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互联网环境中,什么是金融的核心财产
在互联网环境中,金融的核心财产可以分四个层级:
最底层的金融支付清算体系,版去中心化,以及互联网货权币,可以当成虚拟国家的外汇。
第二是债权创新,P2B、供应链金融。它的本质是债权的产生、判别和转嫁、转售等等。
第三是股权融资创新。这是一个非常开放的普惠政策的金融行为,众筹平台避免两个显而易见存在的缺陷,搭顺风车效应、羊群效应是不可避免的。
第四是互联网投资创新。最近很多热配资,社会化投资,以雪球为代表的网站。做跟踪交易、在线投资组合、策略等等。都是在投资层级市场做创新。
谈及互联网金融的核心,P2B去中心化,很多社会化众包、社会化投资、众筹等等,还有大数据,相信这些利用互联网本质,对于金融资产端的这种创新,这些才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点。
风险控制方面,业务线上化是趋势,现在大部分针对融资客户,或者针对客户都是中小企业。批量开展,如果不借助线上业务,无法开展,同时风险成本比较高,未来谁有技术能打造供应链信息系统,实现四流统一,以及无缝对接,并保证信息的真实和准确,才能抑制风险,同时才能批量化开展业务。
㈡ 什么是互联网金融跟金融互联网存在哪些区别
一、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1] 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
二、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的区别:
1、企业性质不同
金融互联网与互联网金融企业最大的不同是企业性质。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民企性质,经营者追求目标与企业经营目标完全一致,没有人员和网点历史包袱,团队人员普遍年轻,使企业应对市场反应能力远快于金融互联网企业。
2、资金来源不同
现行监管规定,银行可吸收公众存款获得资金来源,而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且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3、监管要求不同
银行明确由银监会和央行监管,贷款业务有明确的资本充足率、贷前调查、贷款用途、受托支付、贷后资产处置、资产保全等要求。而互联网金融业务涉及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商务部等多个监管部门,但由于业务创新速度快,没有现成法规可循,往往游离于银监会和央行监管之外,银行需要执行的贷款面谈面签、贷款用途、受托支付、风险拨备、拨备覆盖率要求,而互联网金融小贷业务没有这种要求。
4、授信依据不同
银行个人授信业务一般基于客户收入、现金流量、职业、征信等,贷款授信前未采纳央行征信信息,很难规避客户在多家贷款机构获取贷款的可能;二是客户并非完全实名制,虚假交易较难规避;三是贷后催收、清收保全、资产处置等制度有待健全;四是没有像银行一样建立规范的风险拨备制度。
5、准入门槛不同
现行监管规定:“设立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十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人民币,设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人民币”。而以电商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准入的资本要求很低,即便在涉及金融业务的第三方支付和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的资本准入要求也远低于银行。
有关第三方支付监管规定:“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千万元人民币”。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
6、平台建设成本不同
金融互联网企业在建设互联网电子渠道时,要考虑与原有系统、网点和自助渠道衔接,是计算机、电子渠道取代人工和物理网点的过程,而采用互联网电子渠道后能否相应裁减人员和物理网点,是复杂和漫长的过程。
而电商企业则是一张白纸,可在借鉴金融互联网企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采用最新互联网技术,利用后发优势建设低成本、功能齐全的先进互联网金融平台,加之盈利模式不同,支付业务收费远低于金融互联网企业。
㈢ 什么是互联网金融资产端
两个理解把,殊途同归。 一个认为资金端和资产端是对应的;简单的说,内募集钱就是资容金端,怎么用钱(投资)就是资产端。另外一个理解资产端和负债端是对应的;这是从资产负债表(会计)的角度来说,也就是要对应的资产和对应的负债。从本质来说,...
