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是属于拐卖儿童罪
请问九六年拾了一个小孩子带,算不算违法
『贰』 为什么会有拐卖儿童的人
被拐孩子主要有两个流向,1.卖给没有小孩而又想有小孩的家庭。2.卖给利用小孩赚取黑心钱财的人,例将小孩弄残去乞讨(大城市繁华路段那些希奇古怪的残疾乞讨儿童大多数都是被人人为弄残后被操纵乞讨的,操纵者安徽阜南那边称为带拐,有报道),组织少儿扒窃犯罪,卖花等等
『叁』 拐卖儿童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刑法》240条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回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
(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肆』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开展项目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中国政府及其他合作伙伴共同合作,致力于改善中国偏远贫困地区处境最为困难儿童的生活。我们合作开展创新项目试点,改善儿童状况,促进儿童权利。对于那些在实践中获得成功的试点项目,我们支持中国政府努力扩大这些项目的实施范围并制定以实证为基础的政策。
通过这种策略,我们主要在下列领域开展工作:
卫生与营养;教育;儿童保护;艾滋病;水和环境卫生;社会政策;突发事件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卫生与营养项目致力于帮助包括偏远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和城市流动儿童在内的所有中国儿童,为此我们开展了一系列项目,包括:
· 改善孕产妇与儿童的健康和营养状况,提高服务水平,开发相关政策,
· 加强儿童免疫接种实施,以及预防儿童伤害。 我们的教育计划旨在为全中国,包括偏远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儿童提供帮助。我们还帮助遭遇突发事件的孩子在灾后得以及时复课。
我们开展了一系列范围广泛的项目,包括:
· 创建爱生学校 ,创造安全、快乐、包容的参与式环境;
· 通过家长教育及外展服务,为儿童早期发展提供支持;
· 提高高质量的学龄前教育和幼儿园的入学率;
· 增强青少年对健康、负责任的社会行为和就业准备的认识;
· 推动学校的安全教育和防灾教育以及突发事件下的快速反应。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办事处及其合作伙伴致力于保护和关爱处境困难的儿童,这些困境儿童包括被遗弃儿童、孤儿、流浪儿童、被拐卖儿童,受到暴力、虐待和剥削侵害的儿童以及残疾儿童。
我们的儿童保护项目惠及全中国的儿童,最主要是偏远农村地区儿童、少数民族儿童以及城市流浪儿童。我们开展的项目涵盖了诸多领域,包括:
通过试点项目,帮助流浪儿童重新融入社会,
促进服务于残疾儿童的日托中心的发展,
促进流动儿童服务项目的实施,如教育和医疗保健,
与相关机构合作,为涉及拐卖儿童的办案程序和行动措施提供技术支持。
基金会在保护困境儿童的工作中采取了综合一体化的方法策略,以尽量使他们所面临的风险最小化。我们支持有关政策的开发制定和提供社区服务,建立全面综合的儿童保护体系,有效监测困境儿童状况,让公众可以向职能部门报告虐童事件,并协助儿童获得所需的服务。 我们的水和环境卫生项目为全中国的儿童,主要是为偏远农村地区、少数民族以及突发事件中的儿童们提供帮助。我们开展了范围广泛的项目,包括:
学校水和环境卫生教育;
推广良好的卫生习惯,比如用肥皂洗手;
确定受砷和氟化物污染的水源;
缓解和适应气候变化的影响;以及对干旱的反应和预防。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中国政府共同合作,对受灾害影响儿童的需求做出响应,支持并改进儿童友好型的防灾备灾计划。我们的应急和救灾工作帮助了那些受旱灾、泥石流和地震等灾害影响的儿童。
我们的工作包括:
· 对事件的紧急程度作出评估以判断儿童在灾后恢复重建中的需求;
· 满足儿童灾后的紧急需求,为儿童提供住宿用帐篷、被褥、帐篷教室和及时复课所需的学习生活用品、药品、医疗设备,以及安全的饮用水设施等;
· 推进可持续的、以儿童为中心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 通过对老师和校长进行学校安全培训,以及与校方合作实施安全规划和疏散演习,降低日后儿童可能受到的灾难风险。
『伍』 中国拐卖儿童怎么判刑
拐卖儿童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视情情况可以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内罚金。致使儿童或容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处死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陆』 拐卖儿童是中国特色犯罪,还是全世界都有
您好,这是个世界性问题。
世界上许多国家刑法中都有相关的规定。例如,德国刑法中规定了使未成年人脱离罪、儿童交易罪;日本刑法第三十三章略取及诱拐罪中,于第225条规定了营利拐取罪、第226条第2项前段规定了买卖人口罪、第227条规定了收受被拐取者罪……
美国
儿童失踪案件在美国也很常见,不过这与拐卖无关。根据美国司法部公布的数据,政府每年接到近80万宗儿童失踪或绑架报案,其中70多万宗是由于家长和孩子沟通不畅或孩子离家出走造成的,99%的失踪儿童能再和父母团聚。
在美国,每年只有几千件失踪案属于非亲属绑架性质,真正危及儿童人身安全的案件只有100件左右。拐卖儿童的案件在美国几乎没有,一是因为美国不存在人口贩卖的市场,二是因为美国政府在寻找失踪儿童上投入了巨大的警力资源和社会力量。
