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基金会的发展现状
据基金会中心网统计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8日,中国共有基金会4115家,其中公募基金会1476家,非公募基金会2639家。自2010年非公募基金会数量超过公募基金会之后,非公募基金会的数量增长速度一直保持很快。非公募基金会数量增长迅速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政策推动,《基金会管理条例》明确了非公募基金会的地位和基本运作规则,近几年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下放进一步促进了非公募基金会的数量增长;2008年之后社会对慈善行业有了更多的了解和关注;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提高了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免税比例等。
从数量与分布概况看,基金会发展显现出以下趋势:
1. 基金会数量自2004年以来保持20%左右的增长率;
2. 活动领域发展趋势:一枝独秀、整体多样;
3. 7个省市基金会数量占据全国总数的61%。
从地域分布上看,基金会数量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分布着较多的基金会。截止2013年底,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北京市、上海市、福建省、内蒙古、湖南省是基金会最多的10个省份。 在美国,基金会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关注的范围日益扩展,除了关注传统的扶贫、教育、环境、医疗、公共事业等领域外,还扩展到全球发展、精神、个人潜质发掘等方面。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的捐赠范围为全球发展、健康、教育。E-bay创始人奥米迪亚夫妇的基金会则是积极支持个人潜质发掘。怀特基金会则将主要精力放在古代研究、艺术、人文科学上。
截止2013年底,我国基金会的活动领域大多集中在教育以及传统的救灾济贫、扶弱助残、医疗救助、文化等方面,而致力于推动艺术、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社区发展、及公益支持等更为广阔的社会公共领域内的基金会则比较少。也有一些新成立的基金会已经更多地关注新兴领域,包括国防建设、传媒、地质科学等方面,包括:云南三益文化国防基金会、环球公益基金会、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基金会等。 2011年,中国公益慈善界经历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多事之秋,先是郭美美网络炫富的行为引发了红十字会的信任危机;接着,中华慈善总会发票事件、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中非希望工程、河南宋庆龄基金会的投资放贷,又相继遭到舆论的质疑和抨击。在“一人生病,全家吃药”的公益界,不断涌现的慈善丑闻使得整个公益行业的公信力都受到影响。
正如当年的希望工程创始人、如今的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所言,由郭美美引发的“官办”慈善公信力危机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已经显现:“尽管四个机构涉及的麻烦和背景、原因、性质各不相同,但社会对这些事件的质疑和责问,不论是专业还是外行,理性还是不理性,无不指向‘官办’慈善机构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表达了对‘官办’慈善机构的不信任。这个乱局的出现看似偶然实属必然,归根到底是官民不分的慈善体制惹的祸。”
2012年8月29日,中基透明指数(简称FTI)在北京发布。中基透明指数,即中国公益基金会透明指数。这是一套有关基金会透明标准的评价系统,其评价指标包括基金会的基本信息、财务信息、项目信息、捐赠信息等共60个,并以基金会信息披露的渠道和完整度等作为参数,以排行榜单为呈现形式。排行榜将按照基金会最新透明分数每周更新一次,排名越靠前,代表基金会透明度越高。中基透明指数由基金会中心网、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中国NPO自律行动委员会、中国非公募基金会论坛和众多基金会组织参与研发。“它标志着我国公益基金会在制定社会管理标准方面迈出了重大一步。”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说。据介绍,这个指数具有公开性、科学性、民间性、国际性,将推动我国公益基金会行业提升信息化水平。
中基透明指数一方面树立行业可量化的透明度标准,另一方面分享实践经验和互联网工具,实现基金会透明度的提升和基金会管理能力的跨越式发展。这个指数将帮助基金会根据标准增强自身透明度,并了解自己的信息公开程度在行业内的位置。对于公众而言,可以以透明指数作为捐赠参考,从而促进慈善行业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1、公募基金会亟需转型
公募基金会拥有着公募权这一优势资源,很多老牌公募基金会规模扩大迅速。然而,“如何把钱花好”成为这些基金会当前面临的最大难题,这促使他们思考基金会的未来定位。有些则开始了由运作型向资助型基金会过渡的转型尝试;也有基金会开始创造平台,将公募权分享给草根公益组织。
