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进入基金公司工作需要什么条件
1、对于想进入基来金公司工作,首先源需要考取“基金从业资格”证书;
2、对于现在,你最好考一些证书或者考研究生,学历高一些好(硕士或更高)。重要证书是CFA(注册金融分析师)证书。
CFA考试分三级:
(1)第一级(Level1)偏重于投资分析的工具(如经济学、数量及财务报表分析);
(2)第二级(Level2)以资产评价为核心;
(3)第三级(Level3)则集中在投资组合的布局。
3、对于金融行业,从业不难,难的是专业度的提高。 业内无“基金从业资格”者不能从事基金经理工作,只能在基金公司从事一般性工作。先入行、后进步,也是一条路。
(1)基金公司督察长英文扩展阅读: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公司董事会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基金公司发起人是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机构。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就是指证券投资基金。
2. 请问,基金管理公司的督察长是属于董事层、监事层、经营层中的哪一种啊
监事层和经营层
3. 私募基金有必要设置督察长么
如果为了增加投资人的信任感完全有必要的,公募基金已经再这么做了
这个就像是一个公司的监事职能,一般这个角色多为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客观性。
目前的比较热的互联网金融也有对应的观察员、观察团的角色。
4. 基金公司的职位有哪些
根据东方复财富Choice数据统计,2019年全制年易方达基金以4047.87亿元的非货币基金规模位居榜首;华夏基金非货币基金规模3437.02亿元排名第二;博时基金非货币基金规模3270.39亿元位列第三。规模超过3000亿元的还有广发基金和汇添富基金,非货币基金规模分别达3184.45亿元和3104.48亿元。
规模超过2000亿元的有南方基金、中银基金、嘉实基金、富国基金、招商基金和工银瑞信基金。
5. 基金管理公司的督察长直接对负责是什么呢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按照核定的业务范围和基版金资产运作的权业务特征建立架构清晰、控制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制定全面系统、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度,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防线。1.部门设置要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2.严格授权控制。3.强化内部监察稽核控制。4.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度和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5.严格控制基金资产的财务风险。6.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7.严格制定信息技术系统的管理制度。8.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管理系统。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6. 公募基金一定要叫督察长,合规总监可以吗
公募基金本身证券会监管拿来督察长啊
7. 基金督察长设立的必要性分析
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管理规定》要求基金管理公司需要设立专督察长一职,在公司、股东的利益属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督察长要优先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不过,督察长需要代表公司利益的总经理提名。
设立督察长,是为了提高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的合法合规运作水平,加强公司内部风险控制,促进督察长有效履行职责,切实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根据《规定》,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履行职责的范围,应当涵盖基金及公司运作的所有业务环节。
8. 辽宁报名考试 基金从业有什么要求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分全国统考报名和周考报名的“全内国统考报名要容求 :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主要是基金管理公司内部从事基金销售的人员或许 希望从事该职业的外部人员。报名要求 为: (一)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明 水平 ;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才能 ; (四)中国证监会规则 的其他要求 。 周考报名要求 :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才能 ;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明 水平 ; (三)公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现任/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机构合规/风控担任 人/督察长等;基金托管人、公募基金销售机构的业务担任 人等; (四)中国证监会规则 的其他要求 。 通常 状况 下契合 前三条都是可以报名考试 的。第四点是指恪守 证监会出台的从业人员管理方法 ,恪守 一些规章守则。”这是关于 辽宁报名考试 基金从业有什么要求 ?的解答。91
9. 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制度是什么呢
证监会发布了《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督察长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并于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规定》强调在公司、股东的利益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发生冲突时,督察长要优先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不过,督察长需要代表公司利益的总经理提名。
《规定》明确规定了督察长的职责。根据规定,督察长是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范围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和公司所管理基金运作的所有业务环节。
作为督察长行使职责的保障,《规定》赋予督察长两方面的权利。一是充分的知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可以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参加、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二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制止权和报告权,督察长发现基金和公司运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重大问题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