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做企业咨询行业有哪些费用可走可以提取教育基金吗怎么提取有哪些可以归入营业成本
管理部门来(工商、财政、税务等)对自咨询业与其他企业的财务核算要求都是一样的。且咨询业的会计业务相对工商业、餐饮旅游业等来说要简单得多,你只需要找一本会计实务之类的书,按照一般企业的模式照做既可。
至于哪些项目可以计提、计提比例等,可以看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是最权威也最全面的。这个通过网上可以查询到相关文件。
关于营业成本,咨询业几乎可以不列成本,只将发生的支出列入费用就成。实在觉得没有成本账面不好看的话,可以把支付的咨询费列进去。
㈡ 基金运作费包括什么具体是怎么收费的
1、认购费和申购费
认购费,指投资者在基金发行募集期内购买基金单位时所交纳的手续费,目前国内通行的认购费计算方法为: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费费率通常在1%左右,并随认购金额的大小有相应的减让。
申购费是指投资者在基金存续期间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单位时所支付的手续费目前国内通行的申购费计算方法为: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净认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我国《开放式投资基金证券基金试点办法》规定,开放式基金可以收取申购费,但申购费率不得超过申购金额的5%。目前申购费费率通常在1%左右,并随申购金额的大小有相应的减让。
开放式基金收取认购费和申购费的目的主要用于销售机构的佣金和宣传营销费用等方面的支出。
2、赎回费
赎回费是指在开放式基金的存续期间,已持有基金单位的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单位时所支付的手续费。赎回费设计的目的主要是对其他基金持有人安排一种补偿机制,通常赎回费计入基金资产。我国《开放式投资基金证券基金试点办法》规定,开放式基金可以收取赎回费,但赎回费率不得超过赎回金额的3%。目前赎回费费率通常在1%以下,并随持有期限的长短有相应的减让。
3、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指投资者按基金管理人的规定在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不同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投资所需支付的费用。基金转换费的计算可采用费率方式或固定金额方式;采用费率方式收取时,应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费率不得高于申购费率。通常情况下,此项费用率很低,一般只有百分之零点几。转换费用的有无或多少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同时与基金产品性质和基金管理公司的策略有密切关系。例如,伞式基金内的子基金间的转换不收取转换费用,有的基金管理公司规定一定转换次数以内的转换不收取费用或由债券基金转换为股票基金时不收取转换费用等等。
4、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是指支付给实际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基金管理人的费用,也就是管理人为管理和操作基金而收取的报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按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百分比计提,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其管理费相差较大,如目前货币市场基金为0.33%,债券基金通常为0.65%左右,股票基金则通常在1%~1.6%之间。管理费逐日计提,月底由托管人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5、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是指基金托管人为基金提供服务而向基金收取的费用,比如银行为保管、处置基金信托财产而提取的费用。托管费通常按照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提取,目前通常为0.25%,逐日累计计提,按月支付给托管人。此费用也是从基金资产中支付,不须另向投资者收取。
6、红利再投资费
指投资者将开放式基金的分配收益再投资于基金所需支付的费用。红利再投资费的计算可采用费率方式或固定金额方式;采用费率方式收取时,应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费率不高于申购费率,一般情况下,红利转投免收手续费。
7、基金清算费用
基金清算费用是指基金终止时清算所需费用,按清算时实际支出从基金资产中提取。
8、基金运作费
基金运作费包括支付注册会计师费、律师费、召开年会费用、中期和年度报告的印刷制作费以及买卖有价证券的手续费等。这些开销和费用是作为基金的营运成本支出的。操作费占资产净值的比率较小,通常会在基金契约中事先确定,并按有关规定支付。
9、税费
一般情况下,基金税费包括所得税、交易税和印花税三类,我国目前对个人投资者的基金红利和资本利得暂未征收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获得的投资收益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鉴于基金的投资对象是证券市场,基金的管理人在进行投资时已经交纳了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各种税率,所以投资者在申购和赎回开放式基金时也不需交纳交易税。
为支持开放式基金的发展,财政部、国税总局在《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中,对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给予四个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四方面优惠政策是:
第一,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3年底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
第二,对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取得的 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三,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第四,对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单位,暂不征收印花税。
10、其它非交易费用
包括开户费、转换注册费(转托管费)等。开户费指投资人在开立基金账户时支付的费用;转换注册费(转托管费)指投资人在办理基金单位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交易帐户间的转托管业务时支付的费用;账户维护费指基金管理人向投资人收取的用于管理维护投资人基金账户的费用。
以上费用以固定金额的方式收取。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一定标准设定投资人适用的不同费用水平,但须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具体处理方式。
㈢ 基金销售费用的计算和收取是怎样的
基金管理费是支付来给基金管自理人的报酬,其数额一般按照基金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年率)逐日计算累积,从基金资产中提取,定期支付。基金管理费是基金管理人的主要收入来源,基金管理人自己的各项开支不能另外向基金或基金公司摊销,更不能另外向投资人收取。 基金管理费率的高低与基金规模有关,一般而言,基金规模越大,单位经营管理成本就会降低,相应管理费率也较低。同时,基金管理费率与基金类别及不同国家或地区也有关系。一般而言,基金风险程度越高,管理的难度越高,管理费费率也越高。基金管理费率的高低还和基金业发展与竞争状况有关,在基金业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竞争较为激烈,基金的年费率较低,一般不超过1%。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基金业竞争程度较低,管理费率就要高些。 我国目前已发行的12只基金中,前十只基金的管理费都是固定费率,年费率为2.5%。1999年增发的安顺基金和裕隆基金的管理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固定费用,为年率1.5%。第二部分是业绩报酬,按照基金管理业绩每年计算支付一次。
㈣ 购买基金需要收取的手续费到底有哪些
基金交易费用一般分成以下几种情况~
1、【场外申赎】:通过涨乐财富通“产回品详情页-买入规则答/赎回规则-查看规则详情”查询,部分基金申购费率一折起。需要提醒您货币基金场外申赎一般没有费用,具体可关注基金的招募书。
2、【场内买卖】:基金场内买卖佣金起点为0.1元,国债ETF等债券型ETF基金,场内买卖不收费。请以账户实际佣金为准,费用与持仓期限无关哦
3、【场内申赎】:可通过专业版二-搜索基金代码-F10-基金概况下拉查询,供您参考。需要提醒您场内基金申赎费用是根据基金公司公布的基金费率收取,不打折的哦。
㈤ 基金运作费含义和提取规定
基金费用
投资基金同购买商品一样,购入之前,必先问价。投资者除了要知道自己买卖基金时应交纳的费用外,基金管理人代投资者投资证券需要收取的各种费用也应当称为投资者关注的对象。因为,清楚基金公司的各种收费,是基金投资计算成本的重要一环,如有失误,买卖基金或日后赎回时,便有可能蒙受损失。