㈣ 什么是互联网金融资产端
资产端在互金里面就是指借款方。
对应的另一端是资金端。
因为,首先,有借款需求的个人或企业,一般借款是需要有对应的东西去抵押或担保或提供信用,这些就是资产了。
另一边,对应的就是满足借款需求的,就是资金了。
所以就这就是互金最基础的两端,资产和资金端。
㈤ 什么是互联网金融ETF
一、什么是ETF?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Exchange Traded Fund)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交易手续与股票完全相同。ETF管理的资产是一揽子股票组合,这一组合中的股票种类与某一特定指数,如上证50指数,包涵的成份股票相同,每只股票的数量与该指数的成份股构成比例一致,ETF交易价格取决于它拥有的一揽子股票的价值,即"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ETF是一种混合型的特殊基金,它克服了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缺点,同时集两者的优点于一身。ETF可以跟踪某一特定指数,如上证50指数;与开放式基金使用现金申购、赎回不同,ETF使用一篮子指数成份股申购赎回基金份额;ETF可以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ETF简单易懂,市场接纳度高,自从1993年美国推出第一个ETF产品以来,ETF在全球范围内发展迅猛。10多年来,全球共有12个国家(地区)相继推出了280多只ETF,管理资产规模高达2100多亿美元。
研究表明,ETF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不仅有助于吸引保险公司、QFII等机构和个人储蓄进入股市,提高直接融资比例,而且能够活跃二级市场交易,增加市场的深度和广度。
二、推出ETF的意义
1、贯彻落实国务院“9条意见”,推动证券市场的产品创新,并为今后包括指数期货在内的新产品推出打下基础;
2、通过扩大产品种类提高中国证券市场相对海外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3、通过ETF的规模交易进一步增强大盘蓝筹股的流动性;
4、顺应目前国际上指数化投资的市场潮流,ETF目前已成为历史上发展最快的金融产品,其数量从1993年3只基金8亿美元增加到2003年280只基金2100亿美元;
5、满足各方面投资者的市场需求,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一个用小资金投资大盘的机会,为机构投资者提供新的套利模式。
三、ETF优点
1、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
投资者购买一个基金单位的华夏-上证50ETF,等于按权重购买了上证50指数的所有股票。
2、兼具股票和指数基金的特色
1)对普通投资者而言,ETF也可以像普通股票一样,在被拆分成更小交易单位后,在交易所二级市场进行买卖。
2)赚了指数就赚钱,投资者再也不用研究股票,担心踩上地雷股了;但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目前不存在做空机制,因此目前仍是“指数跌了就要赔钱。”
3、结合了封闭式与开放式基金的优点
ETF与我们所熟悉的封闭式基金一样,可以小的“基金单位”形式在交易所买卖;与开放式基金类似,ETF允许投资者连续申购和赎回。但是ETF在赎回的时候,投资者拿到的不是现金,而是一篮子股票;同时要求达到一定规模后,才允许申购和赎回。
⑴与封闭式基金相比:
相同点:同样可以在交易所挂牌交易,就像股票一样挂牌上市,一天中可随时交易
不同点:①ETF透明度更高。由于投资者可以连续申购/赎回,要求基金管理人公布净值和投资组合的频率相应加快。②由于有连续申购/赎回机制存在,ETF的净值与市价从理论上讲不会存在太大的折价/溢价.
⑵与开放式基金相比
优势:
①一般开放式基金每天只能开放一次,投资者每天只有一次交易机会(即申购赎回);而ETFs在交易所上市,一天中可以随时交易,具有交易的便利性。
②开放式基金往往需要保留一定的现金应付赎回,而ETF赎回时是交付一篮子股票,无需保留现金,方便管理人操作,可提高基金投资的管理效率。当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常常迫使基金管理人不停调整投资组合,由此产生的税收和一些投资机会的损失都由那些没有要求赎回的长期投资者承担;而ETF即使部分投资者赎回,对长期投资者并无多大影响(因为赎回的是股票)。
4、交易成本低廉
虽然ETF在交易所交易的费用还没有最后确定,但估计不会高于封闭式基金的费用,这就远比现在的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费低。
5、给普通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当天套利的机会
例如,上证50在一个交易日内出现大幅波动,当日盘中涨幅一度超过5%,而收市却平收甚至下跌。对于普通的开放式指数基金的投资者而言,当日盘中涨幅再大都没有意义,赎回价只能根据收盘价来计算。而ETF的特点就可以帮助投资者抓住盘中上涨的机会,由于交易所每15秒钟显示一次IOPV(净值估值),这个IOPV即时反映了指数涨跌带来基金净值的变化,ETF二级市场价格随IOPV的变化而变化,因此,投资者可以盘中指数上涨时在二级市场及时抛出ETF,获取指数当日盘中上涨带来的收益。
四、ETF品种
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的上证50ETF,是上海证券交易所计划推出的第一只ETF。此后,上海证券交易所还将陆续推出上证180ETF、高红利股票指数ETF、大盘股指数ETF、行业ETF等。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和华夏基金管理公司一起为中国内地首只ETF的推出作最后的准备。
1、第一只ETF――上证50ETF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上证50指数授权给华夏基金使用,华夏基金管理公司拔得头筹,成为中国第一个ETF的管理人。
