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对多”和专户理财、“一对一”有什么区别
“一对一”是指特定抄客户为一个人的专户理财。
“一对多”是指特定客户为两个人以及两个人以上的专户理财。
专户理财是指基金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的财产委托,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管理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作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
一对多
基金专户理财又称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账户资产管理业务,是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对象(主要是机构客户和高端个人客户)提供的个性化财产管理服务。其市场动机主要是,一些大企业或特定机构或中产阶层拥有大量闲置资金, 需要通过独立账户加以专门管理。而“一对多”专户理财通俗来说是指多个客户把钱汇总在一个账户交给基金公司专业团队打理。根据证监会公布的基金“一对多”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单个“一对多”账户人数上限为200人,每个客户准入门槛不得低于100万,每年至多开放一次,开放期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一对多”由公募基金公司中的专户团队管理,但准入要求与私募基金更接近。
Ⅱ 基金一对多专户产品现在哪些公司的可以买
1、基金一对多专户产品现在有国泰、汇添富、博时等可以买到。中国证监会在内8月7日晚间向业内发布容《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并将于2009年8月18日起施行。这意味着经过长时间准备,一种崭新的理财服务“一对多”正式浮出水面。
2、引人瞩目的是,目前基金公司准备的“一对多”专户产品在设计上均非常灵活,不像公募基金那样设计严格的股票仓位下限,多为混合型灵活配置品种,股票投资范围从0%到100%,可以投资股票、债券、基金、权证,堪称公募队伍里最灵活的快艇浮出了水面。
按照报道,目前国内已经有32家基金公司有开展“一对多”专户理财业务资格。多家基金公司已经向证监会提交递交产品申请,等待批复。
Ⅲ 什么是基金专户一对多产品
基金专户理财又称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账户资产管理业务,或者基金管理公司专专门账户资产管理属业务,或者基金专门账户资产管理,是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对象(主要是机构客户和高端个人客户)提供的个性化财产管理服务。其市场动机主要是,一些大企业或特定机构或中产阶层拥有大量闲置资金,需要通过独立账户加以专门管理。而“一对多”专户理财通俗来说是指多个客户把钱汇总在一个账户交给基金公司专业团队打理。根据证监会公布的基金“一对多”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单个“一对多”账户人数上限为200人,每个客户准入门槛不得低于100万,每年至多开放一次。
Ⅳ 一对多的基金专户理财
指基金公司向两个以上的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两个以上特定客户的财产委托,把其委托财产集合于特定账户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类似于私募基金。
专户理财是指基金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的财产委托,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管理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作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 “一对一”是指特定客户为一个人的专户理财。 “一对多”是指特定客户为两个人以及两个人以上的专户理财。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公司专户理财部门、代销银行、以及像好买这样的投资管理公司来购买。投资范围 投资于交易所和银行间证券产品,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也可能包括权证。目前约大多数为非结构性产品。 投资于交易所和银行间的证券产品,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也可能包括权证。也可发行结构性产品、QDII等。
人数限制: 50人,机构上限200人
信披要求:每月一次披露净值,也有每周公布者。09年2月银监会曾下文要求每周披露一次。要求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向投资人报告相关信息的时间和方式,保证投资人能够充分了解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情况。
流动性:一般每月开放申赎,部分每周开放,最多一年开放一次申赎
成立要求:一般是5000万才可成立
实际管理人:公募基金公司中的专户投研团队
监管机构:银监会、证监会
费用:如果投资人在封闭期内赎回需缴纳赎回费(费用以合同为准),如果在开放日赎回时没有费用的。固定管理费0.9%和不高于20%的业绩提成(满足提成条件)。
Ⅳ 解释一下什么是基金公司专户理财“一对多”业务
基金专户理财,是来指基自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活动。所谓“一对多”业务,是指取得资格的基金公司向两个以上客户募集资金,或接受两个以上客户的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所进行的证券投资活动,人数上限为200人。
