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绿化基金会的组织章程
(2005年6月3日中国绿化基金会第五届理事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 中国绿化基金会。英文译名:CHINA GREEN FOUNDATION。英文缩写:CGF。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在中国民政部登记注册,享有“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本基金会立足中国,面向世界,募集绿化基金。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依法筹集和接收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捐赠和政府资助,根据本会宗旨和捐赠者意愿,组织实施绿化公益项目及开展相关活动;开展绿化宣传、培训、咨询、考察等公益活动,组织公众参与绿化事业;依法促使基金保值增值;开展国际绿化交流与合作。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为800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家林业局。
第六条本基金会住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依法接收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绿化捐赠和政府资助,根据本基金会宗旨和捐赠者意愿,组织实施绿化公益项目及其相关活动;
(二)依法组织各种绿化公益募捐活动;
(三)开展社会绿化公益活动,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绿化事业和生态建设;
(四)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绿化基金保值增值的经营和投资活动。
(五)开展国际绿化公益事业的交流与合作,争取国际捐赠和资助。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本基金会设理事25人,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热爱绿化公益事业,热心本基金会的工作;
(二)愿意为本基金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三)有较高的社会威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国家林业局、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组织换届领导小组,召集全体候选人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二)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国家林业局审查同意。
(三)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民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本基金会理事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二)对本基金会理事会的决议有表决权;
(三)对本基金会基金和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有监督权;
(四)对本基金会的工作有建议权和批评权;
(五)遵守本基金会章程,出席理事会会议,执行理事会决议;
(六)积极为本基金会募集绿化基金,开拓相关业务工作;
(七)积极参加本基金会组织的有关重要活动。
第十二条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专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理事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议的情况下,应召开理事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可委托副理事长召集,或由提议理事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须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四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出席理事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本基金会设监事3人。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八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国家林业局分别选派;
(二)由民政部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民政部、国家林业局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本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本会获取报酬。
第二十一条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本会利益有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本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本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本基金会可聘请名誉主席、顾问、名誉理事。
第二十三条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威望。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 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条担任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外国人,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第二十六条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国家林业局审查并经民政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基金会的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代表本基金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提议聘任或解聘本会顾问和名誉理事,由理事会决定。
本基金会副理事长和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本基金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基金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组织拟订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组织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七)提议聘任或解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及财务负责人,报主管单位决定。
(八)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解聘;
(九)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本基金会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经民政部批准登记后,依据基金会的授权开展活动,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四章 财产管理
第三十条本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财产来源于:
(一)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
(二)组织绿化公益募捐所得收入;
(三)接受政府资助;
(四)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基金增值和投资收益;
(五)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二条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重大募捐活动应当报国家林业局和民政部备案。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及变相摊派。
第三十三条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四条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本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五条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优先支持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沙治沙、重点防护林和自然保护区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中的绿化公益项目;
(二)支持全民义务植树或部门绿化等社会绿化公益项目;
(三)支持科教兴林、人才强林、依法治林、森林资源管护、生态文化、绿化宣传和山区扶贫等绿化公益项目。
(四)支持绿化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
(五)奖励绿化基金募集、管理、使用和绿化公益项目实施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六)其他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绿化公益活动。
第三十六条本基金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是指:
(一)全国性或国际性的重大募捐活动。
(二)利用本会基金进行的投资活动。
第三十七条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可以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也可以购买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
第三十八条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接受社会捐赠总收入的70%。
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三十九条本基金会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估程序。