华夏上证50ETF产品将采用完全复制法,紧密跟踪上证50指数,组合中的股票种类和上证50指数包含的成份股相同,股票数量比例和该指数成份股构成权重一致,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在上证所上市交易后,其申购与赎回也将通过上证所系统进行。
整个ETF的运作,包括公开募集现金认购、公开募集股票申购、上市交易、申购和赎回、套利、投资组合管理、会计和估值、信息披露以及客户服务等9个环节。
此次ETF的发行,首先将采用现金认购和一篮子股票申购相结合的所谓“种子资本+公开发行”多阶段发行方式。现金认购经由交易所系统网上网下同时进行,分别适用于中小投资者和大额投资者,现金认购的方式主要是方便中小投资者和像保险公司这样不能直接买股置换基金的特殊投资者认购。在现金认购结束后,ETF即告成立,开始将现金买成组合需要的成份股,并按照上证50指数指数值的千分之一折算成单位净值,进行份额的标准化,依照2004年7月7日上证50指数923.86收盘点位,其每份单位净值应该为0.92386元。之后,基金将开放股票申购,这是为了方便上证50成份股持有者申购。
此外,一种名为集合创设的方式,也适合于证券公司利用股票申购方法和其他投资者合作,采取合规方式将库存股票转化为ETF,增加资产的流动性。在这一切程序结束后,ETF将申请在上证所上市,展开其日常的正常运作。
ETF申购赎回的基本单位初步设定为100万份单位,折合目前市值约92.38万元。由于股票停牌等原因,ETF的申购赎回还将引入现金替代模式,允许投资者在遇到股票停牌、成份股流动性差以及成份股调整时以不高于申购总值5%的比例进行现金替代。现金替代的溢价金额计算基础为单位股票的最新价,在正常交易时采用最新成交价,股价涨停时采用涨停价格,停牌且当日有成交时采用最新成交价,停牌且当日无成交时采用前收盘价。方案初步确定,基金管理人可以确定现金替代的成份股,基金管理人对现金替代合理出价,并及时处理因申购进入的现金。
除了靠股票现金红利和新股申购收益正向抵消外,基金管理人也将以尽可能低的操作费用予以弥补,在正向因素收益超过基准3%时,基金收益将实行分配。ETF的申购赎回组合股票清单的披露内容,将包括股票名称、数量权重和预估现金余额,并标明可以用现金替代的股票及替代价格。这个信息每一交易日开盘前将通过上证所及华夏基金的渠道公开发布。单位基金净值(IOPV)的发布,上证所将会根据申购赎回清单中成份股的价格行情变动实时计算估值,并和交易数据一起通过卫星实时传送发布。
五、ETF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1、对交易所而言:增加了市场的吸引力
ETF的推出,也使市场丰富了交易品种,完善了品种布局,有助于市场吸引更多具备实力的大盘蓝筹公司股票的加盟,有助于引导储蓄资金向证券市场的分流,有助于市场产品创新的进一步深入进行。
2、对投资者而言:增加了投资机会
作为指数化产品,ETF的交易,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投资某一特定板块、特定指数、特定行业乃至特定地区股票的机会,那些以特定板块为目标的指数,除了继续发挥价格揭示作用外,将可以用作投资者的投资工具。而且,这种无现金管理的ETF,还可以极大地提高基金资产的使用效率,规避因应付经常性赎回不断调整组合而平添的交易成本和税负,有利于保护基金投资者的长期利益。
3、ETF交易对股票市场交易量的影响不确定,可能加大市场波动
具有赎回选择权的ETF的较大日交易量可能产生构成指数的基础股票的交易增加。然而,如果一些投资者运用这些股票作为跟踪总体市场运动的多样化组合的一部分,ETF交易可能减少基础股票的交易量。ETF对股票市场交易量和股指期货的交易量有增加与否的影响实证检验中,Park和Switzer(1995)、Switzer等(2000)、Lu和Marsden(2000)等人在不同的市场也出现不确定性的结果。
由于ETFs一般会采用程序交易机制,即一篮子地批量买入和卖出标的指数的股票组合,因此,在我国股票市场的标的股票组合容量还较有限的情况下,ETF的推出有可能加剧我国股票市场的波动,对股票市场产生“助涨助跌”作用。
4、ETF的推出与基金“封转开”的直接关联度不大
今年6月1日《基金法》正式实施后,我国基金“封转开”在法律上已经不存在障碍,但具体何时实施试点,我们以为,现在与其说是取决于管理层的态度,还不如说更取决于市场是否走好。在市场行情走好的过程解决这个历史问题是我们目前的看法。
5、ETF对现有的或者正发行的开放式基金的影响不大
尽管ETF具有兼封闭和开放的优势,但因其为指数化投资基金品种,因此,ETFs的推出,与开放式股票型基金等品种的在申购赎回上的冲击并不大,可能更多地仅仅是对开放式指数化基金品种构成一定冲击。
六、ETF在全球的发展
自从1993年美国推出第一个ETF产品以来,ETF在全球范围内发展迅猛。2002年,全球280只ETF管理的资产为1416亿美元;而2003年,281只ETF管理的资产却增加到2100亿美元。
成熟市场的资产管理业一直有这样一个理论,即长期来看积极投资很难战胜市场,其长期绩效要低于市场的平均水平。以美国市场为例,1984-1994年间,积极股票基金尽管取
得了12.15%的平均年回报率,但仍低于SP500指数年均14.33%的回报率。在我国已有指数基金运作的背景下,有业内人士指出,在交易便利性、信息透明度和费用成本上,不用现金申购赎回、实时揭示净值的ETFs,具有不可替代的市场地位和作用。
国内首只ETF开发大事记
1、2001年,上证所战略发展委员会研究产品创新时,提出最初的ETF设想。由于缺乏合适的指数,当时曾考虑以现金模式进行。
2、2002年初,针对国有股减持的方案设计,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开始了交易所交易基金ETF(ExchangeTradeFunds)的基础研究工作。
3、2002年4月,华夏基金管理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发展部的建立了交流ETF研究成果的联系。
4、2002年7月1日,上证所推出上证180指数。
5、2002年8月,应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邀请,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参加了上证所在青岛举办的“上证180ETF设计方案研讨会”,并就ETF的方案设计做了专题发言。
