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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保基金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2-18 15:04:54

❶ 南京社保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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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的客制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准是劳动者的人身;
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有些公司计算五险一金并不是按照员工实际工资,而是另外设置基数计算缴纳的)。

❷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拟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三)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的综合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拟定全市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管理规则,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就业创业规划和促进就业政策;拟定全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协助制订地方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指导全市技工院校的业务工作。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六)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综合调控;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定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管理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会同有关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拟订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设规划和管理规则;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风险备付金的筹措及管理办法。
(七)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定全市企业人员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重点人才工程和项目计划,负责高层次创新人才、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深化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
(九)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
(十)拟定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全市劳动标准执行监管工作;牵头拟定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起草并实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地方性法规,受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二)负责全市外国专家、高科技领军人才和国外智力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相关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市人力资源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拟定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十三)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发布和政策业务咨询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❸ 南京社保证明怎么开,为您介绍南京社保证明怎么开的步骤

步骤如下抄:

一、APP打印

参保人员可在“我的南京”APP上查询个人缴费情况,获取近一年、二年、三年的参保缴费证明。

1、下载“我的南京”APP,完成用户注册

❹ 南京市医保中心电话

址:南京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二期16楼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025-68788033
传真号码:025-68788012
在线查询:南京社保查询个人账户
上班时间:国家规定正常工作日
公交路线:
1、乘坐公交85路、有轨电车1号线到 奥体中心东门 公交站下步行160米。
2、乘坐57路公交车到 庐山路·奥体大街 公交站下步行250米。
3、乘坐公交41路、92路、129路、134路、160路、170路、186路公交车到 新城大厦 公交站下步行270米。
4、乘坐92路公交车到 奥体大街 公交站下步行320米。
5、乘坐雨桥线公交车到 青石村 公交站下步行550米。

微博:2097065610
邮编:210019
网站:http://rsj.nanjing.gov.cn/
管辖范围: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雨花台区、浦口区、六合区、栖霞区、江宁区、溧水区、高淳区。
南京社保局简介
职能简介
(一)负责编制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南京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三)负责南京市人力资源开发的综合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拟定全市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管理规则,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四)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南京市就业创业规划和促进就业政策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指导全市技工院校的业务工作。
(五)负责建立和完善覆盖南京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六)负责南京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综合调控;拟定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管理全市社会保险基金。
(七)拟定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八)拟定南京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负责高层次创新人才、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深化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
(九)拟订南京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
(十)拟定南京市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南京市劳动标准执行监管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起草并实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地方性法规,受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二)负责南京市人力资源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拟定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十三)负责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发布和政策业务咨询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京社保局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025)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水西门大街61号 86590961
玄武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南京市珠江路275号 57715037
白下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南京市苜蓿园大街112号 84251210
鼓楼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中山北路88号建伟大厦22楼 83209011
秦淮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秦淮区中华路505号 52852009
建邺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南京市嵩山路18号 86468868
下关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南京市热河南路152号 58762686
浦口区社会劳动保险所 南京市江浦街道珠江路5号 58154077
栖霞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栖霞区和燕路417号 85391385
雨花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雨花区雨花东路1号 52883434
六合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南京市延安路78号 57122549
江宁区社会劳动保险所 东山镇竹山路211号 52282014
溧水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稽核中心 溧水县永阳镇中山路3号 57207081
高淳县社会劳动保障所 高淳县淳溪镇固城湖北路51号 57311616
南京社保其它相关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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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南京社保卡发证机关怎么填

社保卡的发证单位只需要填写所在地的社保管理机构(社保基金管理局)名称即可。企业只是代发到员工手上而已,目前社保卡已经统一由当地定点银行代发。

社会保障卡是由国家统一规划,唯一一张由国务院授权加载了国徽的银行卡,相当于公民“第二张”身份证,是公民办理各项社会保障业务、申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医疗保险就医结算等电子凭证。



(5)南京社保基金管理局扩展阅读:

办理流程

1、首次申请办卡的员工到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拍摄数码照,并向照相馆索取《XX市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同时在回执上工整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方便办理。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但是遗失需要重新办理的员工不需要提交数码照回执。

2、已办理网上申报的企业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制证。首先打印制证清单,将需制证员工数码照回执(遗失补办卡不需要此回执)按所打印的制证清单的人员顺序进行排列并且附于清单后,并提供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3、未办理网上申报的,企业提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遗失补办卡不需要此回执),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需按参保报表的顺序排列,附于参保报表后。遗失社会保障卡需要重新办理的,可以直接填写《x市社会保障卡补办(挂失)申请表》。

经缴费所属征收部门打印制证清单后,可以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4、在个人缴费窗口缴费的人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数码照相回执(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不需要此项)到所属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填表并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❻ 南京自己怎么交社保

一、城市户口离境后缴纳社会保障的方法:

如果你是一个城市户口,你可以在离开岗位后作为自由职业者支付社会保障。通常将包括养老金和医疗。将户口登记卡,身份证和原单位的出境证明带到户口登记所在的街道进行失业登记,然后进入居住登记地点。社会保障中心处理社会保障捐款。

