融控股公司的特点
作为多元化经营的金融企业集团,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如下特点: (1)监管压力
在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监管体制下,设立控股公司,由控股公司持有银行和其他金融资产的股权,各金融业务子公司各自持有相关业务牌照,独立经营,接受各自监管部门的监管,符合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精神。同时减少单一金融机构同时开展其他金融业务带来的监管压力。
(2)公司治理
控股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上拥有更大的灵活性,不用满足各金融业务监管当局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规定。例如,在香港,按照《银行业条例》,金融监管局有权审批银行董事会的委任,银行在公司治理方面受到的约束将大于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通过收购、兼并不同种类的金融机构,使得金融控股公司本身具有巨大的协同效应的优势。此外金融控股公司在制定企业发展战略时,可以将不同地区、不同金融品种之间的优势加以组合利用。在金融业激烈竞争的环境下,可以有两种选择:
(1)增加单一金融服务产品的数量,如扩大银行地区分行和营业网点,可以多吸收存款。这样作法的意义是大银行只要收购一家小银行,就可以降低小银行的高额成本,由于平均成本的降低而带来了规模经济。
(2)增加金融服务产品的种类,如银行经营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银行的一个网点,可以同时销售证券、基金、保险等不同金融服务产品,这就大大地降低了成本,比分别设立网点要节省许多人力和设立网点的费用。通过增加金融服务产品的种类,由于平均成本的降低带来了范围经济。 (1)控股公司模式有利于降低管理风险。控股公司只行使股权投资的职能,不同业务子公司的管理互相独立,可以保证较高的业务管理能力,避免单一金融机构同时管理其他金融业务的巨大压力。
(2)控股公司模式有利于降低市场风险。在控股公司模式下,银行与其他业务间的交叉销售等商业活动处于市场的监督之下,透明度更高,风险更低。
(3)控股公司模式有助于提高风险承受能力。各项金融业务分别在独立的子公司里进行,一家子公司无需为其他业务的风险承担损失;即使一家子公司出现经营危机,其他子公司还可照常经营,无需以自身的资金去承担责任,从而有利于保障其自身的资金安全。 从募集资金用途来看,控股公司在资金调配上拥有更大的灵活性。例如,当银行因资本金过剩要降低资本金水平时,需要得到有关监管当局的认可,这一过程可能会耗时较长,而控股公司则没有上述限制,有利于提高资本金的使用效率。
同时,控股公司模式在后续融资上更便利。例如按香港的有关规定,向控股公司注入其他资产,只需遵守《香港上市条例》及《收购合并守则》,不需要香港金管局的批准;而任何资产注入上市银行时,都要接受证券监管机构和金管局的双重监管。
5. 混业经营模式同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有什么区别
成立金融控股公司是混业经营的一种实现形式
金融控股公司不直接经营银行 保险 证券或回信托等业务答
而是通过旗下的子公司经营这些业务 比如光大集团
当然也可以不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母公司通过不同的部门既做银行 也做证券业务 这些部门不同于上述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是为了适应我国目前的分业监管 分业经营的模式
同时也有利于金融各业务的独立运作 避免相互干扰
6. 金融集团和金融控股公司是一个概念吗
金融抄集团和金融控股公司是不同的,袭金融控股公司就其公司组织形态分析,主要是事业型控股公司或称经营型控股公司,即控股公司作为母公司,其本身有其主营业务,同时控股两个以上从事不同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这类公司具体可分两种:
(1)工商企业控股了金融机构,如首创集团、东方集团、海尔集团等企业。
(2)由金融企业控股其他金融机构而形成的控股公司。
7. 投资银行和银行控股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投资银行是美国叫法,在我国就是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只能做跟证券有关的业务,而不能做跟银行有关的业务,比如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成为银行控股公司,意味着可以转变成商业银行了,既可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还可以继续做以前证券公司能做的那些事
意义在于,这样可以帮助高盛和摩根斯坦利转型,成为资本更为雄厚的银行金融机构,也就是可以通过吸收存款来改变目前紧张的财务状况,还可以像银行那样向美联储借款,而不要担保,应对金融危机
肯定有关了,因为金融危机演变到现在,独立的投行(证券公司)已经不能再继续生存下去了,宣告独立投行时代的结束
8. 控股公司主要是干什么的证卷公司又是干什么的它们的盈利模式是
控股公司是来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自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
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公司靠控股的公司盈利,证券公司主要靠经纪业务(交易佣金),投资理财业务(基金产品等)、承销业务(公司债、IPO)等
9. 金融控股指哪种公司
目前国内一些企业和金融机构正在运筹帷幄,研究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然而准确地说,迄今国内现行的任何一部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都从未提及“金融控股公司”、“金融集团”的字眼,也从未对“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集团”下过严格的定义。只是我国的《公司法》第12条在讲到一公司向其他公司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0%时提到,“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时用了控股公司字眼,但并未明确是指“金融性”控股公司。