第四十条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消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四十一条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二条本基金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三条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四条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当年度捐赠者名册及有关资料等财产清册。
第四十五条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六条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民政部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七条本基金会通过民政部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民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五章 终止与处理
第四十八条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或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二)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三)基金会被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的;
(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本基金会因(一)、(二)、(四)项情形之一终止的,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九条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国家林业局审查同意。经国家林业局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民政部申请注销登记。
第五十条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民政部、国家林业局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并应在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五十一条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国家林业局和民政部的监督下,通过以下方式用于公益目的:
(一)按协议用于尚未完成的公益项目;
(二)根据本会宗旨规定的业务范围,捐赠给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或转赠给地方绿化公益项目。
(三)委托给国家林业局管理或处理。
无法按照章程规定处理的,由民政部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章 修订
第五十二条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经国家林业局审查同意后报民政部核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经二OO五年六月三日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㈡ 中国绿化基金会的理事成员
第五届理事会名誉主席、顾问名单
名誉主席贾庆林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
顾问王丙乾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中国绿化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主席
布赫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
张思卿 全国政协副主席
赵南起 全国政协原副主席
高德占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原林业部部长、中共天津市委原书记
徐有芳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原林业部部长、中共黑龙江省委原书记
蔡延松 中国绿化基金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副主席、原林业部副部长
第五届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名单
理 事 长王志宝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原局长
副理事长陈邦柱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王昌义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委员、外交部原部长助理
谢伯阳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郑虎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绿化委员会主任
关松林 国家林业局人事教育司原司长
秘 书 长关松林 (兼)
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18名)
王涛(女)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林业局社会林业发展中心主任
王志宝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林业局原局长
王昌义 全国政协委员、外事委员会委员、外交部原部长助理
关松林 国家林业局人事教育司原司长
李法兰(女)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绿化委员会副主任
刘艺良 澳门创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金富 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副局长
陈永昌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副会长
陈邦柱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张文宏 国务院国资委管理局副局长
张修连 国家烟草专卖局机关服务局局长
张樟德 中国林业国际合作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金普春 国家林业局对外合作项目中心常务副主任
郑虎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柳地(女)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水库司司长
赵学敏 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伯阳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魏殿生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组组长、国家林业局造林司司长
第五届理事会监事名单(2名)
刘双来 中纪委监察部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
刘雪平(女) 国家林业局审计中心主任
㈢ 哪年中国宣布成立中国绿色碳基金
2007年7月20日,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绿色碳基金成立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版中国绿化基金会名誉主权席贾·庆·林出席成立仪式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方针政策,积极植树造林,大力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努力缓解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为我国的林业和生态建设作出贡献。
中国绿色碳基金是设在中国绿化基金下的专项基金,属于全国性公募基金。这个基金的设立,为企业、团体和个人志愿参加植树造林以及森林经营保护等活动,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搭建了一个平台。基金先期由中国石油集团捐资3亿元人民币,用于开展旨在以吸收固定大气中二氧化碳为目的的植树造林、森林管理以及能源林基地建设等活动。据估算,中国石油集团的这些捐款用于造林,今后10年内将吸收固定二氧化碳500万吨至1000万吨。
㈣ 万里同志筒历
万里(1916年12月——2015年7月15日),男,汉族,出生于山东省东平县,193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5月参加工作,师范毕业。万里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原副总理,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2015年7月15日12点55分,万里同志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9岁。
2015年,万里同志逝世 new
2015年7月15日12点55分,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同志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9岁。
1995年,任中国绿化基金会名誉主席
1995年任第三届中国绿化基金会名誉主席。还曾任中国桥牌协会名誉主席,第十一届亚运会名誉主席。中共第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
1994年,获得荣誉博士学位
1994年1月被美国马里兰大学授予公共服务荣誉博士学位,同年10月7日被美国霍普金斯大学授予人文学荣誉博士学位。
1990年,任绿化基金会名誉主席
1990年任中国绿化基金会名誉主席。
1986年,获“奥林匹克勋章”金奖
1986年荣获“奥林匹克勋章”金奖。
1980年,任国务院副总理
1980年后,任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农委主任、党组书记,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成员,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人防委员会主任等。
1977年,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
1977年6月,万里调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并于1978年1月至1979年12月担任安徽省革委会主任。
1973年,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