美国国会在1982年就通过了《少年儿童失踪法》,促使人们加强防范意识。一旦儿童遭到诱拐或绑架,联邦调查局会立即介入,开展高效的搜救行动。美国还设有“全国失踪与受虐儿童服务中心”,失踪儿童家长可以借助该中心网站发寻人布告,也可以请求该中心出动专业搜救小组。
比如2009年10月轰动全美的“热气球男孩事件”,科罗拉多州一对父母向警方报案称,他们6岁的儿子爬入一个热气球升空不知去向。当天,美国各大电视台全天候进行了追踪报道,警方派出了两架军用直升机在北科罗拉多平原展开大面积搜索。虽然这一事件后来被曝光是一场为出名而策划的骗局,但美国警方和媒体对儿童失踪事件的全力以赴可见一斑。
在美国,流浪儿童享有上学的权利,可以获得免费的公立教育、免费的学校膳食和往返于学校的免费交通。流浪儿童的父母还可以带他们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免费检查和治疗。因此流浪儿童只是无家可归,并不是难以生存,没有必要上街乞讨。一旦有儿童被发现上街乞讨,会立即被送到儿童福利机构里。如果背后有成年人指使,即便是他的父母,也将面临起诉。
泰国、越南等大湄公河次区域
湄公河次区域(包括柬埔寨、越南、老挝、泰国、缅甸和中国的云南、广西)是世界上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多发地带。而泰国一直以来存在着严重的“输出”妇女的问题,其中许多女孩被拐骗到西方国家从事色情业。此外,泰国的儿童拐卖现象也比较普遍,多数被拐卖儿童被迫乞讨,或是被卖往工厂充当廉价劳动力。泰国学者指出,泰国已成为大湄公河次区域人口拐卖“集散地”,很多拐卖以泰国为中转,最终流向马来西亚、日本和中国的台湾、香港等地。
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现象,泰国政府采取疏堵并重的措施:针对有组织的非法打工,泰国制订了严格的用工制度,规定外国人必须取得工作许可,否则打工者和雇主都要受到刑事处罚。此外,泰国许多民间组织也呼吁社会各界对拐卖妇女儿童现象给予重视,加大妇女儿童教育普及力度,保证妇女儿童享有平等公正的权益,同时在工作培训机会上优先照顾妇女。
泰国政府于1999年6月决定,将每年11月定为“停止对妇女儿童实施暴力”月,希望全社会共同重视起这一问题,并尽快消除人口拐卖行为。此外,泰国政府还针对得到救助后的妇女儿童进行身体和心理的双重治疗,为妇女儿童提供学习和工作机会,同时成立专门的基金会为救助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和弱势群体民众提供帮助。
日本
在日本,外来人口的贩卖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在美国国务院发表的《2004年版人口贩卖报告书》中,日本被列为“监视对象”。根据日本警方统计,截止到2003年,日本全国共有81例人口贩卖案件,逮捕了164名涉案人员。
统计显示,在受害者当中有173人来自海外,其中以亚洲和中南美洲为主。犯罪分子使用的手段通常是,以“到日本打工挣钱”为由募集人员,然后以出国的各种费用以及在日本的住宿、找工作等费用为借口,让受害者承担巨额债务。在受害者还清债务之前,会没收他们的护照,以防止其逃回国内。受害者通常被迫从事非法的色情活动。
从前,日本没有专门针对人口贩卖的法律法规,对以上问题都是根据刑法相关法条进行处理。2005年,日本修改了刑法,将人口贩卖与诱拐视为同罪。并且,对于人口贩卖的受害者并不是将其立即遣返,而是给予其一定时间的停留许可,并对其进行保护。
欧盟
2010年11月29日,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达成一致,将制定打击拐卖人口的新法律,以更严厉地打击拐卖人口行为,有效地预防人口拐卖现象。
与欧盟2002年制定的相关框架决定相比,新法律对拐卖人口进行了更广义的界定,包括强迫卖淫及其他形式的性剥削、胁迫劳动或服务、强制乞讨、奴役、胁迫从事犯罪活动、摘取人体器官牟利以及以非法领养和胁迫婚姻为目的的拐卖人口。
新法律将对拐卖人口犯罪者实行5年至10年的监禁,重点打击奴役儿童、有组织犯罪、威胁受害者生命和严重暴力。涉嫌犯罪的法人机构将面临刑事处罚以及被临时或永久性关闭。
根据欧盟机构的调查,欧盟国家每年有数十万人沦为拐卖人口的牺牲品,其中43%被强迫卖淫,绝大部分是女性,32%的被拐者在工作中受奴役。
中国从2000年至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45507起,由于拐卖人口案件往往涉及多名受害者,因此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实际人数估计要远高于这个数字。在2009年4月至2010年9月,公安部开展的全国第五次打拐专项行动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3500起,解救了16517名妇女儿童,遣返了1228名境外被拐卖妇女儿童。
『柒』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保护儿童的事例及行动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ted Nations Children's Fund, 简称UNICEF),原名联合国国际儿童紧急救助基金会,于1946年12月11日创建,其目的是满足战后欧洲与中国儿童的紧急需求。1950年起,它的工作扩展到满足全球所有发展中国家儿童和母亲的长期需求。1953年,UNICEF成为联合国系统的永久成员,隶属联合国系统,受联合国大会的委托,致力于实现全球各国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使命是保护全世界儿童的权利。1989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对这些权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儿童权利公约》是人类历史上受到最广泛认可的人权协议,也是指导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行使自己使命的工作指南。
