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国基金目前均是契约型基金吗
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成立内投资基金公司的形式设立,通容常称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通过基金契约设立,通常称为契约型基金。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契约型基金又称为单位信托基金,指专门的投资机构(银行和企业)共同出资组建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委托人通过与受托人签定"信托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基金单位持有证"来募集社会上的闲散资金。
② 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是什么类型的公司
按基金的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有两种类型:即契约型和公司型两种。
(1)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又称为单位信托基金,是指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为基金的当事人,通过签订基金契约的形式发行的一种基金。它是基于契约原理而组织起来的代理投资行为,没有基金章程,也没有公司董事会,而是通过基金企业来规范三方当事人的行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管理操作。基金托管人作为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和处置,对基金管理人的运作实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作为基金的发起人,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将资金筹集起来组成信托财产。依据信托契约,由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信托财产,具体办理证券、现金管理及有关的代理业务等。投资者是受益凭证的持有人,通过购买受益凭证,参与基金投资,享有投资受益。基金发行的受益凭证表明投资者对投资基金所享有的权益。
(2)公司型基金 又叫做共同基金,指基金本身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成立,通过发行基金股
份将集中起来的资金投资于各种有价证券。公司型投资基金在组织形式上与股份有限公司类似,基金公司资产为投资者(股东)所有,由股东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先聘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负责管理基金业务。 公司型基金的设立要在工商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同时还要在股票发行的交易所在地登记。公司型基金的组织结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当事人:基金股东、基金公司、投资顾问或基金管理人、基金保管人、基金转换代理人、基金主承销商。
我国现在由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私募基金则有契约型与公司型两种。
③ 什么是契约型基金什么是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与契约抄型基金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法律依据不同。公司型基金组建的依据是公司法,而契约型基金的组建依照基金契约,信托法是其设立的法律依据。
2、基金财产的法人资格不同。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资格,而契约型基金没有法人资格。
3、发行的凭证不同。公司型基金发行的是股票,契约型基金发行的是受益凭证(基金单位)。
4、投资者的地位不同。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发表自己的意见,可以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购买受益凭证后,即成为契约关系的当事人,即受益人,对资金的运用没有发言权。
④ 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有何区别
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法律依据不同。公司型基金组建的依专据是公司法,属而契约型基金的组建依照基金契约,信托法是其设立的法律依据。
2、基金财产的法人资格不同。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资格,而契约型基金没有法人资格。
3、发行的凭证不同。公司型基金发行的是股权份额,契约型基金发行的是受益凭证(基金单位).
4、投资者的地位不同。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作为公司的股东有权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发表自己的意见,可以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购买受益凭证后,即成为契约关系的当事人,即受益人,对资金的运用不能直接干涉。
5、基金资产运用依据不同。公司型基金依据公司章程规定运用基金资产,而契约型基金依据契约来运用基金资产。
6、融资渠道不同。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资格,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向银行借款。而契约型基金一般不能向银行借款。