事实上,自2010年开始,一些全国大型公募基金会就纷纷宣布,将从操作型基金会转向资助型基金会,即基金会由筹资后自己做项目,转变为培育和资助草根公益组织。
越来越多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试图从操作性基金会转型资助型基金会,然而捐赠人不理解、不支持的态度以及草根公益组织专业性不高、执行项目效果难以预估的现状,使得公募基金会转型步履维艰。
2、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过程中的挑战
对于大多数非公募基金会来说,其自身的可持续性的资金来源问题也开始引起重视。按《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基金会每年支出资金不是来源于投资回报,而是来源于企业和个人的捐赠。因此如何保证基金会自身的良性发展已经是个问题。
如何获得持续性的基金来源,采取多样的基金增值方式,获得安全的高收益,已经成为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过程中无法绕过的课题。事实上,在一些基金会发展发达的国家,捐助基金会不是单纯的捐助,而是一种“投资”。非公募基金会应该利用自身的创始基金进行运作投资,产生效益,从而使基金会可以依靠自身的力量进行可持续地发展。
㈡ 知名NGO/NPO
中国知名的?有点笼统,我不知道你要找哪个领域的,还是专注某个方面的NGO?下面给内你推荐几个吧
环保NGO又称容ENGO:
国内:
自然之友
绿色汉江
绿色江河
绿家园
地球村
……
国际:
美国大自然保护协会
绿色和平
世界自然基金会
根与芽
气候酷派
教育领域的
宏德教育
华渊助学
格桑花
天下溪
ofs 我们自由的天空
JA国际青年成就
……
医疗:
重症儿童救助
嫣然基金会
儿童希望
……
扶贫:
北京富平学校
扶贫基金会
友成扶贫基金会
南都公益基金会
综合:
乐施会
福特基金会
瑞典大使馆
加拿大公民社会发展
类政府部门的NGO
又称gongo
中国红十字会
宋庆龄基金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
中国青少年基金会
……
总之有很多吧,如果你要收集这些信息,建议你买本2008年的社会组织年鉴。当然你是可以参考我的博客的:NGO/NPO公益资源整合http://hi..com/yutulip
用心检索,你会发现的更多。祝好!
㈢ 南都公益基金会的组织徽标
南都公益基金会标识设计以银杏树为原型。银杏树植根本土,生命力旺盛,有中国国树之称。图形突出了银杏叶的特征,形似一棵扎根大地的小树,象征着中国民间公益组织从小到大,顽强生长的品格,同时又蕴含着南都公益基金会倾力培育民间公益之树的美好寓意。图形设计简洁,造型优美,色彩采用暖色,亮丽温暖;张开的树冠像阳光怀抱需要关怀的人,让人心怀希望,体现了公益精神。
南都基金会资助非营利组织为农民工子女开展的各项公益项目和志愿服务活动,包括:农民工子女道德辅导项目、学业辅导项目、健康成长指导项目、就业服务项目、生活方式辅导项目、社会交往指导项目以及改善农民工子女成长环境的研究和政策推动项目。公益项目最高资助额为人民币20万,重点项目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万,其中资助额在5万元以下的为小额资助项目。
㈣ 向哪些公益机构捐赠 个人所得税可扣除
个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规定
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青少年活动场所电子游戏厅有关所得税和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1号)规定,对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是指专门为青少年学生提供科技、文化、德育、爱国主义教育、体育活动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的公益性场所。对农村义务教育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03号)规定,对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农村义务教育范围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农村乡镇(不含县和县级市政府所在地的镇)、村的小学和初中以及属于这一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纳税人对农村义务教育与高中在一起的学校的捐赠,也享受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政策。
