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对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的监管主要包括有哪些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的监管部门是证监会。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主要内容有:
(一)将《销售办法》明确为对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业务的管理规范。
(二)对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实行注册制,同时将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注册、基金销售机构持续动态监管等事项的实施主体调整为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不再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分支机构(网点)信息。
(三)扩大基金销售机构类型,推进期货公司、保险机构等参与基金销售业务,就其参与基金销售业务的准入条件和监管要求进行明确。
(四)对各类基金销售机构具有符合资质要求人员的数量进行明确,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证券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0人,城商行、农商行以及期货公司等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0人,独立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保险经纪公司以及保险代理公司等具有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此外,各基金销售机构还需满足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网点应有一名以上人员具备基金销售业务资质的要求。
(五)对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机构因受到行政处罚而被限制申请资格的判断标准进行调整,将其所受行政处罚区分为"重大处罚"和"一般处罚",对限制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范围限定于"重大处罚"。具体执行中,对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机构所受行政处罚的"重大处罚"与"一般处罚"区分标准和实施程序为:首先依据做出处罚部门区分标准来执行;其次,若做出处罚部门无明确标准对其性质进行区分的,由申请主体提请相关部门作出书面说明;最后,若做出处罚部门既无明确标准又不做出书面说明的,则可由律师依据相关法律原则出具法律意见,就申请主体所受处罚是否属于"重大处罚"做出判断说明。
(六)将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没有挪用客户资产/保证金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的时间要求由原先的2年提高到3年。
(七)取消对独立销售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名称、组织机构等方面的限制要求,以适应其拓展业务范围参与其他金融产品销售的需求。
(八)取消只有基金销售机构总部方可与基金管理人签订销售协议的限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基金销售机构分支机构与基金管理人签订销售协议并办理基金的销售业务。
(九)取消基金销售人员未经基金销售机构聘任不得从事基金销售活动的要求,为下一步保险机构经纪人参与基金销售业务预留政策空间。
(十)进一步加强对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等在业务开展过程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2. 私募基金的发行涉及哪些机构部门以及各自的职责
私募基金的发行主来要涉及到源: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这三个方面。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
基金托管人又称基金保管人,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承担资产保管、交易监督、信息披露、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等相应职责的当事人。基金托管人是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实力的商业银行或信托投资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
除此之外,有的时候还会涉及到第三方销售机构,他们就是卖产品的。
3. 基金销售人员岗位职责
一、基金销售经理岗位职责
1、机构客户的开拓、维护与服务工作,为机构客户提供固收类基金产品资产配置服务,并协助客户完成交易;
2、撰写投资建议书、策略分析报告、产品说明书等各类型材料,为客户提供持续的产品信息和研究报告;
3、配合基金产品发售,策划和组织各类研讨会等营销活动等。
基金销售主管岗位职责
1、销售管理职位,负责其功能领域内主要目标和计划;
2、制定、参与或协助上层执行相关的政策和制度;
3、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及部门员工的管理、指导、培训及评估;
4、负责组织的销售运作,包括计划、组织、进度控制和检讨;
5、协助销售总监设置销售目标、销售模式、销售战略、销售预算和奖励计划;
6、建立和管理销售队伍,完成销售目标;
7、从销售和客户需求的角度,对产品的研发提供指导性建议。
二、基金销售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的理财产品,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销售计划,并完成销售目标;
2、负责开发拓展高净值客户,并对客户和渠道进行维护,向客户提供专业投资建议;
3、组织销售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销售人员的业务能力;
4、协助公司定期举办金融类相关活动。
5、负责客户的开发和维护;达成基金销售业绩;
6、制定工作计划并快速推进;
7、负责与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第三方中介机构或个人建立合作关系、持续服务;
8、负责公司的基金产品的推广;
9、收集并统计市场信息和客户建议,并及时整理信息并反馈给公司,为公司提供合理的建议。
10、制定基金销售方案,明确销售渠道和策略,整理目标客户数据;
11、负责银行、机构、第三方理财、个人大客户的开发和维护,实现基金销售业绩;
12、负责投资者与销售渠道的建立与沟通;负责管理基金产品的售前与售后服务,向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
13、及时掌握行业市场动态,并汇报相关领导;
14、配合公司进行市场宣传、品牌建设等工作。
4. 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是什么,基金销售机构的资格
一、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是什么
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是基金投资人的交易结算资金,涉及基金销售结算专用账户开立、使用、监督的机构不得将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相关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
基金销售结算资金是指由基金销售机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或者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等基金销售相关机构归集的,在基金投资人结算账户与基金财产托管账户之间划转的基金申购(认购)、赎回、现金分红等资金。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基金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对基金销售活动进行自律管理,并对基金销售人员进行资格管理。基金销售机构及基金销售相关机构应当加入基金业协会,接受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二、基金销售机构的资格
基金管理人可以办理其募集的基金产品的销售业务。商业银行(含在华外资法人银行,下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二)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
(三)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
(四)有安全、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技术设施,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有关要求,基金销售业务的技术系统已与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应的技术系统进行了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制定了完善的资金清算流程,资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
(六)有评价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方法体系;
(七)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
(八)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5. 第三方基金销售 资格 需要证监会的哪些条件