7、基金运营方式不同。公司型基金像一般的的公司一样,除非依据公司法规定到了破产、清算阶段,否则公司一般都具有永久性;契约型基金则依据基金契约建立、运作,契约期满,基金运营相应终止
⑤ 公司型基金的契约基金
也称为信托型基金,它是由基金经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与代表受益人权益的信托人(托管人)之间订立信托契约而发行受益单位,由经理人依照信托契约从事对信托资产的管理,由托管人作为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负责保管基金资产。契约型基金通过发行受益单位,使投资者购买后成为基金受益人,分享基金经营成果。契约型基金的设立法律性文件是信托契约,而没有基金章程。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投资人三方当事人的行为通过信托契约来规范。
契约型基金的发展基础是要有完善的信用制度和成熟发达的信托市场,但国内在这方面的发展是不足的。而我国的股份公司制度已经有多年的发展历史,相对比较成熟,在这种条件下,有利于发展公司型基金。目前国内已经发行的60家基金全部是契约型基金,以前曾经在上交所上市的淄博基金是我国首家封闭式公司型基金,但经过改制后成为契约型基金。 1.资金的性质不同。契约型基金的资金是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筹集起来的信托财产;公司型基金的资金是通过发行普通股票筹集的公司法人的资本。
2.投资者的地位不同。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后成为基金契约的当事人之一,投资者是基金的委托人,即基于对基金管理人的信任,将自己的资金委托给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营运,又是基金的受益人,即享有基金的受益权。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购买基金公司的股票后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因此,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对基金对基金运作的影响比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大。
3.基金的营运依据不同。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契约营运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据投资公司章程营运基金。
2001年2月,青岛啤酒增发1亿股A股,基金泰和利用信用申购,一举申购3300万股,占据青啤流通盘的16.5%,仅此一项,就将数千万利润纳入囊中。而基金泰和要获得如此数量的配售,账面需动用78.7亿元,但其净资产仅为26亿余元,基金泰和只预交100万元保证金就作出了10亿股的申购申报。
同样,2001年12月,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47家基金参与了网下申购,申购总资金超过1056亿元,而当时这些基金净值总计尚不足780亿元。
⑥ 为什么我国没有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主要在美国。
中国的体制还没到如此发达的程度。
中国目前还没专有相关的法属律文件。
在中国还没有公司型基金,主要是中国的基金经理人市场不够成熟。
基金经理人的能力不够强,只能依托一家大的基金公司的力量,不可能自己开一个基金公司。
基金经理人的人不够多,往往一个人要兼理几只基金,不可能自己开一个公司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本身是一间公司。
⑦ 我国为什么没有公司型基金制约其发展的因素有哪些
公司型基金主要抄在美国。
中国的体袭制还没到如此发达的程度。
中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件。
在中国还没有公司型基金,主要是中国的基金经理人市场不够成熟。
基金经理人的能力不够强,只能依托一家大的基金公司的力量,不可能自己开一个基金公司。
基金经理人的人不够多,往往一个人要兼理几只基金,不可能自己开一个公司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本身是一间公司。
⑧ 我国有公司型基金吗
1997年我国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将基金按组织形式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但2003年出台的《基金法》的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通过公开发行股份募集基金,设立证券投资公司,从事证券投资等活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从而,公司型基金不在《基金法》的管制范围内。后来“国务院另行规定”迟迟未见出台,致使我国的《基金法》实际上成了“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法”。
法律制度的缺失以及配套制度的不健全,使得我国公司型基金没有生长的土壤。目前我国现存的60多只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几年前昙花一现的公司型基金“淄博基金”悄然改为了契约型基金。但现在契约型基金的要进一步发展却举步维艰,不仅三分之二的基金经营处于亏损状态,甚至基金的发行过程中出现了硬性摊派现象,而且出现了个别基金管理人滥用权利、违规操作,如“青啤事件”、“深高速事件”。最后,契约型基金的投资品种、操作理念几乎“千人一面”、同质化,机构投资者的个性化服务缺失,造成市场对此类基金投资欲望普遍下降。同时,公司型基金却在实际上又完全无法操作、无法改变这种局面。
目前,公司型基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公司型基金的法律空缺:“国务院另行规定”尚未出台,公司型基金的实际运作受到《公司法》、《基金法》、《信托法》三者的制约,但都没有给出明确的界定。这样多方权利和义务不明确,弊端很多,可操作性低。基金运作的合理的成本、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机制、业绩表现的评价等诸多方面很难形成流畅的市场化运作。