向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72号)规定,对个人通过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用于公益救助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对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的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67号)规定,个人通过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对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68号)规定,个人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对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8家单位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8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66号)规定,对个人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和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对中华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捐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04号)规定,为支持我国农村医疗卫生、经济科学教育、慈善、法律援助和见义勇为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个人自2003年1月1日起(注:也可以直接)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和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研究开发经费捐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24号)规定,个人或个体工商户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资助的,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㈤ 南都公益基金会是民间非营利组织吗
应该是吧
㈥ 徐永光的个人履历
1986年任团中央组织部部长;1989年3月任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长并创建希望工程;专2005年任属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中华慈善大会组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2007年5月任南都公益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11年任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潜心中国NGO事业20年,在非营利组织管理和研究领域有重要建树,主编《中国第三部门研究丛书》,著有《叩问天人之际—徐永光说希望工程》。南都公益基金会以“支持民间公益”为宗旨,关注转型期的中国社会问题,其实施的旨在改善农民工子女成长环境的新公民计划,被誉为徐永光的第二个希望工程。
㈦ 徐永光的人物生平
徐永光是共和国的同龄人,出生于浙江温州一个城市贫民家庭。还没学会说话,父亲就离开了人世,母亲靠给人缝补浆洗养育5个子女。
徐永光8岁才上学。那年母亲已上班,哥哥姐姐都上学,谁也顾不上管他。看到邻家孩子都在上学,徐永光也翻到户口簿,自己到学校报了名。那时贫民孩子交学费有两种优惠,一个是分期,一个是减免,这两种待遇,徐永光都享受过。
“童年的家庭生活和环境影响,往往能决定一个人一生的道路。”这一论断可以用来概括徐永光的人生。“出人头地”后推出希望工程帮助失学少年,也是命运让他做出的选择。
少年徐永光十分珍惜读书的机会,小学五年级就当上少先队大队长,初一时就成为全校的第一个团员。“文革”开始,身为校干部加“红五类”的徐永光成为红卫兵头头,然而不幸“站错了队”,被当作“现行反革命”被关、被打。后来越墙逃跑,躲到姐夫家乡的一个小岛养伤避难。
1968年3月,徐永光应征入伍,当兵三年,他的最高职务是班长。退伍后进入温州邮电局当了汽车修理工。他不满足于车钳刨铣焊,想搞点小革新,想读书。1973年的大学梦终因张铁生而破灭。
“四人帮”被粉碎后,徐永光以一名解放者的热情投入工作,被评为浙江省“邮电学大庆先进个人”。1978年抽调参加共青团十大筹备工作后,时任团中央组织部长的陈白皋要正式调他到团中央组织部工作。徐永光认为自己更适合基层。谈话进行了整整一天,他才表态:既然组织上这么信任我,那就留下好好干吧。
徐永光的创新意识比较强,加上做事一向认真踏实,他在团中央的发展可用“直升飞机”来形容。不到7年,就从一名普通干事升至组织部长。
徐永光是温州人,而温州人在南宋永嘉学派之集大成者叶适的“道不可须臾离物”和“善为国者,务实而不务虚,择福而不择祸”的影响下,形成了务实、创新、重商的文化基因。因此,温州人不怎么热衷政治,即使从政,也很少做成高官。
“仕途光明”的局级干部徐永光也没有改变温州人的官场宿命,他认为自己“做官不得要领”。80年代末期,人们都想干点事、社会改革的气氛很浓,同时,第一波“下海”潮兴起,《基金会管理办法》鼓励成立“民间基金会”。1988年,共青团十二大通过了体制改革的决议。徐永光希望搞一块实体,把事业开发做起来。不久成立团中央事业开发委员会,同步推进两件事:一是创办中国华青公司,后因清理整顿,公司没有办下来;另一个就是筹办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结果基金会办成了。
“如果公司注册下来了,我会去做公司而不是做基金会。这样的结果无非是中国多了一个小商人,也许就少了一个希望工程。”90年代末,徐永光曾经对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康晓光说,“希望工程的出现有许许多多的因素,其中就有这样一些偶然因素。这也许就是命运!”