基金运营费用
基金管理人的报酬
管理费管理费是指支付给实际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基金管理人的费用,也就是管理人为管理和操作基金而收取的费用。管理年费通常从基金的股息、利息收益中,或从基金资产中扣除,不另向投资者收取。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托管人为保管及处理基金资产而收取的费用
基金上市费用
上市基金支付交易所的上市费用(封闭式基金)
证券交易费用
买卖有价证券的手续费
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中期和年度公报及公开说明书的公告、印刷制作等费
基金持有人大会费用
召开年会基金持有人大会花费
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运作费运作费包括支付注册会计师费、律师费、稽核费等。
基金运营费用计提方法、标准及支付方式
基金运营费用指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托管费、其他费用等,这些费用直接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1)基金管理费,指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所收取的费用。基金管理人可按固定费率或固定费率
加提业绩表现费的方式收取管理费。业绩表现费指固定管理费之外的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的与基
金业绩挂钩的费用。按固定费率收取的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逐日计算,定期提
取。
l 每日计提的管理费=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2)基金托管费。指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所收取的费用,通常按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逐
日计算,定期提取。
l 每日计提的托管费=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3)其他费用。包括注册登记费、席位租用费、证券交易佣金、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
和持有人大会费等。
目前我国基金的管理费年率为基金资产净值的1.25~1.5%。基金托管费年率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25%。与发达市场的平均费率水平基本接近。
上述基金营运的费用及收费方式等都将在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中公布。
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
经营证券投资信托的基金管理人不完全等同一般的法人公司。从客观上讲,管理人不过是个委托代理机构,其本身并没有经营信托财产的实务。它只负责基金资产的日常投资和操作。基金资产由信托人名义持有,由投资者最终拥有。运用信托财产投资证券所创造的收益,除扣除一定的管理费和保管费用及其他费用后,应按投资者的投资比例分配给基金单位持有人。税收上,鉴于证券投资的特殊性(即收益的来源只有一个渠道--信托财产),为支持基金业的发展,各国和地区的税法一般都规定管理人免税。投资者在取得基金分配的收益后所需缴纳的所得税,可由基金公司代缴,也可由投资者自缴。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法人的义务,同时也是投资人投资的成本因素,投资前应该了解的有关基金的各项税收政策。
目前我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1998年8月6日财税字[1998]55号)来征收有关基金投资方面的税款。具体为:
(一)营业税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在2000年底以前暂免征收营业税。
3.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买卖基金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个人和非金融机构
买卖基金单位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二)印花税
1.基金管砣嗽擞没 鹇蚵艄善卑凑?.4‰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2.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企业,下同)买卖基金单位,在1999年底前暂不征收印花税。
(三)所得税
1.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在对个人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个人所得
税以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
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
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
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对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国债利息、储蓄存款利息以及买卖股票价差收入,在国债利息收
入、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个人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所得
税。
5.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应按税法规定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
得税,税款由基金在分配时依法代扣代缴;对企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债券差价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从事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照税法的规定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相关税收。
㈥ 基金的费用主要有哪些
基金管理费源是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报酬,其数额一般按照基金净资产值的一定比例,从基金资产中提取。基金管理人是基金资产的管理者和运用者,对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基金管理费收取的比例比其他费用要高。基金管理费是基金管理人的主要收入来源,基金管理人的各项开支不能另外向基金或基金公司摊销,更不能另外向投资者收取。在国外,基金管理费通常按照每个估值日基金净资产的一定比例(年率)、逐日计算,定期支付。如果是普通投资者,与基金相关的是基金申购赎回费。现在在凯石财富上买基金的话,申购费是有折扣的,比较划算。销售服务费定义:指基金管理人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一定比例费用,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㈦ 基金公司和代销机构间,佣金怎么结算的佣金比例是多少
尾随佣金也称托管服务费,是基金公司为保持基金总量,而支付给销售机构的费用,其金额是按基金份额或市值的持有时间进行计算。由产品的提供商从客户资产中收取费用,再以佣金的形式返还给投资顾问。
销售服务费是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开放式基金财产中计提的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基金管理费是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报酬,其数额一般按照基金净资产值的一定比例,从基金资产中提取。基金管理人是基金资产的管理者和运用者,对基金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基金管理费收取的比例比其他费用要高。基金管理费是基金管理人的主要收入来源,基金管理人的各项开支不能另外向基金或基金公司摊销,更不能另外向投资者收取。
基金托管费,是指基金托管人为基金提供服务而向基金或基金公司收取的费用。托管费通常按照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提取,逐日计算并累计,至每月末时支付给托管人,此费用也是从基金资产中支付,不须另向投资者收取。基金的托管费计人固定成本。基金托管费收取的比例与基金规模和所在地区有一定关系,通常基金规模越大,基金托管费费率越低。
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是管理人和托管人为基金提供服务而收取的报酬,是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业务收入。管理费和托管费费率一般须经基金监管部门认可后在基金契约或基金公司章程中订明,不得任意更改。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得列入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