6、2002年10月,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向证监会基金部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国际发展部提交了ETF的专项研究报告:《上证180ETF总体规划》。
7、2002年11月,华夏基金管理公司与中国银行、国泰君安证券公司联合进行了ETF的市场需求调查活动,有关调查结果已提交上证所。
8、2002年12月,华夏基金管理公司专程拜访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一同就华夏基金管理公司设计的ETF产品与业务方案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ETF联合研究小组”进行了专项报告。
9、2003年1月,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参加了由上证所在浙江嘉兴举办的ETF产品方案研讨会。
10、2003年4月,上证所向证监会报告ETF进展,报送《关于尽快推出交易所交易基金的报告》。
11、2003年上半年,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向上证所提交了多份研究报告。
12、2003年6月,应上证所邀请,参加了上证联合研究计划,并向上证所提交了专题报告《上证180ETF发行模式与运作管理研究》。另外,2002年至2003年,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张玲,在上证所实习期间,参与了ETF项目的研究工作。
13、2003年10月,华夏基金管理公司与道富银行、道富环球投资咨询公司签订技术合作协议。
14、2004年1月1日,上证所推出上证50指数。
15、2004年1月,华夏基金管理公司参与上证所ETF投资管理人招标并获得首批合作人资格。
16、2004年4月,上证所正式申请开发ETF。
17、2004年6月ETF获国务院认可、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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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规检举侵权投诉|2006-11-23 07:50 qq110026 | 三级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 Exchange Traded Fund)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交易手续与股票完全相同。ETF管理的资产是一揽子股票组合,这一组合中的股票种类与某一特定指数,如上证50指数,包涵的成份股票相同,每只股票的数量与该指数的成份股构成比例一致,ETF交易价格取决于它拥有的一揽子股票的价值,即"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ETF是一种混合型的特殊基金,它克服了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缺点,同时集两者的优点于一身。ETF可以跟踪某一特定指数,如上证50指数;与开放式基金使用现金申购、赎回不同,ETF使用一篮子指数成份股申购赎回基金份额;ETF可以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ETF简单易懂,市场接纳度高,自从1993年美国推出第一个ETF产品以来,ETF在全球范围内发展迅猛。10多年来,全球共有12个国家(地区)相继推出了280多只ETF,管理资产规模高达2100多亿美元。
研究表明,ETF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不仅有助于吸引保险公司、QFII等机构和个人储蓄进入股市,提高直接融资比例,而且能够活跃二级市场交易,增加市场的深度和广度。
二、推出ETF的意义
1、贯彻落实国务院“9条意见”,推动证券市场的产品创新,并为今后包括指数期货在内的新产品推出打下基础;
2、通过扩大产品种类提高中国证券市场相对海外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3、通过ETF的规模交易进一步增强大盘蓝筹股的流动性;
4、顺应目前国际上指数化投资的市场潮流,ETF目前已成为历史上发展最快的金融产品,其数量从1993年3只基金8亿美元增加到2003年280只基金2100亿美元;
5、满足各方面投资者的市场需求,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一个用小资金投资大盘的机会,为机构投资者提供新的套利模式。
三、ETF优点
1、分散投资,降低投资风险
投资者购买一个基金单位的华夏-上证50ETF,等于按权重购买了上证50指数的所有股票。
2、兼具股票和指数基金的特色
1)对普通投资者而言,ETF也可以像普通股票一样,在被拆分成更小交易单位后,在交易所二级市场进行买卖。
2)赚了指数就赚钱,投资者再也不用研究股票,担心踩上地雷股了;但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目前不存在做空机制,因此目前仍是“指数跌了就要赔钱。”
3、结合了封闭式与开放式基金的优点
ETF与我们所熟悉的封闭式基金一样,可以小的“基金单位”形式在交易所买卖;与开放式基金类似,ETF允许投资者连续申购和赎回。但是ETF在赎回的时候,投资者拿到的不是现金,而是一篮子股票;同时要求达到一定规模后,才允许申购和赎回。
⑴与封闭式基金相比:
相同点:同样可以在交易所挂牌交易,就像股票一样挂牌上市,一天中可随时交易
不同点:①ETF透明度更高。由于投资者可以连续申购/赎回,要求基金管理人公布净值和投资组合的频率相应加快。②由于有连续申购/赎回机制存在,ETF的净值与市价从理论上讲不会存在太大的折价/溢价.
⑵与开放式基金相比
优势:
①一般开放式基金每天只能开放一次,投资者每天只有一次交易机会(即申购赎回);而ETFs在交易所上市,一天中可以随时交易,具有交易的便利性。