“希望工程”的诞生是一个必然。上世纪80年代末,我国未解决温饱问题的人还有上亿,每年有100多万小学生因家庭贫困交不起四五十元的书杂费而失学。
1986年,徐永光曾在广西柳州地区进行了两个月的调查,他发现,“金秀瑶族自治县共和村,全村人口2000多人,解放后没有出过一名初中生,250名学生中,小学一年级学生71名,五年级7名,辍学率达90%以上。”
1989年初春,已经请辞团中央组织部长的徐永光和几位志同道合者在办公室里畅想基金会的发展方向。大瑶山孩子渴望读书的眼睛在他脑海中闪现,希望工程的灵感跃然而出。
公益事业有三个最佳选择:贫困、儿童、教育。希望工程将这三个点捆到一起,一诞生就得到了意想不到的关注。汇款单如雪花从海内外飞来,到1994年,中国青基会和省级青基会接受的捐款总额达到了3.85亿元,救助总规模达到了101.5万名,建希望小学的总数量达到了749所。这些数字,是基金会原计划的10倍、20倍。
超常规的发展,必然带来某些方面的失衡,比如,全国地县基金的数量难以控制,放任自流的现象已经出现。有些地县筹到钱后不报、不交,要留下自己用于希望工程;有些未经授权,就以希望工程名义接受捐款。
从另外一个角度看,树大招风,谤随名高。希望工程的捐款中,既有海外富豪百万千万元的投入,也有普通孩子几元几角的压岁钱。由于这样的规模和影响,整个社会都不允许希望工程有任何污点。因此,1994年1月21日,当香港一家名为《壹周刊》的杂志以“千里追寻七千万元下落,希望工程善款失踪”为封面标题,说希望工程“数千万拨款不知去向”、“穷人读破校”、“掠水现象到处都有”、“港人捐钱无资料”时,善良的捐款人震惊了。
《壹周刊》的文章造成中国青基会和希望工程名誉的极大损失。据统计,在文章发表之前的25个月内,来自香港的捐款每月平均达300多万港元,之后的数月内,每月仅有十几万港元捐款。
“为了希望工程和青基会的荣誉,我们只有豁出去了,就是刀山也要上,就是油锅也要下。”徐永光咨询了律师的意见后,对同事说:“我们打官司!把官司打到他们家门口去!”
徐永光没有想到,这个官司,一打竟然打了6年。
在法律制度上,香港实施的是“英美法系”,内地实行的是“大陆法系”。由于是异地诉讼,徐永光和青基会毫无经验,加上《壹周刊》试图私下和解,其律师运用合理的法律程序设置障碍。对方提出一个证据需求,原告方就要经过6道环节当面呈交。开庭时间就这样一拖再拖。直到2000年3月13日,此案才得以开庭。
徐永光作为原诉方的第一证人接受了对方律师整整一天半的盘问。在2000年4月出版的《中国青基会通讯》上,徐永光在《庭审归来谈感受》一文中说,有一处“很险”:
大律师让我看一份1993年的希望工程公告,其中一项“1993年11月30日,希望工程接受捐款1亿零400万”,问我“是正确的吗”?我回答“正确”。他反复问了几次,我心里开始发毛,心想后面一定有个炸弹,不知何时引爆。在继续盘问中,我突然想起来:审计报告1993年12月31日的捐款数为1亿零100万,就是说时间多了一个月,钱还少了300万,这是怎么回事?我很紧张,幸好下午的盘问时间到,没有引爆。我舒了一口气,赶紧回去查个究竟。原来在发布公告时,财务没有经验,把非希望工程的捐款也统计进去了;而审计时则审查每一笔捐款的内容,减去了非希望工程捐款。第二天,大律师追问我这“300万”问题时,我不仅把来龙去脉解释清楚,还变被动为主动,阐明自己的观点。
官司最终因铁的事实和律师、证人等的出色表现而获得胜利。2000年6月20日,法官判《壹周刊》诽谤罪名成立,并赔偿青基会350万港元。这是当时香港诽谤诉讼史上赔偿额最高的案件。
凯旋而归的徐永光没有因此而轻松,他曾给希望工程概括了“八大隐患”:没有纳入统一管理的募捐“体外循环”;借希望工程之名搞非法牟利的“假名营私”;不按管理规范办事、另搞一套的“体制摩擦”;法律、政策不完善带来的“制度风险”;实施机构自己的“管理疏误”;个别不负责任媒体的“中伤毁誉”;外界以偏概全的“失准评判”;道德风险导致的“自砸招牌”。
“这八大隐患像幽灵一样徘徊在希望工程的身边,每一个隐患的恶性发作都可能带来灭顶之灾。而另一方面,公众要求我们万无一失,这使得我们犹如在天堂和地狱之间走钢丝,每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战战兢兢,惶惶不可终日。”
2002年,《南方周末》准备在3月21日的报纸上刊登记者采写的调查徐永光的报道。这篇调查列举了徐永光挪用超过一个亿的捐款草率投资、放在私人名下炒股、指示下属做假账、为青基会少数领导“谋取”第二套住房、在香港设有“秘密账户”等“十大罪状”。
然而,3月20日晚上,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和南方周末报社通知全国十余印点停止印刷,撤换新版。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调查中,没有徐永光本人的声音。
这次“舞弊报道”风波,又将徐永光推入“黑幕”。
时隔5年,徐永光对此事表现得十分坦然。“我想得很明白。南怀瑾先生早在十几年前就告诫我:‘永光,你要记住一句话,谤随名高。’做这么大的事情,承受这些算不了什么,心底无私天地宽嘛。”