如果是短期失业,则不建议个人支付社会保障金。社会保障缴费期累计计算,中间存在差距。当找到新单位时,将向新单位人员发送的身份证和社会保障相关材料(如退学证明,劳动手册和养老保险手册)的副本。将通过社会保障续签程序,即转移到社会保障帐户。可以支付公司的社会保障帐户名称。

二、农户离职后缴纳社会保障的措施:

养老户的户籍必须提供户口所在农业保险机构的名称,银行帐号,户口登记户口的复印件到县农业保险办公室转移养老户保险。

南京市社会保障局可以查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障金额。档案和户口可以发给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的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如果支付的社会保障金额没有按时支付,除了未缴纳的金额外,从支付之日起,将增加当天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延迟支付费用为纳入社会保险基金。

(6)南京社保基金管理局扩展阅读: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都应办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是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无固定工资额的单位以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招用农牧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当前中国失业保险参保职工的范围包括:在岗职工;停薪留职、请长假、外借外聘、内退等在册不在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其它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建立劳动关系的临时工和农村用工)。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职工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其次不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还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南京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❼ 请问大家,社保卡发证单位是自己上班的单位,还是社保基金管理局谢谢解答!

社保卡发证单位是当地的社保管理中心,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发放内社保卡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容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第五条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可发行社会保障卡。其他任何机构和组织均不得发行社会保障卡。

(7)南京社保基金管理局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九条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的卡面样式,正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样,背面印有持卡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持卡人照片、发卡单位等信息。

第十条社会保障卡卡内文件结构划分、控制密钥加载、卡面印刷、个性化信息写入等制作工作,由省级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机构统一组织;省级不具备集中制作条件的,可交由发卡地市或第三方机构承办。

❽ 12333南京社保查询网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请看友情提示:
友情提醒:
1、个人用户原7位劳动保障卡号前需加000。
2、单位用户原5位劳动保障证号前需加000。
3、请输入正确用户名和密码,密码为8位数字,并且使用半角输入法。
4、用户使用身份证登录时,请使用在我局注册时使用的身份证,请区别15位与18位身份证号码。
5、开通社会保障卡密码服务,且尚未注册的的用户,可使用个人用户网上自助注册。


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结算和管理工作;
(2)负责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工作;
(3)负责企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25-86590871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61号
网址:
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资格的审核工作,协助办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年检等工作;
联系电话:025-86590708地址:水西门大街61号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中心
(1)负责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编辑,建立和维护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信息库。
(2)负责通过“12333”咨询电话、网站、触摸屏、LED屏向社会提供劳动保障信息咨询、查询服务。
(3)负责通过“12333”咨询电话、网站接受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做好举报投诉案件转送和处理跟踪。
联系电话:86590967政策咨询电话:12333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61号


❾ 南京社保在哪里交 劳动局还说别的地方

您好!南京市的社会保险基金由各用人单位汇总后缴交至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账户。谢谢阅读!

❿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信访处)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和机关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协调处理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调研、政策研究及政策法规宣传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局新闻发布工作。
(三)规划财务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牵头拟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资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本局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四)公务员考试录用处
拟定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政策规定;承担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负责面试考官队伍建设工作;拟定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交流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负责市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
(五)公务员职位管理处
负责全市公务员职位分类和管理工作;拟定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职务任免、升降、回避等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报批工作;承担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与管理工作。
(六)公务员考核奖惩处
拟定全市公务员考核奖惩政策规定;负责市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政府奖励和表彰工作;拟定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奖惩、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负责全市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素质能力建设工作,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
(七)就业促进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失业保险处)
拟订全市就业创业规划和促进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管理规则并实施监管;拟定全市失业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失业预防预警制度;参与拟定失业保险基金、就业资金管理办法;承担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异地引进、调配管理等工作;承担市促进就业委员会办公室、市高校中专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处(人力资源开发处)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开发和职业能力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全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城乡劳动者的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指导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成人教育招生计划和地方大中专院校招生计划。
(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职称工作处)
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承担全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及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专家的管理服务及院士的联络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相关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编制和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十一)农民工工作处
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二)劳动关系处
拟定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拟定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全市劳动标准执行监管、特殊工时审批工作;承担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三)工资福利处
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管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计划,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参与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
(十四)养老保险处
拟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负责全市企业参保人员退休条件认定和退休审批工作。
(十五)医疗保险处
拟定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费医疗工作;拟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十六)工伤保险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拟定全市工伤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工伤医疗定点医院、康复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工伤预防、补偿、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七)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定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基金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拟定全市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十八)社会保险费征缴处
拟定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社会保险费申报、征缴、稽核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的制定;综合协调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的相关工作;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管理办法。
(十九)调解仲裁管理处
拟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预防工作,受理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仲裁员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审核发放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劳动监察局
拟定全市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全市重大案件;指导全市劳动监察工作;协调全市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一)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军官转业安置处、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处)
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本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本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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