②开放式基金往往需要保留一定的现金应付赎回,而ETF赎回时是交付一篮子股票,无需保留现金,方便管理人操作,可提高基金投资的管理效率。当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常常迫使基金管理人不停调整投资组合,由此产生的税收和一些投资机会的损失都由那些没有要求赎回的长期投资者承担;而 ETF即使部分投资者赎回,对长期投资者并无多大影响(因为赎回的是股票)。
4、交易成本低廉
虽然ETF在交易所交易的费用还没有最后确定,但估计不会高于封闭式基金的费用,这就远比现在的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费低。
5、给普通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当天套利的机会
例如,上证50在一个交易日内出现大幅波动,当日盘中涨幅一度超过5%,而收市却平收甚至下跌。对于普通的开放式指数基金的投资者而言,当日盘中涨幅再大都没有意义,赎回价只能根据收盘价来计算。而ETF的特点就可以帮助投资者抓住盘中上涨的机会,由于交易所每15秒钟显示一次IOPV(净值估值),这个IOPV即时反映了指数涨跌带来基金净值的变化,ETF二级市场价格随IOPV的变化而变化,因此,投资者可以盘中指数上涨时在二级市场及时抛出ETF,获取指数当日盘中上涨带来的收益。
四、ETF品种
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的上证50ETF,是上海证券交易所计划推出的第一只ETF。此后,上海证券交易所还将陆续推出上证180ETF、高红利股票指数ETF、大盘股指数ETF、行业ETF等。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和华夏基金管理公司一起为中国内地首只ETF的推出作最后的准备。
1、第一只ETF――上证50ETF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上证50指数授权给华夏基金使用,华夏基金管理公司拔得头筹,成为中国第一个ETF的管理人。
华夏上证50ETF产品将采用完全复制法,紧密跟踪上证50指数,组合中的股票种类和上证50指数包含的成份股相同,股票数量比例和?C
㈥ 互联网金融平台资金规模和资产规模分别是指什么
就是这只基金现在有多少资产,有多少份额,资产除以份额就是它的净值
㈦ 互联网金融里面的存管账户都是二类账户吗
是的,如果没有二级账户,基本可以判定为假存管了
㈧ 如何处理互联网金融不良资产
以目前的法规和互联网发展的阶段,互联网处置模式可以分为两种。模式一:综合处置平台形式;模式二:收益权转让形式。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进入转型期、产业结构调整期,从过去的依靠投资、出口来拉动经济的高速粗放期逐步转变为以改革、创新为主导的新常态下的经济发展模式。在新常态的背景下,一些长期依赖要素投入来促进发展的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财务状况每况愈下、偿债意愿明显下降,银行业风险管理和不良资产处置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另外,从2013年开始,互联网金融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一定程度上给商业银行转型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利率市场化、经营互联网化等课题摆在了银行面前。面对经济新常态,如何破解难题、化解风险,用改革创新的思路做好不良资产处置工作,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新常态下的不良资产 金融行业与经济周期的变动有强烈关系。当经济上行时,企业信贷需求旺盛,资产质量保持较好,不良资产清收处置难度和压力相对较小;但当经济进入调整期,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和宏观政策趋于稳定,部分过去发展过热的行业和企业出现了不景气,“潮落效应”加速传导放大,管控信贷资产质量面临较大压力,不良资产清收处置难度加大。一方面,大量关注类、限制类甚至淘汰类企业和项目由于经营不景气,现金流匮乏,亟需资金维持正常运营,它们普遍希望放宽准入门槛、放宽抵押担保等条件,加大信贷扶持力度;另一方面,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社会总需求降低,不少优质企业或项目普遍减少了融资需求,商业银行面临有效信贷需求不足和流动性过剩的双重压力。新常态使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的难度进一步加大。由于经济下行,企业盈利能力下滑,加之市场需求不旺,生产要素市场价格下跌,一些企业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明显下降。根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14年三季度的统计数据,不良资产余额为7669亿元,不良资产率为1.16%,其中次级类为0.55%,可疑类为0.46%,损失类为0.15%,从数据上看都高于上季度。另外,一些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现象开始抬头,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大量增加的同时,直接清收、诉讼清收难度明显加大。与此同时,由于景气指数下降,投资缺乏动力,重组盘活面临较大困难;拍卖、债务重组、兼并等手段达到资产保全的难度越来越大。传统模式的弊端 在新常态下,不良资产数量和处置难度不断增加,在传统方式中通过公开拍卖、协议转让、招标转让、竞价转让、打包处置等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不良资产处置,但据长期在资产保全一线的专业人士透露,在传统的线下处置方式中,不良资产交易的时间和资金成本都非常高,而且效率还比较低,同时还会经常出现道德风险,这种风险有别于我们熟知的操作风险,它主要是指为谋取私利而做出的有意不合规的行为。一方面,资产保全部门利用其特有的地位和权力,违背处置回收价值最大化和处置成本最小化原则,以表面“合法合规”形式,非法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通常表现为相关人员取得现金返佣、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行为。另一方面,少数直接处置人员利用其独家掌握的客户信息、社会关系等外部资源,内外勾结,低价处置不良资产,同时谋取个人利益。因此线下非公开或内部交易中,普遍存在银行信息不对称,资产被低估、被贱卖,最终覆盖不了相应的银行贷款的情况。