1973年5月,万里担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直至1975年1月被任命为铁道部部长,轻工业部第一副部长。
1966年,文化大革命遭迫害
1966年至1973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
1949年,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
1949年后,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工业部部长,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副市长。
1947年,任冀鲁豫区党委委员
1947年后,任冀鲁豫区党委委员、秘书长,南京市军管会财委副主任、经济部部长、建设局局长。
1936年,在东平县做地下工作
1936年后,在东平县做地下工作,任东平县委书记,泰西地委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等。
1916年,出生于山东东平
1916年12月,万里出生于山东东平。
㈤ 哪位运动员是第一个获得奥林匹克金质勋章的中国人
许海峰是第一个获得奥林匹克金质勋章的中国人。
许海峰在年洛杉矶奥运会上夺得男子手枪60发慢射冠军,成为本届奥运会首金得主,同时也是中国首位奥运冠军,实现了中国奥运会历史上金牌“零”的突破。1986年汉城亚运会上以超世界纪录660环的成绩获自选手枪冠军、气手枪个人金牌和自选手枪团体冠军。1990年北京亚运会勇夺四金,1991年夺得世界气枪锦标赛冠军和亚锦赛五枚金牌。1995年宣布退役并开始执教。2012年10月14日传记电影《许海峰的枪》上映。
(5)绿化基金会主席扩展阅读:
从练习射击到拿到奥运金牌,许海峰只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少年时代,他就对射击展现出了强烈兴趣和天赋,在老师和同学眼里,许海峰是有名的“弹弓大王”,一个晚上,能够打200多只麻雀。
进入射击队以后,在教练的帮助下,许海峰进步神速。1984年4月,在美国洛杉矶进行的射击预选赛上,许海峰获得头名。
1984年7月28日,中国体育代表团参加了洛杉矶奥运会的开幕式,这是自1979年中国重返奥林匹克大家庭之后,第一次派代表团参加夏季奥运会。
当时,由于中国队在1980年的冬季奥运会上没能获得奖牌,所以,把实现奥运金牌零的突破这个任务留给了1984年的夏天。
1984年7月29日,洛杉矶普拉多射击场晴空万里。上午9点,第二十三届奥运会第一个比赛项目——男子自选手枪慢射正式开始,共有来自37个国家的56名运动员参加了这个项目,中国队则派出了许海峰、王义夫两名运动员参加这个项目。
男子自选手枪慢射要求选手在150分钟之内打完60发子弹,前面的两组,许海峰均以97环收官,发挥稳定。但是打到第三组第八发的时候,许海峰竟然打了一个8环,一时间让人捏了一把汗。
稳住,一定要稳住...他不停的对自己说。最后三发子弹,许海峰打了两个10环,一个9环,整个靶场,他最后一个结束比赛,同时也获得了最热烈的掌声。
最终,27岁的许海峰,以566环的成绩,为中国代表团拿下了一枚具有历史意义的金牌,这块金牌,也向世界宣布,一个新的体育大国正在悄然崛起。
㈥ 请简介下共产党的万里同志
1916年12月生,山东东平人。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东平县工委书记,泰西地委宣传部、组织部部长。1940年后任中共鲁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冀鲁豫二、七、八地委书记。1947年后任中共冀鲁豫区委委员、秘书长,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财委副主任、经济部部长、建设局局长。 建国后,历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工业部副部长、部长。1950年6月-1954年9月任西南军政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1952年11月任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副部长。1954年-1955年4月任国务院建筑工程部副部长。1955年4月任国务院城市建设总局局长。1956年5月-1958年2月任城市建设部部长。1958年3月-1966年10月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1958年8月-1966年6月任北京市副市长。1959年9月-1977年11月任北京第二至四届政协副主席。1973年5月-1975年1月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1975年1月被任命为铁道部部长,轻工业部第一副部长。1977年6月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1978年1月-1979年12月任安徽省革委会主任。1980年4月-1988年4月任国务院副总理。1980年8月-1982年5月任国家农委主任,1982年9月在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1982年后任中央绿化委员会主委,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组长,中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主任,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主任,中国网球协会名誉主席,同年当选为中共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1984年当选为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名誉会长。1986年当选为中华文学基金会名誉会长。1987年当选为中共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1988年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1990年任中国绿化基金会名誉主席。1993年4月当选为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名誉理事长。1995年任第三届中国绿化基金会名誉主席。还曾任中国桥牌协会名誉主席,第十一届亚运会名誉主席。中共第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1986年荣获“奥林匹克勋章”金奖。1993年6月被世界桥联和北美桥联授予主席最高荣誉奖和世界冠军金牌奖。1994年1月被美国马里兰大学授予公共服务荣誉博士学位,同年10月7日被美国霍普金斯大学授予人文学荣誉博士学位。还曾被加拿大里加纳大学授予法学荣誉博士学位。有五个子女。
㈦ 现在万里担任什么职务
万里现在已经99岁高龄,因此,现在万里不再担任任何职务。回
万里,答男,汉族,1916年12月生,山东东平人,1936年0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05月参加工作,师范毕业,曾任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㈧ 万里都任过什么职位
万里,年生,男,汉族。1916年12月生,山东东平人。
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东平县工委书记,泰西地委宣传部、组织部部长。
1940年后任中共鲁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冀鲁豫二、七、八地委书记。
1947年后任中共冀鲁豫区委委员、秘书长,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财委副主任、经济部部长、建设局局长。
建国后,历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工业部副部长、部长。
1950年6月-1954年9月任西南军政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1952年11月任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副部长。
1954年-1955年4月任国务院建筑工程部副部长。
1955年4月任国务院城市建设总局局长。
1956年5月-1958年2月任城市建设部部长。
1958年3月-1966年10月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
1958年8月-1966年6月任北京市副市长。
1959年9月-1977年11月任北京第二至四届政协副主席。
1973年5月-1975年1月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
1975年1月被任命为铁道部部长,轻工业部第一副部长。
1977年6月任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书记。
1978年1月-1979年12月任安徽省革委会主任。
1980年4月-1988年4月任国务院副总理。
1980年8月-1982年5月任国家农委主任,
1982年9月在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1982年后任中央绿化委员会主委,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组长,中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主任,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主任,中国网球协会名誉主席,同年当选为中共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1984年当选为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1986年当选为中华文学基金会名誉会长。
1987年当选为中共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
1988年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1990年任中国绿化基金会名誉主席。
1993年4月当选为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名誉理事长。
1995年任第三届中国绿化基金会名誉主席。还曾任中国桥牌协会名誉主席,第十一届亚运会名誉主席。中共第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
㈨ 刘晓庆的真实年龄有吗
刘晓庆生于1951年10月31日,四川涪陵人,1970年毕业于四川音乐学院附属中学,1971年担任回成都军区话剧团演员。1980年起成为北答京电影制片厂演员,作为演员的刘晓庆,十余年来先后主演过《小花》《瞧这一家子》《原野》《北国红豆》《火烧圆明园》《垂帘听政》《芙蓉镇》《春桃》《大太监李莲英》《心灵深处》《无情的情人》《大清炮队》等多部影片,曾获得第三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女配角奖、第十一届电影百花奖最佳女演员奖、第七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女主角奖等,在国内外所得的奖项加起来有18个之多,可谓大陆电影演员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