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私募基金管理人变更控股股东应当履行什么手续
正确答案:C 解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二十二条规定版,私募基金管理人发权生以下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发生变更;(三)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立或者合并;(四)私募基金管理人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五)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六)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㈡ 私募管理人机构类型是否可以修改
确认了就不能进行修改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回条,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答协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自律规则,为进一步落实私募基金管理人专业化管理原则,切实建立有效机制以防范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提升行业机构内部控制水平,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申请登记时,应当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等机构类型,以及与机构类型关联对应的业务类型中,仅选择一类机构类型及业务类型进行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只可备案与本机构已登记业务类型相符的私募基金,不可管理与本机构已登记业务类型不符的私募基金;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可兼营多种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㈢ 基金产品需要变更基金管理人
法律依据:复《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制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 私募基金运行期间,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 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一)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 (二)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 (三)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 (五)对基金持续运行、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回答:如果私募基金确实发生业务性变更,比如管理人、托管人、止损线、清盘线发生变化,通过“产品业务变更”操作。填报错误修正只适应于修改以前错误。目前情况下,管理人暂时不需要进行操作。保险起见可以发送情况说明函发至中国基金业协会邮箱[email protected]。
㈣ 私募基金管理人出资人资料变更有补正次数吗
登记申请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版会的要求及时补正权,变更信息提交错误等协会驳回在重新申请。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私募投资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投资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央编办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㈤ 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的更新要求有哪些
私募自来营店为您解答:
私募基金源运行期间,发生下列重大事项时,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一)基金合同发生重大变化;
(二)投资者数量超过法律法规规定;
(三)基金发生清盘或清算;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信托人发生变更;
(五)对基金持续运行、投资者利益、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㈥ 已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变更流程有哪些是否需要审核
高管变更比较麻烦,工商变更后需要到协会更新变更,出具法律意见书披露重大事项变更等,不然会被协会拉入异常。
㈦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上的管理人怎么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基金管理人依照本法发回售基金份额,募答集基金,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文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一)申请报告; (二)基金合同草案; (三)基金托管协议草案; (四)招募说明书草案;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六)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最近三年或者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㈧ 私募基金管理人哪些变更事项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依据公告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如下五种情况下,需要由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并进行备案:
1、自2016年2月5日起,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备案的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2、2016年2月5日前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办结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机构,应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3、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之前,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4、已登记且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国基金业协会将视具体情形要求其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5、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应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
(8)基金管理人变更扩展阅读: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第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资产的,该公司型基金在作为基金履行备案手续同时,还需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不完备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补正。
第十三条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称、成立时间、备案时间、主要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等基本信息。
第十四条 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
㈨ 私募基金管理人变更了什么需要出专项法律意见书
《公告》中指出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专人、执行事务合伙属人等重大事项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变更。
截止目前,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大事项时才需要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变更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托管人等重大事项时,暂无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明确要求。
㈩ 已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管变更流程有哪些是否需要审核
需要的,先变企业内部的,然后再去审核转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你可以看下上面对这个要求是怎么样的,希望可以帮到你!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