处置创新探索 在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日新月异、发展模式不断创新、传统金融的交易方面被不断寄予新的拓展,研究不良资产处置网络化是目前进一步探索商业银行互联网化,处置方式信息化的重要途径。打破以往资产管理公司“独门独院”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将金融不良资产项目通过互联网交易平台发布出去,海量吸纳供求信息,通过市场公平定价、合理竞价方式转让金融资产。根据财政部、银监会关于印发《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权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机构必须有5年以上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经验,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含)以上,取得银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的公司,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的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上述资产管理或经营公司只能参与本省(区、市)范围内不良资产的批量转让工作,其购入的不良资产应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进行处置,不得对外转让。批量转让是指金融企业对一定规模的不良资产(10户/项以上)进行组包,定向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为。所以,10户以下的处置(非批量)可以向社会投资者转让。上述这些规则给不良资产互联网化业务范围做了一个范围,即非批量式处置模式才可以向社会开放。实际上,不良资产在很多人眼中属于垃圾产品,但是对于专业的处置机构来说是可以变废为宝的资源。笔者认为,以目前的法规和互联网发展的阶段,互联网处置模式可以分为两种。模式一:综合处置平台形式 通过第三方机构建立互联网交易平台,运用当前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的趋势,将过去分散在线下和各省份的金融交易所有效地衔接起来,通过即时的信息发布,统一的竞价方式提高中小资产管理公司的参与性,提高不良资产处置的前端的交易活跃度。同时,也可以一定程度上改变过去信用类资产包数量过多的情况下低价贱卖的局面。目前,淘宝网上已经开设了不良资产拍卖的处置渠道,坊间也有不少传闻认为该举措是开启了不良资产触网的新局面。不过,笔者还是认为,该项目模式仅仅是增加了一个不良资产拍卖的网络途径罢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现有的处置模式的本质问题。以现有的处理情况来看,商业银行批量转让必须通过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操作,当资产管理公司购得不良资产包后,会分销给一部分投行,比如大家熟知的黑石、大摩等,而这些公司每年会在国内收购大量的不良资产进行处置。有媒体去年8月份报道,黑石集团拟支持Jason Brown在香港设立的不良债权基金,可以看出国外投行普遍对持有国内不良资产具有一定的积极性。而随后我们可以发现,这部分投行获得了资产包后会在三级市场进一步分销给一部分民营的资产管理公司,这类公司普遍没有之前一级、二级市场的大型资产公司背景实力雄厚,所以长期以来都是只能从大型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行手中购买资产包。在这个分销过程中,可以初步看到一个层层加码的不良资产处置产业链,这条产业链上游的四大或者省级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的处置或者分销价格具有很高的议价权。综合处置平台的运营原理与目前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有所类似,但也有所不同,即参与的主体主要是商业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当商业银行通过平台发布不良资产等处置信息,与此同时,对该资产信息有需求的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在平台同时进行集合竞价或者协议竞价等方式完成初步交易,平台在该交易过程中充当信息撮合等服务,而彼此之间的资金结算将通过托管行完成。推广综合处置平台的模式,一方面是要解决过去处置过程繁琐,不良资产被层层分销导致产业链过长,最终交易成本相对较高、处置效率被人为降低等弊端。另一方面,有助于扩大整个交易行为的参与程度,使得不同层面的合格参与主体可以在同一个交易平台进行合理竞价,广泛、公开的参与形式既符合资产处置价值最大化原则,同时也是互联网金融一直所推崇的平等参与原则。模式二:收益权转让形式 收益权转让形式在国外已实施多年,对于不良资产的处置提供了很好的途径。简单地说就是商业银行通过向合格投资者出售不良资产,将不良资产出表,需要指出的是,该项交易过程中,一般商业银行并不签署回购协议,这也是对不良资产未来收益不确定性做到风险隔离。一般都属于中小型支资产管理公司从银行获得资产包,然后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以不良资产未来处置的预期收益作为转让条件,在较短的时间内满足其流动性的一种交易方式,相比目前淘宝网司法拍卖,收益权转让形式并不是抵押物处置的过程,更多的是类似SPV(特殊目的载体),通过特殊目的载体以不良资产处置后的现金流为支撑发行的收益产品。