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一)资助社会福利机构儿童、残障儿童、孤儿和贫困家庭儿童,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回
(二)支持社会老年福利答机构和困境中的老年群体,改善教育和生活质量;
(三)支持贫困地区、灾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解决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难;
(四)开展或资助与社会福利相关的公益文化宣传活动;
(五)开展与社会福利相关的国际合作与业务交流;
(六)支持社会管理与社会福利方面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培养社会管理人才;
(七)宣传社会福利新理念,支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社会福利工作;
(八)承接政府部门职能转移或委托办理的社会福利项目;
(九)支持和开展社会福利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活动;
(十)规定或许可的其他活动。
『贰』 社区基金会的注册范围与服务范围一致吗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社区内为农业、农民、农村服务的资金互助组织,不是回金融机构。 徽标答 农业部负责制定有关的政策法规,指导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管理和发展。地方农业行政部门为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并会同农业行政部门对违反规定办理存贷款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理。 农村合作基金会要维护其合法权益,规范其行为,有关部门要一如既往指导和支持农村合作基金会健康发展。 坚持正确方向。要做到“四坚持”、“四防止”:即坚持互助性,防止办成金融机构;坚持社区性,防止资金外流;坚持群众性,防止走“官办”道路;坚持民主性,防止变成领导干部“小金库”。 建立健全制度。 强化监督管理。 要通过上述工作,做到办会方向正确,办会质量提高。
『叁』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残疾人事业,呼吁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回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答、自强、自立;(二)举办募捐活动为本基金会筹集资金;(三)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四)管理和使用残疾人福利基金,在国家政策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基金保值增值;(五)开展和资助有利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等社会公益活动;(六)奖励残疾人优秀人才和为残疾人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团体;(七)开展与国内外友好团体、机构、人士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交流与合作;(八)支持、推动并组织实施残疾人问题的研究工作;(九)加强与地方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联系,帮助其共同开展业务工作。
组织机构
会长
理事会 监事会
理事办公会
综合办公室 财务法律部 宣传活动部 项目一部 项目二部 项目三部 国际合作部 资产管理部
『肆』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1)宣传残疾人事业,呼吁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2)举办募捐活动为本基金会筹集基金;
(3)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
(4)管理和使用残疾人福利基金,在国家政策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基金保值增值;
(5)开展和资助有利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等社会公益活动;
(6)奖励残疾人优秀人才和为残疾人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团体;
(7)开展与国内外友好团体、机构、人士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交流与合作;
(8)支持、推动并组织实施残疾人问题的研究工作;
(9)加强与地方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联系,帮助其共同开展业务工作。
『伍』 中国电影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回接受海内外答热心支持中国电影事业的政府、组织、团体、企业和个人提供的资金、物资捐赠及技术援助;
(二)按照合法、自愿、有效的原则,广泛募集公益资金,增加基金来源,实现公益基金的保值增值;
(三)资助具有社会公益价值、弘扬社会主旋律、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影视创作,鼓励创新和探索跨媒体、多形式的影视优秀作品;
(四)支持和鼓励国产影视的译制和推广,打造中外影视交流平台,建立长效交流机制;
(五)构建专业性、高水平的学术平台,支持影视文化学术研讨和学术专著出版;
(六)搭设公益服务平台,开展电影专项评选和奖励活动,组织开展公益放映惠民工程,号召影视艺术家投身公益事业;
(七)搭建电影人才培育平台,拓展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扶持和推介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提升中国电影新生力量的影响力;
(八)支持影院、院线建设,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开拓影视融资中介服务,开发多元化影视市场,推动电影产业繁荣发展;
(九)支持电影技术的革新和开发,有效实现产业融合与协作,推动影视文化创意产业科学发展;
(十)其它有益于电影事业发展的公益活动。
『陆』 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合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有什么差吗是募集地区的范围的差吗想知道在权限上的差别。谢谢
3区别
(1)募捐对象不同:
公募基金会:可以直接面向公众募捐;
公募基金会
非公募基金会:不直接面向公众募捐。
(2)募捐活动的地域范围:
公募基金会: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公开募捐活动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公开募捐活动只能在登记注册地行政区域内开展。
非公募基金会:因不面向公众募捐,所以无地域限制。
(3)登记注册的原始基金(单位:人民币):
公募基金会:全国性的不低于800万元,地方性的不低于400万元;
非公募基金会:不低于200万元。
(4)登记管理机关:
公募基金会: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由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登记;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非公募基金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都可以登记。(但是原始资金超过2000万,且发起人向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提出申请设立的,可以去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2]
(5)名称:
①基金会名称应当反映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基金会的名称应当依次包括字号、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并以“基金会”字样结束。
公募基金会的名称可以不使用字号。
②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应当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非公募基金会不得使用上述字样。
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应当冠以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冠以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名称的,可以同时冠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冠以市辖区名称的,应当同时冠以市的名称。
③公募基金会的字号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
非公募基金会的字号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但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需经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意;
(二)不得使用曾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自然人的姓名;
(三)一般不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的姓名。[3]
(6)关于近亲属关系人员在理事会任职的问题:
用私人财产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相互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基金会理事,总数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其他基金会,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7)法定代表人问题:
公募基金会和原始基金来自中国内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内地居民担任。
(8)每年用于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
公募基金会: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非公募基金会: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9)接受社会监督: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募基金会负有更重的义务。公募基金会组织募捐活动,应当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在募捐活动持续期间内,应当及时公布募捐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和用于开展公益活动的成本支出情况。募捐活动结束后,应当公布募捐活动取得的总收入及其使用情况。非公募基金会由于不存在公开募捐活动,因此信息披露要求相对较低。
『柒』 河仁慈善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一)关注中国教育事业,扩大弱势群体受教育机会,提高其人文与科学素质;专
(二)资助欠发达地属区和弱势群体,改善和提高其医疗保障水平;
(三)资助并促进环境生态保护;
(四)资助紧急灾害救助以及灾后恢复与重建。
『捌』 北京光华慈善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北京光华慈善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一)创业培训;
(二)教育支持;
(三)孤儿助养;
(四)疾病防治;
(五)扶贫赈灾。
『玖』 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一)支持中国癌症防治规划或示范项目与活动;
(二)支持中国癌症防治与康复的科学普及内项目容与活动;
(三)支持中国癌症科学研究与教育工作;
(四)资助癌症学术著作与科学普及读物或音像作品的出版;
(五)支持癌症防治研究机构、学术或社会团体和个人间以及对外的友好交往、合作与交流;
(六)支持和推动中国抗癌新药的研制和临床应用;
(七)奖励癌症防治、研究和科学普及成果以及为中国抗癌事业做出重要贡献者;
(八)为保证以上各项活动的开展,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及公众募捐;
(九)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
(十)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以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资金保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活动;
(十一)开展符合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宗旨的其它有关活动。
『拾』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的业务范围
(一)接受公益来捐赠并开展相关自的募捐活动;
(二)在人口领域兴办扶贫开发项目,组织实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资助困难家庭的行动。
(三)建立专项资助基金,资助遭受意外伤害等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基层计划生育专干特困家庭等;
(四)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奖励中华人口奖 获奖者以及对人口福利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
(五)接受政府委托或与政府合作,开展与人口福利相关的公益资助、救助活动以及各种公益项目;
(六)与非营利组织和热心公益事业的单位和个人合作,开展与人口福利相关的资助、救助活动以及各种公益项目; (七)资助人口福利方面的课题研究,组织开展与人口福利相关的培训、咨询、教育、宣传、调研等活动;
(八)开展人口福利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
(九)其它与人口福利相关的公益活动。
(十)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设立寻子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