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云南云水慈善基金会是不是传销
《中来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自
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2747振兴中华慈善基金会是真的吗
当然不是真的!赤裸裸的传销诈骗!根本就不是正经项目,都是传销骗子巧立名目忽悠老人的把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早在2017年1月3日就发布了关于谨防有人以“振兴中华慈善基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资产联合基金会”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严正声明
http://www.mca.gov.cn/article/zwgk/tzl/201701/20170100002852.shtml
全文如下:
关于谨防有人以“振兴中华慈善基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资产联合基金会”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声明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时间:
2017-01-03 15:45
近日,我局接到举报,反映有人通过一个名为“振兴中华慈善基金会群”的微信群吸收会员,声称只要缴纳169元会员费,就能得到400万元至600万元不等的“善款”,并称“振兴中华慈善基金会”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资产联合基金会”。经查,“振兴中华慈善基金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资产联合基金会”均未在民政部登记,涉嫌进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请广大公众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此类宣传和参与有关活动,并相互转告。我局将依法跟踪调查,欢迎知情者积极提供有关线索(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对于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
特此声明。
民政部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
2017年1月3日
3. 圣道慈善基金会是不是在搞传销
1.单纯凭上述描述无法确定其是否属于传销范畴,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内人员,通过对被发展容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4. 邓纪蓉福民慈善基金会是传销吗 我交了钱,参加了邓纪蓉福民基金会,是不是真的
2军军长于媛凤架构都是自家亲属,不干活来到邓纪蓉福民慈善基金会拿钱,干活的团长交上50十1给退了换成自己亲属朋友!到邓纪容基金会拿钱!你们说说是不是传销呢?否认,难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