二、对投资基金的税收政策仍然空缺: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型基金在税收上与一般企业同等对待,必须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高税额。总和近50%的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使得公司型基金不堪重负,丧失了市场运作的可操作性,与契约型公募基金更不在同一起跑线上,这在实践上导致了机构投资市场只能限于很窄的契约型公募基金和地下众多的“投资顾问”小账户,阻碍了机构投资市场的专业化、效率和规模的健康发展。
三、公司型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完全不具有操作性:工商登记过程中的增资减资手续过度繁琐和漫长。对于公司型基金这种特殊类型的“投资公司”,增资和减资手续也与一般企业相同,增资的工商手续需要个5工作日,减资需要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公告45日后才可开始工商手续,工商手续还需要5个工作日。如此漫长的工商手续,使得公司型基金难以捕捉市场机会。尽管我们在与工商登记部门的调查中曾经确认过,对这类特殊“投资公司”完全可在3日内完成增减资手续,实现与国际上的T+3处理接轨。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分仓结算上还不到位:机构投资人通常买卖金额大,通过分仓下单,是发达市场必备的机能。分仓下单有很多好处,包括减少对市场的冲击、避免可能发生的操纵市场行为、增强券商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已经可以分仓结算,但是由于设计问题,在目前的实践中,大多数投资机构采用多购买席位、或者多设立账户的办法解决,这一方面提高了运作成本,另一方面在托管行的基金净值估值上造成不可操作性,同时多席位、多账户使得监管部门无法了解基金持仓的全体情况,我国托管行专业水平的发展也会因此受到严重阻碍。从交易所和结算公司角度来看,这在交易和结算过程中无疑也增加了成本和风险。
五、公告体系过于地方化、低效率、高成本:相关操作过程中的“登报”公告,要求省级以上的报刊。这些报纸相对太地方化,并且由于版面等限制,常常造成公告排队的低效率现象。对于为机构投资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部门,收集省级以上报刊上的相关信息进行专业操作、确认十分困难。这些都对建立商业信用体系和高效率的商业运作有负面效果。现行的公告体系无法满足我国商业活动的专业化要求,更无法满足公司型基金运作中增资减资的频繁操作。
机构投资人市场的长期空缺,是我国资本市场投资技能和效率偏低的重要原因,是造成我国资本市场表现与持续高速成长的国民经济相背离的主要原因之一。法规不配套也导致了我国机构投资市场采用“曲线救国”的方法,纷纷使用土办法。结果是专业程度低、进入市场成本高、运作成本高、评估难度大、相关市场环境无法培育成长等。因此,目前我国已经到了必须导入合理的基金法律和制度安排的时候了。
⑨ 我国现在有公司型基金吗有些疑惑
有的。很多冠名为“某某投资公司”的就是公司制基金。
比如这个例子:“近日,由南京河西中内央商务区投资容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市河西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三方共同发起设立的南京河西新城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在河西新地中心举行,标志着南京第一支公司制的母基金正式启动运作。该基金总规模10亿元人民币,一期规模4亿元人民币”。
⑩ 什么是契约型基金什么是公司型基金
按基金的组织形式和法律地位不同,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有两种类型:即契约型和公司型两种。
(1)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又称为单位信托基金,是指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为基金的当事人,通过签订基金契约的形式发行的一种基金。它是基于契约原理而组织起来的代理投资行为,没有基金章程,也没有公司董事会,而是通过基金企业来规范三方当事人的行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管理操作。基金托管人作为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和处置,对基金管理人的运作实行监督。
基金管理人作为基金的发起人,通过发行受益凭证将资金筹集起来组成信托财产。依据信托契约,由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信托财产,具体办理证券、现金管理及有关的代理业务等。投资者是受益凭证的持有人,通过购买受益凭证,参与基金投资,享有投资受益。基金发行的受益凭证表明投资者对投资基金所享有的权益。
(2)公司型基金 又叫做共同基金,指基金本身为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成立,通过发行基金股份将集中起来的资金投资于各种有价证券。公司型投资基金在组织形式上与股份有限公司类似,基金公司资产为投资者(股东)所有,由股东选举董事会,由董事会先聘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负责管理基金业务。 公司型基金的设立要在工商管理部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同时还要在股票发行的交易所在地登记。公司型基金的组织结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当事人:基金股东、基金公司、投资顾问或基金管理人、基金保管人、基金转换代理人、基金主承销商。
我国现在由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私募基金则有契约型与公司型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