《公约》以下述的核心原则为基础,规定了儿童享有的广泛权利:
• 所有儿童均有权实现自己发展的最大潜力
• 与儿童相关的所有行为都应当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
• 儿童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权利决定了他们应享有医疗保健和教育等基础服务
• 对于所有涉及到儿童权利的事宜,都应该倾听和尊重儿童的声音。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有五大工作重点,主要着眼于拯救儿童生命,并使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益的成员,其中包括:儿童早期关爱、计划免疫、教育(尤其是女童教育)、预防艾滋病的传播、保护儿童不受剥削与暴力的侵害。妇女权益也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所关心的一个核心问题。
在中国的事例:
卫生与营养
推广一揽子初级卫生保健和母婴健康服务,改善初级卫生保健和妇幼卫生服务,巩固计划免疫,宣传推广纯母乳喂养,防止儿童意外伤害等。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积极倡导下,中国政府拨款4亿人民币用于开展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全国性项目,改善医院的服务质量和降低医院生产的费用。450个高危县已被纳入国家级“降消项目”。
在西藏、新疆、青海、甘肃等西部贫困地区支持开展维生素A补充项目,为6个月至3岁的儿童补充维生素A。在贫困县进行多种微量元素补充项目的试点,为当地的怀孕妇女补充碘、铁、维生素A和叶酸等微量营养素,降低儿童患贫血、出生体重过低、大脑发育障碍等疾病的危险。
艾滋病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及其他合作伙伴的倡导工作为全国性“四免一关怀”艾滋病防治政策的颁布作出了贡献。该项政策包括艾滋病致孤儿童免费入学、免费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艾滋病免费检测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免费药物治疗。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项目涉及为感染儿童提供治疗和关怀、预防艾滋病病毒母婴传播、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受影响儿童提供关怀、在青少年中普及艾滋病预防关键知识、建立广泛联盟消除偏见与歧视等。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每年都在北京共同主办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夏令营。2008年8月7-14日召开的夏令营让90余名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20名青少年爱心大使来到北京,亲临北京奥运会赛场观看比赛。
教育与儿童早期发展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教育部合作,为中国的12个西部省区的教育发展提供技术支持。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的爱生学校项目,对于改变传统的呆板严厉的教师态度,提倡以儿童为中心的教学实践,起到了有效的辅助作用。以儿童为中心的友好的环境对学生的积极参与和学习成绩的提高都产生了良好的影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大力倡导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早期关爱,此举促进了全国10个部委联合制定开发了这方面的全国性政策。
儿童保护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中国相关部门合作,共同保护儿童不受剥削、虐待、暴力伤害、拐卖和忽视,尤其关注流浪儿童、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被遗弃儿童和孤儿等。此外,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中国政府合作,推广以社区为基础的预防拐卖模式,倡导政府间开展更有成效地合作,打击跨境人口拐卖,为受害者提供遣返和重返社会的必要服务和支持。
水与环境卫生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推动中国农村地区供水项目建设,并对水利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确保洁净、无砷、无氟污染饮用水的供应。在中国农村建造了11万座按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项目设计的低造价卫生厕所,培训省、县、乡镇及基层工作人员,建设卫生厕所,并开展个人卫生和建立卫生意识活动。通过建设卫生厕所和洗手设施,改善了学校环境卫生状况。
『捌』 拐卖儿童如何定性
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
第二百四十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