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私募基金这类的,收益达到至少12以上的,为什么不能直投
可以直投。
直接联系私募公司即可。
但是对于投资起点有一定的要求。
Ⅱ 非公募基金会可否与公募基金会合作,面向公众筹款
首先,不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与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包括公募基金会)合作,开展慈善募捐。依据是《慈善法》第二十六条:“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
其次,在合作募捐的过程中,名义募捐人应该是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而不是公募组织和非公募组织。
第三,公募组织在开展募捐时,要注意符合慈善法关于募捐的相关规定。即应当制定募捐方案,说明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和募捐地域、活动负责人的姓名和办公地址、接受捐赠的方式和银行账户、受益人范围、募捐款项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的处理等。募捐方案要在开展募捐活动前报民政部门备案,同时,公募组织还要注意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
第四,由于公募组织只是名义募捐人,因此在募捐方案中应当明确说明所募款物由谁来真正使用,要使公众了解募捐实际使用人如何使用该募捐款物。
第五,开展募捐之前,非公募组织应当与公募组织就所募得款物的使用目的、范围、交付期限、方式、监督管理等签订协议。募得款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进入公募组织的账户,并且应当由公募组织管理。公募组织根据双方合作协议的约定向合作的非公募组织拨付,但公募组织并非只是“被挂靠”的组织,而是要承担起监管责任,一旦非公募组织在使用募捐款物时有违法违规情形的,公募组织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Ⅲ 自己筹集资金炒股算违法吗比如小型私募投资基金,筹集资金在100W,有契约。是非法么
1,不算非法,但是是不受国家法律认可的。现在为止可以以投资公司的名义也可以以投资内顾问公容司的名义或者以合伙企业的方式来进行私募基金的投资,无论是投资于证券还是股权,只要募集对象人数不要超过200份,应该说你就没有撞到法规的红线。
2,实际私募基金本身所规定的、所定义的是一种钱的募集方式,是通过向特定的少数人来募集资金这样一种方式,而我们平常所讲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描述的是把钱募集来了以后它的投向、资金的运用方向,第一级是募集的方式,第二级是投资的方向,第三级是投资的风格。比如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有一种投资风格比较激进的就是对冲基金,所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涵盖着对冲基金,但不一定所有的证券投资基金都是对冲基金。
Ⅳ 私募基金一般通过什么方法募集资金
面对特定的人群推介自己的私募基金。
也可以与机构合作,走通道,例如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
通过电话,邮件,会议邀约等方式向符合条件的特定人群推介。
Ⅳ 慈善基金与私募基金的异同点
具有一定组织性的个人、企业或社会团体,无偿的为弱势群体如残疾人等回通过各种方答式筹集的资金。成立的组织通称慈善机构。
私募基金(Privately Offered Fund)是相对于公募(public offering)而言,是就证券发行方法之差异,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公开发行证券的区别,界定为公募和私募,或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 私募基金
[1][2][3]由于私募基金的销售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来进行的,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
主要区别在于:一个是以无偿捐赠为目的;一个是以个人或者企业获利为目的。说白了,就是一个是做善事,一个是为了挣钱。
Ⅵ 水滴爱心筹上面写的筹款如果没有筹到那么多的钱是不是会被收回呢
不会的,如果没有筹到自己需要的金额也可以申请打款的。能达到自己需要内的金额更好,到不了也容没有关系,有多少都是可以一解燃眉之急。如果急需用钱,也可以先申请打款,把筹到的钱打到自己个人银行账户用于治病。
“水滴互助”于7月初与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达成深度合作,推出主打重大疾病筹款的水滴爱心筹。
如果有人突然得了重大疾病,在扣除社保和商业保险可以报销的费用之外,家庭依然承担不起部分医疗费用,他就可以通过水滴爱心筹发起救助申请,通过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的审核后,在水滴爱心筹平台上筹募的资金会直接进入基金会专项账户,由基金会完成对患者的资助,并对整个项目进行全流程的管理和监督。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授权“水滴互助”可以通过“919水滴爱心筹”公开面向社会大众进行公益项目筹款,所募集到的每笔捐赠款按项目直接结算至基金会账户,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
Ⅶ 私募基金众筹有没有人数份额限制
《监管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显然,公司制、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数应当受《公司法》及《合伙企业法》的约束而不得超过50人(股份公司制不得超过200人),而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而言,在目前无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应当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基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也就是说,“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可最多不超过200人,突破了(有限)公司制、合伙制基金的50人限制。这一突破,对于基金参与主体,特别是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服务机构而言具有重大意义,在做大基金规模的同时,也将使更多投资者收益。
另根据《监管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
Ⅷ 已经在轻松筹上发起个人救助筹款,还能联系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帮忙筹款吗
不能
红十字会并没有承认轻松筹的地位
其次,红十字会目前实行专款专用,仅用于某些疾病类以及社会照顾类人群
Ⅸ 编造虚假收入证明,筹集他人资金让自己金融资产达到投资私募基金的要求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编造虚假收入证明,筹集他人的资金应该涉嫌非法集资罪。如果有相关证据可以到公安局报案,又公安机关介入侦查后处置。供参考。
Ⅹ 法律上有没有规定,私人可以筹款吗
我国法律上没有规定私人可以筹款,但是如果私人筹款行为触犯刑法,需承担刑事责任。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非法集资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非法集资罪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