实际上,此时对徐永光困扰最大的,不是此类“中伤毁誉”,而是民间组织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所带来的“制度风险”。从1988年国务院《基金会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直到2004年执行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我国基金会一直处于“零成本”运作状态。《办法》规定“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用,在基金利息等收入中开支”,这意味着基金会不能从捐款中列支工作成本。
“我们只能打捐款收支的时间差,去搞投资增值。”
从整体上看,青基会的投资是盈利而不是亏损的。审计结果表明,到2002年底,中国青基会的增值扣除亏损部分,净收益是7400多万。“正是这些纯收益,支撑了希望工程10多年的运行。世界上哪个非营利组织能够‘零成本’运行如此?”说到此,徐永光有些愤愤不平。
“投资项目里确实有失误的,对此,我需要承担决策责任。但是,我个人的自律是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假设我有过一分钱的不检点,今天也不可能在这儿和你聊天了。”
“希望工程”类的神话和徐永光式的英雄传奇不会再有了。因为,法制在健全,公益文化正在规范,所有的公益领袖都将回到制度之内,要么决策,要么执行,他们只能是“机构治理”中的一部分。
“物有本末,事有始终。”到2005年国家的“两免一补”政策全面实施的时候,徐永光最初要让农村穷孩子读得起书的愿望完全实现,他的希望工程的使命已经结束了。
而此时的青基会,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管理体系,培养了一批成熟的专业人才。
“青基会有没有我都无所谓了,我再做其实也是浪费。”受《道德经》“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的影响,徐永光萌生了退意,相继辞去了秘书长和常务副理事长的职务。
2005年初,受中华慈善总会会长范宝俊的邀请,徐永光出任中华慈善总会副会长。
这一年,民政部部长李学举提出要召开“中华慈善大会”,徐永光任大会组委会秘书长。他急切地想让草根组织登堂入室,在他推动下100多位草根组织代表应邀参会,一批草根组织代表获得中华慈善奖的殊荣。徐永光自己也被最基层的这些民间公益组织朋友们的精神感动得难以自已,也为他们的困难和艰辛忧虑万分。他写过一篇《非公募基金会,背负中国第三部门的希望》的文章,现在他想自己试试了。
中华慈善大会一结束,徐永光就向范宝俊会长提出辞职,理由是:“我的心野了,收不回来。”
想起那段短暂的经历,徐永光半开玩笑地说:“我这个人,一直是有九分能力只做七分的事情。只有这一次,我的能力小于我希望推动的事情。于是,马上知难而退。”
《易经》中有一句话:“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徐永光深谙此道,总能把理想主义的激情和脚踏实地的务实结合得恰到好处。
今年3月,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参加政协工青妇三个团体的联组讨论。小组安排的9名委员发言后,还余半个小时,主持人宣布:“现在自由发言。”全场一片沸腾,委员们举手一片。徐永光的座位比较靠后,等主持人点是没戏了。于是也顾不得斯文,跑出座位一把抢到了话筒,向总书记建言应该发挥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还列举了民间组织登记难的问题。
该低调时低调,该张扬时张扬,该进则进,该退就退,这就是徐永光,决不含糊。
2006年,徐永光似乎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了。直到2007年2月4日,他以南都公益基金会筹办人的身份露面中央电视台《春暖2007爱心总动员》,并宣布出资千万元支持农民工子女教育。
顷刻,他的短信爆棚了,有人称他是凤凰涅盘,有人打听“南都公益基金会”的出资人是谁。
实际上,这个基金会将由南都集团出资1亿元人民币注册。该集团董事长周庆治曾在浙江省委工作,是徐永光的同乡兼朋友。18年前,他俩几乎同时下海,一个经商,一个做公益,如今做生意的把生意做大了,办公益的也把公益办出了名堂,两人又走到一起关注第二代移民的教育。
南都公益基金会从2006年年初开始酝酿。当年2月,徐、周讨论了《南都基金会设立计划书》,提出“2006年3-4月向民政部递交注册申请,2006年6月机构挂牌”。但是到2007年5月11日,他们才收到《南都公益基金会设立登记的批复》。
“基金会审批历时1年,与预期的时间相去甚远”,徐永光说,“这个过程,应了好事多磨这句老话。”
虽然“多磨”,“省惯了”的徐永光和筹备组却一直努力节俭办事。一年多来,筹备组业务招待费一项共支出7600多元,每月不到600元。有一次,理事长何伟到民政部签备忘录,基金会工作人员花费600元安排了一桌饭菜。徐永光当着理事长面批评他们:“理事长又不是外人,点那么多菜干嘛!”
