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1、“满五”是指购房者拥有房屋的时间等于或超过5年。“唯一”是指业主以家专庭为单位属家庭成员名下在该省份内,登记在房产局系统里的有且只有这一套房子。家庭成员一般来说指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的子女。
2、房屋产权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房产是通过继承的方式得到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继承房产出售按照原房产证为准计算是否满5年。
3、对离婚房产分割,如果一方放弃房屋归另一方,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征个人所得税。
4、将房产无偿赠与非直系亲属,视同买卖,个税正常缴纳(满五唯一免征)。将房产无偿赠与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免征税和个人所得税。
本条内容来源于:建筑工业出版社《家庭装修大全》
B. 哪些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等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2)基金会住房补贴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