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国际保险监管协会三大国际监管组织支持设立的金融集团联合论坛,经过几年的努力工作,1999年发布了《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原则》。根据该“原则”定义,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
如果根据此定义来观察、研究国内目前未被正式承认、未直接注册、称谓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集团,但实际上已控股国内银行、证券、保险、信托、金融租赁、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七类金融机构中两个以上金融机构(未含城乡信用社)的控股企业,目前全国有多少,缺乏准确的统计数据。就其公司组织形态分析,主要有两种:
一是事业型控股公司或称经营型控股公司,即控股公司作为母公司,其本身有其主营业务,同时控股两个以上从事不同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这类公司具体可分两种:(1)工商企业控股了金融机构,如首创集团、东方集团、海尔集团等企业。当然这类集团有的正在通过股权整合,将母公司逐渐演变成下属纯粹型控股公司。进一步说,如果包括工商企业已控股一个金融企业,正准备控股更多金融机构的这类集团公司,估计全国不下二三百个。(2)由金融企业控股其他金融机构而形成的控股公司。如一些信托公司控股、参股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利用我国现行法规和境内外法规的不同,中国银行通过香港的中银国际,工商银行通过香港的工商东亚分别控股了其他金融机构,建设银行在境内控股了中金公司等。
二是纯粹的控股公司,即母公司作为控股公司,其本身不从事任何具体业务的经营,公司主要业务是投资管理。这类控股机构从投资主体看目前有三类,一是政府的,如国家级的国家投资开发公司,地方性的如上海、深圳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他们分别参股、控股了不少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二是纯工商企业出资成立的或者通过对原有股权整合演变的,如山东电力集团对若干金融机构的控股已整合为山东电力集团下属的山东鑫源控股公司对金融机构实行控股。三是原金融企业根据分业经营原则通过对原有股权整合演变形成的,如平安保险集团等。
这里需特别指出的,因多方面的原因,中国还存在一种管理性控股公司,其基本特征是控股公司与被控股公司之间不存在严格的资本纽带,即母公司在投资设立金融控股公司这一子公司的同时,又投资设立了若干个金融机构,并把母公司对金融机构子公司的投资控股管理业务集中委托于金融性控股公司这一子公司进行管理,但金融性控股公司和下属若干个金融机构之间没有直接的股权关系,严格意义上它们都是母公司并列投资的两类公司。此种模式的典型如重组后的中信集团公司。由于国家对此没有明确的监管制度安排,出于公司运作中的现实方便,国内其他一些集团公司也有仿照之趋势。
10. 金融集团和金融控股公司是一个概念吗、
目前国内一些企业和金融机构正在运筹帷幄,研究设立金融控股公司,然而准确地说,迄今国内现行的任何一部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都从未提及“金融控股公司”、“金融集团”的字眼,也从未对“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集团”下过严格的定义。只是我国的《公司法》第12条在讲到一公司向其他公司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0%时提到,“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时用了控股公司字眼,但并未明确是指“金融性”控股公司。
巴塞尔银行监督委员会、国际证券联合会、国际保险监管协会三大国际监管组织支持设立的金融集团联合论坛,经过几年的努力工作,1999年发布了《对金融控股集团的监管原则》。根据该“原则”定义,金融控股公司是指在同一控制权下,完全或主要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中至少两个不同的金融行业提供服务的金融集团。
如果根据此定义来观察、研究国内目前未被正式承认、未直接注册、称谓金融控股公司或金融集团,但实际上已控股国内银行、证券、保险、信托、金融租赁、集团财务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七类金融机构中两个以上金融机构(未含城乡信用社)的控股企业,目前全国有多少,缺乏准确的统计数据。就其公司组织形态分析,主要有两种:
一是事业型控股公司或称经营型控股公司,即控股公司作为母公司,其本身有其主营业务,同时控股两个以上从事不同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这类公司具体可分两种:(1)工商企业控股了金融机构,如首创集团、东方集团、海尔集团等企业。当然这类集团有的正在通过股权整合,将母公司逐渐演变成下属纯粹型控股公司。进一步说,如果包括工商企业已控股一个金融企业,正准备控股更多金融机构的这类集团公司,估计全国不下二三百个。(2)由金融企业控股其他金融机构而形成的控股公司。如一些信托公司控股、参股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利用我国现行法规和境内外法规的不同,中国银行通过香港的中银国际,工商银行通过香港的工商东亚分别控股了其他金融机构,建设银行在境内控股了中金公司等。
二是纯粹的控股公司,即母公司作为控股公司,其本身不从事任何具体业务的经营,公司主要业务是投资管理。这类控股机构从投资主体看目前有三类,一是政府的,如国家级的国家投资开发公司,地方性的如上海、深圳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他们分别参股、控股了不少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二是纯工商企业出资成立的或者通过对原有股权整合演变的,如山东电力集团对若干金融机构的控股已整合为山东电力集团下属的山东鑫源控股公司对金融机构实行控股。三是原金融企业根据分业经营原则通过对原有股权整合演变形成的,如平安保险集团等。
这里需特别指出的,因多方面的原因,中国还存在一种管理性控股公司,其基本特征是控股公司与被控股公司之间不存在严格的资本纽带,即母公司在投资设立金融控股公司这一子公司的同时,又投资设立了若干个金融机构,并把母公司对金融机构子公司的投资控股管理业务集中委托于金融性控股公司这一子公司进行管理,但金融性控股公司和下属若干个金融机构之间没有直接的股权关系,严格意义上它们都是母公司并列投资的两类公司。此种模式的典型如重组后的中信集团公司。由于国家对此没有明确的监管制度安排,出于公司运作中的现实方便,国内其他一些集团公司也有仿照之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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