南都基金会的运作模式与国际著名的大基金会有诸多相似之处,比如,福特基金会通过一个投资组合来实现基金会的增值,南都基金会在理事会下面也设立了一个投资委员会,“这个做法将为国内基金会的投资探出一条路子。”
在“花钱”方面,南都基金会和福特、盖茨基金会一样,定位为资金提供者。“南都基金会锁定农民工子女教育,80%的支出用于这个领域,我们进行项目招标。”徐永光说,南都基金年会只有五六人管理项目,但是一年下来,“起码有十倍或更多的人来花这些钱做事。”
“支持民间组织”也是南都基金会的一个使命。“这样不仅让优秀的民间组织有钱做事,还能使资金的效率达到最大化。有人可能想不通,我们有这么多钱,干嘛要给别人花?我们自己养得起几十个人啊!但是自己养人干活,一定是低效的。”
8月9日,刚刚立秋的北京迎来了热情万丈的艳阳。正在开“新公民学校发展中心理事会”的南都基金会迎来了一位重要的客人——民政部部长李学举。
李学举是徐永光在团中央时的领导,后来李学举到民政部任职,徐永光办了中国青基会。
“各奔前程”19年后,两位老同事又“殊途同归”走到了一起。这次李学举还是徐永光的领导,代表业务主管单位对南都基金会表示支持,提出希望。满头银发的李学举与会议室中的专家志愿者们一一握手致谢,语重心长地说,保障农民工孩子受教育的权利是政府的责任,但是从他从事政府工作多年的经验来看,政府做不到“包打天下”,人手也不够,所以南都基金会实施新公民计划、捐建新公民学校,关爱农民工子女的成长,意义非凡。
李学举肯定了南都基金会成立以后的工作,认为非常规范、民主、透明,高效。希望它在非公募基金会类型的民间组织中,能够起到典型、示范、榜样的作用,树起一面旗帜,促进民间组织特别是基金会事业的发展。
㈧ 南都公益基金会的公益项目
新公民计划
宗旨:改善农民工子女的成长环境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内越多的农民容工进城,农民工子女(包括“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教育、心理健康、道德养成等方面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这些问题如得不到妥善解决,不仅对农民工子女个人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而且对国家和社会的未来也将带来严重的后果。为改善农民工子女的成长环境,南都基金会决定实施新公民计划,以项目招标的方式,资助非营利组织开展农民工子女教育、心灵关怀的志愿服务和公益创新项目,捐建民办非营利农民工子女学校。南都基金会愿与社会各界一起,共襄义举,为农民工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和谐社会建设尽绵薄之力。
㈨ 李连杰称壹基金或中断,壹基金现在到底出现了什么样的严重危机原因何在
李连杰抄最初设想是在红十字会下设立基袭金会,但是中国的慈善法不是很完善,根据中国的法律,只能在红十字会下设立一个专项”。
壹基金人员不直接接触到募集资金。也就是,按规定,壹基金只能负责筹钱,并不负责管钱。以2008年汶川地震救灾捐款过程为例,壹基金管委会对捐款的用途有决策权,但仍要通过红十字会的渠道使用资金。
由于没有独立法人身份,红十字会下设的合作专项基金计划不能有自己的机构和员工。
壹基金的尴尬身份是中国的制度造成的,壹基金就像一个没有身份证的孩子,希望中国公益慈善事业更加专业化、透明化发展的人已经开始质疑壹基金的身份、法律结构。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副主任刘佑平即指出,没有公募资格的非公募基金会,却在行使公募之实。壹基金是利用红十字会的公募权力寻租,这说明中国慈善基金会的混乱。
㈩ 南都公益基金会的介绍
南都公益基金会成立于2007年5月11日,是一家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全国性非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为民政部。南都基金会原始基金1亿元人民币,来源于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