该种形式的收益权转让,不仅增加了市场参与主体的积极性,更能加快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的速度,适度扩大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杠杆倍数,有效地提高处置过程中的流动性,拓宽整个市场的投资渠道。从投资者角度上来看,由资产管理公司发起的收益权转让形式比较适合中小投资者参与,特别是小额分散的投资方式。另外,对于未来有重组兼并能盘活一定资产的项目可以采取股权投资等形式的处置方式。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大陆地区不良资产处置的门槛相对较高,具有一定的寡头垄断特征,某些时候商业银行在整个资产处置过程中处于一定劣势,如何在当前新常态背景下,结合目前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趋势,逐步开放不良资产处置市场的门槛,让更多的市场力量来主动、科学地配置资源,是我们下一步需要逐步探索和讨论的重要话题。
㈨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app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
当前互联网+金融格局,由传统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组成。传统金融机构主要为传统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创新以及电商化创新、APP软件等;非金融机构则主要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金融运作的电商企业、(P2P)模式的网络借贷平台,众筹模式的网络投资平台,挖财类(模式)的手机理财APP(理财宝类),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等。
众筹
众筹大意为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是指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众筹的本意是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让创业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及项目,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众筹平台的运作模式大同小异——需要资金的个人或团队将项目策划交给众筹平台,经过相关审核后,便可以在平台的网站上建立属于自己的页面,用来向公众介绍项目情况。[3]
P2P网贷
P2P[4] (Peer-to-Peer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P2P网贷是指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需要借贷的人群可以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到有出借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出借的人群,帮助贷款人通过和其他贷款人一起分担一笔借款额度来分散风险,也帮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较的信息中选择有吸引力的利率条件,比如贷贷巴等。
两种运营模式,第一是纯线上模式,其特点是资金借贷活动都通过线上进行,不结合线下的审核。通常这些企业采取的审核借款人资质的措施有通过视频认证、查看银行流水账单、身份认证等。第二种是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借款人在线上提交借款申请后,平台通过所在城市的代理商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审核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等情况。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Payment)狭义上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
根据央行2010年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给出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定义,从广义上讲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第三方支付已不仅仅局限于最初的互联网支付,而是成为线上线下全面覆盖,应用场景更为丰富的综合支付工具。
数字货币
除去蓬勃发展的第三方支付、P2P贷款模式、小贷模式、众筹融资、余额宝模式等形式,以比特币为代表的互联网货币也开始露出自己的獠牙[5] 。
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代表的互联网货币爆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比其他任何互联网金融形式都更具颠覆性。在2013年8月19日,德国政府正式承认比特币的合法“货币”地位,比特币可用于缴税和其他合法用途,德国也成为全球首个认可比特币的国家。这意味着比特币开始逐渐“洗白”,从极客的玩物,走入大众的视线。也许,它能够催生出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帝国。
比特币炒得火热,也跌得惨烈。无论怎样,这场似乎曾经离我们很遥远的互联网淘金盛宴已经慢慢走进我们的视线,它让人们看到了互联网金融最终极的形态就是互联网货币。所有的互联网金融只是对现有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提出挑战,将来发展到互联网货币的形态就是对央行的挑战。也许比特币会颠覆传统金融成长为首个全球货币,也许它会最终走向崩盘,不管怎样,可以肯定的是,比特币会给人类留下一笔永恒的遗产。[5]