根据最新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第九条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二)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
(三)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
(四)有安全、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技术设施,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有关要求,基金销售业务的技术系统已与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应的技术系统进行了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制定了完善的资金清算流程,资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
(六)有评价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方法体系;
(七)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
(八)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专门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公司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四)持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3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
(五)最近三年没有代理投资人从事证券买卖的行为;
(六)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七)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八)公司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1/2,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管理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公司主要分支机构基金销售业务负责人均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6. 基金运营部门是什么呢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工作职责包括基金清算和基金会回计两部分。基金清算工作包括:答开立投资者基金账户;确认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以及非交易过户等交易类申请,完成基金份额清算;管理基金销售机构的资金交收情况,负责相关账户的资金划转,完成销售资金清算;设立并管理资金清算相关账户,负责账户的会计核算工作并保管会计记录;复核并监督基金份额清算与资金清算结果。基金会计工作包括:记录基金资产运作过程,完成当日所发生基金投资业务的账务核算工作;核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完成与托管银行的账务核对,复核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结果;按日计提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填写基金资产运作过程中产生的投资交易资金划转指令,传送至托管行;根据基金份额清算结果,填写基金赎回资金划转指令,传送至托管行;完成资金划转指令产生的基金资产资金清算凭证与托管行每日资金流量表问的核对;建立基金资产会计档案,定期装订并编号归档管理相关凭证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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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销售人员的规定有哪些
您好,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那么对于基金销售人员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格的要求
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基金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取得证券业协会认可的从业资格。任何从事证券业务的机构都不得聘用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对外开展证券业务。
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1)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和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2)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和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2、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资格的取得与管理
(1)基金从业人员资格的取得
基金销售人员须通过参加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分为两个科目:《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与《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教材为《证券投资基金》上册与下册,只有两个科目都通过才能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
(2)基金销售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①通过证券业从业资格考试或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的人员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通过受聘机构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执业证书。
②中国证券业协会建立了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数据库,对所有取得通过考试和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公示和执业注册登记管理。
③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在执业证书年检期间,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应当参加规定学时的后续职业培训,以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3)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
诚信信息记录的包括基本信息、奖励信息、警示信息、处罚处分信息等四方面的内容。
3、基金销售人员行为的合规监管
基金销售人员的行为合规监管按《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执业守则》中的相关条例进行监管。
4、基金销售人员的内部管理
(1)基金销售人员的组织管理
销售人员的组织管理的本质是基金销售机构建立最优的组织结构并对销售人员进行合理化管理,使销售团队与销售机构的定位、战略营销目标协调发展。
(2)基金销售人员的行为监督
对于基金销售人员的行为监督须从其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两方面进行严格要求和监督管理。基金销售人员作为专业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基金销售活动所必需的证券、金融、财务等专业知识和一定的营销技能,做到严谨务实、勤勉尽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基金销售人员的培训
基金销售人员的培训主要包括:专业知识培训、销售技能培训和法律合规培训。
8. 基金公司的组织结构是怎样的
由于我国来现有的投资基金都是源契约型基金,基金资产的管理运用是通过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的,基金本身不具有法人地位。基金管理公司在我国主要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存在,其组织结构设置受《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约束,一般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
股东会是基金管理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由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来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实施监督。基金管理公司的内部通常设有研究部、投资部、市场部、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和综合管理部等部门和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在基金内部的各个专业部门中,市场部主要负责基金销售工作。投资部则在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的领导下,遵照基金合同等法律规定,管理基金资产。研究部门主要进行市场、行业和公司研究,为投资提供决策支持。监察稽核部负责监督基金管理公司的各项运作是否符合法律规范。运作保障部主要为基金管理工作提供后台支持。综合管理部为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常运作提供财务、人事、后勤等综合事务方面的支持。