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常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
(一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保源险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开展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业务,
(二)严格按政策规定支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保费用,确保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三)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综合信息管理,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确保社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营、保值增值。
(四)规范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参保行为,稽核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参保人数,审查虚报冒领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检查、监督、考核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的情况。
(五)认真做好社会保险的宣传、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有关社会保险的投诉举报、咨询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基层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的业务工作。
『贰』 常熟社保公司缴纳与个人缴纳的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复缴纳19%,制个人缴纳8%;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9%,个人缴纳2%(加每人每月5元标准的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个人承担);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5%(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的比例从1%降至0.5%,个人缴费比例不变。5月份开始按新比例征缴,1~4月多征缴的后续会按程序退费)个人缴纳0.5%;4、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5%,个人不承担;5、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承担,缴费比例按照企业所属行业风险类别确定,共分为1-8个行业类别,缴纳比例为0.2%-1.9%。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8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保养[2018]6号)文,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参加市区企业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1963元/月和303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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