大数据金融
大数据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对其进行实时分析,可以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客户全方位信息,通过分析和挖掘客户的交易和消费信息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并准确预测客户行为,使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平台在营销和风险控制方面有的放矢。
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主要指拥有海量数据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的金融服务。大数据的关键是从大量数据中快速获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从大数据资产中快速变现利用的能力。因此,大数据的信息处理往往以云计算为基础。
金融机构
所谓信息化金融机构,是指通过采用信息技术,对传统运营流程进行改造或重构,实现经营、管理全面电子化的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金融信息化是金融业发展趋势之一,而信息化金融机构则是金融创新的产物。
从金融整个行业来看,银行的信息化建设一直处于业内领先水平,不仅具有国际领先的金融信息技术平台,建成了由自助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构成的电子银行立体服务体系,而且以信息化的大手笔——数据集中工程在业内独领风骚,其除了基于互联网的创新金融服务之外,还形成了“门户”“网银、金融产品超市、电商”的一拖三的金融电商创新服务模式。
金融门户
互联网金融门户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金融产品的销售以及为金融产品销售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价”的模式,采用金融产品垂直比价的方式,将各家金融机构的产品放在平台上,用户通过对比挑选合适的金融产品。
互联网金融门户多元化创新发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财投资服务和理财产品的第三方理财机构,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比价、购买服务的保险门户网站等。这种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风险,因为其平台既不负责金融产品的实际销售,也不承担任何不良的风险,同时资金也完全不通过中间平台。
成本低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双方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无传统中介、无交易成本、无垄断利润。一方面,金融机构可以避免开设营业网点的资金投入和运营成本;另一方面,消费者可以在开放透明的平台上快速找到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削弱了信息不对称程度,更省时省力。
效率高
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由计算机处理,操作流程完全标准化,客户不需要排队等候,业务处理速度更快,用户体验更好。如阿里小贷依托电商积累的信用数据库,经过数据挖掘和分析,引入风险分析和资信调查模型,商户从申请贷款到发放只需要几秒钟,日均可以完成贷款1万笔,成为真正的“信贷工厂”。[6]
覆盖广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能够突破时间和地域的约束,在互联网上寻找需要的金融资源,金融服务更直接,客户基础更广泛。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客户以小微企业为主,覆盖了部分传统金融业的金融服务盲区,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发展快
依托于大数据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快速增长。以余额宝为例,余额宝上线18天,累计用户数达到250多万,累计转入资金达到66亿元。据报道,余额宝规模500亿元,成为规模最大的公募基金。
管理弱
一是风控弱。互联网金融还没有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具备类似银行的风控、合规和清收机制,容易发生各类风险问题,已有众贷网、网赢天下等P2P网贷平台宣布破产或停止服务。二是监管弱。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监管和法律约束,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整个行业面临诸多政策和法律风险。
风险大
一是信用风险大。现阶段中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还有待配套,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较低,容易诱发恶意骗贷、卷款跑路等风险问题。特别是P2P网贷平台由于准入门槛低和缺乏监管,成为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集资和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温床。去年以来,淘金贷、优易网、安泰卓越等P2P网贷平台先后曝出“跑路”事件。
二是网络安全风险大。中国互联网安全问题突出,网络金融犯罪问题不容忽视。一旦遭遇黑客攻击,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作会受到影响,危及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