Ⅵ 专户“一对多”和私募基金区别在哪
1、投资管理人不同:一般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不超过人,超过50人以后的个人投资者投资门槛需要300万以上,超过300万以上的投资者不计算在50人以内。机构认购者不限人数。成立要求一般是3000万元;专户“一对多”业务实际管理人是公募基金公司中的专户投研团队。认购门槛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数不超过200人。成立要求是5000万元以上。
2、研究力量不同:“一对多”的研究力量会依托于基金公司的研究背景,研究力量一般认为比私募基金研究力量强大,一般都有可查的过往业绩背景及个性鲜明的投资风格。
3、信息披露周期及资金流动性不同:信息披露方面,每月一次披露净值,也有每周公布的。2009年2月银监会曾下文要求每周披露一次。部分私募每季、每月或以更高频率公布操作报告。一般每月开放申赎,部分每周开放;“一对多”要求每周一次向投资人公布净值,要求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向投资人报告相关信息的时间和方式,保证投资人能够充分了解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情况,最多一年开放一次申赎。开放期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所以投入的资金一般流动性会比基金“一对多”好。
4、投资限制不同: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一般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20%(不同信托公司会有所不同)。专户“一对多”组合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Ⅶ 什么是基金专户一对一,一对多
一对多专户与一对一专户、证券投资基金的区别
1、 一对多专户
2、开放式基金
3、一对一专户
客户数量 :
1、委托人不少于2人,不超过20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2、不少于200个(上市交易不少于1000人)
3、 1个
单笔委托 :
1、不低于100万元
2、一般不得低于1000元(视基金公司具体规定)
3、不低于3000万元
资产规模 :
1、成立时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50亿元
2、成立时不低于2亿元
3、成立时不低于3000万元
委托规模变动 :
1、可参与或退出(每季度最多开放一次)
2、可每日申购或赎回
3、可追加或提取,提取后不低于3000万元
委托形式 :
1、基金公司、托管行与多个客户一一签订资产管理合同
2、基金公司公告基金合同,客户认购/申购即视为接受合同,但不与客户一一签订
3、 基金公司、托管行与单一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
管理费用 :
1、固定费率+业绩报酬(或有)
2、固定费率
3、固定费率+业绩报酬(或有)
客户服务 :
1、向委托人报送投资报告;至少每月披露一次净值;涉及证券投资明细的,原则上每季度至多报告一次。
2、季报、半年报、年报,每日披露净值
3、向委托人报送投资报告;涉及证券投资明细的,原则上每月至多报告一次。
Ⅷ 基金公司 一对多是什么意思
基金公司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也被称作“一对多”专户理财业务,是相对于公专募基金管理业务而言的属,指基金公司向两个以上的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两个以上特定客户的财产委托,把其委托财产集合于特定账户进行证券投资活动,是此前“一对一”专户理财的拓展,类似于私募基金。
Ⅸ 私募基金和“一对多”专户理财有哪些区别
1、投资管理人不同:一般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不超过50人,超过50人以后的个人投资者投资门槛需要300万以上,超过300万以上的投资者不计算在50人以内。机构认购者不限人数。成立要求一般是3000万元;专户“一对多”业务实际管理人是公募基金公司中的专户投研团队。认购门槛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数不超过200人。成立要求是5000万元以上。
2、研究力量不同:“一对多”的研究力量会依托于基金公司的研究背景,研究力量一般认为比私募基金研究力量强大,一般都有可查的过往业绩背景及个性鲜明的投资风格。
3、信息披露周期及资金流动性不同:信息披露方面,每月一次披露净值,也有每周公布的。2009年2月银监会曾下文要求每周披露一次。部分私募每季、每月或以更高频率公布操作报告。一般每月开放申赎,部分每周开放;“一对多”要求每周一次向投资人公布净值,要求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向投资人报告相关信息的时间和方式,保证投资人能够充分了解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情况,最多一年开放一次申赎。开放期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所以投入的资金一般流动性会比基金“一对多”好。
4、投资限制不同: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一般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20%(不同信托公司会有所不同)。专户“一对多”组合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Ⅹ 什么是基金专户一对多产品
指基金公司向两个以上的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两个以上特定客户的财产委托,把其委托财产集合于特定账户进行证券投资活动,类似于私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