㈧ 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有哪些
2004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共计提(安排)了6项专项资金,分别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对于土地出让收入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余结转资金,预算尚未分配到部门和下级政府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下级财政交回上级财政统筹使用;
未满两年的结余结转资金,同级财政可将其调整用于同一类级科目下的其他项目。对于土地出让收支预算已分配到部门并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土地出让收支资金(包括本级和上级转移支付),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的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国办发〔2006〕100号文件以及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财综〔2006〕 68号)规定的范围安排使用,优先保障征地拆迁补偿、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合理安排土地出让前期开发支出,继续加大对农业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支持力度,严格按预算用于城市建设。
严禁坐支土地出让收入行为,禁止将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修建楼堂馆所、购买公务用车、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弥补行政经费支出,严禁使用土地出让收入为产业投资基金注资和对外投资(含出借)。
㈨ 安全生产费用各专项提取比例是多少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五条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
(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
(9)销售公司有哪些可提取的专项费用和基金扩展阅读:
使用和管理:
一, 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
1、矿山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矿山综合防尘、地质监控、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以及尾矿库(坝)等;
2、危险品生产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3、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运输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㈩ 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哪些方面
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财企〔2012〕16号
j第十七条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 (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三)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八条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等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地压监测监控、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二)完善非煤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完善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和海上石油开采出海人员动态跟踪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尾矿库闭库及闭库后维护费用支出; (十)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支出; (十一)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条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道路、水路、铁路、管道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支出; (二)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船舶通信导航定位和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海图等支出; (三)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八)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二条冶金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站、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火、防爆、防坠落、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三条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四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二)配备、维护、保养防爆机械电器设备支出; (三)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五条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研究室、车间、库房、储罐区、外场试验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触电、防坠落、防爆、泄压、防火、灭火、通风、防晒、调温、防毒、防雷、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应急处置、特种个人防护器材、设备、设施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高新技术和特种专用设备安全鉴定评估、安全性能检验检测及操作人员上岗培训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军工核设施(含核废物)防泄漏、防辐射的设施设备支出; (八)军工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及武器装备科研、试验、生产、储运、销毁、维修保障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改造费和安全防护(不包括工作服)费用支出; (九)大型复杂武器装备制造、安装、调试的特殊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支出; (十)武器装备大型试验安全专项论证与安全防护费用支出; (十一)特殊军工电子元器件制造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及特种防护支出; (十二)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十三)其他与武器装备安全生产事项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六条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第二十七条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主要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的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第二十八条煤炭生产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已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应当继续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但其使用范围不再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用途。
第二十九条矿山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将安全费用结余转入矿山闭坑安全保障基金,用于矿山闭坑、尾矿库闭库后可能的危害治理和损失赔偿。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的危险品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支出。 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